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稅費時代村民自治論文

時間:2022-09-07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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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稅費時代村民自治論文

內容提要:通過近期對四川省部分農村村干部關于村民自治評價態度的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村干部對目前村民自治工作基本上持肯定態度,同時又認為還存在著一些共同性的問題,并正面臨著一系列嚴峻的挑戰,諸如稅費改革后農村公共事務難辦,村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高,農業稅取消之后的鄉村關系問題以及村支書和村主任的關系問題等等。現實存在的這些問題迫切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對此,本文提出了一些對策性的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后稅費時代村民自治主要問題對策建議

2005年下半年以來,我們先后到四川省遂寧市、南充市、巴中市、廣元市等地一些農村進行了實地考察,并于2006年底又組織了近200名在校大學生利用寒假期間,專門以村干部為調查對象,對四川省大部分地市州的100多個村莊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問卷調查,主要調查了解村干部對當前村民自治工作的意見和看法。此次問卷調查的范圍涉及四川省的19個地級市(自治州),共發出調查問卷200份,回收有效問卷170份,依據回收的有效問卷數量多少進行統計排名來看,調查樣本選取量最大的前十個地區依次是:成都、南充、廣安、瀘州、阿壩、綿陽、眉山、宜賓、廣元、遂寧。

此次調查中男性占調查對象的84.1%,女性占15.9%,男性比例明顯高于女性,說明村干部的性別構成以男性為主。從年齡構成來看,有74.7%的調查對象年齡處于36-55歲階段,而18-35歲階段和55歲以上階段分別只占11.8%和3.5%,可見村干部的年齡構成以中年人為主,老年人和年輕人的比例都不高。從文化程度上看,被調查對象中初中文化程度占45.6%,高中或中專占40.8%,可見絕大多數村干部的文化程度屬于初中或高中文化水平。現將此次調查匯總的情況以及我們的分析報告整理出來,供有關部門領導和對村民自治感興趣的學界同仁們參考指正。

一、村干部對于當前村民自治狀況的總體認識和評價

通過對回收的調查問卷進行統計分析表明,主要有以下一些認識和看法:

1、對于村民自治工作的認識和評價:

(1)從選舉程序看,調查顯示,62.4%使用流動票箱投票,33.5%秘密劃票,4.5%由村干部。可以推測大部分村莊的投票做法是比較規范的。

(2)從選舉效果看,91.8%認為上屆村委會選舉效果很好和一般,僅有8.2%認為效果比較差和非常差。因為此次調查對象即為現任村干部,他們都是通過上屆選舉當選的,所以絕大多數人是肯定這次選舉效果的。

(3)村民大會以及村民代表會議召開情況:28.3%的對象表示所在村莊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13.1%表示以前開過,而36.2%表示很少召開,另外有22.3%的對象表示不清楚此事。由此可見,目前農村的村民大會以及村民代表會議的召開情況并不理想。

(4)村務公開情況:94.1%的村干部對村務公開表示非常關心和比較關心,僅有0.6%表示不關心,另有5.3%對此抱無所謂態度。

(5)一事一議的情況:76.4%認為一事一議效果很好和比較好,12.1%說不清楚,11.5%認為不好,解決不了什么問題看來大多數村干部還是認為一事一議的效果是好的。

(6)對本屆村委會工作的評價問題。45.5%認為很好和好,50.3%認為一般,認為比較差和很差的只有4.7%。

可以看到,與近期以來我們同樣在上述地區就村民自治工作對普通村民所作的調查結果來對照,【1】村干部對于村民自治工作的總體評價較之于村民而言,是明顯偏高的。因為此次調查對象的身份是村干部,所以他們對自己工作的評價還是持肯定態度的。

2、取消農業稅之后的干群關系問題

調查也表明,取消農業稅之后,被調查者中有84.5%認為干群關系比以前好,14.3%認為沒有什么變化,只有1.2%認為比以前惡化了。由此看來,農業稅的取消可以說極大地改善了農村干群關系。

3、農業稅取消后農民的負擔問題

被調查者中有80.5%的人認為沒有負擔或負擔合理,有19.5%的人認為負擔仍然很重。可見,與以前相比,農民負擔切實得到了減輕。

4、關于村委會工作成效問題

認為影響村委會工作成效的最主要因素是村集體缺乏資金。調查顯示,影響村委會工作成效的主要因素依次排列為:村集體缺乏資金(54.1%),村干部能力不夠(14.6%),村務管理不民主(14.6%),村民對村務管理比較抵觸(10.8%),宗族勢力干預村務管理(5.1%),其他(0.6%)。

5、關于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問題

有70.6%認為村干部的報酬太少和較少。有近1/3的人不愿參加下屆村委會競選,其原因主要是:工作難開展46.3%、報酬低14.9%、得罪人10.4%。

6、認為選舉中最令人擔心的問題依次為:

選民投票率低32.7%、鄉鎮政府影響干預24.5%,個別人通過非法手段操縱選舉14.5%,候選人競爭激烈14.5%。

7、關于選舉的競爭性問題

認為村委會選舉應該加強競爭,并愿意和非常愿意通過一些積極主動的方式參加競選。愿意通過走家串戶、貼海報宣傳、發表演說等方式競選的人有47.3%,說明較多村干部還是愿意采取一些積極主動的方式去參加競選。

8、關于鄉村關系問題

調查對象中有65.5%認為現實中的鄉村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和“主要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35.0%認為是“指導和被指導”和“主要是指導和被指導”關系。由此可以判斷,現實中的鄉村關系更多地表現為領導與被領導的上下級關系。

9、關于兩委關系問題

調查對象中有58.6%認為兩委關系應該是“相互配合”和“各管各的事”,說明較多的村干部對兩委關系有正確的認識。有86.7%認為兩委關系是很和諧與比較和諧的。但也有33.7%認為應由村支書管村委會,只有7.7%認為應由村委會管村支書,這表明在現實中村支書的權力和影響,要遠遠大于村主任。而對于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問題,66.3%表示不贊成,16.0%表示說不準,僅有17.8%表示贊成。可見,大多數村干部并不贊成“一肩挑”。

10、上屆村委會選舉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有:

29.4%認為選舉動員不夠,20.1%認為鄉鎮領導干預選舉,17.9%認為部分村民借選舉要求解決個人問題,16.0認為候選人賄選拉票,9.9%認為受到家族勢力的干擾,3.5%認為黑惡勢力的影響,3.2%其他。

通過上述調查統計結果可以看到,絕大多數村干部對目前村民自治工作基本上持肯定態度,同時又認為還存在著一些共同性的問題,村民自治正面臨著一系列嚴峻的挑戰。那么,應當如何正確地認識這些問題并采取正確的策略應對挑戰,這正是當前村民自治的實踐者和研究者們面臨的一項緊迫任務。我們通過對上述這些問題加以歸納和梳理,主要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對其成因作了進一步的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些對策性的意見和建議。

二、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1、稅費改革后農村公共事務難辦的問題。此次被調查的村干部中,有54.1%的人認為,影響村委會工作成效的主要因素是村集體缺乏資金,是回答這一問題的各個選項中比例最高的。事實上,自農村實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大多數村莊集體經濟解體消失,成了“空殼村”。但在稅費改革之前,村里還可以通過提留獲得一些資金用于村莊公共事務。而在農業稅取消之后,徹底斷絕了村集體的經濟來源,村集體資金的缺乏導致村莊公共事務的經費投入沒有來源和保障,這就必然影響村委會的工作成效。所以相當多的村干部認為稅費改革后農村公共事務難辦。與此相關的還有三個問題,一是74.3%的村干部認為村級債務是村委會工作中最頭痛的問題;二是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有70.6%認為村干部的報酬太少和較少。這次調查表明,有近1/3的人不愿參加下屆村委會競選,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報酬低;三是認為稅費改革后最難辦的事情是(共有450個選擇,這里依次排列前五位答案):25.3%公共建設,15.3%計劃生育,12.7%債務糾紛,11.6%社會事業,10.9%發展經濟。可見,集體經濟的空虛薄弱是制約村民自治進一步發展和完善的關鍵因素。

2、村民政治參與積極性不高的問題。29.4%的村干部認為選舉中最令人擔心的問題首先是選民投票率低,這是關于這個問題的所有答案中排列首位的選項。村干部們的這種擔憂可以說既是客觀事實的真實反映,也是理論分析的必然結論。因為,無論是現代民主政治的理論和實踐都表明,要推行一種科學的民主管理的機制,必須得到廣大民眾的支持和參與。只有廣大村民積極參與了,并且也有能力當家作主了,村民自治的格局才能真正形成,村民自治也才有內在的動力。而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村民自治作為我國農村基層民主的一種基本形式,盡管政府的主導作用非常重要,但經濟的原因是始終是基礎性的制約因素。因此,村民自治要高質量地運行,必須要有足夠的經濟保證。美國政治政治學家亨廷頓認為:“對大多數人來說,政治參與只是實現其他目的的手段。”【2】在中國,廣大農民剛剛擺脫溫飽,還在為自身和家庭的生存而奮斗,與大多數農民最貼近的只能是較低層次的物質利益。用明恩溥的話來說,“中國農民的生活由兩部分構成,一個是‘胃’,一個是‘錢’。”【3】民主政治對廣大農民來說還不像陽光、空氣一樣是人們的生活必需品,它在某種程度上還只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貧困低收入的農民群體并不真正需要高級的民主政治,從而導致村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這從我們在四川各地一些農村進行實地考察時了解情況中也可以得到證實,許多村民的看法是:“村干部拿他的工資,我種我的田,各管各的事”。尤其是取消農業稅之后,許多村民覺得村委會與自己已經沒有什么經濟上的關系,農業生產是自己的事,現在村干部不像以往那樣收取稅費,干群關系也比以前緩和了,村集體也沒有什么資源值得關注,村委會也不能幫助村民解決什么實際問題。至于上面所倡導的所謂“一事一議”,也就是要村民自己出錢辦事,而許多事情由于人心不齊也辦不成,于是許多村民對村民自治也就越來越感到沒有多大意思,村民的政治參與也就越來越缺乏動力。

3、農業稅取消之后的鄉村關系問題。有65.5%的村干部認為現實中的鄉村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和“主要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在對村民調查中得出的看法也大體如此,有53.5%的村民認為鄉村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這應當說是比較真實地反映了當前鄉村關系的實際狀況。然而,近期以來學界曾經有人想當然地以為,取消農業稅后鄉鎮政府不再需要村干部去征稅,村干部也就不能從稅收中獲得利益,這就打破了鄉村的利益共同體,于是村組織不再履行征稅的任務而減少了行政職能,從而就可以更好地管理村務,成為真正為民謀利的自治組織。但從我們的調查了解的實際情況來看,這種觀點僅僅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推論。而實際上,村自治組織如果缺乏經濟上的獨立性,在實踐中也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自治,仍然不過是完成上級任務的“政府派出機構”,而且可以說今天的自治組織甚至比以往更大程度上被“附屬行政化”。其理由非常簡單,既然現在村干部不再從村提留中獲得經濟報酬,而是從鄉鎮政府領取補貼和各種獎金,完全沒有一點經濟上的獨立性,那么,正如俗話所說“吃人家的飯,為人家辦事”、“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因而村干部也就理所當然地必須承擔鄉鎮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更加名副其實地成為鄉鎮政府的“一條腿”。況且,村干部的這些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又是鄉鎮政府對村干部年終進行個人工作績效評價乃至個人升遷的標準,所以說,以往存在的自治組織附屬行政化的狀況在今天決不可能有實質性的改變,并且在許多地方比從前更有甚者。由于鄉鎮政府與村民委員會之間的關系在現實中經常被倒置,村委會應有的自治色彩被淡化,因此,村委會不但難以充分體現農民意愿,反而更多地作為鄉鎮政府一些行政職能的延伸,在更大程度上成為鄉鎮政府意志的執行者,那么它自身的自治功能也就很難實現了。

4、現實中的村支書和村主任的關系即兩委關系問題。此次調查表明,有86.7%的村干部認為兩委關系是很和諧與比較和諧的。當村支書和村主任兩人意見不一致時,90.4%認為應相互協商,還有7.8%認為村主任應聽村支書的,另有1.8%則認為村支書應聽村主任的。從上述7.8%和1.8%兩個數據的比較也可以推測,現實中村支書的權力影響通常要大于村主任。通過這上述這組數據也充分表明,大多數村干部是能夠正確看待兩委關系的。而對于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實行“一肩挑”的做法,大多數村干部并不贊成。這表明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這兩個職位分設是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一肩挑”雖然可以避免某些矛盾和摩擦,但顯然不利于合理分工,更不利于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是有悖于村民自治的初衷的。

三、積極應對現實挑戰的對策和建議

第一,政府應加大向農村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提供公共產品上要重點向農村傾斜。在實行農村稅費改革后,由于村集體缺乏資金,因而只有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進行集資修路、興修水利等等,于是一些地方農民負擔又出現了反彈。當然,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農村社會公共產品和社會公益事業資金短缺是一個很現實的也是最主要的原因。農村社會公共產品和公益事業主要包括農村的義務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鄉村道路、農田水利、廣播電視、優撫定補、五保戶補助等。這個問題實際上反映了政府對農村履行提供公共產品職能的重大問題,反映了政府對農民是“多予少取”還是“多取少予”的基本政策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國正在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政府應當轉變觀念,在履行公共職能上,應當本著城鄉平等對待的原則,既要加強對農村公共事務的管理,也要加強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要理順農村公共產品提供的渠道,建立規范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從根本上扭轉鄉鎮財政收入的多少和公共產品的多少取決于農業稅費多少的局面。考慮到長期以來,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欠賬和農村公共產品的嚴重短缺,政府應加大向農村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在提供公共產品上要重點向農村傾斜。

第二,逐步增強村委會選舉過程的競爭性,提高當選村干部的責任感、榮譽感,同時,還應從實際情況出發,逐步解決村干部的一些后顧之憂。據調查顯示,現任村干部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愿意通過一些積極主動的方式參加競選。因此,有必要增強選舉的競爭性,使競選者通過走家串戶、貼海報宣傳、發表演說等方式競選,這樣既可以加強競選者與選民之間的直接接觸,增進相互之間的溝通了解,也可以使當選者任職后具有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增強其合法性、責任感與自豪感。這是有利于村干部履職后順利開展工作的。同時,隨著地方經濟發展,也應適當提高和增加村干部的補貼,條件具備是還應解決退休村干部的養老保險等問題,使他們解除各種后顧之憂,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村里的工作上來。

第三,鄉鎮政府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充分尊重村民委員會的自治權,改變過去隨意干預等不妥做法。有的研究者提出,近年來村民自治呈現出逐漸弱化以至退步的傾向:一是某些地方強制推行黨支部和村主任“一肩挑”,使的村民難以自主地選舉村委會主任;二是全面推行“村財鄉管”這一做法,削弱甚至取消了村民在財務方面進行自我管理的權利;三是某些地方政府規定村級組織主要領導由縣鄉財政發工資,把將工資作為鄉鎮控制村級組織的手段;四是黨政機關往村里下派干部,特別是把新畢業的大學生派到農村當“村官”,目的是為了幫助農民,但實際是把村民自治變成官員統治了。【4】“如果任由這些現象發展下去,村民自治的應有之義就可能被曲解和取消,村民自治的已有果實就有逐步喪失的危險”。【5】這種情況在四川省一些農村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如果鄉鎮政府不能還權于村,村民自治就很難獲得實質性的發展,而且目前確實有逐漸弱化以至退步的傾向。

第四,積極發展農村經濟合作組織和社區群體組織,增強農民與村莊之間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生活的聯系,提高村民政治參與的效能感。有的基層干部這樣描述農民對待民主的態度:“如果民主與他們的利益相關,他們就熱心參與;如果民主只是一項在上級規定時間內完成的任務,他們就不感興趣。”這與雅安市委副書記張錦明的觀點有著相似的邏輯:“在上面,民主是個理論問題,是制度設置問題;對基層政府官員來說,只是操作程序問題;而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則是個利益問題。”【6】由此看來,實行村民自治,究竟能不能給他們帶來利益,這是決定他們政治參與是否具有積極性的關鍵之處。所以,開展村民自治,一定要與農村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任務相結合,與完善農村社區服務相結合,與新農村建設這個戰略目標相結合。最近,中國農業大學葉敬忠等五位教授向中央匯報,他們發現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這些問題與農民無法參與政策制定及實施有關。面對組織化程度薄弱的中國農民,這些為“三農”問題奔走呼吁的學者,更多地希望這些新農村建設的主體——農民——能夠有一種組織化渠道以供意見表達。【7】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調動農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也才能極大地激發農民群眾的自主性和創造性,從而使村民自治和新農村建設獲得源源不斷的動力支持。

第五,加強培養和樹立農民的主人翁意識,使他們能夠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村民自治。當然,我們還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對于目前一些地方村民自治面臨著農民參與積極性不高的問題,這既有經濟、政治方面的原因,也有思想認識方面的原因。如有的農民不愿意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有的即使參加了也是勉強應付,草率從事。有的村民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就把選票連同自己的民主權利一同出賣。有的在決策村內重大事務時,不發表意見,而按法律要求應當完成的任務也不積極完成。這些現象都與村民的主人翁地位不相匹配,也難以適應村民自治健康發展的要求。因此,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和文化知識培訓,使他們認識到建設美好家園,創造幸福生活,終究要靠農民群眾自己,只有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村民自治,切實履行自己的民主權利和責任義務,這樣才能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農民群眾的幸福生活才能越過越紅火。

(注:本文由項目負責人任中平執筆完成。在本課題的研究工作中,西華師范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青年教師尹學鵬、2005級政治學理論和科學社會主義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崔山磊、李睿、高峰、王瀟雨、葛長鮮、田謝輝、黃東華、張曉燕以及我校近200名本科生參與了此項農村實地調研和資料整理工作,并由崔山磊同學對資料進行了初步的統計分析。)

注釋:

1、另一項專門對村民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村民對村委會的工作滿意度不高,認為村委會不能幫助農民解決什么問題,起不了什么作用。只有29.0%的調查對象對目前村委會工作十分滿意和比較滿意,而52.9%選擇了“一般”即談不上滿意,也談不上不滿意,還有18.0%則表示不滿意。可以判斷村民對村委會工作滿意度不高。參見:任中平.當前村民自治面臨的困境、歸因與出路[J]軟科學研究.2007.5

2、塞繆爾·亨廷頓[美].難以抉擇—發展中國家的政治參與[M].北京:華夏出版社,1988

3、明恩溥、林欣譯.中國人的素質[M]北京.京華出版社,2002

4、于建嶸.村民自治取得的成果有逐漸弱化傾[J]南方周末.2006.8.10

5、劉松山.民主為什么不能只從基層開始[J]法學.2007.3

6、康莊、何忠平.四川黨代表常任制試點:進退之間[J]中國社會導刊.

7、新農村之困:五教授上書中央最高層兩次批示,南方新聞網-南方周末2007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