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論文-把農業生產環節稅向市場環節轉移

時間:2022-02-15 03: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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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論文-把農業生產環節稅向市場環節轉移

1.盡快、果斷、徹底地結束“稅畝”制度,全面建立農產品流通的新的“稅市”制度。今后,凡是在農業生產環節上,一律免稅。也就是說農產品不上市就不征任何稅。這在事實上是把大部分稅收向流通、消費環節轉移。徹底改變并切斷基層政府直接“到農民兜里掏錢”發工資這種極不規范,極易引發沖突的做法。這不僅會大大減輕基層政府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而且會在很大程度上改善政府與農民群眾的關系。這種以稅補農的辦法要比提價補農的辦法簡便易行得多,而且效果好,可操作性強。這樣實施下去,不管之后會發生多少新的問題,但解決矛盾的范圍被限定在市場和消費的界限內,免去了政府面對2億多農戶談判的巨大工作量,大大降低了政府行政控制的成本。在農民受益的同時,政府所得更是難以估量。

2.取消鄉級財政機構設置,只在可以完全不依賴農業生產稅收的鎮(如果其稅收能夠基本自理),設立獨立的財政機構。政府要從政策法規上明確與農村社區的經濟利益關系。其原則是,基本上不介入、不干預、不打亂農村社區邊界內的利益格局,充分尊重農民的社區經濟文化和意識。與此相關的是,隨著鄉級政府工作量的大幅度下降和職能的重新定位,機構和定編人員必須大幅裁減。

3.新的農產品“稅市”制度,把稅基從農民轉向了消費者,這就需要盡快設計一套完整的不同檔次農產品消費的累進稅征繳制度。把目前農產品在各個環節上的征收稅種,比如營業稅、流轉稅、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等等,重新進行設計。以糧食為例,意向性的參考意見是,在批發和零售環節要低稅;在中低擋次的餐飲業、飯店業、飼料業和食品業,可按高中低分三檔;對星級以上的高檔餐飲業、賓館飯店業、食品加工與銷售業,可參照星級分為5個檔次高額累進征稅。初步測算,按目前的糧價水平,在消費者完全可承受的范圍內,僅糧食一項就可在流通、加工和消費環節拿到300億元以上的稅收。對農產品的出口,應充分利用WTO允許我國可動用的農業支持總量,向外向型農業傾斜,實行全額退稅措施。

4.建立農產品的貿易與消費稅收的轉移支付制度。由于市場流通和行政區劃之間是不一致的,因此“稅市”制度所得不一定就會全額回到農產品的產區。盡管產區的農民因免稅負是受益的,地方政府在經濟總量的擴張和消費中增加稅收,但這仍然需要中央政府建立稅收轉移支付的可行辦法。建議是否可以考慮:對國家定點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對高檔的餐飲業、賓館飯店業,由國稅部門單獨列收或劃出一定比例,列為農產品流通和消費稅,這部分稅收中央財政規定全額轉移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支付。對煙酒行業的稅收應當劃出一定的比例納入中央轉移支付的范圍。轉移支付的辦法:東部地區由省級財政自定方案解決;中西部地區省會大城市、地級市城區、縣級市鎮區,均不納入中央轉移支付的范圍;中央轉移支付的對象,只針對中西部地區的縣級財政。但如何平衡各縣的財政,由省市兩級政府協調。

5.中西部地區的普教經費,民兵訓練國防教育經費,應當列入財政轉移支付的范圍。這樣,村一級的公益、村務經費來源就大大寬松了。一般來說,村一級內部的經常費用開支不宜列入稅收開支,特別是工資性的開支就更不宜列入。因為這不利于行使村民自治的權利,不符合中國農村社區文化和農民對社區經濟利益邊界認同的基本國情,而且容易引發各種對村民的侵權行為。同時這一收一發在財務和利益關系的平衡上恰恰是給政府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帶來許多不必要的工作量。也就是說,稅費必須要分開而不是合一,分開的實質是對利益邊界的明晰劃分,“井水不犯河水”。凡是政府委托給村委會辦的公務,一般應一事一辦,由政府支付勞務費用。

6.村級費用問題。行政村中的公益金、公積金、五保戶補助及村務費用,在轉移支付以后,已經留讓出較大的收支空間。如何解決村務的費用問題,則應由村民委員會自行討論研究解決,政府可以提出參考性的建議。只要村務確實是由村民代表大會大家共同議定的,政府就不必再去定什么條條框框。村黨支部和鄉鎮黨委、政府應緊緊抓住、抓好村民自治這件事,從具體的村務退出,監督村委會的選舉程序,在政治上保證村民自治的合法權益。

7.建議中央全面清理各項對地方的財政支出,包括中央支農的各項投資,重新界定各級財政的支出原則和審批權限。據統計,自1997年以來,國家財政每年用于支農的資金都超過1000億元,但科目十分龐雜,審批程序也很復雜。地方政府把在北京跑項目看成了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從理論意義上說,層次跨度越多,項目分類越雜越細,信息越難以對稱,資金的使用效率越差。以中央財政為例,對地方的支出應當集中在幾個大的科目上,如普教費用,跨省域的大型基礎設施,帶有政治意義上的專項投資,甚至公務員工薪等,但對地方發展上的各類具體項目投入,比如農業綜合開發的專項資金,地方性經濟發展項目的立項、投入,原則上中央財政不宜介入。中央財政的收支原則應是“拿大頭補大頭”,這樣可以使信息識別的成本降低,準確度高,其他各級財政可以此類推。這樣一個原則的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設定,可以使稅費改革的可操作性更強。

8.在農業生產環節的稅費全部減免以后,應當取消糧食的保護價政策。就我國的具體國情來看,對糧食供求波動的調控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發達國家的休耕和高價補貼政策不宜采用,原因是面對小農經營操作成本太高,不好界定。一個可以考慮的辦法是,建立起國家對牧區休牧期的調控制度。當糧食過剩時,可延長休牧期,加大農區牧草的播面,向牧區提供商品草,商品糧。反之,則適度縮短休牧期,擴大糧田播面。國家的補貼在這一過程當中進行調控。這一辦法的好處,在于綜合調控農業、牧業、生態,政策性補貼轉化成生態投資,兩者互調,便于操作,一舉多得。

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崔曉黎(完)

把農業生產環節稅市場環節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