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力財政稅收論文

時間:2022-12-25 09: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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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財力財政稅收論文

一、優化稅收結構對壯大地方財力的重要意義

稅收是各級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地方政府的大部分財政支出靠的是地稅收入,稅收收入是社會事業發展的有力保障。然而,由于一些地區經濟基礎薄弱、各地經濟濟發展不平衡,稅收結構缺乏針對性,導致稅收收入不能滿足地方政府財力的需要,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存在軋差,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職能的有效發揮,限制了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壯大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必須有針對性地改進征收方法和措施,優化稅收結構,涵養地方財源。為此,在稅收結構的優化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理論,調整存量結構,優化增量結構,擴大地方稅基,壯大地方財力,做到應收盡收,全方位征收,充實地方財政,為全面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資金保障,為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好后盾。

二、目前我國稅收結構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稅收體制和稅收結構都得到了進一步的健全和完善,但隨著經濟體制的變化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稅收結構在某些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一些不合理的現象。

1.主體稅種結構失衡,“雙主體”的稅收結構并未真正形成。

長期以來,向企業征收的流轉稅,采用的征收辦法多是稅務部門按企業經營活動直接向企業征收稅費,而在征收過程中,對所得稅征收力度不夠。造成流轉稅占比過大,所得稅比重過小。

2.稅收結構不盡合理。

缺乏物業稅、遺產稅等針對不動產保有環節的財產性稅種,缺乏與提供公共服務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稅、教育稅等稅種,在一定領域和方面,還存在有未開征的稅種,所有稅源沒有做到應收盡收。

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未實行綜合計征

而是采用傳統的分項計征模式,稅率和費用扣除方法不盡合理,難以全面衡量納稅人的真實納稅能力。再者,個人所得稅征收范圍不確定,起點偏低。

4.我國的稅收工作,長期以來實行從量定額征收

單純根據銷售量依據固定稅額征收,導致了部分稅源流失。

5.地方政府缺乏穩定的主體稅種作為財力保障。

在全國范圍內徹底取消農業稅后,基層財政的主體稅種更加缺失,地方政府財力更加困難。

三、優化稅收結構對壯大地方財力的思考和建議

筆者對稅收政策和征收方法、征收內容和征收范圍的調查,發現了稅收結構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對這些問題與不足的分析,認為,必須改進現行的稅收結構,優化其方式和內容,以達到最大限度征收稅費的目的,促進地方財力的壯大和充實。

(一)優化增量結構,提高稅收總量

一是進一步加大對土地使用稅征收的力度。土地使用稅收入全部為地方財政收入,是優化稅收結構、增加地方財力的主要稅種之一。因此,凡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不論其使用土地屬于國家所有還是集體所有,都必需繳納土地使用稅。同時,要加強土地使用稅征收的管理,嚴格把關,做到應收盡收,確保無一漏征。

2、加大車船稅的征收力度。

除了《車船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車船外,其它車船必須繳納車船稅,確保征收到位。對于無牌、無照和沒入保險的機動車輛由地方政府協助地稅部門依法征收,在做好摸底的基礎上,做好征收工作。

3、強化運輸營業稅的征收。

在加大運輸營業稅征收的同時,要引導運輸企業將運輸、倉儲、包裝、配送等物流業務分離出來,單獨進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實行獨立核算,方便納稅管理,以達到擴大地方稅基、壯大地方財力的目的。

4、依法征收契稅、耕地占用稅。

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契稅、耕地占用稅成為地方財政收入新的增長點。契稅包括房屋契稅和土地契稅,對發生房屋權屬轉移、土地使用權轉移或占用耕地的必須依法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契稅和耕地占用稅。

5、密切關注地方稅收其他稅種。

具體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二)調整存量結構,擴大地方稅基。

1、當企業和個人的主營收入為銷售收入時,要采用分開經營方式,創造所需要的條件,將可計征營業稅的業務獨立出來,單獨繳納營業稅,對于其它附屬業務要單獨收稅。當主營收入為勞務收入時,要采用混合銷售,一并繳納營業稅。同時,對于銷售天然氣、供暖、供電、供水等業務的行業,一次性收取的開口費要按規定開具地稅發票,繳納營業稅;電力系統的建筑安裝、校表等應稅勞務和電力附加費業務要獨立出來,實行統一核算,繳納營業稅。

2、對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的,結合稅法規定分開納稅。銷售金屬結構件、鋁合金門窗、玻璃幕墻、機器、電子通訊設備及其他規定自產貨物的企業,要申請建設行政部門批準的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總包或分包合同中要把建筑業勞務價款和材料款分離,繳納營業稅。

3、凡是企業內部的建筑、安裝業務,設立相應的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承攬內部和外部的建筑、安裝工程;企業內部存在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場地使用等業務,要單獨剝離出來,成立相應子公司。

4、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凡屬承包經營性質的餐廳,必須從單位中剝離出來,單獨辦理稅務登記證,繳納營業稅。

(三)優化增量結構,提高稅收總量

1、地稅、建設、發展計劃等部門要聯合行動,抓住工程項目信息和發票開具信息,由工程撥款單位依法代扣代繳各類稅款。同時,實行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對所有建筑、安裝、筑橋、修路等施工企業,必須辦理工商注冊、地稅登記,發生業務時開具地稅發票并繳納地方各稅。

2、地稅、農稅、房管、國土等部門要加強配合,實行聯合辦公,信息聯網共享,按照“先稅后證”的原則,對房地產業稅收實行一體化管理,以房源控稅源,杜絕稅收流失。

3、國稅部門為納稅人代開發票時,在征收增值稅的同時,代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稅費。

(四)堅持應收盡收,做大做好稅收“蛋糕”。

各地稅務部門要把培植稅源與加強征管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對稅費的精細化治理力度,切實把稅源變成稅收,不斷優化稅收收入結構。堅持“抓大不放小”的治稅思想,通過稅收政策的適度調節和征管辦法的有效實施,逐步提高地稅收入的比重。

四、結語

總之,發展地方經濟要有富有實力的團支做支撐,而強有力的財力需要稅收工作來完成。所以要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的形勢和實際情況,優化稅收結構,涵養稅源,增加稅收總量,為地方財力提供保障,為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