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信貸體系重構論文

時間:2022-04-19 0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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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信貸體系重構論文

內容摘要: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十一五”規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出發,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在經濟發展中,資本投入作為主要因素的作用已經為許多學者的研究所證明。我國的部分學者研究認為資本形成不足是造成“三農”問題的根源,只有加速農業資本的形成,“三農”問題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決。“十一五”規劃也提出要堅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可財政轉移支付畢竟有限,在中國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信貸資金投入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不言而喻。但目前農村貸款異常艱難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如何解決信貸支農問題,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對此問題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就目前來看,還沒能很好的解釋此問題,也沒有給出合理化的建議。另一方面,早在上個世紀初,西方學者就注意到了信貸市場中這種借款人愿意支付現行利率,卻不能按照這種利率獲得貸款的現象,將其定義為“信貸配給”(CreditRationing),并從信用可獲性、風險與利率因素、隱含性信貸合約、不完全信息、信貸合同的執行和法律制度等角度進行了解釋,但這些主要以完善市場經濟為研究對象的理論僅一定程度上適合中國農村,轉型時期的中國農村信貸配給現象還需要結合其特殊的經濟、金融情況進行解釋。

本文借鑒信貸配給理論,運用信息經濟學、產業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和農村金融理論等,采取微觀分析與宏觀分析相結合、功能分析與機構分析相結合,在借鑒國外相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轉型時期的經濟、金融特征,對中國農村的信貸配給現象、原因和為解決此問題而需進行的農村金融體系重構思路作一些探討。

在分析中國農村信貸配給問題時,多數學者側重于分析宏觀層面,分析政府約束和制度性問題,如政府的偏向城市和工業化的宏觀政策導向、規定利率上限及資金短缺等。但目前農村信貸市場的情況是:在放開了商業銀行貸款利率和擴大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范圍的情況下,一方面政府強調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貨幣政策,另一方面卻是農村貸款在整個貸款中的比例逐年下降;一方面政府發放支農再貸款,另一方面農村資金卻通過信用社在內的金融機構大量流出;一方面是農戶和鄉鎮企業貸款難,另一方面卻是金融機構難貸款,大量信貸資金閑置甚至虧損。這說明僅從宏觀層面分析不能解釋農村信貸配給問題。有鑒于此,本文試圖從信貸交易系統的內部出發,以不完全信息理論和信貸配給的微觀基礎——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的行為特征為基礎,將產生并影響信貸配給的各種因素融入一個模型,分析銀行信貸配給的原因、配給的標準和方法,及市場競爭結構、宏觀經濟環境、金融基礎設施等因素對信貸配給程度和范圍的影響。

在對中國農村信貸配給現象及配給程度進行實證分析的基礎上,運用上述模型說明中國農村信貸配給雖然根源于信息不均衡使商業銀行只能用一定的標準來分配貸款,而中國轉型時期的“二元經濟”導致的信貸市場分化使農戶和鄉鎮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成為銀行信貸配給的目標。但中國農村信貸配給之所以如此嚴重,主要還在于金融體系本身的不完善導致的信貸資源配置功能的失效,包括金融機構由于內、外因素導致的對經營目標的偏離,中國銀行業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以及由此造成的近似完全壟斷的農村信貸市場,金融風險補償、分擔和轉移機制欠缺,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因素進一步加深了中國農村信貸配給的程度和范圍。因此,要解決農村信貸配給問題,必須在通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同時,重構農村金融體系,完善其信貸資源配置功能。

農戶和中小企業貸款難是世界范圍內存在的普遍現象,但這個問題已經在一些國家得到了較好的解決。他們的做法可以為農村金融體系重構提供經驗和借鑒。

在此基礎上,本文提出的農村金融體系重構的思路是:運用機構觀和功能觀相結合的方法,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多層次信貸需求,構建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其他形式農村金融組織各有定位、功能互補、產權明晰、監管有力、可持續發展的多元化的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在我國財政轉移支付能力有限,以間接性融資為主且絕大部分農村經濟主體不具備直接融資條件的情況下,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必需的資金支持。具體包括:通過國家信用的退出、建立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打破信用社地域和業務限制等來建立競爭性的銀行業市場結構以增加信貸供給總量;通過深化商業銀行改革,進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良好公司治理來加強利潤的激勵和約束力,提高以高風險獲取高收益的積極性,增強對風險較大的農村信貸市場提供信貸的能力。采用稅收和補貼等經濟手段,引導商業銀行增加對農村的信貸供給;通過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增強信用社支持農村信貸的能力;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農力度,除了直接發放政策性貸款外,更重要的是建立信用擔保機構和農業保險來分擔和轉移金融機構風險,以提高金融機構提供農村信貸的積極性;通過確立穩定與效率并重的銀行監管目標,減少監管對銀行競爭的限制和對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的副作用,增強對信貸資源配置的積極作用;通過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來擴大信貸市場的規模和深度。

本文的主要創新之處在于:

一是不同于以往大多數學者在分析中國農村信貸難問題時,側重于宏觀層面,分析政府約束和制度性問題,本文試圖從信貸交易系統的內部出發,以信貸配給的微觀基礎——主要是信貸市場非均衡信息下金融機構的行為特征為基礎,來解釋中國農村的信貸配給現象。

二是已有的信貸配給理論在解釋信貸配給原因時,基本上都只從一個角度進行分析。本文將產生并影響信貸配給的各種因素融入一個模型,闡述這些因素的相互聯系,以微觀基礎分析為重點,同時分析宏觀環境對微觀主體行為的影響。

三是首次對信貸配給的過程進行了闡述,分析了信貸配給的標準和方法,抵押物、銀企關系、資產規模、社會信用、貸款利率管制、法律制度、信息共享機制等在信貸配給中的作用。在分析農村金融機構的行為時不是就現象而分析現象,分析了現象背后的深層原因,如商業銀行限制對基層機構的授權、上存資金、“惜貸”等行為。

四是運用一些方法如部門分析法、調查法和計量經濟模型對中國農村信貸配給現象和配給程度進行了實證檢驗。

五是指出農村信貸配給根源于信息的非均衡使信貸配給作為一種長期均衡而存在,而中國轉型時期的“二元經濟”導致的農村信貸市場分化使農村整體受到信貸配給。同時,農村金融體系本身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金融機構由于內、外因素導致的對經營目標的偏離,中國銀行業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以及由此造成的近似完全壟斷的農村信貸市場,金融風險補償、分擔和轉移機制欠缺,金融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導致了農村金融體系信貸資源配置功能的失效,加重了的農村信貸配給的程度,擴大了農村信貸配給的范圍。

六是強調農村金融體系的重構是一個綜合性全方位的工程,對影響農村金融體系信貸資源配置功能的各個因素的改革應同步進行。要將農村金融體系建立在市場機制基礎上,塑造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金融市場環境。同時要充分發揮政府糾正市場失靈和提供金融基礎設施的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的支持力度。在分析目前的銀行監管存在問題間接加重了農村信貸配給的基礎上,提出完善銀行監管,以銀行監管促進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

關鍵詞:中國農村信貸配給農村金融體系重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