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擔任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差額考察問題的研究
時間:2022-05-31 12:25:00
導語:關于擔任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差額考察問題的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差額考察是在選拔某一職位干部時,確定的考察人選名額多于應選名額的考察方法。當前實行差額考察是干部考察制度改革的一大方向,它可以擴大考察面,拓展選人用人的范圍,實現優中選優、好中選好,提高干部考察的質量;可消除多年來在部分人思想中形成的“考察=提拔”,考察的對象必然得到提拔,考察只是一種形式,考察結果不影響最終使用的誤解,從而調動職工群眾參與配合考察工作的積極性;可以增加干部選拔過程的透明度,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有效地避免干部選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風,有利于形成正確的干部工作導向。
一、差額考察的基本做法
1、科學地確定差額考察的適用范圍。對干部的考察什么情況下適用差額,什么情況下不適用差額,應看具體情況,不能搞“一刀切”。筆者認為,目前看,以下范圍內適
-1-
用差額考察:⑴在公開選拔中,對筆試、面試、自身資歷等綜合評價名列前茅的干部;⑵對某一職位來說,組織上掌握的合適人選較多,每個干部素質不相上下,需要做深入的考察了解,經過認真的比較鑒別后才能作出最終評判的;⑶某一職位人選組織推薦、領導推薦、群眾推薦的人選不一致的;⑷對一個職位的人選,經過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同意,呈報上級黨委,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初步掌握還有某個或某些同志不錯,但究竟怎樣,確定性的定語不能下,對他(她)們的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界定,比較優勢不明顯的;⑸擬在同一行業同一地區和同一行業不同地區提拔的干部;⑹平職交流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財政、審計等重要部門領導職務及(縣、市、區)黨政正職以及任職資格有特殊要求的領導職務。以下情況不適用差額考察:⑴擬考察對象在職務空缺單位或系統非常突出、優秀,上下級組織掌握的情況一致,特別出類拔萃的;⑵擬提拔的非領導職務;⑶跨行業交流提拔的干部;⑷組織上定向培養、掛職鍛煉的;⑸除特殊崗位外,平職交流的人選。
2、科學地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差額考察對象應是下級黨組織或領導干部推薦,組織部門領導醞釀,并對擬作-2-
為考察的對象有初步了解,各方面表現都不錯,從而上分不出彼此,只有通過差額考察才能分出熟優熟劣,在這種情況下,征求黨委主管和主要領導意見后再確定下來。在具體實施時,應根據本地實際,研究擬提拔領導干部數量以及找出可能出現的一些復雜情況,在綜合分析多種因素的情況下,由黨委組織部門按照后備干部優先、專業對口優先、級別高的優先的原則,研究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如果推薦的人選較多。按“三優先”的原則不能確定差額考察對象時,應對推薦的人選進行初步考察后,一般可按1:3的比例確定,特殊情況可按1:2或1:5的比例確定正式考察對象。
3、科學地確定評價標準。在具體考察時,為保證考察質量,要制定同一評價標準。在幾個大的、重要的方面應確定共性指標,如人選的思想意識、政治理論素質、社會形象、從政名聲、領導才能、工作業績、發展潛力或創新能力等,同時還要針對不同職位確定不同的專業考核指標體系,以便把考察對象放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對比,避免隨意性。要采取同一個考察組來完成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的考察的辦法。以避免由于不同考察組的考察人員自身素質、知識水平、生活工作經歷等方面的不同,對評價標
-3-
準理解和掌握的不一致,而造成考察評價的差異,影響公正性。
二、差額考察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原因及解決對策
選拔任用干部實行差額考察,是對傳統干部考察模式的改革、創新,在實施差額考察過程中,要注意防止和解決好以下容易出現的問題,一是搞“陪襯”考察。即為了保證領導推薦或組織上內定的人選能得到提拔重用,故意安排“軟差”,把那些水平不高、能力不強、政績平平的干部作為差額考察對象,從而使稍顯優秀的同志突出出來,影響了差額考察的真實性。為有效地預防此類情況,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一方面要嚴格按要求、按程序辦事,不準帶著傾向性人選去考察;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握考察對象的水平、素質、能力、政績的情況,目前,可以建立領導干部的領導能力和知識水平的資格考試制度,只有取得一定級別的資格,方能作該級別干部的考察對象。二是安排“差差”。即為了保證領導推薦或組織上內定的人選能得到提拔重用,在確定差額對象時,把離應選職位的領導干部的標準還相差懸殊,德才素質較差的同志拿進差額中來考察,不僅會擾亂正常的考察工作,還將在社會上造成-4-
不良的影響。為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要建立領導干部推薦干部責任制,明確推薦干部中各責任主體及其責任內容。民主推薦干部責任主體應為被推薦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黨委(黨組)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對不負責任地向組織推薦并造成用人失誤的,要區分不同情況給予處分。三是安排“人情差”。即少數黨委(黨組)領導本來知道自己推薦的人不是最佳人選,卻乘差額考察之機,封官許愿、轉移矛盾,讓被考察對象將沒有得到重用的原因歸結到考察上來,給考察工作帶來被動。為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要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各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干部的監督力度,完善各種監督措施。
三、加強對差額考察后未被任用人員的管理
對經過差額考察、擇優選任后沒有被任用的人員應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處理。一是對從優秀人才密集的單位、部門“差下”的人員,應合理配置領導人才資源,充分發揮優秀領導人才的作用,可推薦到其它單位任職,發現可擔當重任的領導人才,要及時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二是對在同一職位考察競爭中稍遜一籌,有些缺點,但總的來說是比較優秀,具有較強的可塑性,經過一段時間培養鍛煉能夠擔當重任的同志,組織部門要對其進行鼓勵式談話,-5-
指出其不足,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可把他們作為后備干部繼續跟蹤培養;三是對差額考察中發現政績平平、好高騖遠、作風飄浮、不踏實工作的同志,黨組織要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變工作作風,對原是后備干部的要調整出后備干部隊伍;四是對考察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差額考察的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差額考察這種辦法,與等額考察既有聯系,又有明顯差異性。相對于等額考察來說,對組織部門要求更高了,工作難度更大了、考察人員責任更重了。我們在具體組織實施差額考察時,應當在發揮傳統考察方式方法優勢的基礎上,剔除其弊端,不斷地改進和完善。
1、建立考察責任追究制。由組織部門牽頭,抽調思想素質好、工作作風實、組織工作業務精的同志擔任考察組成員。在開始考察工作前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適當培訓,使其對考察紀律、考察責任、所考察職位的業務有所了解,對考察工作中摻雜私情,情況不明、察人不準、弄虛作假,因而造成用人失誤者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實行考察公示。要建立考察工作公示制度,公開職位、公開任職條件、公開選拔方法、公開考察對象基
本情況、公開考察組基本情況,讓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干部群眾知道“要選什么樣的人”、“怎樣選人”,以便更好地參與、支持、配合、監督考察工作。
3、聽取考察對象述供職。在實施考察時,要聽取有考察對象在其所在單位干部群眾參加的會議上的述供職發言,特別是同一單位推薦的差額人選,都應在同一范圍做述供職發言,以便干部群眾和考察組進一步了解考察對象的情況。
4、采取“聽、看、訪、查”等相結合的形式,廣泛深入、耐心細致地聽取群眾的意見。要盡可能地多向各層面的知情人了解情況,如考察對象現在的上級、同級、下級,親友、鄰居、所在社區的群眾(主要了解社交圈、生活圈的情況)以及考察對象過去工作過的單位的上級、同級、下級(主要了解其以前的表現)等等。要多聽有血、有肉、內容具體的東西,從而掌握有關考察對象的主要信息。在民主推薦、民意測驗和素質測評時,不能一概使用無記名填票,除投稱職、良好票外,一律實行記名填寫,推薦也要實行記名,并要求寫明重要理由,避免人情票或下級報復上級。
5、要用辯證的觀點來分析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
要善于聽“弦外之音”,不能過分地依賴主要領導的評價。由于考察對象多半屬于不同單位、部門,崗位職責、業務技能、實踐經驗、工作業績存在非統一性,要運用對比的方法進行定性分析,要對比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規模大小、本人的職務高低、崗位業務的難易程度、工作業績的顯隱特點等,對比分析后,再綜合考察獲得的原始信息,給他們的政治素質、性格特點、能力水平定位,尤其不能簡單地把用推薦票多少理解為群眾公認,必須進行認真審查,要防止推薦失真。對于推薦票少但政績比較突出的干部也要認真對待,以達到識才辯才的目的,形成真實準確的考察意見,防止不加分析、浮于表面、簡單排位的不良傾向。
6、要排列出使用建議順序。每個考察組結束后,一定要客觀公正地根據考察情況,準確地給每個同志畫像,綜合分析、客觀評價后,排列出名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