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整合論文

時間:2022-06-09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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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整合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帝國體系下的民族關系與少數民族;從帝國體系到民族國家建設的開啟;中華民族形成與發展的歷史邏輯;結語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將中華民族匯聚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的政治共同體的形式是不同的、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民族國家,這是無待于言的、中國傳統社會的帝國體系,又稱為中華帝國體系、這種契合性保障了帝國體系的超穩定結構、文化的同化、中央的調控、經濟的滲透、族群的流動、民族之間的關系既有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一面、人類近代社會發展的歷史背景以及中華各族聚合的實際政治意蘊、外部列強的欺壓,是中華民族走向自覺的外因、“中華民族”從自在存在向自覺存在轉變的歷史過程,應該從三層歷史邏輯來看、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是與傳統的帝國體系相適應的等,具體請詳見。

今天存在于中國社會的所有民族,都有相當的歷史,它們在歷史潮流的推動和作用下,共同構成了中華民族。以1911年的辛亥革命為界,將中華民族匯聚成為一個有機整體的政治共同體的形式是不同的。在1911年之前,這個共同體是傳統的中華帝國體系;在1911年之后,隨著清王朝的滅亡和帝國體系的瓦解,這個共同體就是逐漸確立和發展的現代民族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中國的國家戰略。這個戰略的實現,既需要中國現代化的全面發展,也需要中華民族在現代化過程中實現更高程度的團結與統一。本文將通過對帝國體系與現代民族國家在中華民族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作用的考察,揭示中華民族形成發展與中國現代民族國家建設之間的關系及其發展趨勢。

一、帝國體系下的民族關系與少數民族

著名歷史學家呂思勉先生指出:“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民族國家,這是無待于言的。一個大民族,固然總是融合許多少數民族而成,然其中亦必有一主體。為中國民族主體的,無疑是漢族了。”費孝通先生描述了這個過程:“距今三千年前,在黃河中游出現了一個若干民族集團匯聚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稱為華夏,它像滾雪球一般地越滾越大,把周圍的異族吸收進了這個核心。它在擁有黃河長江中下游的東亞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稱為漢族。漢族繼續不斷地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日益壯大,而且滲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區,構成起著凝聚和聯系作用的網絡,奠定了以這疆域內部多民族聯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統一體的基礎,形成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實體,經過民族自覺而稱為中華民族”。呂思勉先生和費孝通先生對中華民族形成的歷史邏輯的描述都共同展現出一個基本現實,即中華民族的形成過程是一個以漢族為核心,以華夏為中心不斷吸納和融合周圍少數民族的歷史過程;在近代以前,主導這個歷史過程的是以漢族為主體、以中原為腹地發展起來的華夏文明,而華夏文明發展出來的,以秦統一國家為起點形成的帝國體系則是漢族與其他民族實現互通、互融的直接主導力量。

中國傳統社會的帝國體系,又稱為中華帝國體系,是在秦建立統一的國家基礎上形成和發展的,漢承秦制之后,通過獨尊儒術,實現了制度體系和價值體系的有機統一,此后這套體系不斷完善,直至存續至清末。這套帝國政治體系的政治基礎是以皇權和官僚統治為主體的中央專制集權;經濟基礎是以自耕農為主體的農業經濟;社會基礎是以家族單位為主體的宗法社會;文化基礎是儒家思想為核心的意識形態。中國傳統社會在其發展的過程中,雖然有朝代更替、分合循環,但是帝國體系的基本架構卻持續存在,它與構成這個體系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要素之間具有高度的契合關系。這種契合性保障了帝國體系的超穩定結構。這套帝國體系的創造主體是漢族與漢文化,但在帝國體系的存續的歷史過程中,它并非都一直掌握在漢族統治為主體的王朝手中,如元、清兩代就非漢族統治,但是,作為一種華夏文明的制度和價值的具體體現,這套帝國體系憑借其所蘊含的文明力量的優勢,卻自始至終保持著以漢文化為核心聚合多元少數民族的民族關系格局。在中國傳統社會,各少數民族都有在各自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相對獨立的社會存在形態和治理形態,但與作為主體民族的漢族發生交往關系后,其生存與發展就不得不面臨帝國體系的作用與影響。從傳統中華帝國體系發展來看,帝國體系對少數民族生存與發展的作用和影響主體體現為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文化的同化。在艾森期塔得看來,在前現代社會所存在的帝國體系中,中華帝國體系屬于文化性的,其最基本的特點就是作為帝國統治所必然追求的領土擴張、軍事強盛和經濟增長等等,“總是在文化方面被表達出來,并且是作為文化價值與取向的從屬物而形成的。”中華帝國體系的這個特點決定了文化同化是少數民族與中原地區文明、與漢文化交往必然面臨的問題。這種文化同化,首先源于中原地區文明對周邊和外圍文化的輻射作用以及漢族以“文化”內涵來確定族群“認同”的觀念。從歷史上看,中原王朝在區分屬民時,常用的范疇是“化內”和“化外”。所謂“化”,指的是漢文化的“教化”,凡是接受“教化”的就被認同是“天子”的臣民。“化外之民”者是需要教育開化的生番、“蠻夷之屬”。因而,“化”實際上具有很強的文化同化功能,而這種文化同化,不僅僅具有文化的意義,而且具有政治的意義。在一定程度上關系到帝國體系內少數民族的政治地位以及少數民族中個體的社會身份,因而其內在力量是很強的。問題的另一面是,由于文明與文化之間客觀存在的歷史落差,使得少數民族往往自覺不自覺地以中原地區的文明作為仿效的典范,學習漢文化,爭取中央朝廷的賜封和爵位。由于有對漢文化的自覺認同和對中原地區文明的向往,這種文化同化,不是通過武力或其它強力實現的,而是通過政治和文化的交往實現的,其過程是漸進的,潛移默化的。

第二,中央的調控。中華帝國體系在制度上實行的是中央專制集權的制度體系。從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結構來看,中央專制集權主要從兩個緯度來講:一是郡縣制下的中央與地方關系;二是官僚體系中皇權與百官的關系。但事實上,中央專制集權也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主導中原地區的民族與其他少數民族的關系。在帝國體系下,這種中央專制集權不僅是一種帝國治理上的制度安排,而且也是一種以中厲卜一中央為地域和行政核心所形成的帝國的整體與局部、中心與邊緣的秩序安排。這種中央專制集權,作為一種治國的制度安排,體現為權力的高度集中;作為一種秩序安排,則體現為中央權威的強大。基于中央集權所形成的帝國,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現代民族國家,而是一個以中心吸納和帶動邊緣的開放性的共同體,維系這個共同體的最根本力量不是中央權力作用的強弱,而是局部和邊緣力量對中央權威的認同。具體來講,中華帝國體系基本上是以漢族為核心組成的多層次結構的中央帝國。漢族省份是這個帝國的腹地,有著嚴密的行政管理機構,直轄于皇帝。少數民族雜居地區的行政組織就松散一些,一些少數民族的領袖人物被任命為地方官吏。在鄰近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區域(如內蒙古、川西、青海、云貴、廣西),則是通過本民族的世襲王公貴族、土司頭人來治理。再往外層,地方政府的權力就更大一些,如西藏即是由地方嘎夏政府治理。中央只派駐藏大臣來實施監督。最外一層是清王朝的藩屬國,如當時的朝鮮、琉球、安南等,是獨立的國家,向清朝納貢并承認清朝為其宗主國。中央通過帝國體系所形成的中心與邊緣、整體與局部的秩序安排,是一個中央調控層層淡化的結構。中央對少數民族調控的強弱,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中央集權體制的強弱。李鴻賓博士以唐朝中央與北方區域的民族關系為對象,研究了中央集權與民族關系之間的互動關系,其研究結論表明:“中央王朝的權威及其集權體制的確立是中華民族國家整體之能維系的核心因素,離開了這個核心,其他的因素所發揮的作用就不可能持久,全民族的統一局面也不能存在下去。”因此,中央王朝權力與權威的強盛與衰敗,直接影響著中華民族內部的關系與結構。我們可以得到進一步的推論。即在帝國體系下,少數民族的實際生存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中央集權的強弱。

第三,經濟的滲透。帝國體系的經濟基礎是農業。發達先進的農業,是中原地區對周邊族群影響和凝聚的重要基礎。“如果要尋找一個漢族凝聚力的來源,我認為漢族的農業經濟是一個主要因素。看來任何一個游牧民族只要進入平原,落入精耕細作的農業社會里,遲早就會服服貼貼地主動地融入漢族之中。”在這里,費孝通闡述了農業經濟對民族關系可能產生的最深刻的影響。實際上,農業經濟對中原與周邊民族關系的影響是多途徑、多層次的,其中有通過貿易與物資交換所形成的影響,如中原農業區與北部西部牧區之間的“馬絹互市”和“茶馬貿易”一度是中央王朝控制游牧民族的手段;有的是通過阿周邊少數民族聚居區屯田、開墾來影響這些地區的經濟結構和生活方式,使其轉向農業社會,如大量漢族人進入蒙地與蒙族人共同開發農業以后,到清代,有相當數量的蒙古人放棄了游牧的生活方式,轉而經營農業,進而改變逐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為開墾種地的定居生活。再有就是通過民族遷徙和人口流動來影響少數民族的經濟生產和生活方式。民族的遷徙和人口的流動自然是雙向的,有中原的漢族人向周邊的少數民族地區遷徙和流動,也有周邊的少數民族向中原地區遷徙和流動。不論是朝哪一個方向的民族遷徙和人口流動,其最終的經濟影響都是共同的,那就是農業經濟深刻地改變了少數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本身的經濟生產和生活方式。

第四,族群的流動。從中國歷史發展的大邏輯來看,帝國體系是通過王朝的更替和權力的擴張來保持其存續的內在平衡和穩定的外部環境,而王朝更替過程中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的變化以及帝國權力擴張中的各種政策和制度安排,都往往會引發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各個形式的族群的流動與遷徙,從而使得各個民族都或多或少出現多元的區域分布,從而出現了多民族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雜居的格局。具體來說,就是“中國歷史上的各朝各代,通過屯田拓邊、駐防戍邊、移民實邊等方式,通過屯墾、商貿、出仕、反抗、追求耕地、征調服役、難民流亡、改朝換代、戰爭征討、舉族內附等許多途徑,通過后漢匈奴內附、東晉‘五胡亂華’、隋唐北向擴張、晉宋數度南移、蒙滿入主中原等等重大的歷史事件及進程,不斷反復地引發了一波又一波的規模及程度不等的民族遷移,游徙和流動分合,實現了各民族人口一次又一次的分布與再分布,最終促成了今日中國多民族之間的大雜居、小聚居和普遍性散居狀態相并存的格局。”

應該看到,在帝國體系下,各民族也實現了整合,但是這種整合是以“華夷之辨”為基礎,以中央王權為核心,以制度和文化為力量,以固國安邦為目的的整合,這種整合不是基于對權利的尊重,而是基于對各種權威的尊重:少數民族尊重中央王朝的權威,從而獲得中央政府的冊封;中央政府尊重少數民族統治者的權威,從而獲得他們的歸順和服從。因而,這種整合既可看作是中央王朝權威、權勢作用的產物,也可看作是籠絡與歸附、同化與交融的產物。在這種整合中,除了能看到一些互惠與互助之外,看不到任何實質意義的平等,更沒有權利可言。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看到,在帝國體系下,民族之間的關系既有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一面,也有相對自主、關系松散的一面。帝國體系雖然通過文化、制度以及經濟的力量將周邊的少數民族聚合在一起,但這種聚合與現代國家對國內各民族的聚合不同,它不是要通過聚合來建立一個各民族平等共處其中并對其有共同認同的共同體,它的前提和基礎是建立于民族之間的不平等,更不是高度有機性的聚合,其所構成的聚合整體自然就是一種自在性的存在體。在這種自在存在中,少數民族在整個帝國體系中難以獲得主體性的地位,便多以邊緣化的、依附性的方式存在。這種存在方式,使得少數民族生存與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不取決于自身,往往取決于與中原文明以及與帝國中央政府的關系。

二、從帝國體系到民族國家建設的開啟

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整合所形成的自在的民族實體,沒有穩定的整體外形。借助“華夷秩序”,這種整合可以說是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和伸展性,這種整合形態與這個自在的民族實體內部聯系的松散性是相呼應的,就某種程度而言,正是內部聯系的松散性創造了外部聯系和吸納的開放性。因此,一旦帝國體系崩潰,維系各民族的制度、文化和權威架構坍塌,民族之間的內在關系就必然松散開來。這正是為什么在近代中國民族國家建設過程,民族國家的建設必須時刻與統一相伴而行的重要原因。

進入近代以來,中國的思想體系與價值觀念發展的重要的變化,傳統帝國體系被顛覆和重構,同時“在中國近代思想中的大部分時間中,可以說是一個使‘天下’變為‘國家’的過程。”思想層面上的這種變化運動,是基于現實歷史運動展開的,具體就表現為從帝國體系向民族國家轉型的政治大變遷。

1911年的辛亥革命,在推翻清王朝物質形態的同時,也結束了從秦漢發展而來的帝國的政治統治時代。從表面上看,這場革命終結的只是一種階級統治,一種制度體系,但從本質上看,它終結的是整個中國社會的組織與構成的根本形態。在辛亥革命前,是帝國的“天下”將各個民族聚合在“天下”。這種聚合雖有軸心,但無邊、無形,是邊緣對中心依附的聚合,同時,也是中心輻射邊緣的聚合。這種聚合,不是要形成一個有形的“天下”,而主要是鞏固“天下”的統治,拓展“天下”的空間。由于中央王朝是實現這種“天下”聚合的軸心,所以,一旦中央王朝在結構上被摧毀,這種“天下”的聚合也就必然隨之分崩離析。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正是從結構上摧毀了中央王朝。于是,辛亥革命之后,任何一個政治統治力量都必須回答這樣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即如何將分崩離析的“天下”重新聚合起來。中國的近代民族國家建設正是因這個問題而起的,這是現實的要求,也是歷史的必然。

表面看來,傳統的帝國體系是被辛亥革命摧毀的,但實際上是在帝國體系內部危機與西方列強的外部壓力的雙重擠壓下而崩潰的。辛亥革命后,中國社會面臨的是內求統一,外求獨立的歷史使命。統一是獨立的前提,而這種統一必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政權的統一;二是國家的統一。中國社會要擺脫西方列強、獲得獨立,就必須將這兩方面的統一有機結合起來。這種結合必然的,也是最直接的政治形態就是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現代民族國家是政權的統一與國家的統一的有機結合,前者體現為現代民族國家對主權至高無上性的內在要求;后者體現為現代民族國家在有形的政治共同體下將構成共同體的各個群體整合為具有共同國家認同意識的民族共同體。辛亥革命之后,建設現代民族國家問題就歷史地擺在了中國社會發展的面前。有學者指出:“辛亥革命的不同凡響之處,是它在中國歷史上的一次提出了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任務。”但實際上,作為一種國家發展的歷史性選擇,建立現代民族國家問題在辛亥革命之前就已經全面提出來了,正如杜贊奇所言:“在1911年共和革命前的歲月中,現代國家主義為中國知識界所接受。”

從人類的歷史發展邏輯來看,現代民族國家是隨著現代社會出現而出現,是現代社會發展的產物,具體而言,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其使命就是通過有效的中央集權在一定的空間內將分散的生產、生活和社會交往集中統一為一個有機整體,形成內部統一,外部獨立的民族共同體。這樣“各自獨立的、幾乎只有同盟關系的、各有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府、不同關稅的各個地區,現在已經結合為一個擁有統一的政府、統一的法律、統一的民族階級利益和統一的關稅的國家了。”可見,現代民族國家實際上就是將一定地域個體與群體統一起來的政治共同體形式。基于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觀點,“所謂民族國家,就是建立起統一的中央集權制政府的,具有統一的民族階級利益以及同質的國民文化的、由本國的統治階級治理并在法律上代表全體國民的主權國家。”隊現代民族國家形成的歷史事實和理論定義可以看出,擁有至高主權的現代國家形式與一定區域的多元群體在一定的主權下凝聚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是相輔相承的:即多元群體是有機凝聚現代主權國家的前提;而現代主權國家的形成和發展則要有效整合主權范圍內的多元群體。對照近代中國社會,就會看到中國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的前提與基礎就是如何在現代民族國家的框架下,將中華各族凝聚成為一個有機整體。

顯然,人類近代社會發展的歷史背景以及中華各族聚合的實際政治意蘊,決定了這種聚合與傳統帝國體系下的民族聚合有本質不同,不是中央王朝集權和強烈控制的結果,而是民族自覺的產物。這種民族自覺的動因,一方面來自西方列強侵略給中華民族所帶來的整體性的壓力和危機;另一方面則來自帝國體系解體之后,各民族對建立新的政治共同體的內在需求。正是這兩個動因的共同作用,促成了作為自覺民族實體的“中華民族”在近代形成。因為是兩個動因的作用,這個過程必然是“中華民族”的形成與現代國家的建立相生相伴、相互推動的過程。

相較而言,外部列強的欺壓,是中華民族走向自覺的外因;而用現代國家代替傳統的帝國體系,則是中華民族走向自覺的內因。這就決定了近代建立民族國家的觀念與行動,基本上都是從抵御外部欺壓出發,實現中華民族的大聯合,并在共同對付外敵中,使“中華民族”從自在的民族實體發展為自覺的民族實體。這個過程基本上都立足于現代民族國家的建設。在近代中國政治與思想發展中,梁啟超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1903年他在《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一文中,提出了“大民族主義”與“小民族主義”兩個概念,并闡釋道:“吾中國民族者,常于小民族主義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義。小民族主義者何?漢民族對于國內他族是也。大民族主義者何?合本部屬部之諸族對于國外之諸族也”。他認為面對西方列強的欺壓,中國要救亡自強,在世界上獲得獨立自主,就應該從大民族主義出發實現各族的大聯合,所謂中國,實際上是合漢、合滿、合蒙、合回、合苗、合藏而組成的一個大民族,而這個“大民族”才是承受帝國主義侵略的真正載體。要建立這樣的大民族以反對外來的西方列強入侵,在現代政治條件下,就必須建立現代民族國家,形成“以國家對抗國家”。他說:“今日欲救中國別無他術焉,亦先建設一民族主義國家而已”。為此,他主張思想觀念上應該放棄傳統的“天下”思想,認為“天下”思想“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國也,知有一己而不知有國家”,這樣的思想不利于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因而必須用“國家思想”來代替。“國家思想者何,一日對于一身而知有國家,二日對于朝廷而知有國家,三日對于外族而知有國家,四日對于世界而知有國家”。顯然,在這種“國家思想”下,國家成為一個社會的最高存在形式,所有的東西都在國家中存在,同時,國家中存在的所有東西都應為國家而存在。所以,梁啟超說:“吾愛孔子,吾尤愛真理!吾愛先輩,吾尤愛國家”。

作為思想家和改革家的梁啟超是如此,作為政治家和革命家的孫中山更是如此。眾所周知,孫中山的民族主義思想有一個發展過程,即從“漢族的民主主義”向“中華民族主義”轉變的過程,而決定這個過程變化的是他對革命目標的認識的變化。他的最初革命綱領是:“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可以說,其早期的民族主義思想是從“驅除韃虜”為邏輯起點的,革命的落腳點難以擺脫“反清復明”的影子;然而,隨著革命實踐和革命理論的深入,他的民族主義思想邏輯起點就是“創立合眾政府”,其實質就是建立現代民族國家,為此,他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政治主張,強調在“五族共和”基礎上建立統一的民族國家。這種“共和”是“合眾”的基礎,而實現“共和”的關鍵,就是各民族平等。他說:“今我共和成立,凡屬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制于一部者,今皆“得為國家主體,皆得為共和國之主人公,即皆取得國家參政權”。同時明確表示,“今日共和政體,人人自由,五族平等”。孫中山把這種民族主義,與其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一起付諸辛亥革命前后的政治實踐,從而在中國社會開始了真正意義的現代民族國家建設。

國民黨一大對“民族”的定義則為中國建立現代民族國家提供了基本的原則:一是中國民族自身的解放;二是中國境內的民族一律平等。金沖擊認為國民黨一大的這個定義所包含的原則,“與我們共產黨的最低綱領也是相合的”。這也就意味著辛亥革命后開啟的現代民族國家建設,成為辛亥革命之后的任何形式政治發展都必然要面臨的問題,而且基于現代民族國家建設內在的要求,近代以來現代民族國家建設的任何努力,都必須以作為自覺民族實體的“中華民族”的整合和發展為前提和基礎,都必須為“中華民族”有機整合和整體復興服務。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革命就是以這樣的“中華民族”為基礎,以實現“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為使命的。在《中國革命與中國共產黨》一文以“中華民族”為其開篇的:“我們中國現在擁有四億五千萬人口,差不多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在這四億五千萬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為漢人。此外,還有蒙人、回人、藏人、維吾爾人、苗人、彝人、壯人、仲家人、朝鮮人等,共有數十種少數民族,雖然文化發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長久的歷史。中國是一個由多數民族結合而成的擁有廣大人口的國家。”

中國的現代民族國家建設,是在文明危機、民族危亡和國家破碎中展開的。現代民族國家建設的內在要求在中國社會第一次孕育出了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則,并以此來整合各個民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由于缺乏必要的政治基礎、經濟條件、社會環境和制度安排,這種民族平等的政治原則并沒有在實際的國家建設中轉化為對少數民族權利的肯定、尊重和維護,從而使現代民族國家建設面臨這樣的困境:一邊在努力將各個民族整合為一個有機整體,一邊面臨著因民族壓迫所帶來的民族沖突和民族斗爭。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在實現國家獨立與統一的同時,基于民族自決權的理論與實踐,創造性地建立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而在統一的國家中,在現代的民主制度基礎上,凝聚除了多民族平等共存一體的中華民族。這是中國現代民族國家建設的現實基礎;而進一步發展、整合和鞏固中華民族則是中國現代民族國家建設的基本使命。

三、中華民族形成與發展的歷史邏輯

前面的分析表明,“中華民族”的形成經歷了兩個政治體系的整合:其一是古典的帝國體系;其二是現代的民族國家體系。前一個體系聚合了中華民族,后一個體系整合了中華民族,使中華民族形成了現代民族國家,從而在整體上邁向現代化。

在國內目前的民族學和人類學的研究中,對中華民族形成的研究,比較普遍地認同費孝通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根據這個理論,“中華民族作為一個自覺的民族實體,是近百年來中國和西方列強對抗中出現的,但作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實體則是幾千年的歷史過程所形成的。”。這個理論把“中華民族’,成長的歷史過程,實際上分為了兩個階段:一是自在存在與發展的歷史階段;二是自覺存在與發展的歷史階段。其中的界限在于中西文明碰撞之后開啟的中國近代歷史。前一個階段存在于傳統帝國體系下,后一個階段是隨著近代中國開始現代民族國家建設而出現的。

“中華民族”成長的兩個歷史階段,實際上也是“中華民族”存在形式的兩種歷史形態,即自在存在的歷史形態和自覺存在的歷史形態。在“自在”狀態下,民族之間的聯系和交往出于各個民族的內在需要而進行,因而,有其自發性、隨意性和松散性的一面;但在“自覺“狀態下存在,民族之間的聯系和交往自然基于各民族為聯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民族共同體而形成的共同認同展開的,因而,這種民族的聯系與交往,不僅取決于民族的個體意志,而且取決于各民族所形成的聯合體的共同意志。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規律來看,民族關系從“自在”狀態轉向“自覺”狀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但這個過程比較漫長。然而,對整個“中華民族”來說,這兩種狀態之間的替代,不是民族間關系交往自我有序發展的結果,相反,是“自在”狀態下的“中華民族”面臨整體生存與發展危機的結果,因而,它們之間的替代具有突進性。

“中華民族”從自在存在向自覺存在轉變的歷史過程,應該從三層歷史邏輯來看:一是從人類歷史發展的邏輯來看,這個轉變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必然,是人類社會在整體上從古代社會邁向“現代社會”的重大歷史發展的必然,因而,“中華民族”存在狀態的這種轉變,符合人類歷史發展的超流域方向。二是從“中華民族”發展的歷史邏輯來看,這種轉變之所以能夠形成。與自在狀態下的“中華民族”之間業已存在的深刻內聚力密切相關,正是基于在歷史、文化、社會以及一定的制度框架下形成的內聚力,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才不會在面臨整體性生存危機的時候,解體分散,相反,走向更高、更新形態的聚合,從而開啟自覺形態的“中華民族”的生成與發展過程。三是從“中華民族”存在狀態轉變的歷史邏輯來看,這種轉變的運行邏輯是整體性的危機一共存,具體來說,促使“中華民族”存在狀態發生轉變的根本力量,不是外敵的入侵,而是外敵入侵之后“中華民族”所共同面臨的文明的危機,因而,這種文明危機對中華民族來說,是整體性的危機。這種整體性的危機,直接威脅到各個民族的生存與發展。共同的危機所帶來的共同的生存問題,必然使“中華民族”在舊有的存在狀態面臨危機之后,自然而然地孕育出尋求共存發展的愿望,即整個中華民族的自覺意識,因而。這種共存發展的合理形式就是建立統一的“中華民族”。孫中山先生說:“國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漢、滿、蒙、回、藏為一國,及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日民族統一。”正因為有這種合中華大地民族為統一的“中華民族”的思想和政治主張,在自在狀態下存在的“中華民族”才能在面臨危機的時候,才能比較有力、有效地抵制了民族分裂勢力的種種作用和影響,使“中華民族”邁上自為的民族建設和發展的道路。

從中華民族存在狀態轉變的歷史邏輯來看,盡管其具體的歷史過程和轉變形式,具有突變性的特點,但是從根本上講,這種轉變具有深厚歷史基礎,順應了人類歷史發展的必然。然而,我們應該看到問題的另一面,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是現實存在的中華民族,而危機觸發“中華民族”從自在存在向自覺存在的轉變,本質上僅僅將自在的“中華民族”建設成為自覺的“中華民族”開始,換句話說,自在的“中華民族”邁向自覺的“中華民族”的本質含義應該是:中華民族基于歷史形成的多民族交往和融合的民族關系,將各民族凝聚成為一個多元統一的、有共同國家認同的現代民族共同體。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今天所說的“中華民族”雖然有深厚的歷史基礎,但是其形成和發展則始于近代。

顯然,自覺的中華民族是在自在的中華民族基礎上形成的。應該看到,中華民族在自在存在的狀態下,并非分散的存在,而是具有十分普遍和深刻的交往與融合,而這種歷史上形成和發展的民族之間的交往和融合,正是中華民族成為自覺的民族實體的歷史、社會與文化基礎。對此,費孝通指出:中華民族成為“一體”是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先有各地區的“初級的統一體”,又形成北牧、南農兩大統一體,最后以漢族為核心匯成一個“大一統”的格局。到了近代,“這個自在的民族實體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強的壓力下形成了一個休戚與共的自覺的民族實體”費孝通在這里指出了中華民族走向一體是一個歷史的發展過程,而在這個過程中,地域、生產形態以及民族關系都對中華民族走向“一體”起到了重要的歷史推動作用。但是,從中華文明的特性及其形成的歷史過程來看,這些因素在推動中華民族走向一體的過程中,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相反都借助了主體文化的力量,這個主體文化的載體就是漢民族。費孝通指出:“形成多元一體格局有個從分散的多元結合成一體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必須有一個起凝聚作用的核心。漢族就是多元基層中的一元,由于它發揮凝聚作用把多元結合成一體,這一體不再是漢族而成了中華民族。”任何一種主體文化要成為凝聚不同文化族群的力量。就必須在價值和制度上體現出其主體文化的優勢。因此,我們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空間中所看到的多民族在統一的中央政權下的聚合,更多地體現為中國傳統社會的帝國體制和價值對國家內的各少數民族的吸納、統合和同化的作用。也就是說,在中國傳統社會,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實際上是在傳統中華帝國的政治空間和制度體系下存在的,而這種政治空間和制度體系在將各個民族凝聚成為一個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實體過程中起了關鍵的、甚至可以說是決定性的作用。有學者認為,中國從建立統一國家之時起,就具備多民族國家的性質,秦漢為形成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開端,中間幾度分裂,也是在一個國家中分裂,并且每次分裂之后都重歸統一,終于在清代確立為穩定的、鞏固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顯然,自在存在的中華民族是與傳統的帝國體系相適應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是帝國體系的產物。辛亥革命在結束中國傳統帝制的同時,也把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放在了中國社會面前,即如何在帝國體系解體之后,把多元的民族在新的政治體系下,重新整合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在回答這樣問題的過程中,無論是作為中國革命先行者的孫中山,還是以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黨人,都堅持這樣的基本國家建設理念:將民族國家建設與民主共和建設有機統一起來:基于民族平等與共同發展而形成的統一的中華民族,是中國社會建立共和國的內在基礎;而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一個基本使命,就是通過國家整合將中華民族整合為一個有機整體,從而成為具有整體自覺的中華民族。這個國家建設理念的落實與實踐,在推進中國現代民族國家形成與發展的同時,也深刻促進了中華民族的整合與自覺。

四、結語

不論是作為自在的民族實體存在的中華民族,還是作為自覺的民族實體存在的中華民族,實際上都是整合的結果,前者由帝國體系達成,后者由現代民族國家引發。雖然帝國體系和現代民主國家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政治體系,但是從中華民族自身發展的歷史邏輯來看,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的整合,還是為中國建設現代民族國家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社會基礎。可以說,沒有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的長期歷史整合,也就不可能在近代形成作為自覺的民族實體存在的中華民族。

帝國體系對中華民族整合所形成的自在的民族實體,無穩定的整體外形,因為,借助“華夷秩序”,這種整合可以說是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和伸展性,這種整合形態與維系這個自在的民族實體內部聯系松散性是相呼應的,從一定程度上說,正是內部聯系的松散性創造了外部聯系和吸納的開放性。因此,一旦帝國體系崩潰,維系各民族的制度、文化和權威架構坍塌,那么,民族之間的內在關系就必然松散開來。這正是為什么在中國在進行現代民族國家建設過程,必須時刻與重新凝聚中華民族相伴而行的重要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確立,為“中華民族”的發展提供了三大動力資源:一是獨立而統一的國家,這為中華民族的團結與融合提供了穩定而統一的政治共同體;二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為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實現其內部的各民族平等共處和自主發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三是現代化的發展,這為中華民族的整體發展與偉大復興提供了強大的時代條件與發展動力。對于中華民族發展來說,這三大動力資源是相輔相成的,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要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中時刻保持和促進中華各族的平等與團結,維護和鞏固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