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制度改革減少統計層級

時間:2022-01-29 0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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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制度改革減少統計層級

最近,國家統計數據與實體經濟感受之間的差距拉大。如一季度用電量與工業增長背離。同時,各種扭曲性數據加大了各類經濟預測模型的局限性,使后者無法為各種經濟政策的制定提供有效的數據支撐。為應對這種統計體系效率不佳的局面,國家開始著手改進統計制度。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多次強調,要著力提升統計調查能力,改革統計方法,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國家統計局三部委日前也聯合公布了《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要求嚴格依法統計,杜絕編造虛假數據。

中國當前的統計制度是多級統計,即由基層統計,然后層層上報、匯總,最后集中在國家統計局。這種多層級統計的弱勢在于統計信息傳輸的環節過多;其二,因為層層上報的每一環節都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導致信息停留耗時過長,最終造成信息的時效性降低,不利于國家第一時間全局掌握宏觀經濟運行的情況;最后,每一層級的統計機構的人員配置以及其他類型的物資與資本消耗,大大增加了統計體系的運作成本。

有鑒于此,國際上大部分國家實施的是二級統計體系,即由國家統計局直接管理分散在全國各地的基層統計機構。在財政撥款上,基層統計機構的經費等也是由國家統計局直接劃撥管理。

另外,統計層級的降低也方便國家統計局第一時間掌握基層統計的動向,根據各種統計工作所面臨的實際情況進行工作方式上的調整。通過精簡機構所節省的大量統計成本也方便劃撥到基層,增加基層的統計能力與統計質量。

盡管精簡統計層級具有上述優勢,但部分人認為,中國的國土面積決定了必須采取更多的統計層級。實際上,這一觀點是缺乏論證的。比如,土地面積大于中國部分省份和直轄市的瑞典、挪威、丹麥等國采用的是比二級統計體系更為精簡的一級統計體系。這就充分證明,中國的省級其實是具備改革精簡統計層級的潛力的。因此,改進中國當前的統計制度,不妨先從降低統計層級、精簡省內統計機構開始,設立中央、省、基層的三級統計體系,試行順暢之后,逐漸變革為二級。

過渡性的三級統計體系具體操作可以是將基層統計部門的財政直接由省級統轄,再由省級上報。這樣的流程固然依舊存在數據扭曲失真的隱患,但因為降低了統計信息傳輸的層級,國家統計局層面更方面制定相應法規來激勵省級政府上報更客觀的統計信息,降低其干預統計工作和調整統計數據的積極性。從省級政府的角度看,他們直轄下面的基層統計機構,更容易第一時間客觀把握本省的經濟信息,方便更好地為本省經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