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管理問題和策略綜述

時間:2022-05-15 0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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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項目管理問題和策略綜述

政府投資是以政府為主體直接配置資源的投資行為,它是整個社會投資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政府投資的規模和結構的變化是引導私人投資與消費、促進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部門結構乃至企業組織結構合理調整的重要手段。政府投資項目是指為了適應和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的發展,為了滿足社會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國防等因素的考慮,由政府通過財政投資,發行國債或地方財政債券,利用外國政府贈款以及國家財政擔保的國內外金融組織貸款興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一、當前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面臨的問題

1.政府項目決策機制不完善。在當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運行過程中,政府決策機制對項目管理有著重要的作用。合理的決策機制能夠促進項目管理的順利運行,相反,不合理的決策機制將會阻礙項目管理工作的進行。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政府項目投資的決策方式還是存在“一言堂”的問題。在進行決策的時候,不能夠進行科學全面的可行性分析,造成了部分投資項目的失誤,甚至造成了經濟項目的重復建設,影響了我國經濟的正常發展。

2.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理念落后。發達國家對于政府投資管理的理念是公平、透明、經濟和效率,相比較而言,我們國內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理念還很落后。具體來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政府部門職能分散。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權、收費權、融資權,對招標投標活動、中介組織以及施工等的監管權等方面,名義上有一個以計劃形式的協調機制,實際上都存在政府各部門職責界定不清的問題。其次,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水平和效率不高,呈現“只重投資,不重效益”的“粗放”特點。再次,政府投資建設透明度低,缺乏完善的舉報系統,社會公眾輿論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所以,我們必須改變我國目前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理念,要想改革我國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模式,最主要的就要從思想理念上同發達國家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理念相接軌。

3.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機構的運行機制不健全。首先,我立法不健全。無法像發達國家那樣做到嚴格按照規則辦事,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為權力腐敗提供了“空間”。在我國,盡管已經有了相關法律、規章,但仍沒有一個在項目管理專業和行業范圍的指導性實施準則,同時還缺少許多相應的立法;其次,對于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不力。目前我國的投資的規模大,涉及的行業多,投資的領域寬,政府不僅投資公共領域和半公共領域,還涉足競爭性領域。而政府監管部門數量和質量都難以跟上;再次,不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機構之間責權劃分不明確、部門之間配合不協調,責任落實不到位,缺乏相應的約束和制約機制,缺乏對項目全過程、全方位的統一、嚴密的監管,所以無法提高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完善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對策

1.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首先,轉變政府職能,樹立市場第一的觀念。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成的。在項目制定的過程中,要把市場放在第一位,實行市場優先原則,只要市場能干的,就先讓市場去干;只有在市場干不了和干不好的情況下,政府再去引導;其次,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換。理順各級政府之間的關系,打破區域市場分割,促進生產要素的流動。再次,為了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督。政府必須下大力氣理順、協調好各監督部門之間的關系,使各部門之間通力合作,相互支持與配合,形成監督合力,積極有效地促進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2.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法律體制。在我國當前市場的發展過程中,健全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法律機制顯得尤為重要。首先,要根據我國市場的發育情況,依靠法律體系的制約,逐步加強市場運行的約束機制,防范和懲治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其次,建立專項法律法規。由于工程項目與一般的商品有著明顯不同的特點,工程采購要比一般的商品服務采購具有較大的復雜性,因此有必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基礎上,制訂更加詳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細則,利用法律手段規范管理,尤其是采購程序必須公開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再次,加強道德規范的教育和監督。在選拔和任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人員時,必須考慮其是否有清白的經歷,以后除了不斷地對其進行技能培訓,還要加強管理。同時,應制定相應的行為準則或職業道德規范,規范其行為。

3.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運行機制。首先,健全政府決策機制。改進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關鍵之一是要改進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管理。應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應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并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其次,積極健全政府約束機制。約束機制也稱監督機制,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目前研究和關注的焦點主要在外部監督。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經常和及時的審計是防止組織舞弊的有效手段。結合中國的國情,除了加強財政和審計部門的雙重審計以外,還可以充分發揮各級人大、政協、審計、紀檢監察、新聞宣傳單位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作用。再次,健全項目管理溝通機制。項目各參與方之間良好的溝通機制對于一個項目的實施而言,非常重要。所以對于政府投資項目而言,項目管理公司需要與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以達到建設項目建成后在不增加投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滿足使用單位的目標。溝通和合作的機制可以有多種形式,例如召開定期會議、使用單位派代表常駐項目組、建立項目管理的信息系統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設計階段,項目管理公司和設計單位應在充分尊重和聽取使用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不斷地優化設計,盡可能在設計過程中把問題解決掉。

三、結語

目前政府投資項目已成為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重要構成要素,項目實施的好壞已成為國家、企業和社會最為關心的問題。通過對政府投資項目存在問題及當今中國特定歷史時期的認識和分析,我們應該看到,目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是前進中的問題、發展中的問題,因此,通過采取積極措施不斷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