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研究
時間:2022-11-29 1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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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論述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現存的制度建設不完善、財政人員素質低、內控設計與流程不清晰、領導意識淡薄,內控框架體系散亂等問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控制制度建設迫在眉睫。文章討論通過完善制度、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健全預算管理和獎懲制度的方法,建設內部控制制度。
關鍵詞:內部控制;意識淡薄;制度建設;流程優化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的意義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是一個單位的各級管理層,為了保護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的規范、安全、完整,確保經濟活動的正確、可靠、有序,協調經濟行為,控制經濟活動、規范管理程序,利用單位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與相互聯系的關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規范化、系統化、程序化,使之建立起一個較為規范的、嚴密的、完整的體系。一個單位具有科學高效的財政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可以實現對整個單位財政業務風險的全面控制,可以規范單位整個單位的財務管理活動,提升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的現狀
(一)單位領導不重視,內控意識淡薄。把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相比較,可看出,行政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的關注度較低。原因可作如下解釋:雖然行政事業單位一直宣稱其資金是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使用管理,但是部分單位領導對資金的管理使用要求,依舊停留在過時的會計核算工作中。而在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過程中,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對內控制度不重視,沒有意識到內控制度在現代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沒有意識到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加強對單位經濟活動的管理效率;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只注重內控制度的建立,忽視了對每一個制度的實際運用,把內控體系建設這個大工程,當作一項普通工作來抓,將內控工作簡單理解為制度訂立,只停留在“紙上”和應付檢查層面,應付差事,沒有深入了解內部控制建設。(二)制度建設不完善。雖然財政部2012年、2014年1月1日起實施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要求單位全面建立、有效實施內部控制,確保內部控制覆蓋單位經濟和業務活動的全過程,貫穿內部權力運行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規范單位內部各層次的全體人員。大部分單位已經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在運行過程中,存在很多制度的缺失。比如:有的單位雖然按照財政部要求全面建立了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等相關制度,但是在建立過程中完全沒有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沒有仔細研究每個制度的實際內涵,照搬照抄,敷衍了事,紙上談兵,在執行上沒有找到實質性的切入點、缺少抓手、效率不高。(三)人員素質低。就現在的情況來看,大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管理者根本做不到以身作則,沒有帶頭嚴格遵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意識,往往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部分單位中不論是領導干部還是財務人員都欠缺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整體應用認知。很多單位組成的內控人員沒有認真去了解內控知識,所以在編制單位內控制度的過程中寸步難行。比如:有的內控人員對什么是內控制度不清楚;有的內控人員對單位的具體業務流程不清楚;有的內控人員對單位具體適用哪些制度不清楚等等。(四)內控設計與流程不清晰。按照財政部《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雖然大多數單位都按要求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各家單位制定的制度與流程都五花八門,有很多單位制定出來的制度都不符合要求,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財務管理崗位設置得不合理,出現一人兼顧多職的現象,最為常見的現象便是職務兼容;第二、審批流程不完善,審批權限不明,某些人員較少或較基層的單位,直接出現“一言堂”、“一支筆”審簽,往往都是主要領導說了算,領導說話一言九鼎,很多經濟活動決策只要領導簽字即可,重大資金未經會議審批;第三、流程監控機制不健全,很多經濟業務事項并沒有清晰明確的審批流程,就算有明確的審批流程,那也只是單一的“走過場”,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會直接降低了經濟業務的審核與把關力度;第四、內控風險評估流程建立不合理。如:在支出業務控制方面,所制定的制度中未明確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可能導致支出業務違法違規的風險等。(五)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監督機制不完善。為了保障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有效進行,需要嚴格執行內部控制監督機制并定期對內部控制進行風險評估。但是目前大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建立內部監督機制,即使有也只是一些書面性的東西,沒有獨立的機構,沒有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沒有固定的人員,就算有人員也是兼任多職,并且工作責任心不強,沒有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三、事業單位內控制度建設的應對措施
(一)領導引起重視,增強內部控制制度意識。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關鍵在于行政事業單位的相關部門領導是否重視內控制度的建設。首先,應該提高單位領導班子的內控制度意識,只有切實增強單位領導班子對內控制度重要性的認識,才能使其在根本上重視內控機制的建立健全。同時需要單位領導做到從自身做起,不以權謀私,這樣才能更好地從根本上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其次,加強行政事業單位隊伍建設,提高內控相關人員的素質和技能,在實踐中拋棄舊的慣性思維、經驗做法,要接觸新思維、新事物,學習內控建設相關理論,不斷革新,不斷進步,努力營造出良好的內控建設環境。最后,建立責任風險的經濟效益與負責人職務任免相掛鉤的機制。讓單位領導班子與業務骨干的分工授權依據管理者崗位特性的分工來執行,從而達到互相促進、相互約束、各司其職的內控目的。(二)健全管理制度,確保單位有章可循。對于行政事業單位而言,應該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依據,并且應該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針對各單位整體的工作流程及關鍵風險點,制定出符合本單位工作性質的內部控制體系,對每個部門、每個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任務、流程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確保上下有序、環環相扣、內控有效。具體措施如下: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集體決策和議事決策制度,對單位的重大事項進行認真摸底調查研究,并深入對其進行風險防控分析,在經過必要論證研究后,充分吸收各參會單位和參會人員的意見建議,最終的決策應通過單位黨組會、單位負責同志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有效地規避錯誤和風險。二是對一些財政核心業務的制度制定必須反復核實其完整性,比如預算制度等。三是加強對決策執行的跟蹤問效,避免決策走過場,如果單位能做到把財務業務處理過程、流程和財務管理控制有機地結合起來,讓財務控制滲透到各項經濟財務業務活動的每個環節與每個流程中,那么就可能避免經濟財務業務過程中的舞弊徇私與違規違法行為。四是深入開展單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民主評議與評價工作,以此來保證單位內制目標的實現與達成。評價指要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有章可遵,有責可究,評價指標要以單位實際發生的內控事物事實為基礎與依據。(三)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內控人員的綜合素質。行政單位內控人員不但需要具備較高的專業業務素質與較強的法律法規意識,還需具備較高的的職業道德素養與人文涵養。加強對單位內控人員的業務培訓、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教育,是提高其綜合業務與法律法規素質、提升職業道德修養和人文涵養的主要手段,單位采用定期培訓的方式來使行政事業單位的內控人員增強法律觀念以及專業技能。隨著單位相關培訓力度的不斷加大,單位內控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與水平,也在不斷的得到提升,特別是創新型人才引進、培養和應用,更是讓單位內控機制的執行效果,有效地達到了最佳狀態。達到“1+1”>2的效果,也充分調動其他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廣泛宣傳單位內控制度的流程及風險,最終形成人人參與且負責的良好氛圍。以此來提高整個行政事業單位所有人員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識,讓單位所有人員都明確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四)優化內控設計與流程。1.加強預算管理,建立健全各部門的預算管理制度內控制度體系的核心是預算管理貫穿單位財務管理的全過程,關系到單位的財務現狀及未來發展。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編制上要從實際出發,量入為出,不能編赤字預算,注意加強預算的合理性,完善財務預算管理的職能,建立一個有效的風險控制和防范機制,在編制預算時盡可能的考慮出現的問題,盡量降低成本和財務風險。2.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財務部門是行政單位核算和監督最重要的部門,是一個單位的命脈所在,所有經濟業務的往來都需要財務的監控和管理,這要求我們要加強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加強單位財務的科學管理,改變單純意義的“見票核銷”。要求對單位所有財務人員甚至領導班子進行財務知識的培訓,對財務財務制度、財政政策以及法律法規了然于心,同時,要求單位會計參與各類經濟業務的談判,參與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防止會計“見票入賬”。保證單位內部整個財務工作的管理、監督、控制有效進行。3.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定期清查單位的庫存,防止“小金庫”為了防止出現“小金庫”,單位財務要合理進行定期“盤點”,這里所謂“盤點”,不是單指保險柜現金的盤點,因為“小金庫”的來源主要包括:以各種名義挪用,轉移國家預算內資金、預算外收入,變賣單位固定資產、有價證券,侵占、截留非稅收入,不通過會計部門列支、私存私放的資金等。(五)監督執紀問責,建立獎懲制度。由于多數行政事業單位沒有獨立的監督機構,財政部門應當定期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內控制度建履行監督檢查各種經濟業務活動的職責,嚴格按照財務規章制度進行辦事,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資金統一調配,監督每一筆資金的收支去向,加強對每一步采購物資的管理,充分發揮財政人的監督權威。同時,要有效發揮紀檢監察、審計、財政與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作用,采用“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深入開展經常性、不定期性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并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獎懲制度與責任追究制度,從根本上對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不規范方面進行防范,監督單位向社會公開內部控制建設信息,讓單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制度執行得好的單位給予一定的獎勵,并在全區推廣,對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給予處罰,有違紀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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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晴 單位: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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