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據質量問題探討論文
時間:2022-03-01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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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對虛假統計數據危害性的認識,增強做好統計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完善統計體制,健全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加強各宏觀經濟調控部門的功能互補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觀調控水平。”這是中央第一次在黨的綱領性文件中將統計工作納入國家宏觀調控體系,體現了新時期統計工作在改革、發展、穩定中,在宏觀調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說明了統計工作的責任將越來越大。我們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增強做好統計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發揮統計工作的職能作用,努力為黨和政府制定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決策服務,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提供科學、準確、及時、有效的統計信息咨詢服務。
隨著國家統計法的頒布實施,各級黨委、政府重視和加強統計工作,不斷改進統計手段,改革統計內容,促進了統計質量進一步提高,統計事業有了長足發展。但是,由于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和來自各方面的干擾,當前在統計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1)統計數據失真,滲雜水分嚴重。(2)統計信息滯后,統計數據多數局限于單純的事后統計,缺乏預警、監測。(3)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不夠。(4)有些統計指標與實際使用脫節,統計數據互不對應,互相矛盾,解釋不清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統計了數據的質量,帶來了不良的后果,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其一,違背了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破壞了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造成了人們思想的混亂,助長了本位主義、個人主義和封建權欲思想的蔓延。
其二,在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使地方保護主義和極端主義等歪風在一些地區和部門中滋長起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形成了“數字出官、官出數據”的惡性循環。有些人把弄虛作假作為求得名利官位的捷徑,“吹而優則仕”。
其三,違背了干部任用原則,有些地方“以產值論英雄,以速度評政績”,致使有些領導干部“榮辱升降,系于一數”、“政績看數字,數字出干部”。
其四,影響了國家宏觀經濟決策的科學性和宏觀調控的有效性,增加宏觀經濟決策的風險,甚至會導致宏觀經濟決策的失誤。
二、剖析虛假統計數據的根源,努力做到依法統計規范管理
統計數據存在的上述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一是利益主體的人為因素。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多種所有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政府職能和企業經營機制正處于由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階段,各項配套政策和機制仍處完善階段,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在這種環境下,利益驅動是誘發統計數字弄虛作假的根源。有些利益主體因受利益的驅動,從自身的政治仕途出發,大搞政績工程和形象工程,人為地虛報、瞞報、漏報統計數據。
二是統計部門的權威因素。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各種經濟成份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增多,經營方式和分配方式復雜,統計指標也不斷增多,統計涉及的單位面廣,統計難度日益增大,但由于地方統計部門多數為政府的直屬機構,權威性的折射面不大,無能監控和指揮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如實填報統計數據,造成統計數據來源本身就存在水分。
三是統計人員的自身因素。一方面,在統計隊伍中,統計工作人員大多數是非專業人才,統計專業知識底子薄,統計技術和統計方法掌握不牢固,面對錯綜復雜的統計報表難于準確無誤地完成任務,造成統計數據失真。另一方面,由于統計人員的法制和職業道德觀念不強。雖然,國家頒發《統計法》已有多年,但在基層單位和廣大兼職統計人員并非了解《統計法》,更不懂得依法統計的重要性。面對枯燥乏味的統計工作,往往采取敷衍塞責的態度,人為地隨意填報統計數據,造成統計數據來源不實。
四是統計手段落后的因素。盡管近年來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專業統計部門自上而下均配了現代化統計設備,但在許多單位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單位在完成各類統計報表時仍然采取落后的手工統計,這樣就難于保證統計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同時,由于缺乏科學的判斷手段,各專業統計部門在統計匯總數據時,經常性地以經驗來判斷其真偽,難于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性。
針對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虛假數據、失真數據屢屢出現,難以根除,必須充分發揮法制對統計工作的作用,依靠科學的統計手段進行治理。
一是加強《統計法》的宣傳教育,加大依法統計力度。要進一步提高全民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統計法律意識,讓每個單位和個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真正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責,明白如實提供統計資料是公民應盡的義務,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的權威性,做到依法統計,不出假數據,確保統計數據“完整、正確、統一、及時”。
二是建立起一套評判統計數據的控制系統,在對統計數據真偽性的判斷上,提供一套科學的、直觀的和可操作性的方法。
三是加快推進統計制度改革。要盡快研究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并符合國際一般規則的統計制度、方法和指標體系,大力加強以信息化為重點的基礎建設,努力實現統計手段的現代化,以信息化推動統計制度改革,以良好制度保證統計數據質量。
四是加強統計執法檢查,為統計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各方面支持統計部門依法行使統計調查權和監督權,作為統計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司法等部門的配合,加大執法檢查監督力度,堅決查處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篡改編造等違法行為,特別要嚴防個別地方和部門領導為追求政績、名利,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經濟增長速度,暗示、縱容、干預或者強令統計部門搞欺上瞞下的不法行為。對違法的統計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確保單位和部門提供準確的數據來源。
五是加強統計人才隊伍建設。要從穩定和加強統計隊伍的目標出發,不斷吸收一些年輕有為的專業人才充實到統計隊伍中來,要按照“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要求”,堅持培養和使用相結合,對長期從事統計工作并做出突出貢獻的統計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要求,積極選拔使用,充分調動統計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要以學習型組織建設為切入點,加強基礎理論、方針政策、業務知識、職業道德的培訓,注重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要在統計部門和統計工作者中真正倡導起高尚的統計職業道德,堅持原則,排除各種人為干擾,樹立起忠誠統計事業服務社會的職業道德規范,以高素質的統計隊伍確保統計數據質量。
三、創新統計工作,不斷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確保統計數據的完整、準確、統一、及時,維護統計數據的權威性,是統計工作的核心內容。為實現這一目標,統計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改革創新,與時俱進,更新觀念,求真務實,積極開展統計調查,深入研究和探索統計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一)加強統計調查工作,提高統計分析研究水平。要緊緊圍繞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各項部署,根據黨中央對實現小康社會宏偉藍圖的規劃,以發展的思路,改革的辦法,建立起新的統計工作運行機制,拓寬統計工作視野,突出服務重點,全方位、多形式、高質量地開展統計工作。在當前,統計部門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性任務,重點抓好三項工作:一是抓緊研究建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統計指標體系和量化標準;對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實施科學有效的監測和評價,二是要針對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戰略、人才戰略以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暴露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三是從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出發,提高統計信息的開放程度。使統計部門真正建設成為經濟和社會信息的主體部門,能夠及時提供具有量化特點的咨詢意見和對策建議。
(二)推廣科學的統計技術,提高統計工作效率,保證統計數據質量。為了抗干擾,保證統計數據質量,在統計制度方法上進行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大力推行抽樣調查技術。抽樣調查技術的科學性、抗干擾性以及節省人力、物力、財力的優越性,早已為世人公認,在國外已廣泛應用,在我國已日益為人們所重視。統計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抽樣調查方法的推廣,規范操作程序,降低非抽樣誤差,提高數據質量,如完善規劃以下工業、限額以下建筑業和固定資產投資單位、勞動工資、科技和社會等專業領域的應用。同時,要大力推進網上調查、聯網直報等現代技術手段的應用,使統計信息的迅速生產和及時工作逐步在網絡環境下實施,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統計資源的采集與社會共享。
(三)強化統計信息的社會化服務功能,為經濟建設提供決策和信息服務。統計工作要積極為社會發展服務,客觀上要求各級統計部門要切實抓好月報、季報、年報工作,及時提供和統計數據,對統計數據進行必要的分析研究,如實反映社會經濟變化的動向和趨勢,提出對策和建議,以滿足各級領導機關、宏觀調控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對統計信息的需求。同時,統計部門還要加快建立統計快速反應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共同研究建立快速預警系統,提高統計對突發性重大社會經濟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為經濟建設提供更加快捷和優質的服務。
(四)開展國際統計信息交流,利用國際統計信息,為改革開放服務。要針對我國加入WTO面臨的國際經濟新形勢,充分利用我國參與國際統計機構組織的有利條件,加強統計制度方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為統計改革與建設服務,為我國全面參與全球化競爭做好必要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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