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制度創新論文

時間:2022-11-12 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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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制度創新論文

摘要: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問題主要是由于有效信用制度的缺失。運用經濟學手段分析了農戶與農信社之間的博弈過程,指出違約本金、違約過程、違約懲罰、守信收益以及貸款追收成功率等是影響博弈雙方選擇合適的均衡路徑的主要因素。

關鍵詞:小額信貸;農信社;信用制度

前言

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就是各地農村信用社基于農戶的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小額信用貸款是不發達國家向貧困人口實行的以數額小、期限短、分期償還為特征的金融服務方式,是一種適合貧困戶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特點的金融制度安排,按信貸原則向貧困者提供生產資金的信貸方式。小額信用貸款20世紀80年代初引入中國,并在河北、河南、陜西等地進行試點工作。它是中國農村信貸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農村信用社的一項金融產品制度創新。一方面,適應了當前農村地區產業結構調整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使農村地區信用關系從法人—法人向法人一自然人轉換。實踐證明,這種新型的金融制度安排,有效地解決了正規金融體系難以輻射的弱勢群體的資金需求問題,相當程度上對農民致富、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風險分析

和其他貸款品種一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同樣存在著風險。包括外部環境風險和銀行管理風險以及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外部環境風險是指不受農信社和借款農民控制的導致農戶償還能力下降的風險,包括宏觀經濟風險和產品市場風險等。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是由信貸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逆向選擇是指申請小額信用貸款最積極的往往可能是最不具償還能力的農戶。不同于擔保貸款,相對而言、額信用貸款對借款人的約束力較小,當風險偏好的農戶拿到貸款后,在追求更高利潤的驅動下,借款人有積極性傾向于改變申請信用貸款的本來用途,而由此產生的額外風險則由信用社來承擔。銀行管理風險主要是指農信社管理疏漏或不當給貸款造成損失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放貸時疏于審查,貸款跟蹤監督不力等。外部環境風險和銀行管理風險是所有貸款都會面臨的風險。由于有效信用制度的缺失農戶小額信貸風險主要來自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二、小額信貸借貸雙方博弈分析

農戶小額信貸的風險機理以及農村信用社的貸款行為可以通過農信社和農戶之間信貸行為的博弈模型進行分析。農戶小額信貸博弈的參與者為農信社(博弈方1)和農戶(博弈方2),地方政府不參與博弈,但可對博弈雙方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該博弈為動態博弈。博弈中農信社先進行選擇,農戶后進行選擇。由于農戶作為后行為的博弈方可以有針對性地選擇,因而處于較有利的位置。第一階段由農信社先選擇,可選策略有貸款和不貸款。若選擇不貸款,則博弈終止,農信社與農戶的得益數組為(0,0)。若農信社選貸款,則由農戶進行選擇,可選策略有還貸和賴賬。若選還貸,則博弈結束,得益數組為(I,sp-I+D),其中sp為農戶利用貸款發展生產所獲得的效用收益,I為貸款利息,D為守信收益。若選擇賴賬,農信社一定會追收,假定追收成功的概率為p,則成功的得益數組為(I-Bc,sp-I-S1),其中s。為農戶因違約而受的懲罰,Bc為農信社的追收費用。失敗的得益數組為(I—B,-c,sp-I+C)。其中c為拖欠的本金。(假設農戶貸款利息已還清)當農戶選擇賴賬時,其期望收益為:p(spI-S1)+(1-p)(sp-I+C)=Sp-I-p,S1+(1-p)c農信社的期望收益為:p(I-Be)+(1-p)(I—Bc-C)=I-B-(1-p)c。中國論文聯盟-借款農戶在第二階段的子博弈中,可以根據還貸和賴賬的收益大小進行選擇。當賴賬的收益大于還貸的收益時,即:spI-p,Sp+(1-p)c>sp-I+D化簡得:(1-p)c-p.S1-D>0(1)

當(1)式成立時,農戶賴賬期望收益大于還貸收益。此時,農戶會選擇賴賬為均衡路徑,否則會選擇還貸。若(1)式成立的同時,還有:I-Bc-(1-p)c<0(2),即當農戶賴賬時,農信社的期望收益小于0,則農信社將在第一階段就選擇不貸款為均衡路徑。當(1)式不成立時,農戶賴賬期望收益小于還貸收益,則此時均衡路徑為:農信社在第一階段選擇貸款,農戶在第二階段選擇還貸。此路徑農信社的收益大于其余兩條路徑,同時農信社和農戶的總收益為sp+D,高于其余兩條路徑。

(1)式為農戶小額信貸發生違約風險的條件。(1)式成立與否取決于c、s1、p和D的值。c為違約的本金,c越大,(1)式成立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農戶小額信貸的額度不可過大。盡管實際普遍反映:對于種養大戶而言,單筆小額信貸額度過低,無法滿足需求。但從農信社的風險管理來看,小額信貸額度不宜過高。

s1為農戶因違約而遭受的懲罰。提高s,是防止借款農戶違約行為的發生、降低貸款風險的有效方法之一。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程度是s1的最根本的決定因素。在一個信用社會里,個人生活對信用的依賴程度很高,違約行為將使個人的信用降低從而給其造成巨大的損失。中國尤其是農村的社會信用體系還很不健全,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s。以加大對違約農戶的威懾力。(1)式中S,值是一個由各種主客觀因素共同決定的變量,可以將其表示為s1=F(s11s12,),s11由主觀因素決定:如個體的品德素質以及厭惡被懲罰風險的程度等。不同的農戶會賦予s11不同的值。而s12由客觀因素決定,如貸款違約的罰息、貸款農信社對違約農戶采取法律手段,成功后而使違約農戶承受的訴訟成本以及由于信用較差而被取消信用貸款資格或者被公布違約記錄等。

p為追收成功率,p越高,違約受到懲罰的機會越大,提高p也是防止借款農戶違約行為的發生、降低貸款風險的另一有效方法。影響p的因素很多,對農信社而言。能否準確跟蹤農戶貸后的各種信息是關鍵之一。

在信用制度下,借款農戶貸款并償還會留下良好的信用記錄,給其帶來守信收益D。D值是一個由各種主客觀因素共同決定的變量。可以將其表示為D=F(D1,D2),D,由主觀因素決定,如按時歸還貸款的心理滿足感等,不同的農戶會賦予D1不同的值。而D2由客觀因素決定,如按時還款,信用記錄較好,農信社在下次貸款時將會優先考慮,并適當擴大貸款額度等。從農信社的角度來看,發生違約行為的農戶的概率為q,則農信社在第一階段是否選擇貸款取決于貸款的期望收益是否大于0,即(1-q)I+q(I-Bc-(1-p)C)>0化簡得:I-q(Bc+(1-p)C)>0(3),從(3)式可知,農信社是否愿意發放農戶小額信貸不但與信用環境所確定的追收成本Bc和追收成功率p有關,還與利息I和借款農戶素質q有關。農信社在發放貸款時,為了使q盡可能的小,必須謹慎地選擇貸款對象,降低逆向選擇的發生率。因此。農戶是否遵紀守法、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不良的信用記錄就成為發放貸款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

三、對策建議

(一)事前嚴把資信評定關,完善信用評級制度

1開展農戶信用評級工作。通過對農戶的家庭人口、收入水平、固定資產、投資途徑等量化指標建立詳細檔案,確定不同的信用等級授予不同的信用額度。以降低各級農信社貸前“逆向選擇”的發生率,從而降低其“篩選成本”;次年根據上年度農戶的信用狀況重新確定農戶的信用等級:對守信用、還款及時的農戶在次年的信用評級中適當提高其信用等級;對不守信用、還款逾期的農戶應降低其信用等級。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農戶的“道德風險”,降低農信社的“監察成本”。

2加強信用村(鎮)建設工作。農信社應在建立農戶信用評級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地進行信用村(組)、信用鄉(鎮)的評定工作,提升農戶信用評定制度的層次和效果。對評定出的信用村(鎮)實行動態管理,一年一審,不合格的取消信用村(鎮)資格。對信用村(鎮)的農戶,農信社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實行貸款優先、手續簡便、額度放寬、服務優先。對信用村(組)、信用鄉(鎮)的違約農戶達到一定數量時或不良貸款達到一定比例時,取消信用村(組)、信用鄉(鎮)資格。

(二)事中加強小額信貸的管理和監督

1建立一套有效的運作機制并監管到位。在這方面可以借鑒格萊珉銀行的辦法,并自己創新。對內借鑒格萊珉銀行的中心會議制規避系統風險,對外可向其他同行推薦信用度很高的會員,實行雙貸款制,通過兩個及以上的機構分散風險并共同發展。中心會議制是每周召開中心會議討論項目的可行性與進展,從而降低項目運作中的風險。所謂的雙貸款制,就是一個人只要有足夠高的記錄信用就可以推薦給兩個或以上的機構貸款,信用度越高貸款額越大,由于其信用受到更多的機構監督,這樣潛在的風險更容易被發現。這種創新式的風險轉移可以有效地防范行業風險和道德風險。

2廣泛推行“小組聯保貸款”制度。這種制度是利用鄉村熟人社會和中國人愛面子的一種制度設計,通過熟人社會的相互監督極大地消除風險。如果一個人拒絕還貸,他在這個熟人社會中的信用就會受損,很難在其中繼續生活下去。此外,還有小額度、分期還貸等細節設計都有利于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