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行政執法保障畜牧業探索
時間:2022-01-19 1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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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以畜牧業為主要產業的農村,農村行政執法是否具有力度和效果直接關系著農村的經濟發展。在現階段,農村行政執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既包括農村牧民法律意識淡漠,難以開展普法活動,同時也包括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農資問題以及違法經營問題嚴重且突出。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了農村畜牧事業的發展,為農村行政執法提出了挑戰。
1農村行政執法現狀及問題研究
1.1農村行政執法的現狀。本文在對某以畜牧業為主要產業的農村所開展的行政執法進行調查中,發現目前農村行政執法已經提上日程,并且具備了一定的執法能力,其中,執法機構已經基本建設完畢,在經過編制委員會的批準之后,該農村擁有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同時,結合上級指示和工作內容,規章制度也已經制定完備,其中如《重大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制度》、《沒收收繳物品處理制度》等,都已經應用于執法活動當中,并伴隨著有獎舉報平臺的退出,使該農村行政執法日趨完善[1]。1.2農村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與之相對應的,該農村行政執法所暴露的問題也不容忽視。首先,改農村行政執法大隊中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且表現為具有普遍意義的“兩少兩多”,即高學歷少、法律專業沒有,低學歷多、非法律專業多,這使得執法隊伍十分不穩定。其次,執法經費缺乏保障,作為農村執法機構,其執法經費并不能夠納入到財政預算當中,這使得執法工作量大,執法成本高,執法人員缺乏保障。例如在執法過程中,許多執法人員因經費短缺而沒有必要的交通、通信設備的配備,造成執法條件十分困苦。此外,對于農村所開展的畜牧產業來說,行政執法缺乏必要的檢測能力,無法對諸如獸藥、農藥、產品等內容進行檢測,從而無法對畜牧事業起到保障作用。
2農村行政執法保障畜牧事業發展的對策
為了能夠真正使農村行政執法實現對農村畜牧事業的保障,本文認為,農村行政執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2.1完善行政執法管理制度。首先,對于農村行政執法隊伍來說,可以采用全面落實責任制的方法,明確組織機構、崗位職責,從而使行政執法工作者在工作中嚴格履行職責,避免出現懈怠。此外,還可以利用執法信息網絡化建設來實現對執法工作的監督。在農村當中開展公開化的行政處罰,使農民了解到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全過程,并對處罰存在的問題進行監督。此外,還需要加強依法執法的履職力度,使行政處罰的權利在法律授予的范圍內行使,做到主體、依據、行為、程序等各方面符合法律要求,從而防范執法風險。對于執法過程來說,應當開展全過程的執法記錄,保證執法程序嚴格、透明。對于執法人員來說,應當堅持持證上崗,實現資格管理制度。2.2加強普法教育宣傳。在面對畜牧業農村時,行政執法機構應當加強普法的宣傳教育,通過法制的宣傳和法制精神的傳達,使農民感受到法制的力量,了解法制的意義和價值,在日常的生產生活當中嚴格遵循法律規定。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可以采用法制實踐和普法宣傳相結合的方法,利用重點對象、重點事件的展示,營造法制氛圍。此外,還可以適時地開展普法欄目的教育,組織農民了解與自身畜牧養殖事業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從而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以及法律素質,使農民能夠合法經營、依法維權,實現法治管理。2.3提升執法人員的專業素質。對于農村執法從業者來說,執法團隊應當對其進行考量,最后對合格的人員予以錄用。通過對高素質執法人員的組織,實現農村行政執法隊伍具備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的特點,同時在工作中能夠表現出作風過硬以及高效廉潔的素質和能力。這就要求行政執法隊伍在面對新錄用的執法人員時要做到高標準、嚴格、公平的理念,對執法候選人采取多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從而擇優錄用。在錄用的執法人員當中,也應當適時開展專業技能的培訓,執法人員在畜牧事業的農村當中,不但需要具備高超的管理能力,同時也應該具備專業的畜牧農業知識,以及農業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培訓中,培訓內容可以設置為理論課和實踐課相結合的方式,使執法人員學習先進的執法經驗,并應用到具體的執法實踐當中。2.4規范農資市場。在對畜牧事業農村進行行政管理過程中,行政執法隊伍要求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管理力度,對農資市場當中的經營、交易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例如,可以在農村當中建立全農資可追溯制度,通過制度方法,使農產品從生產、加工到銷售都更加透明,從而保障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此外,還可以對農產品的生產和經營展開全面的清查,通過建立全監管檔案的方式,實現執法的痕跡管理,規范農業市場,鼓勵無害農坑農的經營網點建設,打造農資產業“放心店”。
3結語
對于以畜牧產業為主要生產方式的農村來說,農民的合理合法的經營是畜牧產業長遠發展的重要保障。在農村當中,行政執法隊伍切實履行職責,通過專業、高效的執法方式對農村產業進行管理,一方面保障了農業經營,另一方面也提升了農產品的質量標準,為農村畜牧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因此對于農村來說,應當認真對待農業行政執法。
【參考文獻】
[1]付艷秋.赤峰市農牧業執法工作的思考淺析[J].飼料研究,2017(17):11-15.
作者:蘇書科 郭立民 單位:山西省太原市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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