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國取經國外促使小額信貸商業化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7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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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我國取經國外促使小額信貸商業化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倡導商業性小額信貸的試點。小額信貸的投入使農村經濟發展中突破了資金約束,有利于農戶及時、方便、有效地獲得貸款,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但小額信貸機構資金來源缺乏穩定性及產權配置不明晰等問題制約著其持續發展。

關鍵詞:農村金融;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商業性

隨著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村金融需求也日趨多樣化。一方面,我國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夠滿足農戶和農村小型企業的需求。現行的農村金融機構有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以及郵政儲蓄銀行。從表面上看,這些農村金融機構功能合理、種類齊全,但實際上,它們為農村發展提供的金融支持很少。農村企業是立足于當地資源發展起來的,市場供給和需求的不確定性較大,由于農村金融機構給其發放貸款的風險較大,成長中的農村企業資金短缺問題一直未能解決。

貧困人口和微型企業由于缺乏抵押品而被正規金融機構拒之門外,這樣使得他們缺乏初始資金或技術改造資金而喪失了很多有利可圖的經營機會,陷入貧困或低水平陷阱不能自拔。為了解決此類貧困人口和微型企業的困難,小額信貸由此產生。”小額信貸”(Microfinance),從國際流行觀點看,是指專向中低收入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以貧困或中低收入群體為特定目標客戶并提供適合特定目標階層客戶的金融產品服務,小額信貸項目區別于正規金融機構的常規金融服務以及傳統扶貧項目;這類為特定目標客戶提供特殊金融產品服務的項目或機構,追求自身財務自立和持續性目標,構成它與一般政府或捐助機構長期補貼的發展項目和傳統扶貧項目的本質差異論文下載。

一、小額信貸商業化發展的國際經驗借鑒

小額信貸作為一種有效的扶貧和金融發展的手段,最早于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在孟加拉國出現,隨后以其成功的經驗受到了窮人的熱烈歡迎,迅速推廣到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許多發展中國家,成為一種非常有效的扶貧方式。小額信貸的發展演化經歷了四個階段:從20世紀70年代的農戶小額貸款發展到80年代微型企業的小額貸款,進一步發展到90年代追求商業可持續發展和貸款覆蓋率為目標的小額貸款,目前,多元化模式的小額信貸正逐步融入金融體系。小額信貸這一概念也已大大拓展,由原來的高利率無擔保小額貸款發展成為涵蓋存款、貸款、匯兌、保險、住房金融、小額租賃等多種金融服務的微型金融。國際小額信貸正迅速向商業化、金融化和正規化方向發展。

目前,實現較高層次可持續發展的有孟加拉的鄉村銀行(GB)、印度的聯系銀行計劃(LBP)、印度尼西亞的人民銀行小額信貸部(BRI-UD)、玻利維亞陽光銀行(BancoSol)、烏克蘭的小額信貸銀行(MFB)等機構,主要有以下經驗值得借鑒。

(一)適度競爭可以增加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外在壓力

在以上實施小額信貸較為成功的國家中,一般都存在系統的小額信貸體系,這些體系之間良性的競爭局面,對現有小額信貸機構形成生存壓力,促使其加強管理,降低成本,積極創新,這成為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外部推動因素。如在孟加拉,有眾多機構向農村地區提供小額信貸,甚至一個小區里就有40個-125個機構提供小額信貸服務,正是這種競爭環境為格萊珉銀行注入了不斷發展的動力,促使其努力提供差異化的產品。目前,格萊珉銀行所提供的產品覆蓋了從借款人子女的教育、健康、退休和債務負擔直至去世的服務產品,在與其他組織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在印度尼西亞,除了印尼人民銀行(BRI)提供小額信貸服務外,還有農村銀行和其他非銀行機構提供小額信貸服務,主要包括農村銀行(BPR)和村信用機構(BKD)等。在烏克蘭,除了小額信貸銀行(MFB)外,境內還有許多其它小額信貸組織,如Aval銀行、論壇銀行的微型和小型企業項目部等。這些機構相互依存,形成了各有分工又適度競爭的局面,促進了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

(二)高利差是國際小額貸款的共同特點

嚴重信息不對稱、缺乏可抵押物、特質性成本與風險、非生產性惜貸這四種特殊性而產生的高成本,是小額貸款機構在農村發放貸款面臨的主要問題,這也使其難以獲利。地方性金融機構往往因資金不足或為保證貸款償還率,不能給當地提供廣泛的金融服務。印尼政府在1983年6月實施了利率市場化改革,BRI可以自主制定利率。同時BRI村銀行提供了一系列針對目標客戶的儲蓄產品來吸收資金,推出高利差的存貸服務產品,保證了利潤,克服了其他金融機構面臨的困境而得以持續發展。低利率可以幫助窮人獲得貸款的觀念已經被多年的實踐證明是不可行的。這不但不能實現財務的可持續性,還會給貪污、尋租以可乘之機。印尼實行利率市場化政策的貸款年利率通常在20%-40%,孟加拉鄉村銀行貸款的年利率在20%左右,玻利維亞陽光銀行的貸款年利率通常是47.5%-50.5%。小額信貸運作成功的一些國家的現實表明,高利率貸款的需求極為旺盛,這也說明在資金稀缺的農村地區資本的可得性比低利率更重要。而且,貸款利率較高,使得較富裕的非目標群體不會產生排擠目標群體的動機,這樣,低收入者和中小企業才會有機會獲得貸款。同時,高利率足以覆蓋成本,獲得較高的利潤。

(三)貸款對象的合理上移是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大多數的小額信貸組織并不一定以最貧窮的人為服務目標,目標合理上移已成為小額信貸發展趨勢,并且也是小額信貸組織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向高收入者提供小額信貸服務并不妨礙小額信貸的服務原則,從長遠看,它更加有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福利改善的雙贏局面。在實踐中,即使是扶貧典范的格萊珉銀行,其貸款目標也未限制在最貧窮的農戶,如2005年底,該行小企業貸款占其貸款總額的22%。印尼人民銀行鄉村信貸部(BRI-UD)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在農村占60%的普通中小農戶,基本排除高收入的10%農戶和最貧窮的30%農戶。玻利維亞陽光銀行的前身PRODEM,其目標群體主要是城市的微型企業或自我雇傭者,即積極進行經濟活動的貧困群體,而非單純的貧困人口,而玻利維亞陽光銀行自身服務對象主要是城市已經建立的各類小企業。烏克蘭的小額信貸銀行也主要面向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四)商業化運作是國際小額信貸機構的普遍選擇

小額信貸商業化指小額信貸機構以市場為基礎,進行商業化的運作與管理以達到可持續發展的趨勢。中國長期以來傳統觀念認為,小額信貸是一種具有福利性質的扶貧工具,不可能成為可持續發展的產業,更不用說盈利了,隱含于這種看法背后的觀點是:小額信貸以國際機構援助或軟貸款為資金來源,為了保持小額信貸業務進行,要有源源不斷的捐助資金的注入。而依賴慈善資金的不斷注入是不可能的,因而小額信貸進一步擴張的前景是極為有限的。但是,一些國家的小額信貸通過商業化運營的事實,改變了人們的理念。小額信貸機構作為獨立的信貸主體,能夠創造足夠收入,以彌補資金成本和其他相關成本,包括填補因呆賬造成的損失。在這一方面,孟加拉、印尼及拉美的小額信貸起到了示范作用。

二、我國小額信貸商業化的障礙

小額信貸作為發展中國家緩解貧困、促進就業的一種新型的金融方式,已經引起了全世界的廣泛關注,正在逐漸得到重視和推廣。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的歷史很短,但是在政策的推動下,發展是很迅速的。2008年5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多數省份反應積極,已啟動試點工作。加上現有的近300個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機構,使小額信貸在反貧困和發展農村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同時也從中暴露出很多問題,比如農村小額信貸仍然難以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貸款利息收入不能補償操作費用等問題,已成為制約小額貸款持續發展的“瓶頸”。

(一)資金的籌集沒有連續性,缺乏穩定的資金來源

為避免吸儲帶來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央行規定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捐贈資金或單一來源的批發資金形式。從維護宏觀金融環境穩定的角度看,這種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從商業角度看,“只貸不存”的小額信貸機構,很難長期維持,因為小額信貸公司面臨著一些實際的制約,如借貸者還款能力差、缺乏擔保物、操作成本高等,這會使投資者承擔很大的風險,使小額貸款公司本身在財務上很難長期維持。在擴大業務范圍和規模時會遇到資金來源問題,一旦出現資金鏈的短期中斷,對于公司的打擊就將是致命的。解決融資難問題成為小額信貸機構實現商業性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事實上這一問題已同時成為小額信貸大規模推廣的限制條件。

(二)小額貸款的保障機制不健全

首先是來自貸款本身的風險。當前,小額貸款在有效解決農村弱勢群體的資金需求、緩解農業資金供求矛盾的作用日益顯現,但小額貸款的風險也正在逐漸積聚,潛在風險加大。風險主要來源于農業的自然風險,而這種風險又是農信社信貸管理中無法控制的一種風險。其次是來自外部的各類風險。一是來自于農戶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小額貸款最大的風險,信用即貸款人自身的人格信譽,屬道德品質范疇,變數很大。由于一些農戶信用意識淡薄,賴債、逃債思想較嚴重,在還款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攀比心理,往往相互形成連鎖反應,由此形成的債務鏈極為脆弱,一旦斷裂和遭至破壞就會失去對貸款償還的約束力。二是法律風險。由于農戶法律法規知識淡薄,存在將多個小額貸款轉移給一人使用的現象,形成風險疊加,加上農村執法難度較大,而且小額貸款分散,其執行成本高,因此難以對借款戶的不良信用行為給予有效的法律約束。三是管理風險。小額貸款的特點,導致違規貸款有較強的隱蔽性。小額貸款具有操作簡便、辦貸獨立、發放分散的特點,部分農信社發放小額貸款時片面強調簡化貸款手續而放松審核,小額貸款責任不明確,“三查”制度未落實,給信貸監督管理帶來難度,在違規貸款中有較強的隱蔽性。加之農信社點多面廣,農村地域遼闊、貸款農戶居住分散,對小額貸款的管理監督工作難以有效跟進,致使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小額貸款比其他貸款風險更大的情況。四是行政干預。由于對小額貸款的認識還停留在扶貧手段的層面上,這就不可避免地使小額貸款染上行政色彩,出現了重資金發放、輕資金管理及回收的現象。尤其是在2001年人民銀行大力倡導全面開展小額貸款的號召之下,部分地方政府開始搞形式主義,不是實事求是地評定農戶的信用,而是主觀臆造,流于形式。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小額貸款的政策性特點,盲目上一些政績項目,引導農民進行一些欠評估論證的生產經營項目。而農民是掙得起,賠不起,一旦項目失敗,最終為這些貸款承擔責任的就只是農信社,農信社出于資金安全考慮,自然不會大量投放小額貸款。有的農信社怕麻煩,圖省事,把對農戶的信用調查、等級評定和貸款證的發放等一系列工作都依賴于村干部,容易造成村干部截留貸款或發放人情貸款,從而影響小額貸款的正常運轉,加大貸款的風險。

(三)利率控制的弊端

我國對存貸款利率仍實行嚴格的國家控制,人民幣存款利率完全由國家制定,而商業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也只能在規定的幅度內浮動。近年來央行批準的小額信貸公司,其貸款利率有所放開,但也被控制在基準利率的四倍以內,低利率的初衷是為了惠及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提高他們的還款能力,但實踐證明,效果并不理想。這種人為的限定范圍,而不是通過市場來決定利率的高低,必將與市場產生矛盾,當利率使目前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收取的利息無法補償操作費用,對就會打擊其發展小額信貸的積極性。事實上,小額信貸實行低利率往往使得低收入群體處于不利地位,資金往往被具有某種權勢的階層獲得。利率管制既不能補償小額信貸業務的操作成本,也不能深入地惠及小額信貸的服務主體。

三、促進小額信貸商業化發展的幾點建議

國外小額信貸發展的經驗也表明,單個小額信貸機構一般需要5年~8年才可達到可持續發展階段;只有一定數量的小額信貸機構達到可持續發展階段之后,政府才會考慮是否需要制定專門的小額信貸法規來規范、管理和支持小額信貸的發展。我國自引進小額信貸開始試點以來至今僅10多年,小額信貸中國化的過程尚未完成。為了促進小額信貸的健康發展,增加貧困農戶的貸款機會,建議給予小額信貸機構更多的政策空間。公務員之家

(一)降低小額信貸機構的準入門檻

雖然我國目前已形成正規金融機構、非政府組織、小額信貸機構并存的格局,但信貸規模普遍較少,且有些分布在特定地區,小額信貸供給和競爭還遠遠不足。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不吸收存款,只發放貸款,其系統性風險是有限的。那么這種金融活動是可以由自然人從事。建議進一步降低小額信貸準入的各種標準,如降低對資本金和法人資格的要求,針對不同類型的金融設立不同的準入標準和監管標準等。

(二)適當放寬小額信貸機構的融資渠道,采用多種方式鼓勵小額信貸健康發展

建議國家成立小額信貸批發基金,組成基金會,獲得國內外捐贈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對商業性小額信貸機構提供資金融通,確保小額信貸機構有足夠的資金用于借貸。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資金來源還可以是政府和社會團體的委托扶貧資金或特定目的資金,也可以是法人組織的委托貸款。此外,由于商業銀行在網絡、技術設施、資金渠道和融資市場等方面有明顯的優勢,可以考慮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商業銀行為小額信貸機構提供零售和批發貸款,并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對現有的各類小額信貸機構,視具體情況采取區別對待的政策,經過調整或改造及完善,符合條件的,允許合法存在并給予金融支持,同時,培育專營小額信貸業務、市場化運作的小額貸款組織。在小額信貸組織之間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小額信貸的經營效率。

(三)放開利率的限制,利率的市場化要與實現其他條件協調進行

貸款利率是借貸者和放款者最關心的問題。只要有合適的利率,低收入和貧困人口就會參與小額信貸,只要有合理的利率,放款者才能維持其一定的經營規模,保持其收支平衡。農戶小額信貸的利率是貧困人口能否得到貸款以及農戶小額信貸能否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世界上很多小額信貸項目半途夭折都歸因于經營虧損,無法持續發展。要使參與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利率市場化是不可或缺的條件。制定一個較合理的利率水平不僅對于發展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有著重要的意義,還有助于改善農村金融市場的扭曲的現狀。但同時,必須認識到單一地推進利率市場化并不能解決現有的農村金融市場的問題,利率市場化必須具備諸多前提條件,尤其是宏觀經濟穩定的背景和對金融機構實施充分及審慎的監管。若只是簡單提高利率水平可能會引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從而加劇金融機構資產質量的惡化。印尼小額信貸機構運作的成功,與其利率市場化建立在完善的監管和激勵前提下是分不開的。若只一味地照搬其模式而不考慮我國的國情和當前的背景,那失敗是必然的。這也正是發展中國家許多成功的小額信貸模式不能被普遍復制和推廣之原因所在。目前,中國金融機構的監管尚處在不完善階段,許多法律法規還在出臺過程中。面對不成熟的環境,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還有一段路要走,急于求成是不可取的。

(四)建立明確的員工業績考核、激勵、懲罰制度

小額信貸專業性很強,應該大力加強對小額信貸機構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成功的小額信貸機構都有一套完整的以業績考核為中心的激勵約束機制,業績水平直接決定著員工的收入層次,從而在員工之間形成較強的相互競爭關系。這些激勵約束機制的成功主要基于兩點。一是這些國家普遍較小、監管半徑短,日常層級監督與跨級巡視監督所形成的密集而交叉的監督體系,具有較強的組織保證作用。二是高度重視商業可持續利益的約束作用。如BRI規定,村銀行設立后若18個月內不能盈利,則必須關閉或轉移到其他地區;孟加拉鄉村銀行則強調總部不對新設分行提供資金,新設分行必須一年內即能盈利。

(五)加大監管防止風險

在對小額信貸機構進行鼓勵、支持的同時,要規范和扶持好小額信貸試點項目,探索相應的規則和條件,尋求適宜的監管方法,以使我國小額信貸能夠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并將其納入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總體設計中考慮。第一,嚴格控制小額信貸機構資金規模和經營區域,禁止該類機構跨區域放貸。小額信貸機構一般以村(區)作為服務區域為宜,如果各村(區)相對集中,至多將經營范圍擴大到縣。第二,把小額信貸機構的金融服務性質和扶貧性質結合起來,控制利率水平,防止變相高利貸行為。第三,圈定受益目標人群,重點針對貧困農戶提供貸款,保持可持續發展。第四,對小額信貸機構的付息基金要重點監管,防止變相高息攬儲。第五,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監管,督促小額信貸機構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通過制度和道德約束,降低操作人員的違規風險和操作風險。在稅收方面給予優惠,通過稅收減免或稅收返還等政策,保證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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