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信息失真現實與思考

時間:2022-11-24 0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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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信息失真現實與思考

一、統計信息特點概述

統計信息是指將信息以文字、特征、情況的形式反映出來,分析其特點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個特點是統計信息的數量性,就是將信息以數量的形式表達出來,這種表達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相應的變化,有利于我們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在以數量表達的時候大多出現在商品或者情報信息中,所發揮的作用也是非常巨大的,通過數字化的表達可以更好地為商品開發、企業經營等服務。第二個特點就是統計信息的綜合性,綜合信息是指涵蓋了多個領域信息的收集,比如科技領域、文化領域、社會領域、行業領域等,通過多個領域交叉提供的信息,同時也可以從微觀領域和宏觀領域多個角度進行信息收集,通過多個領域信息的收集可以清楚的看出各個領域之間的聯系,從而進行具體的橫向比較,對相關的事物進行更全面、綜合性的研究,判斷某個領域未來的走向。第三個特點就是統計信息的客觀性,客觀性是指統計信息的工作人員在統計的過程中必須保證信息來源的真實性,只有這樣統計出來的信息才能夠發揮真正的作用,相反如果信息不夠真實而被使用,那么造成的不利后果也是非常大的。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統計信息所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信息已經成為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依據,但是這一切都必須保證在統計信息真實性的前提下,只有這樣統計信息所表現出來的生命力才足夠旺盛,發揮的作用才夠真實。但是從我國當前統計信息的實際情況來看非常不樂觀,假的統計信息越來越多,這已經成為了統計信息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最大問題,針對這個問題,本文進行了多方面的原因分析,并提出了相關的舉措,希望對改善我國統計信息工作的現狀有所幫助,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統計信息的失真表現分析

(一)原始數據的真實性問題。統計信息必然會到產生信息的第一線去進行統計,但在具體的統計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情況,比如被統計者不愿意將真實的數據泄露出來或者被統計者希望有更大的數據來彰顯自己的業績,遇到這樣的情況被統計者就會將提供的數據縮小或者擴大,導致在最基層的原始數據中出現了不真實的數據,這樣后期的信息統計就會完全出現基本性的錯誤問題。(二)信息加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信息從最基層統計上來之后要進行系統的加工,但是在加工的過程也會出現很多問題,這種問題主要表現在信息分類不明上,這主要是因為信息采集分類的工作人員專業素養不夠,經常把一些類別混淆,比如歷史和文化類信息經常會有交叉點,這個時候很容易讓人混淆,一旦專業素養不夠就會出現錯誤,最終導致所統計的信息不準確。

三、統計信息的失真原因探討

(一)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失真。為了能夠更好的完成我國各個行業的專業統計,更好的讓信息服務于經濟的發展,我國專門頒布了《統計法》,通過統計法來指導我國的統計工作可以更科學、有效的進行。雖然在我國近二十年的統計工作中《統計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僅僅依靠一部法律還遠遠不夠,實際工作依然還存在很多問題。但從《統計法》本身來說,法律中所規定的統計義務是一種單向的,權利與義務并不對等,法律規定各個單位都是統計的主體,也就是說必須履行其自身的統計義務,但是從各個主體來說進行統計信息是一項非常浪費財力與時間的工作,而這樣進行的統計信息只是為了完成自身的義務,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單位都會消極合作,并不會真正的完成信息的統計工作,很多統計信息都是隨便的估計,并沒有得到實際的求證。還有很多單位的統計工作是上級領導的硬性要求,下屬單位經常會利用這種統計信息來謊報業績,將實際的統計信息放大,完全不會顧及到信息的真實性。(二)統計主體的不規范性給統計信息工作造成的麻煩。我國現行的經濟制度是以市場經濟為主,但是我國的很多工作制度依然采用計劃經濟制度遺留下來的辦法,統計信息工作就是以計劃為主,由上級領導,下級分工進行的,這種工作辦法從形式上來說就與我國的經濟制度不適應,對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設置了很大的障礙。近二十年來我國的統計部門針對市場的實際情況轉變了一些工作方法,對統計信息的真實性、客觀性的要求更大,但是這種改革更多的出現在體制外部的統計信息,體制內部的統計信息還是以逐級報表為主。體制內部的逐級上報是指下級將某類的統計數據上報給上級,這樣的層層上報往往都存在走形式,上報信息的真實程度則會大打折扣,而且這樣的方式也不夠嚴謹,經常會出現漏報、錯報、瞞報等情況。(三)對違法進行統計信息的懲罰力度不夠。違法制造統計信息的情況在我國已經屢見不鮮,地方官府或者官員這類做法更甚,主要是通過虛報信息數據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從我國當前的處罰違法行為的主體來說,很多觸犯法律的人都是這些執法工作者的領導,這就給實際的執法工作帶來了困難,很多執法工作者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會不予追究,長此以往形成了一種習慣,也加大了虛報統計信息的不正之風。就統計信息造假的懲處上來說也存在力度不夠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對于統計信息造假單位的懲罰都是進行內部通報,而且處罰主要以單位為主,對統計信息造假的個人并沒有實際的影響,因此這種懲處的方式也不能從根本上杜絕統計信息造假的行為。(四)統計系統指標設置的不科學。我國在實際的統計工作中經常會存在統計指標不明確的現象,大多數的統計工作都是盲目的、全面統計,針對性不強,只是簡單將過去某個領域的數據進行機械的統計,這種統計方法根本不重視未來的發展趨勢。

四、統計信息失真對策的探討

(一)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1、進一步完善《統計法》。《統計法》是指導我國統計工作的根本大法,但是在實際的統計工作中尚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與我國當前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不夠協調,因此應該對《統計法》中不完善或者不適應當前國情的部分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也要注意完善《統計法》中對于統計的相關法律責任,以法律的形式進一步確定原則,讓實際工作的統計人員能夠有更明確的法律作為支撐,更好的開展統計工作。2、加強統計法制宣傳。國家應該通過主要媒體向社會宣傳統計信息的重要性,讓社會群眾都意識到統計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同時也要加強體制內部的法制宣傳,讓各級政府真正了解到統計信息真實性的重要意義,強化宣傳偽造統計信息所要負的法律責任,讓官員真正了解到他們據實上報統計數據的義務。3、統計工作監督系統的完善。要想更好的實現對統計工作的完善就要調動各方的力量,將統計工作的監督交給司法、監察、紀檢等部分的聯合監督,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地方政府的虛假信息上報情況,在平時的檢查工作中也應該組成聯合檢查組,加大檢查力度。(二)重視統計工作中的基層信息。在信息的統計過程中我們應該清楚的看到基層信息的重要性,它是整個統計工作的基礎,是決定整個工作完成質量的關鍵性因素,因此必須高度重視。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并不樂觀,很多地方都沒有建立專門的信息統計機構,有的地方即使建立了也沒有達到能夠專業統計的水平,因此必須要改善基層的統計環境,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專業的統計機構,并由中央的專業統計部門對地方的統計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強化地方統計信息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更好的服務地方統計工作。(三)加強統計秩序,嚴懲違法亂紀行為。在實際統計工作遇到虛報、謊報、作假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按照我國的《統計法》進行嚴肅處理,依法追究他們的造假責任,對那些公然挑釁我國統計法律的單位和個人絕不姑息,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統計工作的正常秩序。以前在處理一些違反《統計法》的行為時往往是通過行政手段進行簡單的通報批評,根本起不到實際的效果,應該結合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對造假者進行嚴懲。對那些造假的工作人員和領導不但要使用行政手段,同時也要進行罰款,嚴重者更要追究其法律責任,三個方面一起出擊,加大對統計信息工作中造假者的打擊力度,讓那些想要造假者及時收手,建立一個健康的統計環境。(四)專業人才隊伍的建設。統計工作是一項專業的工作,想要更好的完成統計就必須有一只專業的統計人才隊伍,在人才隊伍的建設上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對專業人才的進入要嚴格把關;第二,對統計隊伍內的工作人員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不斷督促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學習;第三,建立完善的獎懲機制,對真正工作的統計人員要予以一定的獎勵,同時對于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工作人員也要追究其相關責任;第四,定期對統計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時刻把握一些新技術、新手段,更好的為統計工作服務。

五、結語

在信息時代,信息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不管是國家政策、企業規劃還是個人發展,信息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信息的統計工作也必須重視,只有真實、可靠、科學的信息才能夠發揮更大的價值,更好的為決策者服務。

作者:宗小賓 單位:河北盛通公路建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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