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系統優化論文

時間:2022-12-28 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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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系統優化論文

摘要:小額信貸在扶貧效果和可持續性方面取得的成功,為金融制度創新、金融支持低收入群體擺脫貧困惡性循環拓展了思路。近年來,海南省在農戶小額信貸創新推廣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并取得了良好收效。本文在介紹海南省農戶小額信貸創新推廣情況的基礎上,對小額信貸模式的演進與優化進行了總結綜述,并提出進一步推動小額信貸業務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小額信貸;創新;模式優化

由于傳統金融體系制度難以適應農戶融資需求特點,長期以來,海南省低收入農戶群體金融缺位現象較為嚴重。海南省在國家推動下也進行了一些政策性小額貸款品種實踐,如1996年開始推行的面向貧困農戶的扶貧貼息貸款,1999年中國人民銀行推動的基于支農再貸款的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但由于制度設計、內部管理和外部環境等方面的問題,上述小額貸款在推廣范圍、可延伸度、扶持效果、可持續性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目前已嚴重萎縮。面對傳統政策性小額貸款舉步維艱的尷尬境地,近年來海南省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小額信貸產品創新,為金融支持低收入群體擺脫貧困惡性循環拓展了思路[1]。

一、海南省農戶小額信貸產品創新與推廣情況

近年來,海南省農戶小額信貸呈現蓬勃發展勢頭,僅2010年上半年全省已累計發放小額貸款10.31億元。截至2010年6月末,全省小額貸款余額達到40.66億元,惠及農戶27.1萬戶,普惠率達到25.28%①。海南省內金融機構創新、推廣小額信貸產品主要采用以下兩種路徑。

1.“總行設計—分行推廣”

就金融機構轄內分支機構小額信貸產品創新情況來看,一般由金融機構總行統一設計小額信貸產品、操作流程,各省級分行根據總行標準進行操作推廣。主要包括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在全省范圍內推廣以“金穗惠農卡”為載體的小額信貸業務,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海南省分行面向農戶推出的聯保和保證貸款,國家開發銀行借助“信用協會”發放的小額聯保貸款。

2.轄內自主創新推廣

“總行設計——分行推廣”中,由于采用由上及下的固有路徑在全國以統一方式開展,在創新推廣過程中,難以綜合地方差異性進行改進。與之相比,海南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結合區域農戶需求特點,開展小額信貸產品創新方面發揮了明顯的優勢。相對于分支機構,各地方法人機構在產品創新方面具有更大的自主權,已成為我省推廣小額信貸的主要平臺。2010年1~6月,海南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小額貸款7.84億元,在全省小額貸款發放額中的占比高達75.98%②。

二、海南省農戶小額信貸模式演進與優化

1.政府主導型創新模式——“瓊中模式”小額信貸

2007年3月,海南省瓊中縣政府和縣農村信用社共同建立小額貸款合作平臺,逐漸探索出了“特色經濟+小額信貸+政府引導”三位一體的小額信貸創新模式。通過一系列制度創新,政府主導的“瓊中模式”小額信貸擺脫了以往政策性扶貧貸款的困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機構創新,由政府主導,以多級農口部門為基礎構建小額信貸服務網絡;二是政府扶持方式創新,由政府擔保,借助農民專業協會,加強培訓引導;三是貼息方式創新,貼息到戶,正向動態激勵;四是信用機制創新,建立較為系統的信用評定激勵機制,營造信用環境[2]。

在該模式中,政府在貸款制度設計、培訓引導、貸前審批、貸后管理方面均發揮了主導作用。正是由于政府優勢資源的助力,推動了“瓊中模式”小額信貸短時期內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政府外力往往是一把雙刃劍,如果過度干預或干預不當,將會影響到小額信貸的長期良性可持續發展,尤其過多介入具體業務操作,容易造成金融機構的依賴性。政府制度創新難以轉化為市場內源性創新,一旦政府外力減弱,信貸模式將重新陷入制度不穩定狀態。

2.移植國外模式創新試點——“GB模式”小額信貸

2007年末,海南省農村信用聯社與格萊珉信托正式簽訂小額信貸試點項目。2008年4月初,該項目在海南省瓊中縣營根鎮開發區設立總部宣告啟動。瓊中試點小額信貸項目基本遵照了經典的“GB模式”,以貧困農戶中的婦女為主要承貸對象;小額短貸、整貸零還;按時還款,連續貸款;發揮借款小組的組織優勢,貸款無需抵押和擔保;通過中心會議制度進行貸款經營管理等。由于瓊中縣潛在客戶群體有限,項目組也嘗試向周邊市縣擴大推廣范圍。

“GB模式”試運行為海南小額信貸創新特別是在小額信貸技術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但由于經濟發展階段、生產方式、社會自治形態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直接移植“GB模式”,效果并不顯著。首先,孟加拉農村人口多從事零售商業和手工業,所需啟動資金少,生產周期較短,與“GB模式”的貸款額度和還款方式相適應。但海南省農戶大多從事種植、養殖業,其脫貧致富的要求層面更高,同時需要項目帶動和相關技術培訓,借款人居住分散,“GB模式”難以滿足農戶需求。其次,考慮到人口分布和經濟水平的差異性,孟加拉國作為亞洲人口密度和貧困度最高的國家之一,其小額信貸潛在客戶密度遠大于海南省。在成功GB模式中,信貸員與所管理貸戶的比例高達1:600。根據了解的情況,試點市縣該比例僅達到1:50左右,遠遠達不到GB模式低成本營運的要求,難以覆蓋成本。由于這些因素的影響,目前海南省“GB模式”業務難以大規模推廣。

3.小額信貸模式優化——“一小通”小額信用貸款

在借鑒“瓊中模式”和試點“GB模式”小額信貸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海南省農戶需求特點,2009年海南省農村信用社重點推出了“一小通”小額信用貸款,從以下幾方面對原有小額信貸模式進行了優化。

一是延續“GB模式”部分操作技術,對有信譽及生產能力的婦女放貸,采用五戶小組模式,在貸款前進行培訓,但考慮到操作成本,將信貸員上門回訪周期由兩周延長至一個月。二是以“GB模式”貼近農戶的理念為出發點,進一步簡化貸款手續,縮短貸款審批鏈條。由小額信貸技術員獨立放貸,交叉復核,取消了小額貸款業務傳統的審批制度和所有的中間環節,實現了從申請到還本付息全面上門服務,提高了放貸速度。農民只需填寫申請表,在領用貸款時進行柜臺面簽即可拿到貸款。三是根據農戶需求特點調整貸款要素,采用更為靈活的操作方式。根據海南省農戶資金需求特點,將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2萬元。貸款期限根據農戶生產周期靈活確定,最短3個月,最長10年不等。還款方式可選擇分期償還,也可選擇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整貸整還方式。四是借鑒“瓊中模式”動態激勵機制,根據農戶還款狀況實行動態利率調整制度,第一次貸款月利率為9.9‰,還款良好則降為8‰,若繼續按期還款可降到6‰。對不按時還款的農戶,重新調回9.9‰的利率。目前,“一小通”小額信用貸款在海南省除三亞之外所有市縣均已開展。

4.小額信貸優勢資源整合——構建小額信貸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提升農戶金融服務水平

在總結前期小額信貸推廣成果的基礎上,海南省農村信用聯社進一步從產品體系、服務平臺、機構人員、制度建設等幾個方面著手,全面進行優勢資源整合,在全省范圍內構建小額信貸普惠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戶提供多層面、優質便捷的金融服務。

一是整合優勢小額信貸產品,建立以“一小通”為代表的小額信貸產品體系。首先,以“一小通”操作模式為基礎,針對不同客戶群體量身定做小額信貸產品,推出黨員“雙帶致富”小額貸款、農村誠信青年創業小額貸款等產品;其次,以農村專業合作社、全國生態文明村和農村產業化龍頭企業作為小額貸款業務的切入點,通過“信用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信用社+公司+農戶”等模式開展小額貸款,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提高金融扶持效果;最后,推動抵押擔保方式的多樣化,在開展小額信用貸款的同時創新推出針對農民專業戶高端需求的“一抵通”貸款,農戶也可通過林權抵押、工資擔保、聯保等多種抵押擔保方式獲得信貸支持。

二是構建農村金融服務網絡,完善農戶金融服務平臺。2009年打造小額貸款綜合服務網點200個,投放農村便民服務終端3000臺,布放自助設備600臺,確保海南省每個鄉鎮都有信用社網點。同時,通過充分發揮農戶金融服務網絡優勢,進一步推動了小額信貸業務的創新發展。如對小額信貸客戶統一發放“大海卡”,借由服務終端即可還款,大大縮減了小額信貸操作成本;在此基礎上,創新推出“大海卡綁定”小額貸款,“一次核定,余額控制,隨借隨還”,為農戶提供更加便捷的信貸服務。配合財政部門在海南省澄邁、瓊中、萬寧等縣市開展“惠民一卡通”業務,農戶各項財政補貼均由卡發放,大大減少了中間環節;同時,依托‘惠民一卡通’開發小額信貸業務,實行“以存優貸,優惠利率”的政策,依據客戶存款額度核定利率優惠額度,發揮財政惠農資金和小額信貸的協同效應。

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內部控制和績效激勵。為全面推廣小額信貸業務,海南省農村信用聯社專門成立了小額信貸管理處,形成了小額信貸總部、小額信貸項目部、小額信貸技術員全面的業務架構。招聘了400名大專以上學歷的小額信貸技術員,做到“給農民放款、教農民技術、幫農民經營、促農民增收、保農民還款”,為推動農村金融普惠服務發揮巨大作用。同時,為有效防范貸款操作風險,明確規定辦理小額貸款的基本流程,對貸前、貸中、貸后等每個環節的風險點進行提示,對流程各環節涉及的崗位職責進行明確。對小額信貸技術員實行“包放、包管、包收、包賠、包效益”的“五包”責任制,并與其薪酬直接掛鉤,激勵其高效、優質地開展小額信貸服務。

四是構建小額信貸信用機制,為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小額信貸良性可持續發展的根基,在培育農戶信用意識、構建小額信貸信用機制方面,海南省農村信用社和各級地方政府合作也進行了有益的嘗試。首先,加強小額貸款業務宣傳引導,通過信用評定和信用公開,讓農戶逐步樹立誠信意識和信用觀念;其次,在海南省瓊中縣率先開展農戶信用信息檔案建設,通過創建信用鄉(鎮)、村和評定“信用社”、“模范信用戶”活動發揮信用戶的示范作用;最后,構建失信懲戒機制,對信用戶進行獎勵,對違約失信戶設立黑名單,采取懲罰措施。以海南省瓊中為例,對于提前或按期還貸的農戶,發放“信用戶”證(綠牌),以后農民可憑“綠牌”直接到農村信用社隨用隨貸;對逾期未還款的農戶,列為“不守信用戶”(黃牌),三年內不給予貼息貸款,所在村干部當年評先一票否決[3]。

三、進一步推動海南省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健康發展的建議

1.加強部門協調督導,提高地方扶持政策的執行力

2009年以來,海南省陸續推廣小額信貸產品和業務的創新經驗,出臺一系列支持金融發展和創新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措施在全省各縣市的落實存在著顯著差異。2010年海南省計劃安排貼息資金7700萬元支持小額信貸發展。就2010年上半年的執行情況來看,全省18個市縣中,有13個市縣計劃對小額信貸貼息并安排貼息資金到位,其中7個市縣實際發生了對小額信貸產品的貼息,實際貼息金額僅為269萬元,扶持政策執行力度亟待提高①。建議加強部門聯合,定期對海南省各市縣小額信貸推廣及政策扶持情況進行督導,協調地方政府提高相關政策的執行進度,推動小額信貸業務在全省的快速均衡發展。

2.充分利用政府多部門資源,助推小額信貸發展

在保持金融機構小額信貸實際業務操作相對獨立性的基礎上提高農戶小額信貸的政策導向性,這也需要政府多部門資源的支持。除財政貼息扶持外,農戶在生產技能培訓、市場信息、優良品種、疫病防治方面也亟需更多的專業支持,還應注重推動地方政府在小額信貸宣傳服務網絡、農戶培訓引導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3.創新“小額信貸+保險”模式,有效分散小額信貸風險

由于海南省農戶貸款主要用于種植和養殖業,面臨較大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需相應推進小額保險產品的積極介入。應推動海南省內保險機構積極創新,結合該省省內農業發展特點、設計適應該省貸款農戶需求的小額保險產品,使之與小額信貸產品的期限結構、風險保障要求等相匹配,以有效分散小額信貸風險。同時,鼓勵保險機構與開展小額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加強業務聯合,拓展“小額信貸+保險”的捆綁營銷模式,推動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4.強化風險補償和正向激勵機制,提高金融機構拓展小額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由于信貸風險大、管理成本高,金融機構在介入小額信貸業務領域方面普遍存在顧慮。目前,海南省僅有三家金融機構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為了推動金融機構的廣泛參與,首先應完善針對該類業務的風險補償機制,由地方政府設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盡責管理仍無法收回的貸款予以代償;其次,應盡快落實對小額貸款業務的免稅、資助政策;最后,可定期對全省金融機構小額信貸業務情況進行評估,建立相應的正向激勵機制,提高其創新拓展小額信貸業務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納克斯.不發達國家的資本形成問題[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6.

[2]吳競擇,潘琪.小額貸款“瓊中模式”與“格萊珉模式”的比較與完善對策.海南金融,2008(12).

[3]于偉慧,黎大輝.小額貸款:瓊中模式[N].海南日報,200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