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與經濟發展關系研究論文

時間:2022-10-21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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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與經濟發展關系研究論文

[編者按:當前我國的社會存在很多問題,究其原因,是社會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而社會發展應當以民主政治為首。在今天,民主政治已成為關系到我國經濟能否順利發展的大事。因此,本著科學發展觀精神的要求,我們刊出下面這篇文章,以論述經濟發展與人文理念和民主政治的關系,其目的是保障我國下一步的經濟建設能得以順利進行。]

俄羅斯從彼得大帝起學習西方國家到今天已三百多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才3200多美元;美國建國才兩百多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近4萬美元。造成如此大的差距原因是什么?答:主要原因是民主。

一、經濟發展所取決的人文基礎

1,摒棄經濟決定論。唯物主義總是強調生產力、經濟對社會的決定作用,把文化、政治擺在后面。歷史事實卻相反:先有公平競爭的觀念,才有古代的公平競爭的奧運會[公元前776年公元394年],而當時并未有公平競爭的商品經濟。11世紀地中海兩個最大的貿易集團是熱那亞商人和馬格里布商人集團,熱亞拉是拉丁世界的一部分信仰個人主義,馬格里布是穆斯林的一分子信仰集體主義。熱亞那出現了契約、行會、產權,發展成著名的城市共和國;相反,穆斯林的集體主義使馬格里布演變為極權主義國家。16-17世紀的西班牙是殖民強國,黃金比英國多得多,軍力也強的多,可后來英國成了民主自由的中心、世界科學的中心和產業革命的發祥地。原因在于英國有自由主義的傳統;西班牙被穆斯林統治過,集體主義的專制思想嚴重,從而使西班牙日益落后。

民主的關鍵是思想文化的自由傳播與觀念的更新。“五四”先賢們的新文化運動就是這樣,可惜它被“以俄為師”的黨派和救亡運動所打斷。按馬克思主義的經濟決定論,俄羅斯就不該搞社會主義。1917年3月俄羅斯臨時政府成立,正當人們準備和平、理性、自由的多黨大選時,誰知半路里殺出一個程咬金----列寧的布爾什維克,用暴力奪取政權迫使俄羅斯走向了社會主義,打斷了俄羅斯多元民主化的進程。社會主義的俄羅斯與自由民主的美國競賽,卻越來越窮,搞得眾叛親離,最后俄羅斯人觀念更新,搞起了資本主義,重新走上了自由民主的道路,近年來人們的收入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捷克在資本主義的奧匈帝國時期人均收入水平遠遠高于奧地利人,搞了社會主義制度后,捷克的人均收入水平卻遠遠落后于資本主義的奧地利人。所以,1989年捷克90%以上的人要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到1999年,東歐人均收入水平已翻了一番;而堅持社會主義的北朝鮮還在饑寒交迫中煎熬,正等待著世界人民的援助呢。

民主觀念已為多數東歐人、俄羅斯人所接受,這和他們基督教[東正教是基督教的一個分支]的傳統有關。《圣經》里說:人是由神而來,所以人人平等[基督教的興起是人類爭平等運動的第一個高峰];人都是有原罪的,所以給人的權力不能太大;愛你的鄰人愛你的仇人,這是博愛、寬容、人權神圣不可侵犯的基礎。受奴役的猶太民族產生了這些民主思想的精華是無法用經濟決定論來說明的。自由、平等、民主的思想與社會、國家起源的狀況有關:雅典城邦國家和羅馬城邦國家的產生都與部落的平等聯合有關;羅馬由貴族專政走向民主共和體制是與“自由之門”分不開的,當外敵入侵時,平民從海上跑了,貴族的財產遭殃,所以貴族只好向平民讓步,幾經反復建立以公民大會為基礎的民主共和國。

中國黃帝族的統治是通過“血流飄杵”的暴力實現的,故國人崇尚暴力、崇拜權力、信仰多子多[征]服也;中國的地理結構也沒有可允許逃跑的“自由之門”,中原地區離海太遠,連孔子都想“乘桴浮于海”,但難以實行,所以中國人只有對暴力的屈服和以暴易暴兩種辦法,不能產生自由平等的民主思想。今天的中國仍然有許多人不知人權民主為何物,連一些博士后都不懂民主。可見,民主啟蒙的任務還相當艱巨。政治民主、人民富裕、社會進步的關鍵是教育的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的自由傳播。只有通過民主啟蒙喚醒自由人民千千萬,中國的發展才有希望。

2,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是道德、民主、法治的基礎。如果實行共產制度,文明社會的道德都將廢止。摩西十戒里有不許盜竊,可中國的祖師爺孔子不譴責盜竊,還允許、鼓勵盜竊[有人偷羊,兒子告了父親。孔子說:我黨不會上告,子為父隱、父為子隱]。這就充分表明滿嘴仁義道德的孔子其實沒有道德,也搞弄虛作假。[《論語》里沒有一個“真”字,更談不上追求真理、追求自由了]。不尊重財產,還有什么道德可言。幾千年來,中國人誤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和“打江山、坐江山”的強盜邏輯當成了天理、當成了真理,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無法形成,私有文明的道德無從建立與發展。

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觀念是民主的基石。國王不能侵犯他人的財產,必須獲得他人的同意才能征稅。中世紀的歐洲各國政府為解決稅收問題先后召開了國會或議會,讓諸侯、主教、城市代表協商解決。隨著人民覺醒與斗爭的深入,政府終于為議會所控制,民主制度才得以確立。

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則也是法治的基礎。人們之所以守法,是因為法律是議會制定的用來保護財產權和人權的。法治的關鍵是政府廉潔守法。由斤斤計較的議員組成的議會當然不會讓政府貪污腐化,由于選民的監督和輿論的監督,議員也難以被政府收買。這種由官員、議員帶頭遵紀守法的社會法必然形成法治社會。

3,人民民主專政的實質。專政[dictatorship]就是獨裁的意思,獨裁,即超越法律不按法律辦事。這種無法無天的專政怎能和民主并列在一起呢?“人民民主專政實質是無產階級專政”,在無產階級專政的對象資產階級沒有了的情況下,無產階級專政就變成了專無產階級的政了,不過是順黨者昌、逆黨者亡罷了。“階級斗爭”理論是自由平等的民主理論的倒退與反動,是專制主義復辟的現代版本,與古代的專制主義相比,還要專制千萬倍!這和無神論信仰、不相信自由、平等、博愛、只相信暴力革命和階級斗爭有關。無神論不信宗教,不信善惡報應,不敬畏生命;為所欲為,肆無忌憚,心狠手辣,視百姓為“螺絲釘”和“草芥”,嚴重敗壞了社會道德秩序,用階級斗爭摧毀了人類文明、踐踏了人格尊嚴、使人喪失了道德良知。

民主集中制在英語、俄語中都是民主的集中制,屬于語法上的偏正結構;民主與集中不是并列結構,“既民主、又集中”的并列關系不能成立。除了民主的集中[簡稱民主]以外,還有獨裁的集中、寡頭的集中。民主的集中是說民主的過程本身就是集中的過程,無須“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用獨裁的集中、寡頭的集中指導不出民主,用民主的集中指導民主不過是同義反復而已。唐太宗搞[獨裁的]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比搞得都好,他尊重諫官魏征,不殺知識分子。唐太宗的做法決不是民主,的民主集中制離民主政治就更遙遠了。

共產主義者宣揚共產主義社會可以物資極大豐富、按需分配、無限美好。試問:物資真能極大豐富嗎?答:不能。譬如:水就不能極大豐富,水的總量是一個常量,隨著人口的增加,人均水量會越來越少;石油、煤炭、礦石只會越用越少。怎會極大豐富而按需分配呢?共產黨人的社會主義社會只讓一部分高官按需分配,人民只能分配貧窮。由于我國無《政黨法》,黨的各級專職干部的工資外收入都是國庫支付,每次黨的會議的開支都是國庫拿的,這就侵犯了納稅人的權利。人民交稅是交國稅,不是交黨費。如果全國人大代表不是我選出的話,這個國家就無正當性,無權力向我征稅。沒有我的代表監督稅收的分配與使用,那末稅收就會被亂花,就會增加人民的負擔。譬如:臺灣的中央日報只用36人,人民日報卻用了一萬多人;武漢漢陽江邊剛建不久的一片樓房后來炸了;重慶的彩虹橋跨了;開縣井噴死了那么多人……又是誰在監督?我們的官員在怎么搞?人民為什么不能站出來說話呢?

4,沒有等來的民主,只有爭來的民主。韓國今天的民主,是青年學生用自由的鮮血換來的。沒有一個統治者會自動地放棄特權,也沒有一個統治者會在無制衡的情況下大義滅親。胡適說過:無論什么國家,只要政權不能和平地轉移,只要缺乏合法的民意代表機構,政治改革的責任就永遠落在青年知識分子的身上!因為他們的政治活動出于純潔的動機、出于自然的動機。知識分子應在民主化的過程中起先鋒帶頭作用。民主不是等來的,而是爭來的.假如整個社會的每一個人都在琢磨“彼可取而代之”、都在思考“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無代表、不納稅”時,那么,專制制度將迅速崩潰,自由民主的政治就會到來。因此,每一位志士仁人都應在自由民主思想的傳播、自由結社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印度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阿馬蒂亞.森說過:民主制度是普適于世界各國的,民主的價值觀放之四海而皆準!

5,權利與權力的區別。權利[right]是人要求利益的資格,有三個屬性:自由性[可行使,可放棄],自然性[與生俱來],正義性[人權神圣不可侵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隨便進我屋]。權力是支配他人的力量,有三個性質:強制性[以暴力為后盾必須執行,不能不作為],派生性[權力源于權利、用來為公眾服務的],腐蝕性[掌權者會使為公的權力變成為私的權力,使權力為公的社會異化成為家天下、黨天下社會,權力的私有制或小集團化是中國貧困、動亂、愚昧的總根源]。

今天的中國已不是一家一姓之中國,也不是一黨一派之中國,而是人民當家作主之中國!人民當家作主,卻不享有周期性地自由選擇官員之權利,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因此,今天的中國,真正落后的不是經濟,真正缺少的不是物質財富,而是一個科學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思想。只有在具備了這樣一個制度之后,我國的經濟發展才能真正走上正軌,才能不出現風險。下面談一些基本的民主觀念及與經濟的關系

二、民主與民主的目的。

缺乏民主理念的經濟發展,其最大的不良后果是導致社會的畸形發展,貧富分化嚴重,這種不均衡的社會狀態也極容易導致社會秩序不穩定,以致引起社會動亂和破壞性的災難。因此,我國今后的發展要避免缺少民主理念指導的發展,從今以后,要把思想觀念的建設當作比經濟建設還要重要的任務來抓。

民主一詞。Demos源于古希臘,意味人民,人民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權,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的統治。民主的目的就是保護人權。人權是民主的出發點,也是人的本質特征。

1。人權。權利指人要求利益的資格。自然權利指人的本性所要求的權利,亦指自然界各種物種的權利。人權就是人之為人按其本性應享有的權利,它普適于每一個男女,不分性別、種族、階級、貧富,人人都應平等享有的權利,它與外在的權威無關,所以又稱為天賦人權或自然權利。英國人洛克認為人的基本自然權利有三項:生命、自由與財產;美國的《獨立宣言》宣布人有平等、生命、自由、追求幸福權利和改變政府的權利;1789年法國的《人權宣言》說:“對人權的無知、忘卻或者蔑視,是公眾不幸和政府腐敗的唯一原因”,“人們生來并且始終是自由的,在權利上是平等的”,“一切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消的人權;這些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法國大革命使人權的主要內容自由、平等、博滅愛傳遍了全世界。

第一次世界大戰后,人權受到了國際社會的關注,1926年出現了《禁奴公約》和不準虐待戰俘的《日內瓦公約》。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人權保護進入了《聯合國憲章》,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頒布了《世界人權宣言》,1966年12月16日又頒布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人權已超出了一國的國界,成為人類社會共同關心的課題。眾所周知:人權是目的,主權是手段,目的高于手段,手段服從目的;人權高于一切,當然高于主權。以前南非歧視黑人,世界各國人民不都憤怒譴責過嗎?以“不許干涉內政”為借口的做法,只會助長對人權的侵犯。

人權的基礎是生存權,在當代連動物的生存權都得了到保障,人的生存權就更應該有保障了。人權的主要內容是自由、平等、博愛。

2。自由。“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不自由,毋寧死”。人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的最高本質。自由指自愿、自主、自治,不受強迫、強制與威脅利誘,根據自己的判斷來行動。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發展自由、發財自由。言論自由是首要人權,指人人有權發表意見,人人在發表意見上都應有平等的權利。發展自由包括遷徙自由、就業自由、結社自由等。發財的自由包括工作權、財產權,通常說的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就是財產權。哈耶克認為:確認財產權是劃定一個保護我們免受壓迫的私人領域。私有財產是自由的基本要素,是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對財產權的承認與保護是防止政府專制壓迫的基本條件。如果社會的物質財富都掌握在某個人、某個機構的手里,個人自由將不復存在,人們除了奴隸般的服從外別無選擇。個人自治的核心是每個人對其財產的獨立的排他的支配權。可見,財產自由是個人自由的標志,言論自由是社會自由的標志。

3。平等。平等指所有的人都應受同等待遇,這是絕對平等觀。羅爾斯把平等主要理解為公平合理、機會均等的相對平等,社會盡量將自然、社會環境的不平等減少到最低程度,讓競爭的起點公平。平等還包括理性平等、言論權平等、結社權的平等和教育權的平等。理性平等意味著任何組織與個人無權宣布自己壟斷了真理,別人只有服從的份;意味著任何個人與組織總結出的真理并不比普通人總結出的真理應處在特殊的位置上;意味著任何人任何組織都無權破壞思想言論的自由傳播,搞愚民政策;意味著人都會犯錯誤,沒有什么“永遠正確”、“始終代表”,只有不斷的更新才能趨于完善、才能接近真理。

平等是自由的前提條件。如果只一部分人有自由而其他人沒有,自由就成了特權,肯定存在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奴役,變成了專制壓迫。平等也應以自由為基礎,沒有自由而言平等,這種平等就是奴隸似的平等。羅爾斯提出了平等的自由原則,即每個人都平等的享有與他人相同的自由。他說:正義就是公民自由權利的平等性與不可侵犯性,分蛋糕的正義就是公平的劃分且分糕者最后拿自己的一份。對于中國人來講,平等主要是反特權、反腐敗、反歧視。

羅爾斯認為在功利與正義之間,正義具有優先性。效率驅動的是經濟發展和財富增加,公平驅動的是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全面發展,它追求的是人的權利和人的全面發展。在一個家庭中,只有當所有的家庭成員都處在滿意狀態時,這個家庭才是和諧幸福的;同樣,在一個社會中,只有當所有的成員都享有充分的權利和平等的自由時,這個社會才是正義的。可見,穩定、發展、效率都不能擺在社會的首位,擺在首位只能是人權、正義和平等的自由。

4。博愛。無論家庭和社會,它們全面發展和公正的實現,都有賴于對弱者的保護,也就是對最后一個有機會取蛋糕的人的權利的保護,這就是社會的補償原則亦稱博愛原則。它要求效率高的人把自己的部分財富貢獻給弱勢群體,交稅捐款、見義勇為、打抱不平、維護他人人權;如果大家容忍他人人權遭受踐踏,今天是他受損,明天就可能你遭殃。所以維護人權、主持正義是公民民主素質的基本要求。羅爾斯把自由、平等、博愛充分實現的社會稱為正義的社會。三、民主的原則

1。多數原則。指少數服從多數,在政治活動中,人民統治的實質是多數人的統治。即按多數人的意志決定政府組成與變更并進行其它政治活動。多數原則是民主制的靈魂,沒有多數原則就沒有民主。比如:全民公決、立法、官員的任免、司法等活動中都實行多數原則。多數原則不得侵犯人權和人格尊嚴。

2。少數原則。為避免多數迫害少數,必須保護少數人的權利,甚至采取行政手段給以保護,每一個人的權利都不許侵犯。決不能因為是少數,就加以迫害,不保護少數最終會使民主制度蕩然無存。民主不等于科學,多數人的意見不一定是真理。真理最初往往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必須無條件地堅持言論自由。連神圣的憲法都可以批評可以修改,還有什么不能批評的呢?人數越少的意見,意味著做此事的機會越小,它所提供的經驗教訓就越難得,那么它對整個社會就更加珍貴。壓制思想言論自由,是對整個人類的掠奪與犯罪,因此,要保護少數。美國總統尼克松遭彈劾而辭職、克林頓遭國會譴責而道歉都與美國保護少數、堅持言論的絕對自由是分不開的。

3。程序原則。指民主政治的決策、選舉等一系列的活動都必須遵守法定程序,這些規則和程序通常由憲法和其它法律來決定。多數人的意志要通過法定程序,才能保證得到表現和承認。在專制崩潰而又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應依多數同意的原則制定臨時憲法,然后依法辦事。

四、民主的制度。

1。選舉制。指官員、議員、代表由選民選舉產生,對選民負責[不必服從上級],由選民罷免的制度。2003年美國加州州長被選民罷免并選出了新州長斯瓦辛格,這就是民主制度和平改變政府的巨大力量!應在充分表達各種政見的基礎上,讓選民自由地投票!專制國家的官員任免制度都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官員都服從上級,最高領導人直接指定接班人,國家領導人的選舉不過是遮掩專制的遮羞布罷了。

2。分權制。為避免權力的腐敗,必須對權力進行合理的配置,使各種權力能夠相互牽制、相互監督。這樣,當一個國家機關發生侵權時,公民可向另一國家機關尋求保護。分權制主要指國家機構間的橫向分權,即立法、執法、司法的三權分立;也指縱向分權制,即中央與地方的層層分權,象美國就是中央、州、縣各自自治,無需上級來指手畫腳,各自的權限都有法律規定,都不能越權行事。分權制的實質就是限制權力、防止權力過分集中,防止強人獨裁。瑞士、美國都是典型的分權制。專制的國家把權力集中到軍委主席、總書記等核心手里;事無大小,該決于黨;黨領導一切,黨管大事;“集中力量大”,錯誤也大。

3。限任制,也稱輪換制。為防止長期掌權而形成獨裁,官員應定期更換。官員的任期有時間限制,還有屆數的限制。這是防止終身制、世襲制的辦法之一。輪換制并不意味著一切公職都要輪換,有些民主國家的法官就是終身制。專制國家的官員幾乎都是終身制,我國軍委主席就未限制任期屆數,這是中國特色的終身制。

五、法治

1。法治的定義。亞里士多德認為法治的涵義有:<1>法律的統治,任何個人、組織、國家機關都要服從法律[言論例外]。<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立法面前的平等,即人人有立法的建議權、憲法的投票權;執法、司法面前也要人人平等,不能因態度、親疏、階級的不同而搞差別待遇。什么“階級斗爭”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論、“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及“嚴厲打擊”的理論都是差別待遇的等級制理論,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3>良法的統治。也就是法律要保護人權,限制官權。斯大林認為,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意志是為統治者服務的,這種說法還充斥在我國的教科書上,不過是秦始皇的“朕即法律”的現代譯本,哪里有民主社會限制權力的影子。秦始皇也有法律制度,可稱為法制,他的法制是鎮壓人民的工具。

2。人治。與法治相反的是人治。人治是個人的統治、賢人的統治、“關鍵是接班人”。人治社會的信條是權力者至上,“有權就有一切”,即權力萬能、權力拜物教,掌權者在法律之上,隨意地立法廢法。說自己是馬克思加秦始皇,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比秦始皇還秦始皇。1954年的憲法到1957年,他就認為過時了,他不修法在時干脆把憲法作廢。這種隨領導人的變化而修法的慣例還在中國繼續,最高官員守法的習慣還未形成,這是中國的悲劇之所在。

3。法治原則。“要法治、不要人治”的實質就是以法治國,其基本原則有三條:<1>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權和人類尊嚴;<2>政府行使權力要遵守法定程序;<3>司法獨立,司法中立非黨化,律師業自由,嚴禁刑訓逼供,實施無罪推定原則,保證司法公正。

4。憲政。Constitution來自于拉丁文,是結構、組織之意,英文中指憲法。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研究過158個國家的憲法。近代憲法是以保障人權、限制權力為特征的,在形式上表現為契約、民約或公約。1215年限制國王權力的《大憲章》被認為是英國憲法的源頭。1620年赴北美大陸在大西洋五月花號船上簽署的《五月花號公約》被認為是美國憲法的源頭,1639年北美出現了《康涅狄格根本法》,宣稱主權屬于全體人民,1787年《美國聯邦憲法》誕生,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完備的憲法。1791年法國憲法問世,1908年大清政府頒布憲法。憲法的基本原則有:私有財產、主權在民、分權制衡、法治、人權等原則。

憲政,指以憲法和法律治國,它要求政府首先遵守法律,以法治官,所以憲政又稱為立憲政府。憲政的目的是以法制權而達到以權制權。憲政就是以憲法為根本,實行法治的民主政治。孫中山提出了建設中華民國三步走方略,即軍政、訓政、憲政三個階段。憲政時期還政于民,舉行多黨競爭的全國大選。

六、民主國家的軍隊

民主國家的軍隊服務于人民、服務于國家。文官統率軍隊和文權高于軍權是民主的根本。文官統率軍隊不是因他是天才,而是因他是民選的代表,責無旁貸的承擔指揮軍隊的義務。軍方領導人充當民選領導人的顧問并執行民選領導人的決定。與此相反,專制國家的軍事領導人領導著全國,凌駕于政府之上。

軍隊中立化。軍隊不支持任何觀點和任何派別,只服從憲法和法律、服從民選的國家領導人,不服從任何政黨的領導。“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絕對的反民主、是絕對的專制、也是絕對的腐敗,把用人民血汗養活的軍隊變成維護少數人特權的黨軍是對人民的巨大犯罪!軍隊是國家、人民的中立仆人!軍隊不得危害民主政體、侵犯基本人權,更不能介入政治斗爭而屠殺人民。軍人不能參加任何黨派,軍人作為選民有選舉權,可參加投票,軍人只有在退役后才可參加政黨、充當政治候選人參與競選。

七、公平的政治競爭

民主社會價值觀念的競爭是公平的自由競爭。因此,需要教育中立化和非黨化,做到政教分離。黨化教育只會使人片面化、工具化、盲從化、奴才化。我國從幼兒園起就開始灌輸一個主義好、要熱愛服從特定的黨,使兒童幼小的心靈從小就習慣于等級專制、盲目服從,泯滅了兒童的懷疑批判的精神,扼殺了兒童的創造潛能,不僅使兒童離民主愈來愈遠,而且是對中華民族未來的犯罪!學生從小不學會自由選擇、自由創造、自力更生,怎能形成自由民主之人格?沒有自由民主法治之人格,民主是不可能實現的。教師要有民主人格,不要把自己當成正確的化身,聽不得不同意見,老教訓人;要鼓勵學生大膽地提問、大膽地發表不同的意見。只有自由而健康的教育才會對一個國家對一個民族的前途起正面的積極的作用、產生美好而深遠的影響,一個推行奴化教育、黨化教育的國家只會使民族墮落和衰亡!

價值觀念多元化的保障在于言論自由、新聞出版自由。要加深對首要人權的認識,輿論工具應自由化。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是民主政治的保障。結社自由就表現為組黨自由。民主社會有眾多相互反對、相互競爭的政黨。解決多元觀念和多個政黨間沖突的主要辦法是:容忍、相互讓步與妥協,當然可走司法解決的道路,但決不能用暴力鎮壓反對派。暴力鎮壓意味著專制獨裁,與民主自由格格不如。

政黨內部的原則是容忍與妥協,不是民主集中制,不能強制推行一種觀念。共識來自于自由平等公開的思想交鋒中達成的妥協。任何政黨都要接受在野的地位。未執政的黨是基本民主價值觀的守護者,連1940年代的共產黨不是也高呼過普選、言論自由、多黨競爭嗎?上臺后就食言而肥了。有人用“打天下、坐天下”來說明黨壟斷政權是應該的,其實“打天下坐天下”是野蠻專制的、權力私有化的強盜思想,早被自由的人們所拋棄。天下是人民的天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任何人、任何組織都無權搶奪人民的天下!1783年美國獨立戰爭之父、大陸軍總司令在經過八年抗英之后解散了軍隊,解甲歸田了,他本可稱王稱帝,可他后來連總統都不想當,僅干了八年[1789-1797]就回家了。這是何等的光明磊落、何等的崇高偉大啊!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不依靠外力、僅依靠內心的民主自覺就放棄了唾手可得的巨大權力的典范!他是人類歷史上光芒四射的民主燈塔,照耀著專制黑暗中追求自由的人們。國家的權力暫時授予誰,由選民說了算。絕不允許槍桿子搶政權、侵人權、殺人民。

在民主社會中,各黨派的斗爭不是你死我活的階級斗爭,而是為民服務的公平競爭。從英國民主革命以來,公平競爭的原則、制度在思想、教育文化、政治領域的實施,極大地推動了人類社會的進步。民主社會的政黨不搞武斗只進行合法的公平的競爭。任何政黨都不能擁有暴力,不能控制軍隊和警察。擁有軍隊的“政黨”不是民主的政黨,而是充滿了無限權力欲的、血腥的野蠻的專制集團!國家一旦被這血腥的暴力集團所掌控,人民就就只有無窮無盡的苦難,難以擺脫。

講人人平等,就要反對個人崇拜,就要反對黨崇拜,就要反對主義崇拜!不僅不能崇拜,而且要懷疑它、批評它、監督它。這樣一來,才能權力制衡、才能創新發明、才能自由平等!中國要趕上發達國家,必須拋棄黨永遠當領導的特權思想,必須拋棄馬克思列寧主義永遠指導人民的特權思想。市場文明要求市場的公平競爭;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更需要政治的公平競爭、思想的公平競爭、文化的公平競爭。公平競爭是中國走向富強、文明的必由之路。

八、民主理論簡介。

1。天賦人權論。人人生而平等,人權是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不能被剝奪也不能放棄。國家政府的權力來自于公民的人權,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是民主的基礎。這是反對皇權天授、君權神授的有力思想武器。人權,強調個人權利、個人首創精神、個人才智和潛能的發揮;強調人的價值、尊嚴、人格的平等待遇。人權是衡量社會制度、政治、法律好壞的根本標準,人權也是人類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可以說,沒有人權,就沒有人類本身,就不會有人類的文明和進步!人權是現代民主政治的目的。

2。社會契約論。源于古希臘的伊壁鳩魯學派,17-18世紀盛行于歐洲。認為“自然狀態”下人們間的關系是自由、平等、協商、互惠的關系,但這種關系難以持久。只有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契約從而結成政治社會、產生國家,才能保障每個人的人權。法律是每個社會成員協商制定的契約,不是靠權力強加于人的命令。合法的政治權力來自于人民的同意,凡未經人民同意的政府都是專制主義政府,人民有權推翻之。人民養活的政府理應為人民服務,哪能要人民感謝,山呼“萬歲”呢?

3。分權制衡論。權力具有天然的腐蝕性,一切權力都有濫用的危險。無限制的權力必然趨向腐敗,而人拒絕誘惑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任何官員都能腐化墮落。為防止腐敗,必須分權制衡,分權是為了制衡。國家權力必須由平行的機關分別獨立行使,各自對憲法負責,它們互不隸屬、且牽制平衡;同時實行地方自治。這對防止獨裁、腐敗起了重大的作用。分權制衡的思想源于古希臘羅馬的混合政體論思想。

4。代議民主論。認為直接民主可在小國實行,大國應通過代議制即選舉代表、組成議會來決定國家大事,這樣,全體國民的事可由少數人來管理,而公民依然保有自己的自由權利。“無代表,不納稅”,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第三任美國總統杰斐遜完善了代議民主論,他主張分權制衡、人民參政議政、言論絕對自由,他說:“如果要我在有政府而無言論自由或無政府而有言論自由之間作出選擇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后者”。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相互補充、相得益彰。譬如:當代的俄羅斯既有國會的代議民主,還有自由大選、全民公決、游行示威、言論自由等直接民主形式;臺灣也是如此。因此,把直接民主貶斥為“大民主”,是對民主政治的無知與反動。只有相信孔子“上智下愚”而不相信人民的人才會反對普選和“公投”,這些不相信人民的官老爺能代表人民嗎?直接民主是代議民主的基礎,沒有真實的直接民主,代議民主就成了欺騙人民的假民主。如“蘇維埃”之類的假民主。

5。個人主義。認為集體和社會由個人組成,個體是集體存在的前提與基礎。個人是目的,社會是手段,個人對集體擁有優先權,個人價值高于社會價值。主張重視個人尊嚴,人格獨立,個性解放,人格神圣不可侵犯,不得借口社會集體利益侵犯個人的利益。共產主義把人煉成毫不利己的“螺絲釘”是踐踏人性、是不講人權,是把人變成了偽君子。

6。自由主義。由個人主義產生而來,認為人人生而平等,非國家所能妄加限制,國家的目的在于保護個人自由,國家的任務在于限制妨害他人自由的行為。與他人無關的行動,國家不得妄加干涉。最好的政府就是最少管理的政府,政府的任務是:抵制外敵入侵,在國內維護秩序,舉辦私人不愿辦的事業。英美自由主義,主張自由先于平等,反對平均主義。法國人主張平等優于自由。《正義論》認為從歷史視角看,自由在先,從社會的、人權的角度看,平等更重要。

7。團體主義。主張個人與社會乃有機的整體,社會與個人是同一物的兩個方面。既要保護少數,又要維護多數人的利益,促進共同發展。在此基礎上又發展出政府干涉主義和福利政策。

8。當代的生態主義。美國的利奧波德說:第一代倫理規范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如摩西十戒[崇拜唯一的上帝、守安息日、敬父母、不殺人、不奸淫、不盜竊、不說謊害人等]。第二代倫理規范調整的是人與社會的關系,如馬太福音所說:你愿意人怎樣待你,你就怎樣待人;民主制度旨在使社會與個人相協調,忽視了環境。第三代倫理規范強調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意味著人類必須對自然予以尊重,人的行為應有利于萬物的共存,為后來人保護好環境資源。

德國思想家阿爾貝特.史懷特說,倫理的本質是敬畏生命,有思想的人必須象敬畏自己的生命一樣敬畏所有的生命,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價值和存在的權利。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說:萬物皆有尊嚴,如果人類侵犯其尊嚴,就等于侵犯人類本身的尊嚴,自然界對人類有養育之恩,人類對自然界要施人道、善待自然。

參考資料:

約翰.羅爾斯:正義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

科恩:論民主。北京:商務印書館出版,1988。

王勇飛、張貴成:中國法理學研究綜述與評價。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板社,1992。

賴彭城等:國際人權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阿馬蒂亞.森:民主的價值觀放之四海而皆準。見《民主與科學》網。

賀衛方:憲政路上的絆腳石與推動力。見《中國法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