出版物市場歸口管理與執法研究
時間:2022-11-26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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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提要:本文從出版物市場的歸口管理,當前存在的問題與執法難等方面論述出版物市場管理工作,提出當前依法行政的難點是新聞出版行政執法工作的政府投入薄弱和當前新聞出版管理所承擔的繁重任務極不適應的四個方面表現與解決方法,并就下一步出版物市場管理工作推進依法行政方面提幾點建議和設想。
目前出版物市場主要有五類產品: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這其中除音像制品外統歸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管理。歸口管理,提高效率,營造公平有序,健康合法的出版物市場管理環境便是政府職能部門當務之要。出版物市場歸口管理管什么?一是要管出版物,二是要管市場。但是僅這樣說還不完整全面。市場中有買方、供方,有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這是市場主體。買方、供方都要經營商品即出版物,也就是市場客體。市場主體經營出版物要發生一系列市場行為,市場行為要健康有序,為此必須對市場進行監管。所有這些構成了出版物市場管理的基本要素。可見,出版物市場歸口管理不僅要管出版物,管市場,還要管出版主體。
在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出版業是一個封閉運行的體系,談不上完整意義的市場管理。出版單位絕大多數是國有單位,出版物發行基本上是計劃發行,出版物市場管理主要是針對集體、個體經營者,是“掃黃打非”,構成要素是殘缺不全的。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出版物市場主體呈現多元化局面,出版業作為產業發展的特征越來越明顯,出版物載體擴大且品種越來越豐富多樣,市場行為和市場秩序的規范越來越必要,完整意義的出版物市場歸口管理顯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剛剛建立,完善有待時日。相比之下,出版業的市場經濟步伐顯得滯后:全國統一、健康有序的出版物市場還未形成,而出版業正在加緊改制步伐,面向市場,這就使得市場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出版業改制呼喚廣闊、暢通的市場,呼喚良好的市場環境、公平的競爭和嚴格的市場監督,但我國出版物市場管理還是一個未被全面認識的領域,無論宏觀管理還是微觀管理,都需要探索、實踐。國外市場管理的經驗不能照搬,我國古代的經驗也難以借鑒。要在一個全新領域探索建立社會主義出版物市場管理之路,任務之艱巨是可以想見的。主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版物市場歸口管理既包括對市場客體的管理,也包括對市場主體的管理,不從生產環節管起,是管不好出版物市場的。
過去人們把出版物市場管理看成為只是“掃黃打非”,或者加上反盜版,可事實上,出版物市場管理的外延要比這大得多。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市場管理的任務越來越繁重,出版越繁榮,產業越發展,市場越開放,管理越重要。原來的管理體制要完善,管理制度、方法、手段要改革。要學會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律,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管理市場,歸口管理的同時更要善于依靠市場來指導出版物產業發展,對出版行政部門來說,就是要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能力。這是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我們必須為此努力。
當前,出版物市場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主要表現為:
1、鑒別單位違法與個人違法是出版行政部門執法難面臨的新課題。我省許多地區在出版物執法工作中先后不同遇到這一情況。有一縣政府法制部門甚至將法人違法犯罪構成要件與單位違法犯罪構成要件混為一談,錯誤的撤銷執法部門對違法單位的處罰決定。荒唐的仲裁執法部門執法錯誤,從而形成一個“編印非法出版物單位有功,依法行政部門無理”的尷尬局面。
2、內容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圖書屢禁不止,一些道聽途說的歌星名人緋聞艷史地下刊物來勢迅猛。市場上陸續發現有諸如《之迷》、《與的最后較量》、《紅墻內外》、《罪有應得陳希同》《死有余辜王寶森》、《走進陳良宇》等內容反動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宣傳迷信邪教“”類出版物一度泛濫;〈賴昌星與楊玉瀅〉、〈董文華失寵〉、〈張藝謀與鞏利〉等非法地下小冊報刊肆無忌彈。
3、色情淫穢出版物改頭換面沉渣泛起。有些書打著外國“名著”的幌子,露骨宣揚色情。香港版本的《全本金瓶梅》公開在書攤上露面;一些地攤、游商公開兜售諸如《紅樓艷史》、《新肉蒲團》〈少女之春〉〈玫瑰園艷情〉等淫穢色情非法小說、口袋本。
4、盜版、盜印屢禁不止。有些大部頭的四大名著、歷史傳記等著作,高定價、大折扣向群眾出售,沖擊市場。還有許多商販在街頭低價銷售各種盜版地圖和偉人畫冊;
5、盜版光盤品種多、價格低,為非法出版和盜版物的存在提供了條件。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電腦軟件多為盜版。政治上有問題及宣揚色情淫穢的軟件時有發現。供孩子用的游戲軟件和校園周邊到處兜售的口袋本,其中不乏兇殺暴力色情淫穢的內容,對未成年人誘惑力極強,同時又沖擊了游戲機市場的正常經營。
有鑒于此,筆者認為出版物市場管理亟待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市場大、情況復雜、管理任務重。目前情況看,對出版物市場的管理,主要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大多都是市新聞出版局負責全市圖書、期刊、電子產品市場的宏觀管理,各區、縣(市)的文化局承擔著具體的市場管理職能。而各區、縣(市)對書刊、電子出版物市場管理大多處于沒有固定的管理人員、沒有必要的經費及必備的交通工具和通訊設施。管理工作疲于被動應付。中央領導曾強調指出:掃黃打非工作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這項工作做不好,將影響我們的思想政治基礎和黨的領導。1999年10月,在南京召開的五省二市掃黃聯防協作會上,與有關方面提出:今后凡出版物市場管理不力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地區,不得參加全國文明城市的評比。為此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當前的熱點、難點問題和今后的改進措施依然是市場執法難的問題。新聞出版部門在市場管理中缺乏必要的強制性的行政執法手段,在日常執行市場檢查任務時,行政執法時常受阻、受圍攻,執法環境十分艱難。違法經營者抗拒檢查、推扯執法人員,撕揭封條,轉移非法經營品、設備等現象時有發生。不僅增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難度,還直接影響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
當前依法行政的難點是新聞出版行政執法工作的政府投入薄弱和當前新聞出版管理所承擔的繁重任務極不適應。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方面是國家有了相關的法律、法規,而到了市、縣級卻沒有與此相適應的管理機構,直接影響到行政執法主體的正確性。如國家早已頒布了《著作權法》,明確版權管理部門是行施打擊侵權盜版的執法主體,而諸多市、縣卻沒有設立相應的版權管理部門,雖然也曾多次申請在文化局加掛版權局的牌子,但不增加人員編制及經費,大多與文化局合署辦公,原班人馬再行分工而已。由于機構改革等種種因素,至今這一問題仍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
第二方面新聞出版管理工作沒有必須的人員編制和經費。目前是大多數市、縣文化局兼負新聞出版管理工作,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這還不能適應如此繁重的工作任務。各級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都設在新聞出版局或文化局,尤其是縣級新聞出版管理工作大多沒有專屬管理人員,全部由文化市場稽查人員兼職,面對點多面廣,路途遠的城鄉市場,而負責管理市場的人員往往只有2-3人,工資及辦案經費全部靠自籌解決,沒有交通工具,缺乏辦案設備,下鄉辦案靠租車,平時檢查騎自行車,經濟壓力一直較大,往往力不從心!同時還承擔著對網吧、歌舞、電子游藝等娛樂場所及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給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難以克服的困難,迫切需要增加政府投入。
另外出版物市場管理法律法規由于歷史的原因以及各種因素的制約,這個體系還很不完善,目前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等有限的管理法規,而且存在多重管理,在實際執法中可操作性少,甚至很多地方還存在著比較明顯的問題和矛盾,如《著作權法》第46條、47條規定有侵權行為要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要向人民法院申訴;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有版權管理部門實施處罰,處罰又沒有統一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自由裁量大,部門推委多。但是我們相信,通過實踐檢驗和對不足問題的研究與改善,我國的出版物市場法律體系將會更加科學與完善。
還有就是要設立掃黃打非常設機構。當前,松散的、臨時性的掃黃打非管理機制直接影響到掃黃打非工作的開展,很難適應高效的“黃”“非”泛濫的現實;臨時性的掃黃打非協調管理機構模式已成為上傳下達的機器,而無專項經費支出的掃黃打非活動,更不用說也只是紙上談兵,與所承擔日益繁重的掃黃打非斗爭任務嚴重錯位,迫切需要增報專項經費,設立掃黃打非常設機構。
筆者作為基層的出版物市場管理人員在加強行政執法、推進依法行政方面有幾點建議和設想:
一、盡快明確市、縣級出版物(版權)管理的機構。開展著作權、版權登記,受理著作權、版權案件,仲裁著作權、版權糾紛,依法打擊各類侵權盜版活動,使版權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根據各級新聞出版業、印刷業、發行業、電子出版物市場的實際管理工作情況,和新聞出版局肩負的掃黃打非工作任務,按照守土一方、守土有責的要求,理順體制建立政府統一的出版物市場管理體制,改變目前多頭管理和無專屬管理的現狀。真正做到打防結合,標本兼治。
二、盡快解決市、縣新聞出版管理的機構編制問題,充實工作人員,使當前掃黃打非工作人員長期借調、抽調、借用的局面有所改善。新聞出版和掃黃打非工作需要必備的經費和交通、通訊工具,這直接影響到行政執法的工作力度。增報專項經費,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長效管理,加大政府財政的投入,已成為當前新聞出版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的燃眉之急。
三、正確將單位違法與個人違法加以區分。在某些情況下,所謂以法人名義實施犯罪,也可能盜用、冒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如前些年引起全國轟動的“奇異的性婚俗”非法出版物一案,就是犯罪分子盜用某出版社名義搞的非法出版物,這種情況,不屬于單位犯罪,應追究盜用人、冒用人的法律責任。如果冒用或盜版者是出版社內部的人,也應由這犯罪個人來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應視為單位犯罪。單位犯罪是一種法人(或非法人)共同體的犯罪,而社會中共同體的組織結構形式繁多,單位犯罪現實表現形式也各不相同,并非領導批準一種情況,比如:某地區教委服務公司或教研室盜印教輔構成犯罪,案件審理查明,教委領導并不知情更沒批準。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單位犯罪區別于個人犯罪的本質特征是為單位利益而實施的犯罪行為。正因為這種犯罪是為單位牟取非法利益的。因此以單位名義進行的,由單位內部人員實施的犯罪行為,才能視為是單位的犯罪行為。刑法第30條對單位犯罪作了以下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由此,依據這條法律我們可以對單位犯罪作出以下理解或認識,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研究決定或者由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犯罪的,是單位犯罪。某地、市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時,依法對犯罪單位判決罰金24萬元,而對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則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對單位犯罪實行兩罰制,既處罰單位又處罰單位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有利于遏制單位犯罪。
三、組建一支信息靈、裝備精、素質高的行政執法隊伍。目前從事出版物管理的市區、縣鄉級執法人員尚沒有統一的資格授權,沒有統一的執法標志與有效的執法證件;沒有形成執法聯動網絡。下一步執法隊伍要分布到城鄉點,執法人員要統一著裝,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執法機構要配備專用執法車輛和必需的辦案設備(如照像機、攝像機),執法隊員應配備便捷的通訊工具(如對講機、移動電話),并將舉報電話與公安的110聯網。采取有效措施查處暴力抗拒執法和作案手段多變現象,才可能解決目前出現的“執法難”問題。
四、建立出版物市場特約督察員制度。面向社會聘請具有較高政策法規水平和專業素養的同志擔任特約督察員。其工作職責一是調研、檢查出版物市場,及時向主管部門反饋相關信息;二是分析研究市場管理的宏觀態勢和主要問題,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和相關對策。
五、不斷提高出版物市場管理人員的素質。加強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行政執法隊員一定要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硬,要定期進行政治和業務方面的培訓,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防止在市場管理工作中出現政治上的自由主義和經濟上的消極腐敗現象,做到查得準,打得狠。
出版物市場管理中的疑難問題很多,由于篇幅與視野所限,不能一一列舉。以上只是筆者實際工作中的一些點滴體會,旨在通過這樣的探討進行一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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