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國家和社會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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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人類自組成社會、產生國家以來,對國家的理論探討便開始了。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人們一直是用崇敬和恐懼的眼光注視著國家這個巨大的“利維旦”,一如黑格爾所形容的那樣,國家是地上行進著的神。在這些國家崇拜現象的背后,長期統治人們思想的一直是國家本位、國家主義、國家至上,歸根到底,是國家決定社會的歷史觀。這種歷史觀,歪曲了國家和社會的關系,“只能在歷史上看到元首和國家的豐功偉績”(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頁。)。馬克思的國家和社會理論在歷史上第一次對這種歷史觀提出了挑戰,它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確立了社會本位即社會決定國家的歷史觀,從而宣告了各種形式的國家拜物教的“歷史終結”。
一、社會決定國家歷史觀的形成
馬克思關于社會決定國家的思想不是與生俱來的,和德國古典哲學的先行者一樣,他曾經也是國家的崇拜者,在他科學理論形成的史前期,國家決定社會的歷史觀作為“統治思想”也統治著馬克思的思想。理性國家觀就是他整個批判和探索之旅的起點。他相信“國家應該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實現”。(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4頁。)
理性國家觀對馬克思確立革命民主主義立場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他在國家的一切活動中透視國家的理性和自由的本質,旨在尋求一種評價現實國家的理想尺度。但由于國家的理性和自由的尺度只能是先驗給定的,它不可能像黑格爾所斷言的那樣,作為一種歷史的規定在現實中存在。這就對德國整個政治批判運動提出了一個問題:基于理性國家的政治批判是否有助于改變現實國家的非理性的特征?
通過考察特別利益對國家政治的制約關系,馬克思對自己的理性國家觀產生了根本性的動搖,他逐步認識到,拿理性國家作為尺度來抨擊現實國家的弊病,在理論上不能進一步解釋為什么現實國家會背叛理性國家的本質?;谶@個認識,馬克思的思想開始發生了質的裂變,他得出了一個重要結論:在研究國家生活現象時,不能用當事人的意志來解釋一切,而只能從客觀立場出發,在初看起來似乎只有人在活動的地方看到客觀關系的作用。但是,單純對物質利益在國家政治中的地位作經驗上的把握,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帶著這個“苦惱的疑問”,馬克思從政治舞臺回到了他在克羅茨納赫的書房,開始了對黑格爾法哲學的系統批判。作為這種批判的必要理論準備,馬克思對世界歷史作了深入的研究。通過這種研究,馬克思認識到不能把理性國家作為現實國家的批判尺度,因為根本就不存在著一個理性國家以及理性國家和現實國家的沖突。由此看來,不僅是現實的國家,而且理性國家本身都必須被批判。這樣,對現實國家的批判發展成為對理性國家的批判,必然導致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
在黑格爾看來,無論是市民社會還是國家,都只是理念的自我活動的不同環節,它們都是理念的產物。不同的是,理念規定了國家是作為再現理念的普遍的自由的本質的最高領域,而市民社會作為一個特殊領域,它使理念的發展受到限制。理念具有一種辯證的本性,它下降為家庭和市民社會的“有限性領域”,只是為了揚棄它們而使自身重新產生并享有理念的無限性。家庭和市民社會的存在之所以合乎理性,在于其本身都是理念自我活動的一個現實環節,理念通過生成并揚棄它們而最終達到自為無限的精神。因此,在黑格爾法哲學中,市民社會和國家的對立不具有歷史的意義和現實的必然性,市民社會和國家作為邏輯規定完全歪曲了它們作為歷史規定的涵義,國家在邏輯上高于市民社會的結論,直接導致了國家決定社會的歷史觀。
在批判黑格爾邏輯學的基礎上,馬克思把被黑格爾邏輯學顛倒了的歷史觀又重新顛倒過來,深刻地闡明了市民社會和國家的真實關系:“家庭和市民社會本身把自己變成國家。它們才是原動力”?!罢螄覜]有家庭的天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就不可能存在。它們是國家的必要條件”(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51、252頁。)。至此,在歷史上延續了幾千年之久的關于國家決定社會的錯誤論斷,在馬克思的著作中,第一次遭到了挑戰。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實質上是對政治的批判,即對國家和法的本質的批判。這一批判大大深化了馬克思對現有的政治制度的認識,使他得以超越青年黑格爾派的政治立場,而把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終極的價值取向。但是,由于政治批判只能限于考察國家范圍內的問題,而無法涉及這些問題之所以產生的社會根源。因此,純粹的以國家為考察對象的政治批判不可能提供使國家理論有突破性進展的現實條件,這些條件只有在對國家的基礎—社會——作出全部批判以后才可能形成。于是,馬克思理論發展的邏輯決定了他從政治批判走向政治經濟學批判,由此開始了對市民社會的考察。
對市民社會的批判,主要是政治經濟學的使命。這是由于市民社會的矛盾主要表現在經濟關系上,是由不同的經濟利益的沖突所引起的,因此,“對市民社會的解剖應該到政治經濟學中去尋求”(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頁。)。明確了這一方向以后,馬克思從1844年起,開始著手系統研究經濟學,這一時期最主要的理論成果是《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在該手稿中,馬克思系統闡述了他的異化勞動理論。而異化勞動理論是馬克思最初用來打開市民社會的一把鑰匙。這是因為,勞動在特定的社會形式中的本質以及在勞動過程中形成的各種關系,構成了市民社會的本質方面。所以,對勞動的本質及其關系的考察,自然是理解市民社會全部秘密的前提。
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初步奠定了國家和社會理論的歷史唯物主義基礎;在《德法年鑒》時期,通過深入的政治批判,考察了國家和法的本質;在從政治批判走向政治經濟學批判的過程中,無情地解剖了市民社會的內部結構,特別是通過把資產階級國家和社會作為典型的、充分發展了的、能夠借此透視一切已經消亡了的社會關系的“標本形式”的考察,總結了關于國家和社會的一般理論。
二、國家和社會的概念界定
“國家”和“社會”是一般國家和社會理論中兩個最基本的概念。在資本主義發達的社會關系形成之前,西方傳統政治學實際上一直混淆國家和社會的區別。例如,亞里士多德把希臘城邦既看做是一種“社會組織”,又看做是一個“政治團體”;在近代廣為流行的社會契約論,把人們通過契約所構成的社會共同體看做是國家本身。這種混淆國家和社會的觀念,實際上賦予了國家永恒的非歷史的性質。
馬克思在撰寫《德意志意識形態》的前后,“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是他用來表征“國家”和“社會”的一對主要范疇,從科學抽象的意義和范疇所反映的具體內容來看,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范疇在馬克思的著述中表現出雙重的規定:一方面,它們反映著社會生產關系的總和即經濟基礎和政治的上層建筑的關系;另一方面,它們本身就代表著近代資產階級社會和國家。政治國家和市民社會之所以包含著一般和特殊的雙重規定,是因為只有在資本主義的條件下,國家和社會才從渾然一體的狀態中發生了分化。馬克思為此解釋道:“‘市民社會’這一用語是在十八世紀產生的,當時財產關系已經擺脫了古代的和中世紀的共同體。真正的資產階級社會〔bürgerlicheGesellschaft〕只是隨同資產階級發展起來的;但是這一名稱(注:bürgerlicheGesellschaft這個術語既有“資產階級社會”的意思,也有“市民社會”的意思。)始終標志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的觀念的上層建筑的基礎?!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1—42頁。)這表明,資本主義發達的經濟關系和政治關系比先前的一切社會關系更切近于國家和社會的一般關系,從而使得從這對特殊的范疇中抽象出一般范疇成為可能。
那么,馬克思在一般意義上所把握到的國家和社會究竟具有什么樣的本質規定性呢?他說:“國家是屬于統治階級的各個個人借以實現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該時代的整個市民社會獲得集中表現的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9頁。)。這個定義闡明了國家的階級性質、作為統治階級的政治工具及其和社會的關系這幾個基本特點,這些特點是歷史上任何一種國家形式所共同具有的一般規定性。在描述社會的一般性質時,馬克思寫道:“在過去一切歷史階段上受生產力所制約、同時也制約生產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會?!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1頁。)把人類在一定的生產力發展基礎上所結成的一定的交往關系看做人類社會最基本的規定性,準確地反映了社會的本質。人類社會區別于動物界的根本原因,是人類能夠在物質生活資料的生產過程中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和從事一定的社會交往活動。馬克思后來在《雇傭勞動和資本》一文中規定社會的本質時進一步明確地指出:“各個人借以進行生產的社會關系,即社會生產關系,是隨著物質生產資料、生產力的變化和發展而變化和改變的。生產關系總合起來就構成為所謂社會關系,構成為所謂社會,并且是構成為一個處于一定歷史發展階段上的社會,具有獨特的特征的社會。”(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3頁。)
從馬克思對國家和社會本質的特定理解中,可以看到他的國家和社會概念和現行通常理解的國家和社會概念的某些區別。按照現在一般的理解,國家的本質至少可以從4個方面進行界定:(1)地域(country),(2)人口或民族(nation),(3)主權(sovereignty),(4)國家權力機構(state);而社會則被看做是“以共同的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而相互聯系的人類生活共同體”。按照這些理解,國家和社會在外延上是交叉的,一定的“人類生活共同體”肯定包含著一定的政治關系,即國家;而一定的“主權國家”(sovereignty)或“民族國家”(nationcountry)也肯定是以特定民族的生活共同體為外延。這樣一來,國家和社會的關系就無從把握了。然而,在馬克思的概念系統中,國家和社會在外延上互相排斥而不是互相包含的,國家是“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于社會之上并且日益同社會脫離的力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頁。)。從這個意義上理解,“國家”主要是指政治權力機構(state),是高居于社會之上的社會管理系統。而“社會”在政治哲學的意義上是和國家相對立的,它始終標志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關系,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它包括該階段上的整個商業生活和工業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國家和民族的范圍,盡管另一方面它對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態出現,對內仍然需要組成國家的形式?!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41頁。)可見,馬克思主要是從國家和社會的性質、功能和結構上來區別二者,這種方法有助于科學地闡明國家和社會的關系。
根據馬克思對國家和社會本質的科學分析,可以進一步概括出國家和社會的三個主要區別:
其一,國家是普遍性領域,社會是特殊性領域。在馬克思以前,黑格爾法哲學的一個重要貢獻是對混淆國家和社會的傾向進行了系統的批判,他從理念的邏輯學出發,把市民社會規定為概念的有限性領域,而把國家規定為概念的普遍性領域,理念通過生成市民社會并揚棄市民社會而走向國家領域,目的在于使理念能以普遍的形式來實現自己。黑格爾雖然用客觀唯心主義的觀點分別規定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本質,但他能夠從理論上自覺地把國家和社會看做是兩個不同的領域,這對馬克思完成對國家和社會本質的唯物主義考察有重要的借鑒意義。馬克思不是像黑格爾那樣從理念發展的不同環節,而是從社會內部的各種對立的利益關系中來把握國家和社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他認為,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社會是特殊利益的場合,社會的普遍利益還不可能由自己來協調和維持。“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的這種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國家的姿態而采取一種和實際利益(不論是單個的還是共同的)脫離的獨立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8頁。),國家由此就成為社會普遍利益和普遍意志的代表。由于在階級社會中,國家被統治階級所操縱,它不可能真正代表社會的普遍利益或切實地反映社會的普遍意志,實際上,國家只是一種“虛幻的共同體形式”。但即使如此,國家仍然具備了“普遍性”的外觀。為此,馬克思要求無產階級創造出來的新型的國家,應當而且必須真正地體現出國家的普遍性特點,真正成為全社會的代表。
其二,國家是自為性領域,社會是自在性領域。國家作為管理社會的公共權力機關,其一切活動不是任意的,而是自覺地通過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使社會活動限制在一定的“秩序”內。從近代以來,國家自為性程度的一個顯著標志是政治民主化程度。通過政治民主化,國家的政治行為得到規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有合法的依據并依法受到約束。當然,這也是一般而言,在近代資產階級民主代議制中,國家的政治動蕩始終未能平息,這表明了資產階級民主遠沒有完成使國家完全達到自為性的任務,這一任務有待于一種新型的民主制度來完成。因此,認定國家是自為性領域,是從國家的一般要求出發的。然而,認定社會是自在性領域,則是以社會在現有條件下的性質為尺度的。在現有生產力的條件下,由于社會存在各種不同的甚至對立的利益集團,而每一個特殊的利益集團都是根據自己的利益要求來從事社會活動,由此使社會處在任意的、自發的狀態中。
其三,國家是政治領域,社會是經濟領域。國家一切活動最主要的特征是它的政治性質,“因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一切共同的規章都是以國家為中介的,都帶有政治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9頁。)在國家領域中,社會階級關系主要表現為政治關系,社會矛盾主要表現為政治斗爭,管理社會的手段主要表現為政治強制。一句話,政治是國家的主要職能,經濟則是社會的主要職能,社會活動的基礎是經濟活動,社會的基本關系是經濟關系,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是經濟規律。國家和社會的關系在某種意義上說,主要是政治和經濟的關系。
三、國家形成和存在的社會根源
馬克思在闡述國家從社會中產生的思想時,是從整個社會內部的矛盾運動中來揭示國家產生的必然性及其和社會的關系的。
按照馬克思的思想,隨分工而產生的對生產資料的不同占有關系,加速了原始公社公有財產的解體過程,階級和私有財產開始產生,從而在社會內部形成了個人利益與所有互相交往的人們的共同利益之間的矛盾。社會的共同利益曾經是人們社會交往的產物,是一種現實的存在,但在有階級和私有制的社會中,由分工所造成的任何一種私人利益都不能代表社會的普遍利益;相反,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處于嚴重的對立狀態中,每一個人都在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動范圍內活動,他和社會的普遍利益沒有直接的聯系。私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對立隨著社會出現物質勞動和精神勞動的分工而不斷加劇,從而導致了社會政治活動的固定化,一個專門管理社會并自稱代表全社會普遍利益的機構從社會的物質生產領域中游離出來,成為國家的雛形。這個國家,從形式上看,是社會普遍利益的體現,但實際上,它“始終是在每一個家庭或部落集團中現有的骨肉聯系、語言聯系、較大規模的分工聯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的現實基礎上,特別是在我們以后將要證明的各階級利益的基礎上發生的?!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8頁。)這樣,在國家和社會之間必然會出現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資料)的階級,通過實際操縱國家政權,即以國家姿態出現的虛幻的“普遍利益”的形式,來對其他的特殊利益進行干涉和約束。這種情況表明,國家從社會產生以后,并不是屬于全社會的,而只是屬于社會中的一部分人,即統治階級,也就是說,國家是該階級的統治工具。期望國家超越于某個階級的制約而真正成為整個社會的管理和協調機構,是不切實際的。
按照階級的觀念來看,國家所代表的“普遍利益”實際上是在“普遍性”的形式下的特殊利益,即統治階級的利益,這決定了國家的階級性。然而馬克思沒有把這一點絕對化,他發現并指出,不管是國家從社會的胎胞中產生的最初階段,還是一個新的統治階級推翻一個舊的統治階級而建立起新政權的最初過程中,國家在客觀上受到了整個社會,即各個不同階級的共同制約,從而決定了國家在某種程度上不得不同時滿足各個不同階級的要求,并保護他們的利益。馬克思對此分析到,每一個企圖代替舊統治階級的地位的新階級,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把自己的思想描繪成是惟一合理的、有普遍意義的思想,把自己不是看做一個階級,而是全社會的代表。它之所以這樣做,并不單是策略上的考慮,而是因為該階級的利益在推翻舊的政權的過程中的確同其他非統治階級的利益還有一些聯系,在反對他們共同的敵人時,還未來得及發展自己的特殊利益。這表明,國家在具有階級性的同時,也具有社會性的一面。否則,國家即使在形式上也不能成為普遍性的領域。
國家從社會中產生以后,它作為社會的“總管理者”,將長期存在下去。即使社會發展到了今天,仍然沒有絲毫跡象可以表明國家即將消亡,這是因為,社會還沒有發展到足以把委托給國家的管理權收回來并進行自我管理的程度,也就是說,促使國家存在的社會條件依然存在:
第一,國家之所以能夠存在,從根本上講,是由于社會還是一個自在性領域,社會還不能完全自行控制整個社會的運行過程。社會各階層的物質利益尚未統一,社會經濟發展的宏觀環節只能交由國家調控。國家及其對社會的干預作用將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一直存在著。
第二,由于社會仍然是一個特殊性領域,社會的普遍利益還不能由社會自覺地加以維護,因此,必須交由國家來處理。國家仍然是社會普遍利益的代表。只有國家才能有計劃按比例地分配社會總勞動于社會各生產部門,并協調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之間的平衡。
可見,國家的起源和存在,受制于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社會內部的各利益集團的沖突和斗爭使國家的產生并成為某個利益集團的政治工具成為可能;另一方面,社會內部各個不同利益集團的協調所形成的共同利益在客觀上需要國家來保護,而這個共同利益的集中體現是避免社會的崩潰或解體。國家對社會所起到的這種“融合”調節作用是國家賴以存在的一個重要前提。因此,在把握國家的起源、性質等問題時,不僅要考察國家和階級的關系,而且更重要的是,還要考察國家和社會的關系。
四、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
社會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分裂出國家,由國家來管理社會,這是社會發展歷史過程中的一個必經階段。在這個階段中,社會由國家管理到多大程度,實際取決于社會自身的發展程度。當社會處在落后的幼稚狀態中時,國家有可能管理社會的一切活動。但是,國家把全部社會權力都占為己有時,并不有助于社會的正常發展。因為社會的經濟活動有著和國家政治活動根本不同的運行規律。政治對經濟的無限制干預只能導致經濟的萎縮。因此,社會總體發展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政治和經濟的二元化,其實質也就是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
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過程在整個古代社會和中世紀時代并未形成。其原因在于,落后的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貧弱使社會難以形成自我發展的自組織機制。在古希臘時代,雖然有一個強大的工商業階層在開創著商品經濟事業,積極從事海外貿易活動,但支配著城邦發展的主要經濟支柱還是自然經濟(以奴隸經濟的形式體現出來)。這使得“社會”無法從城邦中分化出來。在中世紀,政治和經濟融于一體的狀態得到了更加徹底的發展。封建的等級制把每一個社會領域都容納到政治的控制系統中去。社會的基本組織——封建莊園,不僅是一個經濟實體,而且也是一個政治實體,封建領主在其中行使軍事、司法、行政等權力。政治對經濟的強制,不僅限制了經濟的發展,同時也限制了政治的發展。社會由此處在嚴重的停滯狀態中。
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問題是馬克思首次提出來的。他認為,在封建的中世紀,市民社會多元的利益集團不可能自由地形成,因為封建政治的超經濟強制把市民社會緊緊依附在政治權力的實體上。他說:“舊社會的性質是什么呢?一句話:封建主義。舊的市民社會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質,就是說,市民生活的要素,如財產、家庭、勞動方式,已經以領主權、等級和同業公會的形式升為國家生活的要素。它們以這種形式確定了個人和國家整體的關系,就是說,確定了個人的政治地位,即孤立的、脫離社會其他組成部分的地位。因為這種人民生活的組織并沒有把財產或勞動升為社會要素,……因此,市民社會的生活機能和生活條件還是政治(雖然是封建的政治)的……”(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41頁。)。正是在政治超常發展的條件下,經濟萎縮了,市民社會的空間越來越小,它和國家越來越趨向一體化。
那么,國家和社會的一體化狀態是怎樣被打破的呢?這主要來自于兩方面的力量。一是政治革命。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只有法國革命才完成了從政治等級到社會等級的轉變過程,或者說,使市民社會的等級差別完全變成了社會差別,即沒有政治意義的私人生活的差別。這樣就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會分離的過程?!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44頁。)二是商品經濟。在中世紀的社會結構中,雖然封建的超經濟強制加固了自然經濟的地位,但在封建政治統治的縫隙——城市中,商品經濟的發展卻獲得了自由的空間。商品經濟賴以維持的以及它所建立的都是貨幣關系而不是政治關系。這樣,封建貴族的城堡在被新式火炮轟開以前,實際上就已經被貨幣破壞了,火藥只不過成了為貨幣服務的政治工具而已。那么,商品經濟關系以及它所形成的發達的財產關系為什么會具有這樣強大的力量呢?關鍵就在于它依靠和進一步創造了獨立于國家政權實體的所有制關系,即資本主義私有制。資本主義私有制的一個重要特點在于,它完全拋棄了任何政治外觀,擺脫了政治權力的管制。馬克思在分析這一特點時寫道:“由大工業和普遍競爭所產生的現代資本”的實質是“拋棄了共同體的一切外觀并消除了國家對財產發展的任何影響的純粹私有制”。“由于私有制擺脫了共同體,國家獲得了和市民社會并列的并且在市民社會之外的獨立存在”(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9頁。)。正是由于來自政治革命和商品經濟的雙重沖擊,封建的社會結構才發生了巨大的分化。由于社會經濟擺脫了政治的強制,國家和社會由此分化為政治和經濟兩個主要的獨立的領域。
馬克思對國家和社會二元化的分析和總結,切實地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規律。這個規律表明,經濟獨立自由的發展,是整個社會發展乃至政治發展的前提。事實上,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們由于親身體驗到商品經濟自由發展的重要性,也極力主張放棄國家對經濟的超常干預。亞當·斯密提出用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操縱和調節經濟的運行過程,就集中地表達了資產階級的愿望和要求。當然,資本主義所完成的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并沒有使國家完全放棄對社會經濟的干預作用,相反,資產階級國家運用政治法律手段來充分保障資本主義經濟的正常運行。這證明了,“實際上國家不外是資產者為了在國內外相互保障自己的財產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種組織形式。”(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69頁。)但資產階級的國家干預作用和封建的超經濟強制已有質的區別。前者是基于國家和社會二元化這個前提,離開這個前提,國家干預作用必定由于影響經濟發展而受到資產階級的抵抗。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資本主義完成的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從社會發展的歷史過程來看,是社會走向成熟和自覺的一個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社會在經濟領域中終于擺脫了國家的控制而獲得了自己運行的權利。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社會是作為一個整體而從國家的支配下獲得了經濟上的自由。實際上,這只是社會中的一部分人,即資產階級獲得了自由;而對那些被統治階級來講,雖然他們去掉了身上所帶著的封建政治枷鎖,并至少享有一種形式上的平等,但他們卻陷于社會經濟上的不平等——資本對雇傭勞動的剝削。這就是馬克思所看到的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在資本主義時代所形成的新矛盾,即政治形式上的平等和經濟實際上的不平等之間的矛盾。這個矛盾的實質是,人不僅在思想意識中,而且在現實生活中,都過著雙重的生活,即政治共同體中的生活和市民社會中的生活。在前者,人把自己看做社會存在物,看做平等的公民;在后者,人作為私人進行活動,把別人看做工具,把自己也降為工具,成為外力隨意擺布的玩物。這樣,在經濟生活中人們是不平等的,因而也就決定了不可能在政治領域中真正地建立起一種平等關系。
雖然資本主義所開創的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在私有制的條件下不可避免地會生產它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和種種社會矛盾,但這較之中世紀國家和社會一體化的狀態,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資本主義之所以能夠在不到一個世紀的時間里創造出比過去一切時代所創造的全部生產力總和還要多的生產力,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社會依靠商品經濟的自由發展和政治革命而擺脫了封建的等級制度、人身依附和政治特權對它的束縛,并且進一步創造出政治民主化的社會條件,創造出向一個更高的更合理的社會形態發展的社會條件。因此,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是社會發展歷史過程中一個不可逾越的階段,它對任何必須經過這個發展階段的社會制度來講,都具有普遍的意義,表明社會從國家的支配下解放出來首先是從經濟領域中開始的。
五、國家和社會統一的方向
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實際上已經預示著“社會把國家政權重新收回”的歷史性方向,因為國家把本屬于社會的經濟權力重新還給了社會。但是,在馬克思看來,近代資本主義所完成的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并沒有使全社會重新普遍擁有經濟權力,原因在于社會內部所存在著的對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迫使一部分人喪失了經濟權力。這一部分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是占據大多數,他們就是無產階級。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的階級對立狀態中,近代資產階級國家機器不可能真正代表社會的普遍利益。國家和社會之間的矛盾決定了國家不斷脫離社會的控制,日益凌駕于社會之上的趨勢。
近代資產階級民主代議制在國家和社會二元化的條件下不是解決而是繼續擴大國家和社會之間的矛盾這一問題,使馬克思認識到,新型的民主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國家和社會的統一。他在19世紀40年代中期提出的民主制模式,作為同封建的君主制和資產階級共和制根本不同的國家形式,就是旨在尋求國家和社會統一的可能性。他認為,國家和社會的統一不是退回到中世紀那種國家和社會融于一體的狀態,而是經過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過程來實現人民重新掌握自己的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這一目的,使抽象的國家不再是一個統治因素?;趯γ裰鲗嵸|的正確把握,馬克思提出了一個非常精辟的觀點:“歷史任務就是要使政治國家返回實在世界”(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3頁。)。馬克思一生都在為完成這個歷史的任務而斗爭。
馬克思在最初探索社會決定國家的歷史觀時,就實際地闡述了國家和社會統一的原則。作為當時馬克思理論批判的一個重要對象的黑格爾哲學也試圖解決這一問題。黑格爾在其《法哲學》中已經洞察到自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以來,國家和社會在政治上所表現出來的嚴重的對立狀態,而這種對立狀態在啟蒙學者所鼓吹的“社會契約論”中并沒有得到應有的承認。但是,黑格爾只是試圖“從表面上”解決國家和社會的矛盾,即希望在國家內部來解決國家和社會的統一問題。為此,他把“行政權”和“等級”作為聯系國家和社會的中介環節,認為“行政權”一方面旨在保護特殊領域中的私有財產和利益,另一方面又必須服從國家的普遍利益;而“等級”也具有這種雙向協調的功能,它既具有市民社會的特殊性質,也具有參與政治后所具有的普遍性質。對此,馬克思認為,“黑格爾想使‘自在自為的普遍物’——政治國家——不為市民社會所決定,而相反地使它決定市民社會。”(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358頁。)在這個錯誤的歷史觀的指導下,黑格爾總是力圖把國家和社會統一于國家而不是社會,實際上賦予了國家永恒的性質。為了徹底清除黑格爾國家決定社會的歷史觀和國家本位的思想,馬克思揭穿了黑格爾所臆造的行政權和等級的中介作用的虛偽本質。在他看來,行政權并不是作為國家和市民社會聯系的中介,而是代表國家同整個市民社會直接對立的;而等級在立法機構中不可能具有“中介”性質,它完全由特殊利益所支配,不可能調節國家和社會的矛盾。
那么,怎樣才能真正地而不是虛假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消除國家和社會的矛盾呢?馬克思認為,只有“民主制”才是國家和社會統一的惟一途徑。他在比較歷史上的各種政治制度時指出:“其他一切國家結構都是某種確定的特殊的國家形式。而在民主制中,形式的原則同時也是物質的原則。因此,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統一。”(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1—282頁。)在國家和社會的統一中,國家便開始消亡。馬克思寫道:“在真正的民主制中政治國家就消失了?!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2頁。)馬克思在這里首次涉及了國家自行消亡的問題,他不是在無政府主義的意義上提出廢除國家,而是在社會普遍參與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新型的國家政權和社會沒有根本的利害沖突的意義上,看到了國家職能重新回歸社會的必然性。
如果說馬克思在19世紀40年代中期關于民主制的論述在一定程度上帶有演繹性質的話,那么隨著無產階級運動的深入發展,馬克思對未來的國家政權的實質及其歸宿有了越來越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到19世紀70年代,巴黎公社的建立,使馬克思進一步明確地認識到,無產階級新型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把社會委托給國家的那些權力重新還給社會,“把靠社會供養而又阻礙社會自由發展的寄生贅瘤——‘國家’迄今所吞食的一切力量歸還給社會機體?!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7頁。)
馬克思在總結巴黎公社革命經驗時所提到的把國家權力還給社會的思想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指打碎資產階級國家機器,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權,消除階級統治,恢復共和國的“社會”本質;另一方面,國家權力還給社會是指國家各項職能回歸社會,擴大社會自治權,吸引社會中最廣大的人民群眾參加國家政治管理,最終創造國家自行消亡的社會歷史條件。
馬克思在國家和社會統一的意義上提出的國家權力回歸社會的思想,符合國家和社會之間的此消彼長的歷史運動。但是,他并不是像無政府主義者所幻想的那樣,期望在一個早晨就消滅國家;相反,他認為國家和社會的統一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在這個歷史過程中,無產階級像歷史上其他階級一樣,將不得不繼續利用國家的力量來促使國家的自行消亡。因此,在國家和社會統一的過程中,國家仍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只不過這個國家將不再是一個“虛幻的共同體形式”,它是全社會普遍利益的真正代表,它要從組織上制度上保證無產階級民主的實現,從而逐步使國家權力回歸社會,由社會自行掌握。
六、社會本位的方法論原則
馬克思的國家和社會理論,在人類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統地論述了社會決定國家的歷史觀,科學地界定了國家和社會的本質,探討了國家和社會之間的辯證關系及其歷史運動的基本規律,指明了國家和社會發展的方向,從而奠定了以社會為本位的方法論。人們由此可以判定,決定歷史發展的主要力量不是來自于國家,而是來自于社會。
由于國家和社會發展的固有規律,從國家本位向社會本位的這個歷史性轉變是一定會完成的,而且必然也會反映到人們的觀念中來。馬克思之所以能夠先于他的前人和同時代的人首先把握住這個轉變,并自覺地用科學理論的形式將其反映出來,這首先取決于他生活的時代: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已經完全拋棄了過去的那些萎縮了的形式,社會結構中各構成要素的性質及其相互關系已經日益鮮明地突現在人們面前,曾經妨礙人們正確認識國家和社會關系的那些客觀因素已經不存在,造就科學理論的歷史條件已經成熟。在這樣的時代,馬克思是從“社會化的人類”的立場出發,旨在探求社會解放的形式和道路。正因為如此,馬克思的理論才具有一種前所未有的徹底性,并由于這種徹底性而掌握了最廣泛的人民群眾,為人們正確認識社會結構和社會演變,提供了一種嶄新的方法。
首先,社會本位論是以社會決定國家的歷史觀為理論基礎的,由此確立了研究一切社會現象和歷史現象的方法論原則。根據這個方法論原則,在考察任何社會形態的政治結構、政治行為和政治觀念(包括政治心理)時,都首先必須考察該社會形態的經濟結構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經濟發展水平。任何一個社會形態的政治變革和政權更替的終極原因都在社會的經濟關系中。這種分析方法決不是像某些人所理解的那樣,是一種簡單的線性因果觀;因為這種分析方法絲毫也不排斥對社會各構成要素的相互關系作系統的、非線性的把握,它是旨在從發生學的意義上來揭示特定的政治現象產生的必然性、實質及其受到的社會制約。因此,掌握這種分析方法,在終極的意義上指明經濟的“歸根到底”的決定作用,是把握國家和社會的辯證關系以及社會各構成要素的相互作用的前提。
其次,社會本位論從社會存在本體論的高度確立了社會高于國家的歷史地位,確立了人民群眾高于統治者的歷史地位,明確了只有社會才是決定歷史發展的主體。根據這個本體論原則,在分析和評價任何國家權力的構成、性質及其運行方式,以及任何個人的歷史作用時,都必須把人民的歷史創造性作為最高尺度。
第三,根據社會本位的方法論原則,社會要發展首先必須把經濟領域從國家政治強制下解放出來,完成國家和社會的二元化,其實質就是國家經濟職能的弱化。國家經濟職能弱化的主要標志是:國家統制經濟向社會市場經濟過渡,企業從行政組織向經濟組織過渡,城市從單純的政治中心向經濟中心過渡,國家宏觀調節形式從完全依靠政治強制下達指令性計劃向主要依靠經濟杠桿和法律規范來調節社會總體經濟運行過渡。總之,國家把本屬于社會的那些經濟權力盡可能地還給社會,由社會根據經濟運行規律進行經濟活動。即使在社會尚不能控制而必須由國家來管理的那些領域,國家管理社會的手段也有必要“按照合乎規律的經濟發展的精神和方向去作用”(恩格斯語)。
第四,社會在經濟領域和政治領域的解放,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以思想解放為先導的。與國家本位相聯系的是社會經濟的萎縮和社會自主意識的弱化。因此,用社會本位的方法論來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必須改變社會為國家服務的觀念,使社會形成健全的公民意識、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樹立國家為社會服務的觀念,促進社會在思想文化領域中能夠依法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志和要求。
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針對拉薩爾派提出的“自由國家”的謬論時指出:“自由就在于把國家由一個站在社會之上的機關變成完全服從這個社會的機關;而且就在今天,各種國家形式比較自由或比較不自由,也取決于這些國家形式把‘國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保ㄗⅲ骸恶R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頁。)人類社會發展的偉大實踐正在印證著馬克思的這一偉大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