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研究

時間:2022-09-11 11: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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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研究

一、當前我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向度的偏誤

多年來,我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存在偏失的,尤其是在“何謂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及怎樣實施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等問題上,人們的思維是偏誤不清晰的,雖然學術界和政府部門都熱切給予其關注,但畢竟普羅大眾或社會成員才是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主體,他們關于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思維價值合理與否事關民族文化發展的興衰走向。

1.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的“便利性”。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它涉及民族文化的“表”和“里”,所謂的“表”是指民族文化內容是多元豐富的,“有視覺形象的,有聽覺形象的,也有聽視覺結合的;有在空間中展開,有在時間中展開的”,諸如風景名勝、民族建筑、宗教場所、宗教信仰、民族節日、風俗習慣以及民族音樂、舞蹈、神話故事、歌謠、服飾、手工藝等;所謂的“里”是指由上述民族文化事項構成的“文化場”所孕育的“思維心理或價值精神”。當然,“表”“里”是“如一或統一”的,雙方之間存在著互促共融的關系,如果民族“文化場”受到結構性破壞,則會使得民族文化精神無載體可依存,從而使其逐漸成為一種“記憶回想”。當然,民族文化精神或思維心理“變樣了”也會帶來人們對民族文化生態的迅速“瓦解”,就如同當下人們擔憂的民族傳統文化的消逝。所以,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應該有著系統性思維,而不應像當前雖有著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之“形”,卻無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之“實”,因為好多民族文化教育活動內容是“便利化”的,也即人們對民族文化進行“保護、傳承”是“過濾化”的,更多是從“觀賞性、效率性、功利性”的角度來選擇、組織和設計,可謂“一舉多得”,既能夠快速地搭建起民族文化保護“項目”,又能借助其來獲取“政績”,還能贏得經濟“效益”。總之,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有著“便利化”傾向,人們“多快好省”地“選擇”一些民族文化內容來完成“任務”或“鉆營利益”。

2.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的“有限性”。民族文化認同主體既然是民族社會成員,那么民族社會成員自然也是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之對象,唯有民族社會成員具有“自覺”的文化認同意識和實踐,民族文化發展才有最堅實的“人力”基礎。然而,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薄弱無力的,似乎只要提及“教育”則都被“學校教育”所“取代”,這在民族社會成員思想觀念中尤為“深重”。換言之,當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在形式上主要是學校教育為主,其對象主要集中在中小學生身上,往往進行的是諸如“舞蹈、手工、音樂”等內容,這使其缺乏“連續性”和“系統性”,常常是斷裂的,會受“行政、成績”等因素影響而“中斷”。因此,當前依靠學校教育來進行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思維是“偏狹”或“有限”的,畢竟學校教育的重心在于培養中小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綜合素質,加之其教學計劃、教學形式等的相對“固型化”,很難讓中小學生真正深入去“感知”民族文化。此外,民族社會成員才是民族文化發展的中堅力量,須要其形成合理的民族文化認同價值觀念,這離不開對其進行有效的教育影響,使之形成在追趕經濟發展步伐的同時又能堅守自我民族文化精神個性。概言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走“學校化”道路是“有限”的,須要在形式上與“非學校化教育”形成互補協調,讓所有社會成員都獲得受教育“啟蒙覺悟”的轉變,將教育融入到他們的日常生產生活中,變為其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組成部分,如此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才是“強大”的,因為它成為一種習慣在影響著民族社會成員及其民族文化發展。

3.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的“簡縮性”。民族文化認同是“活”的而非靜態的“實體”,它通過民主社會成員的生產生活實踐來“顯現”,也即民族文化認同本質上是“實踐化”的,其重點不在于要劃清“楚河漢界”,一定要判別“認同什么”和“不認同什么”的“是非”界定,而是要看人們“做了什么”,這才是民族文化認同的“真實性”所在。然而,現實中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卻沒有呈現出民族文化認同的“動態性”特征,其思維存在著“對象化”傾向,也就是人們將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當成一個“對象”來看待,從未真正使其走進人們的生命生活中,他們是“站在”教育之外來“辦教育”,這表現在兩大層面:其一,就行政部門和學術界來說,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書齋化”的,討論雖然熱烈卻未形成對民族文化傳承與保護的有效推動,其價值可能真的只在“學術圈內”或“政績”上產生重大影響,但對民族社會成員的“文化自覺”培育沒有形成太大的推動作用;其二,就民間基層而言,許多社會成員對待教育的思維態度是“手段化或功利性”的,教育被他們當成要“算計”的事宜,如果沒有得到教育的“甜頭回報”則對教育“無動于衷”。因此,實踐中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收效甚微,許多社會成員往往只接受和感興趣于“有利可圖”或“娛樂感官”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動,而對須要其“用心”去“省思”的民族文化教育事項卻加以“躲避”。總之,當前人們在進行民族文化認同教育過程中存在著“簡縮性”思維,將本是“活”的復雜動態之民族文化認同“簡縮”為“死”的單一靜態之民族文化“事物”,也即上述提及的人們以一種“作壁上觀”的思維心態來對待民族文化認同教育。

二、“三位一體”: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向度的定位

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一個長期緩慢的過程,其核心在于要轉變一個人的價值意識和思維心理,形成其良性的文化認同自覺并使之化為一種生命習性。可以說,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關鍵在于人,而非僅注重外顯之“文化景觀”建造上,理應確立起“以人為本”的思維取向,將“文化”融入到人的生命生活之中,讓民族社會成員成為一個完整的“人”,真正將“活的文化”和“文化的活”在其身上展現,讓“傳統、現在、未來”之時間和“文化個性、時代精神、生活品質”之空間“結構內容”統一灌注在社會主體身上。

1.立足傳統,注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文化個性”。文化是有生命歷史或傳統的,否認或放棄傳統文化則意味著生命的“無根”,因為一個人或一個社會都離不開“價值判斷或行為規范”,而此恰恰是文化使然,人們通過文化的“濡染”而習得了一定的“知識和道德”體系,用其來指導生活。換言之,人是文化的存在而非物質的存在,人之別于動物是因為人能用文化來“指導自我”,絕非依靠“本能的任性”而為。所以,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對傳統文化及精神的繼承和堅守,讓民族社會成員意識到傳統文化的重要性,使其愿意過一種“有文化”的生活,不再“沉醉”于單一的“物質經濟”攫取上。無疑,這是一個淺顯的道理,可當下民族社會成員卻由于以往長期遭受物質貧困之苦,很難做出“金錢是以人為目的”而不是“人以金錢為目的”的區分,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生活方式的傳統文化不再受到人們的“禮遇、敬畏”,或者人們就沒有“時間、心思”去考慮“傳統文化”的意義問題,而是一切圍繞著“經濟收入”來設計人生。因此,當前民族地區往往存在著“文化夾生”的現象,也即有些借助于諸如“旅游村夾帶旅游產品出售”來搞活村落經濟,有些則“外出務工經商掙錢”來改變村落住宅面貌,但此等活動在促進了村落“經濟物質”的繁榮之外,也同時引發了傳統文化和道德生活“無人問津”的蕭條趨向。因此,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理應有著立足傳統的思維取向,讓優秀民族傳統文化及其精神得以綿延生長,將“溫暖人心”之“互助、友愛、謙讓、勤勞、誠懇”等文化精神“長存于世”,使得人們在欣賞民族文化現象或活動之“多元絢爛”之余,更多的是感受到民族傳統文化之精神個性。

2.放眼未來,加強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時代精神”。民族文化認同是連續性的,所謂“連續”意味著民族文化認同是發展式的,它要有效處理好“守成與開新”的關系,而不能變為一種“停滯”的保守。所以,民族文化認同內聚著“時代氣息”,如果離開與“時代精神”的契合,民族文化發展只會變為一件“古董靜物”被人們“把玩”,卻不能激活起社會成員的“生命意志”,進而實現不斷超越“自我生命”的“創新性”。然而,實踐中民族文化認同往往走的是“保護”之路,過于注重對有形的物質文化之“搶救”上,這是必要且必須的,尤其是在“物欲橫流”吞噬一切的當下,民族傳統文化生長環境岌岌可危,還得要加大對其的保護力度。但人們在關注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的同時,是不是也要考慮民族傳統文化與現代社會遭遇之后的“融合或生長點”的問題———只有民族文化找到了與“時代精神”相契合的“嫁接機理”,方能讓民族傳統文化得以綿延生長和創新發展。因此,民族文化認同教育須放眼未來,注重民族社會成員現代公民素質培養,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民族傳統文化精神相結合,通過二者的互動整合切實讓“自由、平等、法治、公正、民主、誠信、友善、敬業”等價值精神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總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要敢于正視現實問題,一方面要對現代化發展的“拜物教”思想進行抵制,積極運用法治、科學思維來促進民族文化傳承;另一方面也要不斷對民族傳統文化進行“手術”,解放民族社會成員落后的思想觀念,真正讓其成為具有“科學和人文”素養的現代公民。

3.關注現實,夯實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生活品質”。民族文化認同是具體非抽象的,它融于民族社會成員的生產生活實踐之中,通過人們的思想觀念、話語表達和行動選擇層面可反映出人們是如何看待“文化發展”的,也就是說民族文化認同是“日常化”的,其關鍵在于“做了什么和怎么做”。然而,現實中民族文化認同時常被“學術界和政府部門”所“把持”,很少有民族社會成員或民間力量的參與,以致形成所謂的“被民族文化認同”現象,即作為民族文化認同主體的民族社會成員是“跟著感覺走”,他們往往是看著“市場環境”來做出自我生產生活設計,而缺乏對民族文化發展的“同一性”守護。因此,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要凸顯民主社會成員現實生活的關懷,從兩大方面來促使民族文化認同的良性發展:其一,作為民族文化認同研究的學術界,其除了從學理層面闡述民族文化認同本質、內涵、結構及影響因素等之外,也應加強從民族社會成員生活層面來思考民族文化發展問題,將民族文化與民族地區社會的政治、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在不斷推動民族地區物質生活水平改善的基礎上進行民族文化發展建設的“大眾化、健康化、生活化”;其二,既然民族文化認同主體是眾多的民族社會成員,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應突出對其的“啟蒙性”,讓其逐漸意識到生命是“完整”的,生活不獨傾向于“生理或本能”的“無盡”滿足,而應看到“精神、價值、信仰”于其具有的重要性,真正讓民族社會成員不斷構建“身心和諧”的幸福人生,并在這個過程中讓民族傳統文化來凈化、滋潤和養護其身心的“塵封遮蔽、虛浮戾氣”,讓其擁有“反省自覺”的生命生活品質。

三、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向度的實踐路徑

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思維影響和決定著民族文化發展實踐的走向,以往“對象化、客觀化或本質化”之思維使得民族文化脫離了人的精神生命和價值生活,以致把民族文化變為一種“致富手段”,造成民族文化生態的“枯萎”跡象。因而,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必須轉變思維,確立起形成以人為本在時間上統一“傳統、未來、現實”和空間上兼顧“文化個性、時代精神、生活品質”的“三位一體”思維向度,并通過有效的教育結構、內容、形式及環境條件來保障其得以踐行。

1.構建“化民成俗”的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結構體系。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宗旨是要讓民族社會成員形成文化認同自覺,而此價值目的之實現要有一個完整有效的教育結構體系來保障,不可能僅僅依靠學校教育“點綴式和應付化”的民族文化教育“舉措”來推動,最為基礎和根本的是要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之“風氣環境”,使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深受“風氣環境”影響而潛移默化地形成民族文化認同自覺,也即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要走“化民成俗”之道,而非是一種“任務式”的宣傳或要求。為此,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要構建一種“全納”視野,從教育對象而言應面向所有社會成員,包括幼兒、兒童、青少年、中青年、老人等;從教育內容而言應兼顧在空間中存在的民族建筑、手工藝、服飾和時間中存在的禮俗、歌舞、音樂及民族語言、宗教信仰等等,而不只是當前人們所關注的可“視覺化、商品化”的民族手工藝品或民族歌舞藝術;從教育形式而言要在學校、家庭、社會、政府、村落社區等不同教育形式之間形成互補互促關系;從教育方式方法而言將理論文本認識和實踐參與體驗結合起來,使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活”起來。總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復雜的系統的,各種要素之間要形成“多元共諧”的有序關系,才能以一種“無形而遍及周身”的教育存在影響著人們的認識和行動。

2.培育“心靈反思”的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依托載體。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是連續性的,也即它要起到一種“滲透式”的影響效果,而非“斷裂式、跳躍式”的“應景之作”,不斷被各種“上級任務”要求而“臨時”性展開“文化運動”,雖然這樣的民族文化認同教育也能“調動”民眾的“激情”,可常常是“一頭熱或悶頭熱”,事后并未真正起到引發其心性變化的效果。毋庸置疑,教育、文化對一個人的影響是“潤物細無聲”或“直之內心”的,也就是說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只有“改變或塑造了一個人”,其真正的意義才生成,因為只有民族社會成員清楚明了“文化于我”之必要性,他才能不斷去進行反思取舍,而不是一味跟從。因此,民族文化認同教育要重視民族社會成員“心靈反思”素質培養,在“喜聞樂見”的“歌舞”娛樂形式之外,也應加大如“閱讀”為主的學習活動組織,通過建立鄉村圖書館或閱覽室、網絡機房等場所設施,為民族社會成員提供了解世界、認識和提升自我的教育載體,既讓其有了“比較”的眼光來進行反思,又能夠為其結合生產生活實踐提供知識技術的支撐。總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的重心是要塑造一個健全的生命主體,要讓其有能力來不斷引導自我生命的超越,這要求民族文化認同教育有良好的依托載體,從而讓傳統文化精神和時代精神借助于“閱讀學習”而在民族社會成員生命生活中生根。

3.凸顯“鄉鎮基層”的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引導力量。民族文化認同主體雖然包括所有的民族社會成員在內,但在對其展開民族文化認同教育過程中應有一個“引導性”力量存在,使之作為民族文化活動的組織者、協調者來參與其中,其必要性在于:其一,當前民族社會成員一門心思去搞“物質建設”,諸如紛紛外出打工經商“賺錢”,一部人忙于“蓋屋買車”以示“富有”,一部人則在城市“買房”遠離“故土”,但無論哪種情況都隱藏著人們價值思維中的“物欲化”傾向,在民族社會成員忙于“生計”的同時,民族文化似乎是人們“沒來得及”“不愿意”也“沒去”思考的“問題”,而恰恰在人們實現了“財富”夢之時,民族文化之“河”早已干涸;其二,當前包括民族文化認同教育在內的教育系統深受“為學以求官致仕”思想的影響,人們思維深處依然有著嚴重的“權力、金錢”崇拜心理,受此作用類似教育在內的一切活動都被人們“待價而沽”,也即上述所提及的教育與民族社會成員生命之間是隔離的,人們沒有用“真心真情”來對待教育。所以,當前民族文化認同教育需要強化“鄉鎮基層”的草根力量,尤其是作為深入在民族村落中的鄉鎮政府部門要主動承擔起傳承與創新民族文化的重任,通過建立村落民族文化保護組織機構,由鄉鎮政府人員、村落成員、學校教師參與其中構成引導性教育力量,從改變一個個村落的民族文化風貌做起,由點帶面逐漸成為一種氣候。

作者:田夏彪 單位:大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