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國際化與本土化改革論文

時間:2022-08-21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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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國際化與本土化改革論文

摘要: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與所有發展中國家一樣,也必須解決市場化改革進程中面臨的稅制國際化與本土化發展問題。本文闡述了稅制國際化與本土化的關系,提出了中國稅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關鍵詞:稅制改革國際化本土化

在當代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何適應國際經濟與稅制改革發展趨勢,建立符合本國國情的稅收制度,是所有發展中國家也是中國面臨的重大問題。到底中國稅制應向何處去?筆者認為,要從本國經濟、社會實情出發,冷靜思考加入WTO后如何堅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政策,適應經濟全球化以及WTO的原則要求,走國際化與本土化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在新一輪改革中對稅收制度作進一步的調整與完善。

一、中國稅制應走國際化與本土化相結合的發展道路

所謂中國稅制的國際化是指中國稅收制度的制定、施行與管理要充分考慮國際經濟領域中稅收制度的聯系、運行規律和共同特征;要符合世界稅制改革與發展趨勢,有效地借鑒和運用各國稅制改革的成功經驗,為經濟發展與經濟增長服務。稅制國際化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在WTO原則框架下設置稅制;二是充分借鑒國外稅制改革的成功經驗。

當今世界各國相互依存、相互依賴,雖然一些大國和富國在相互依賴的國際社會中處于優勢地位,但是發展中國家在這種相互依賴的國際社會中如果能夠把握好自己的機遇,是能夠獲得一定的利益的。中國加入WTO意味著開始加快了融入經濟全球化浪潮的進程,稅收作為政府試圖獲得經濟全球化利益和減少其消極影響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只有與國際慣例接軌進行調整,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的客觀要求,才能確保中國入世后獲得經濟發展與政治發展的雙贏效果。中國稅制改革的進程實際上是不斷借鑒各國稅制改革成功經驗的歷程,是逐步實現國際化的過程。我國1994年進行的稅制改革從稅制國際化的角度來說,是一次具有初步接軌意義的改革。目前世界各國推行減稅,尤其是與中國處于同等地位的國家實施減稅,將直接影響到中國市場對國際資本和人力資源的吸引力。因此,認真研究世界減稅政策,對中國的經濟運行現狀及其稅制和稅負進行客觀科學的分析,實施結構性減稅,既是遵循稅收國際化發展的需要,更是我國經濟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的政策選擇。

所謂中國稅制的本土化是指中國稅制在遵循國際化的前提下,要從中國國情出發,從中國的現實改革與發展需要出發,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稅收制度。中國稅制不僅要適應加入WTO要求走國際化道路,而且要適應國內市場化改革進一步發展的現實需要,走本土化發展的道路。稅收從來都是國家(政府)宏觀經濟政策運用的重要工具,稅制的設置是基于本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生產方式和產業結構狀況,離開這些考慮片面追求稅制國際化和趨同化是不現實的。我國的現實是:(1)經濟發展極不平衡,人均GDP水平低下;發達的東部與落后的西部并存;先進的現代高科技企業與落后的傳統企業并存;大型企業集團與眾多中小企業并存;生產力先進的城市與生產力低下的廣大農村并存,小生產方式普遍存在等等。稅制改革必須從這一現實出發,要有利于經濟結構及其產業結構的合理化,有利于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有利于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現行的稅制結構是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及政府管理能力等多種原因,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仍將維持這種格局,不可能馬上建立以所得稅為主體或所得稅與流轉稅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這種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的特點決定了稅收所具有的“內在穩定器”作用發揮的有限性,而需要更多地依賴于政府采取相機抉擇的稅收政策,發揮稅收的宏觀調節作用。(3)亞洲金融危機后我國宏觀經濟運行進入溫和和緊縮的發展時期,有效需求不足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矛盾,特定人口背景下的失業問題及其他相關矛盾進一步突出。經濟改革必須有利于擴大內需、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稅收負擔合理,稅收制度改革只能表現為漸進式、階段性改革的特征。

從經濟全球化的負面效應來看,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發達國家處于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處于劣勢,發達國家總是期望把所有發展中國家都置于可控制的水平。國際規則制定的不平等,各市場主體的原始起點不同,最終導致的結果也不一樣。所以發展中國家必須堅持國家主權及稅收主權,不能因為對國際社會全面開放而自動放棄國家主權和稅收權益,中國稅制的建設與發展也必須立足于解決中國自己的問題。

二、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促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

必須實現內外稅制的統一,包括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統一內外資地方稅制,將現行只針對內資企業和中國居民的稅收的征收范圍擴展到包括外資企業和外籍居民在內的所有納稅人。應統一城鄉稅收制度,按照對商品和所得征稅的原則,改革現行與自然經濟相伴生、歧視農業和農業生產者的稅收制度,從稅收制度上消除對城鄉市場的分割。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建立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制,對不同所有制性質、不同區域的企業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根據產權重組的實際需要,對企業并購的所得稅問題參照國際慣例作出科學規定。要進一步強化增值稅、營業稅的中性特征,減少稅收對價格信號的扭曲。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消除由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分別設置而對經濟運行和稅收征管產生的負面影響;適當擴大一般納稅人范圍、減少稅率檔次;在暫時不能取消營業稅的情況下,應統一營業稅稅目、稅率。要進一步統一稅政、統一稅權,通過立法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稅權,使不同層次的政府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稅權,把區域間的稅收競爭納入法制化的軌道。(二)以擴大社會有效需求、促進經濟發展為中心

稅制改革要消除稅收政策障礙,促進全社會投資尤其是民間投資的增加。要進行增值稅轉型、消除股息重復征稅、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取消土地增值稅、優化營業稅等。要進一步優化稅收政策,促進國內消費的增加。對汽車、商品房、旅游、保險、教育等消費熱點,制定和完善有關消費稅、營業稅以及相關地方稅的稅收政策。要調整直接稅與間接稅的比例,適度加大直接稅在整個稅收中的比重,優化稅制結構,減輕出口退稅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通過綜合調整稅收政策,如增值稅轉型和擴大征收范圍、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為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穩定的稅收政策環境。

(三)以促進科技進步、保持生態環境為重點

要統一科技稅收優惠政策,打破部門、行業、區域的界限,進一步調整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將科技優惠政策的重點放到補償和降低高新技術投資風險上來。改變目前以流轉稅優惠為主的格局為更多的以所得稅為主的稅收優惠。要制定對高新環保技術的研究、開發、引進和使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征收環境污染稅。完善現行資源稅制度,擴大征收范圍。

(四)按照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改革稅制、調整稅收政策

進一步消除現行稅制中對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不利的因素,對采掘業實行增值稅轉型、減輕水電業稅負,將森林資源、水資源納入資源稅征收范圍。逐步取消東部沿海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

(五)進一步完善促進再就業、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有關稅收政策

首先在稅收政策上對資本含量不高但技術含量較高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以鼓勵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其次應開征社會保障稅,規范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最后應對中小企業在稅收政策上給予更多的稅收優惠,積極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擴大就業門路。對提供新就業崗位和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企業給予稅收政策支持。

(六)優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稅收制度與政策

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發揮個人所得稅在再分配環節調節收入分配的主力作用。在稅制上要完善立法,改變現行單一分類所得稅制的模式為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模式;調整課稅范圍、稅率結構、稅前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完善納稅申報制度,建立個人收入信息的歸集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財產稅制,在個人財產積累和轉讓環節加大稅收調節力度,發揮財產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通過流轉稅的政策設計,充分體現對低收入者的優惠、對高收入者的收入調節,充分發揮流轉稅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積極作用。

(七)加強國際稅收協調

遵循WTO涉稅規則尤其是國民待遇原則、反補貼原則,調整現行稅收政策中不符合這些原則的內容。積極利用WTO規則,調整和優化中國的稅收政策,包括出口退稅政策、促進國內幼稚產業發展的政策、西部開發的稅收政策、對技術改造的扶持政策、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內外資企業的稅收政策等。應認真清理現行稅收政策,規范管理程序,增強我國稅收制度的透明度和統一性,為企業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創造有利的稅收環境。

(八)進行稅費同步改革

進一步確立稅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導地位,加快稅費改革,規范政府收入形式和機制,重新審視目前各類收費項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留部分有償服務的事業性收費項目,將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項目改為收稅,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

參考文獻

(1)錫德里克*桑福德《成功稅制改革的經驗與問題》(第4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劉軍等《世界稅制改革理論與實踐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3)安體富《當前世界減稅趨勢與中國稅收政策取向》,《經濟研究》2002年第2期。

(4)劉溶滄《我國加入WTO后的稅收政策調整》,《稅務研究》2002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