芻議微博時代輿論的傳播途徑

時間:2022-12-17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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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議微博時代輿論的傳播途徑

一、輿論領袖的具體傳播進路

微博用戶的信息既可以面向所有人,也可以“一對多”與特定的群體傳遞信息,甚至“一對一”、“點對點”傳遞。任何一位網民都有可能成為話題的發起者,成為輿論領袖、輿論源頭,輿論領袖在網絡輿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發揮著不可小覷的作用。網絡輿論在促進事件的解決和方向的變革方面的作用是雙向的,分為正作用和反作用。輿論領袖信息、轉發給“關注者”或“粉絲”、發表觀點和評論,采用主觀斷言、信息重復、情感訴求等多種方式推動或“妖魔化”事件。

1.推動事件解決的模式

微博輿論展現多方針鋒相對的思想,普通人的多重自我得到實現。網絡輿論給網民帶來了便利、無障礙的表達自由,給弱勢群體維權和申訴提供了平臺,也為表達民意,反應社情民情,擴大公眾知情權,促進政府和組織決策公開透明化提供了主要陣地。輿論領袖的信息和觀點可以直接推動事情的解決,也可以擴散到相關人和相關部門,加速輿論的形成,讓事情的真相逐漸浮現在公眾的視野中,促進公共決策的進程,對社會進行有力監督。如2010年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記者(意見領袖)對此過程進行了實時微博“直播”,使事件就此成為一起備受關注的重大公共事件,此后,當事人鐘家姐妹也開通了自己的微博來公布事件最新情況,而媒體的持續關注終究促成了相關方對該事件的處理。余秀才[6]在2010年對160個重大網絡輿論事件解析,通過各種檢索工具,追蹤事件發展過程以及最終解決結果。其中,起正向作用的案例106起,比例為66%,起中性作用的比例為24%。這些數據顯示,起正向作用的網絡輿論占絕大多數,其正面的積極的意義十分明顯。如2007年廈門PX事件、2009年番禺垃圾焚燒事件等,都是因網絡輿論的強烈抵制,迫使地方政府修改決議。

2.輿論領袖的二級傳播和多級傳播

輿論不是公眾意見的簡單疊加,也不是單向的、單線條的,而是一個多向的、多線條的動態和快速過程,眾多意見經過多次來回的交流、碰撞、整合,反饋,并在外部環境和力量的綜合作用下產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動態和階段性過程中,輿論領袖全程參與其中,進行著二級傳播和多級傳播,輿論領袖的關注圈和粉絲圈中,不僅僅有眾多的普通網民,而且還有其他意見領袖,意見領袖相互之間存在密切關系和頻繁的互動,由此一個意見領袖的信息和意見很容易被其他意見領袖所轉發、評論,輿論就這樣得到更大范圍的快速擴散。在多線條的傳播過程中,傳播內容不斷地被復制、修改和補充,輿論領袖在這個過程中將大量個體意見逐步集中,并加以提煉和升華,形成相對有傾向性的意見。輿論領袖在這個信息流反復擴散和反饋的過程中,在關鍵或合適的時候,以震撼的話語或者代表性的言論,引導意見和輿論的效果。

3.輿論領袖的傳播進路“反饋”

輿論領袖在網絡輿論中的反饋有兩部分,一方面輿論領袖對掩蓋事件真相并在擴散傳播過程中加入個人惡意觀點、炮制謠言、誤導民眾,“妖魔化”事件。輿論領袖利用社會熱點話題事件,借題發揮,擾亂公共秩序,更有甚者引發群體性事件。輿論領袖用新聞性的表達語言、片面和夸張的事實細節、用匿名或模糊的身份,快速傳播網絡謠言。早已養成了思維惰性的網民在看到此類信息時,判斷力下降,加上澄清信息的模糊與滯后性,網民容易偏聽偏信,選擇相信并傳播謠言。謊言重復一千遍也會變成真理,輿論領袖為了自己的目的在網絡上將謠言通過數以萬計的網民轉發、轉載、鏈接,從而讓謠言直接反作用于新聞事件,使得事實真相被掩蓋。另一方面,輿論本身作用于輿論領袖的反饋。網絡輿論場中的輿論領袖都有自身獨特的標簽,代表一種身份、職業和關注范圍,他們的自我認知集中體現在其的微博內容上,特別是對于大V用戶,數量眾多的粉絲,輿論領袖的觀點被放大、影響力和傳播范圍被擴大,眾多粉絲過高的期待和“被認定”、“被標簽”,并將這種期待反饋給博主,反作用于他們,影響他們的行為。比如,明星王菲之所以在微博中離婚事宜,是因為網民對于此事情的關注度高,這也是網民對博主的一種反作用力。

二、“凸顯”與“消解”:輿論領袖傳播進路的深層次審視

微博作為一種傳播媒介,生成和反映輿論。輿論領袖監督和引導輿論,在輿論的形成發展以及升華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當前,我國處于經濟發展轉型的關鍵時期,容易引發突發性、群體性事件,要盡可能早地掌握輿情民意,提前建立預警機制和應對策略,才不至于出現網絡謠言滿天飛,讓事情的進展不受控制。微博輿論環境的凈化需要技術、法律、教育等多方“發力”。

1.法律和制度:永遠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運用網絡技術手段,給微博信息加一個“過濾網”,設定一些“關鍵詞”或“敏感詞語”,如要發表言論須審核后才能發送成功,達到過濾作用。同時,健全的網絡法律體系,是保障網絡輿論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工程。對微博中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惡意誹謗或利用信息實施相關犯罪行為進行控制,充分保障公民表達權和監督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13年9月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從而為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入罪標準。這能在一定程度上給網絡造謠者一定的規范警示,并讓犯罪行為的認定有法可依。充分利用法律和技術手段,加強網絡媒體自律和主流網絡媒體的建設,及時消除網絡輿論中的疑惑,讓微博中的謠言輿論不攻自破。

2.媒介素養:現代公民素養的基線和準則

數字技術的突飛猛進,推動人類同時進入了“信息化”、“媒介化”時代,一個“人人都是記者”的時代。但是,我國公民曾經一度視媒體報道為指導性文件,他們是很好的媒介信息接收者,但不是合格的媒介信息分析者和評判者。微博具有爆炸性的傳播能量,有些信息就像病毒一樣,人們不可能刪掉所有的微博,更沒辦法做到事先審查再,這更加需要每個微博用戶特別是輿論領袖提高自身的媒介素養和自律水平。微博時代下,媒介素養不僅是專業傳媒人的需要,還應該是所有閱聽人和社會公眾的基本素養。培養現代公民對網絡信息的解讀能力、判斷甄別能力勢在必行,讓他們成為媒介信息的主動“獲取者”和“解讀者”,一方面能夠抵制媒體不良信息,消減負面影響;另一方面能夠合理利用媒介對信息資源的占有和支配能力,真正成為微博時代下清醒的“媒介公民”,積極營造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

3.輿論領袖的疊加傳播:傳播進路的再考量

輿論領袖是能說會道、一語中的、有獨到見解之士,他們的言論很容易引起其他網民的共鳴和附和。在網絡虛擬的空間里,充分發揮輿論領袖的影響力,在互動交流和多級傳播過程中影響和感染其他網民,積極引導輿論。現在很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都有自己的官方微博。打造品牌微博,提高公信力,適時有針對性地培養一些輿論領袖,加強議程設置,是各官方微博努力的方向。輿論領袖有意識地將現實生活中人們關注的事件設置為主題,使它成為公眾議論的話題,并逐漸形成輿論。在此過程中輿論領袖積極參與其中,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將輿論引向既定的方向。此外,還應加強與傳統媒體的溝通,對于突發性、群體性等公共事件,要掌握議題設置的主動權,在第一時間引導網絡輿論向積極方向發展。輿論領袖只有積極與傳統新聞媒體互動,綜合各個媒體的優勢,實行輿論立體化、全面化引導,才能充分發揮輿論合力作用。

三、結束語

微博作為當前火熱的網絡信息傳播平臺,以其精英與草根并存的傳播主體、簡短豐富的傳播內容、便捷多樣的發送方式,快速形成微博輿論場。文章僅僅是對輿論領袖在輿論傳播進程中所擔當的二級傳播和多級傳播角色進行分析,并在心理層面對打破傳統社會認同方式的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更深層次的相關研究將另文討論。

作者:鐘雪艷單位:江西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