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的現狀及建議

時間:2022-08-12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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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的現狀及建議

一、我國稅務的發展現狀

我國稅務是在稅務咨詢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20世紀80年代初期,一些地區的離退休稅務干部為幫助納稅人準確納稅,經批準組成了稅務咨詢機構,從事財務、會計、稅法等方面的咨詢工作。從1988年起,國家稅務總局在全國逐步開展了稅收征管改革,遼寧、吉林等地的一些地區結合征管方式的改變,進行了稅務的試點工作。1993年,國家在稅收征管法中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并授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具體辦法。1994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了《稅務試行辦法》,在全國范圍內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了稅務工作。

1996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與人事部聯合制定頒布了《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把稅務人員納入了國家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準入控制制度的范圍,稅務行業同注冊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一樣,成為國家保護和鼓勵發展的一種社會中介服務行業。隨后,國家稅務總局相繼制定并下發了《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稅務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下發了組建省級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等文件,加強了對稅務行業的管理。1999年,國家稅務總局根據中央及國務院領導的有關指示精神,開始對稅務行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以促進稅務事業的健康發展。經過十多年的實踐,我國稅務制度逐步建立起來,并不斷得以完善。稅務行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自發到有序,已形成了一定規模。據統計,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國共有稅務機構4100多家,從業人員近10萬人,已取得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的有2.6萬人(不含1999年通過統一考試的人數)。從業務的開展情況看,據抽樣調查測算,目前全國委托稅務的納稅人約占9%左右,其中:單項約占70%,全面約占30%;在項目上,納稅申報約占30%,納稅審查占25%,稅務顧問占18%,稅務登記等簡單事項占13%;其他涉稅事項占14%。根據對六省市部分地區的3600戶納稅人進行抽樣調查顯示:凡是委托稅務的納稅人,其申報率為100%,申報準確率在97%以上,均高于納稅人的自行申報率和準確率;爭議發生率不高于1%,低于未委托的1.3%。實踐證明,稅務工作的開展,有力地配合了稅收征管改革,使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形成了有效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在維護國家利益和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目前委托稅務的戶數還較少,比例還比較低,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有較大差距。如日本有85%以上的企業委托稅理士事務所代辦納稅事宜;美國約有50%的企業和幾乎是100%的個人,其納稅事宜是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的;澳大利亞約有70%以上的納稅人也是通過稅務人辦理涉稅事宜的。相比之下,我國稅務的發展速度是比較緩慢的,巨大的市場需求潛力需要進一步挖掘。當然,這與我國稅務起步較晚有關,但也有其他方面的因素。

二、稅務發展的制約因素

稅務作為市場中介服務行業同其他行業一樣,其發展速度受市場供給與市場需求兩方面影響。我國稅務行業發展緩慢,其主要原因是市場需求缺乏,有效供應不足。影響稅務市場供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市場經濟發展程度

稅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從世界范圍看,實行稅務制的國家都是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市場經濟愈發展,社會分工愈精細,專業化、社會化程度愈高,作為一種以腦力勞動為主的智能型中介服務便會應運而生并發展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我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正在經歷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市場經濟的發展尚不充分,稅務的發展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影響了行業的發展速度。

(二)依法治稅環境

加強稅收征管、強化依法治稅是稅務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推行納稅申報制度是稅務產生的前提條件。因為只有推行申報制度,某些納稅人才會出于自身專業知識、辦稅能力、納稅成本的考慮,以及為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尋找稅務中介服務,稅務才能產生和發展。另一方面,執法嚴格、處罰得力,是促進稅務發展的外部條件。實行稅務制的國家,一般都是征管方法較科學、征管手段較先進、處罰力度較大。如日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對偷逃漏稅行為普遍實行重罰。因此,許多納稅人因懼怕違法受罰而聘請稅務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盡管實行了納稅申報制度,但有些稅務機關卻擅自改變稅款征收辦法,如有些地區的稅務部門擴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圍,把本應采用查賬征收的固定業戶也采取了定稅、包稅的辦法,甚至出現企業所得稅附征現象,即按銷售收入和當地規定的附征率計算附征企業所得稅。這種做法,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也使稅務喪失了一部分市場,造成市場需求缺乏。在稅務處罰上,雖然我國的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規定了對違反稅法行為和涉稅犯罪行為的處罰辦法,但由于某些執法者素質不高,執法不嚴,處罰不力,使得某些納稅人感到沒有外在壓力,因而缺乏尋找稅務的內在動力。

(三)公民的納稅意識

納稅意識是人們對納稅問題在思想、觀念上的反映,如什么是稅收?為什么要納稅?如何納稅?不納稅要承擔什么責任?等等。納稅意識的強弱,一般與人們的思想、文化、業務素質以及稅收法律環境有關。如果納稅人綜合素質較高,稅收法律環境建設較好,納稅人就會對納稅問題有一個正確認識,因而自覺履行納稅義務,或者因懼怕違法受罰而依法納稅。于是,某些納稅人便會出于自身辦稅能力的考慮而尋求社會中介服務。而我國某些納稅人納稅意識比較淡薄,納稅自覺性較低。有些納稅人存有偷逃騙稅心理,自行申報不實,更不愿讓人介入,何況還要在納稅之外支付費用。這種思想意識影響了稅務業務的開展。

(四)稅務制度健全程度

稅務制度健全與否,是影響稅務市場規范性的重要因素。實行稅務制的國家,都有較健全的稅務法規相約束。如:日本有稅理士法,韓國有稅務士法,美國有稅務規則等。目前,我國的稅務法規主要是《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注冊稅務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和《合伙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等。這些法規,為稅務的制度化、規范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出臺較晚,法律級次不高,相應的約束力也較弱。另外,有關稅務業務開展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缺乏質量監控,影響了稅務的發展。

(五)稅務機構運作狀況

機構運作狀況,如管理力度、執業水準、收費情況、社會形象等,是影響稅務市場需求的重要因素。質量高,有效供給充足,將會拉動市場需求,從而促進稅務的發展。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國稅務運作狀況并不十分理想,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稅務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比較薄弱;各項管理制度不完善,執業秩序較為混亂,影響了稅務的社會形象;二是有些地區憑借稅務機關的行政權力,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占領市場;一些機構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稅務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后果,三是層次較低,服務質量較差。據調查統計,目前稅務機構的從業人員中,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只有18%,大專學歷的占46%,中專以下學歷的占36%。這與世界上許多國家相比差距較大,與國內相關行業比較也有較大差距。多數機構只是從事納稅申報、發票領購、小型業戶的建帳和記帳等一些簡單的事務性工作。至于如審查納稅情況、稅收籌劃等較高層次、較高水準的業務開展較少,質量難以保證,使稅務工作在低水平、低層次上運轉。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稅務市場的拓展。

三、推動稅務發展的對策

不難看出,發展稅務行業,一要考慮稅務生存和發展的大環境,二要考慮稅務的執業狀況。從市場需求和有效供給兩方面入手,并輔之以其他手段,激活稅務市場,以此推動稅務的發展。

(一)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會給稅務提供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現代企業制度建立以后,企業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為了適應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機制,在公平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必須將其全部精力集中于自身的經營管理,對其他的社會需求,就要通過市場中介服務予以滿足。由于國家與企業的收入分配關系最終要統一到稅收分配關系上來,因而稅收負擔的高低將會成為企業經營管理者非常關注的問題。而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不可能花費大量的時間來研究稅法,于是便會產生委托稅務的愿望。通過稅務,既可以使其享受到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又可以避免因違反稅法而受到處罰。

(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嚴格依法治稅

1.積極推行以納稅申報和優質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取消稅務專管員制度,強化查帳征收和納稅申報制度,加強稅務稽查,從征收和稽查兩個環節激發社會對稅務的市場需求。

2.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各級稅務部門應嚴格按照稅法規定,依法辦事,依率計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充分體現稅法的嚴肅性和強制性。加大對稅務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構成涉稅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懲,使納稅人充分認識到稅法的威懾力,增強納稅自覺性。

只有全社會法律意識增強,依法征稅、依法納稅的法律環境形成,才能促進稅務業的發展。

(三)加強宣傳工作,增強納稅意識和意識

一方面,要通過各種形式進行稅法宣傳,使納稅人了解自身的權利和義務,懂得為什么要納稅、納什么稅、如何納稅、不納稅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等,增強其納稅自覺性。另一方面,要進行稅務宣傳,使稅務部門、稅務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充分認識稅務的性質、職責和作用,增強意識。

(四)健全制度,加強管理,保證稅務制度化、規范化

1.建立健全稅務制度。稅務制度主要是稅務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現階段,應在繼續執行原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加緊制定有關稅務業務開展的具體規章制度,如稅務工作規程、稅務收費辦法等;完善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規范稅務工作,約束人員的行為。

2.建立健全稅務管理機構,加強管理工作。對稅務行業的管理,一要靠行政管理,二要靠行業自律管理。這就要求各地稅務機關把省級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組建好,發揮行政管理的作用。同時,組建注冊稅務師協會,制定自律制度,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各地稅務管理機構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配合做好稅務機構的脫鉤改制工作,使機構盡快向獨立的、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轉化,以充分體現社會中介組織的客觀性、公正性、獨立性。加強對本地區的稅務機構的執業指導、監督、檢查,使稅務工作朝著制度化、規范化方向健康發展。

(五)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水準,提供有效供給

稅務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業務管理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以服務為宗旨,以質量求發展。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引進高素質人才,積極拓展業務內容,開展高層次的服務項目,為納稅人提供高水準、高質量的智能型服務。

另外,國家應適當規定稅務的法定業務,賦予注冊稅務師一定的查帳鑒證權。建議現階段應作如下規定:

1.企業申請減稅免稅或申請退稅時,應提供由注冊稅務師所在機構出具的查帳鑒證書;

2.企業申請延期納稅時,應提供由注冊稅務師所在機構出具的理由鑒證書;

3.企業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時,應提供由注冊稅務師所在機構出具的有關銷售額和財務核算情況的查帳鑒證書;

4.企業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時,應提供由注冊稅務師所在機構具的有關扣除項目情況的查帳鑒證書;

5.企業辦理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時,應提供由注冊稅務師所在機構出具的納稅調整項目計劃書。

這樣,既有利于保證納稅人申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防止稅收流失;又有利于促進稅務行業的發展,發揮稅務中介組織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