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機構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2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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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機構研究論文

摘要對位于中部地區落后的農村來說,要發展離不開農村金融機構在資金上的大力扶持。通過對鶴壁市的農村金融機構的調查,反映了我國落后的農村地區在金融支持方面面臨的嚴峻形勢,各大商業銀行的紛紛上市,撤并營業網點,造成了農村信貸渠道的單一化,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農村金融現狀的解決策略。

關鍵詞農村金融信用社鶴壁市

1鶴壁市農村金融現狀調查

鶴壁市地處河南省西北部,臨近太行山區,轄浚縣和淇縣兩縣,地區面積不大,人口約40萬,其中主要為農業人口。工業不發達,農業也較薄弱,是河南省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一個市。其金融業的發展也很緩慢,尤其是農村金融,還處于剛剛起步階段。

據調查,鶴壁市有許多落后山區的農業還處于原始耕作狀態,從播種到收割一切工作都是使用原始農具,耗時耗力,工作效率低,單產不高,農業抗災能力差,受天氣影響較為嚴重,是名副其實的靠天吃飯的小農經濟,在這里農業仍是一個投資多、回報少、高風險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而我國的農村金融體系主要由三類組成:第一類是中國農業銀行,它是從農村發展起來的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網點延伸至縣及鄉鎮,屬商業銀行性質。主要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村小城鎮的建設、農村的信貸扶貧;第二類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它是政策性的金融服務機構,它不吸收存款,其信貸業務只是界定為對糧棉油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成封閉式運行;第三類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組織及中國信合以此為基礎而組建的農業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這兩類金融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都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以全部法人資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近年來,由于各種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向越來越傾向于商業化經營,信貸重心逐步轉向城市,如同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一樣,采取信貸管理權限上收、組織資金逐級上存的經營方略,除了個別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外,縣域鄉鎮營業所的主要任務則是組織存款、清收貸款本息。這種“只存不貸”的經營方式,偏離了其“服務農業”的基本宗旨,使農業金融在基層服務上出現斷層。中國農業銀行相對于其他商業銀行來講,貸款利息稍低,但對于高風險的農業,農行要求必須有抵押。而在農村,農民唯一的房產卻不在抵押范圍之內,即便是當地的私營企業也只能按照“消費信貸”來辦理。現在縣級商業銀行的工作就是接受儲蓄,基本沒有放貸權,地級市商業銀行有些地方還可以放貸,有一些流動資金放貸權,但大部分沒有固定資產投資的貸款權限。通過固定資產投資需要貸款,就得層層上報,一直報到總行,總行審貸委員會開會,然后層層研究。從金融機構上看,農村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非常簡單,他們無法進行股權融資,現在只有上海和深圳兩個交易所,中小企業夠不上門檻,創業辦市場還在討論之中,并且規劃中只上高科技、高成長企業。而中國從資源稟賦上將最適合大批發展勞動密集型企業。這些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就很難覓得股本投入,他們不可能發行債券,只有通過一條途徑——貸款。但由于沒有抵押物,農民想要從商業銀行得到貸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2國有商業銀行網點的撤并帶來的問題

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的平均存貸比僅50%左右。而農村信用社差不多70%~80%都放貸了,這樣農村信用社就在無形中成了鶴壁市農村唯一的金融支柱。但農信社規模太小,吸收到的資金很有限,且農村信用社在幾次大的調整中,積聚了大量的呆賬壞賬,無疑加重了信用社經營的困難程度,導致農村信用社資金力不從心。

由于歷史原因,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大多是按照行政區域隨政府的設置而設立的,而不是依據金融資源的多寡而設立的。因此,在一些金融資源很不豐裕的地區比如鶴壁市就有大量網點機構僅僅是政府機關的配套設施。他們的經濟效益差,入不抵出,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目前都在虧損經營。根據2002年3月9日《經濟觀察報》報道,從1998~2001年間,中國銀行機構總數從1997年底的15251家降到2001年末的12529家,減少了2722家,下降了17.8%;1998年以來中國銀行還采取撤銷降格等方式共撤并縣支行246家,縣支行總數比1997年末減少了22%,中國建設銀行共減少縣支行3601個,1998~1999年建行累計凈減少營業網點4000多個,經營向大中城市轉移的戰略初步完成;中國工商銀行2000年撤并各類機構和網點4000多家,撤銷了13家二級行、242家縣支行,2001年繼續進行了大幅度的機構撤并工作,中國農業銀行的某些省級分行從1997年初就開始了機構撤并工作,到2000年底,農業銀行撤并網點5759個,縣支行級機構降格為辦事處89個。在鶴壁市也可以明顯感覺到這種現象,像中國銀行在山城區、淇濱區兩個城市內有網點,縣域及鄉鎮本來就沒有中行的網點。建行本在鶴壁集鎮有一個網點,上年年底也給撤銷了。目前集鎮上僅有兩家工行、一家農行及三四個信用社機構。據全國資料統計,2002年第一季度,僅郵政儲蓄存款余額就達610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合作金融司一位官員估計,其中有2/3的資金也即4000億元來自農村地區,縣級各類商業銀行在農村吸收存款6000多億,放貸3000多億,轉出3000多億。一位專家的測算是,每年倒流的資金應該在6000億元左右,平均每個縣流出的資金為3億元。

3農村金融面臨的嚴峻問題及其對策

如上所述,一方面,農村資金多渠道被分流,另一方面,農村社會化金融服務缺位和資金供給不足,致使“三農”經濟嚴重“貧血”。現實把一個廣闊的農村金融市場連同沉重的社會責任讓給了農村唯一的合法金融主體——農村信用社,而他們的存貸比已經超過了70%。對于廣闊的農村來說,農村資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嚴重制約了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

基于對農村金融的現實審視,針對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解決思路:

(1)“堵漏”、“清淤”,減少資金分流,有效增加農村金融資源。根據農村金融實際需要,國有商業銀行(農行除外)要適度改革和調整在縣域業務的運作結構,要適度調低系統內上存資金的比例和利率,以減少和解決農村資金流向城市、農業資金流向非農業、經濟落后地區資金流向經濟發達地區這個資金盈缺布局不均衡、兩極分化越拉越大的問題。要適度“放權”,給予或擴大對基層行的資金授權授信額度和新增貸款的審批權限,為基層行擴大對縣域經濟的信貸投入營造一個寬松的經營和發展氛圍。同時建立信貸投放的激勵機制,促進信貸資金的有效投入。

(2)“開源”、“引水”,對農村信用社應加強管理,調整結構,強化支農職能,真正肩負起“農村金融主力軍”的作用。深化體制改革,要取消鄉鎮農村信用社一級法人資格,建立以縣聯社為法人主體的管理體制。多渠道地組織存款,養精蓄銳,增加資金實力。縣鄉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農村信用社存款,壯大其資金力量。制訂切實可行的清貸收息措施,加大到期貸款本息的清收力度。同時,努力盤活不良資產,提高信貸資產質量。

(3)“內幫”、“外助”,創造寬松環境,壯大支農資金實力。在目前農村金融體系下僅靠農村信用社自身的實力和運作是難以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資金的需求的,必須附之于必要的政策外援,建議國家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對農村金融的歷史包袱實行分攤消化、政策補償、免征營業稅等。地方政府要積極引導相關職能部門強化大局意識,視農村發展為己任,切實為農村金融“減負”。

參考文獻

1扈照軾,楊琨.金融機構撤并對縣域經濟發展的影響[J].經濟研究參考,2006(7)

2唐青省,高烽.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現狀與問題思考——以宣威為例[J].時代金融,2006(2)

3陳衛華.仙桃市縣域經濟發展與金融服務的調查[J].中國金融,2006(4)

4江濤,陳青武.金融機構大量撤并兌縣域金融服務影響情況的調查[J].金融與經濟,2006(2)

5熊昌發,王勝忠,李利明.四大銀行從窮地方撤退[N].經濟觀察報,2002-03-09

6張懷剛.6000億城市“抽血”農村[N].中國新聞周刊,200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