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共管理與居民自治關系分析

時間:2022-04-19 0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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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共管理與居民自治關系分析

摘要:伴隨我國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我國公共管理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政府統一管理公共事務和居民自治的相互結合,才能夠推動我國公共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發展。本文從公眾參與角度探析我國公共管理中的管理與自治問題,希望通過研究,能夠增強對于我國政府公共管理過程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發展的認識,有助于推動我國公共管理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公共管理;自治;公眾參與;對策

當前,伴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領域的公共管理也進行著深刻的調整和變革,新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不斷涌現,也必然要求社會秩序和公共事務管理要進行與之相適應的變革。基于此,我國政府對于公共事務管理提出了社會管理機制的創新發展,既要突出政府的統一管理,也要能夠體現出居民自治的特色,對于公共事務管理要能夠科學融合社會管理和居民自治的優勢,才能夠推動我國公共事務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發展。

一、相關理論概述

1.公眾參與。公眾參與顧名思義就是指通過有計劃的規劃,能夠推動政府部門及其開發行動負責組織者與公眾之間進行交流合作,能夠落實讓公眾參與決策管理過程之中,可以有效的避免公民與政府機構或相關組織單位之間的沖突。狹義上的公眾參與指的是在代議制政治體制中通過公民投票參與選舉活動的過程,這里的公民參與具有濃厚的民主政治色彩。廣義上的公民參與指的是公民參與民主政治事務活動和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和推動社會民主進程決策等活動,在實踐過程中的公眾參與包括普通公民為主體的參與和促進社會民主進步和實踐的活動等。

2.社會管理。社會管理是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廣義上來看,社會管理包括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和其它主體單位和社會自身的相關管理。科學規劃的社會管理不是政府如何去管理社會,而是社會要積極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活動之中。社會管理主要通過政府還權于社會,給予社會發展的自治空間,同時形成社會自治,推動社會管理的政府統一領導和居民自治管理的有機結合。

二、我國公共管理中的政府管理與居民自治關系分析

1.健全公共管理機制,需要科學融合政府管理和居民自治。首先,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完善,需要充分發揮政府管理和居民自治兩種管理方式的優勢,能夠科學融合二者才能夠真正的推動公共管理的規范有序的進行。要調動公眾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積極性,我國各級政府機構要注重推動社區建設中對于一些服務型企業的市場化改革,能夠推動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一些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的建設,加強對其進行監督,才能夠真正的推動公眾參與社會事務管理,進而調動社會服務型企業的“準市場化”運行,通過政府職能部門轉變職能作為社會服務的購買者,相關服務型非營利性企業作為社會管理的主要單位進行構建,進而有效的推動公眾參與社會管理工作。其次,政府機構通過制定相關的公共服務政策及社會制度,依據社區發展實際調動公眾參與公共管理體制的改革,政府各部門要能夠依據工作特點調整自身的層級及其管理范圍,能夠根據不同的公眾服務內容確定自身的直接工作對象,這些管理改革的對象包括:黨組織、團組織、婦聯組織等群眾性組織。這種對于社會管理具體組織進行改革,可以保證社區居民自治落到實處,也可以能夠提升基層政府部門的工作質量及其競爭互動的工作氛圍。通過政府管理與社區居民自治,可以推動建立更加專業化的社區服務組織。

2.提升公眾參與公共管理質量,需要政府管理與自治相輔相成。首先,重視公眾參與提升公共管理質量的重要性,就要從社會管理的兩種主要方式出發,通過政府管理和居民自治進行有機結合,在城市社區管理上,可以通過引進專業的社區居民自治機構可以助推政府部門和街道社區對城市社區管理更加科學化、規范化,也幫助居民自治的有效落實,從整體來看,就是能夠提升我國公眾參與公共管理質量的發展問題。城市公共管理,通過政府推動落實居民自治管理規定,讓社區管理落實到居民自治上來,能夠引進專業人員參與社區管理,通過社區居民的自發管理和政府管理的結合,能夠從根本上推動城市公共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發展。社區居民自治和政府社會管理相互結合,互動發展,能夠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推動公共管理的有效規范發展。其次,社區自治過程中,通過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進行社區管理,居委會工作人員不是國家行政管理人員,也不是社會工作者,應該屬于專業的社區管理人員。居委會人員屬于我國社會分工管理中的具有獨特身份的管理人員,該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責就是幫助社區居民能夠實現自治,同時也幫助社區居民能夠提高參與公共管理的能力,這樣才可以真正的推動社區管理自治和政府公共事務管理的互動發展。

3.提升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需要整合管理與自治。首先,要提升我國公共管理服務水平,單純依靠政府管理或者居民自治,都是不可以的,需要通過整合政府社會管理和居民自治兩種方式,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才能夠真正推動我國公共管理服務職能,提升公共管理服務水平。從公眾參與角度來看,對于我國社區管理和城鎮發展現狀,就必須要推動城市社區管理逐步專業化發展,推動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參與到城市公共管理中來,能夠讓共同的物業管理區域成為城市公共管理性質的社區,通過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各個專業的社會服務機構逐步深入到社區管理中,能夠充分調動社區自治和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發揮,通過社區居委會進行管理,可以推動城市社區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的發展。其次,科學融合政府公共管理職能與居民自治的關系,就需要政府部門同職能部門改變工作方式,推動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參與到社區管理中,社區管理才能夠真正的實現堅持居民自治的基礎上,推動居民管理公共事務的發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在此過程中不斷培養良好的合作態度與行為,進而提高其參與及自我決定等能力,將原本各自為政的居民形成更高的組織水平,并逐漸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這個整體將能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和政府、其他社會性部分間開展交往、合作及協商。這個過程既提高了社區之內社會關系及社會經濟等資源不斷累積的程度,也保持并提高了社區開放的程度。這樣對政府公共管理的合理性與合法性的提高起到極大作用。合理性是建立在社區與居民需要的基礎上的,政府設置機構與開展活動的依據是社區的實際需要;合理性的依據則是對社區自治憲法原則的真正遵循,而非將社區居民委會視為政府機構在基層的延伸,最終造成它成為政府所指派任務的瑣事中。

三、結語

總而言之,我們若是本著“完善城市居民自治”的目的建設社區,對城市社區基本特征加以明確的基礎上推進社區建設,那么社區建設就既包括居民區之內促進自治能力及其水平等過程,也包括居民自治實現這個過程,因此,我們應將居民自治及居民參與公共事務作為基礎,在此前提下促進城市社會行政管理體制合理性與合法性得以真正實現,進而推進城市整個民主化進程的順利實施。

作者:顧蕓 單位: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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