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有商業銀行競爭力

時間:2022-04-08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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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國有商業銀行競爭力

加入WTO后,我國金融業正在面臨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一同構成我國金融系統,中外銀行間的競爭將更加直接、激烈。而我國商業銀行綜合競爭力指標與歐美銀行間相差懸殊,究其原因,筆者認為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悖論。制度選擇瓶頸、產權歸屬缺陷、激勵機制扭曲是抑制其市場競爭能力提升的根本原因。

一、規模經濟悖論

徐傳諶、鄭貴廷和齊樹天(2002)運用超越對數成本函數分析了1994—2000年中國四大國有銀行幾乎都存在著規模不經濟,而其他新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但其幅度越來越小;于良春、高波(2003)利用生存競爭法和超越對數成本函數對中國銀行業進行了考察,結果表明,規模經濟在中國銀行業中的確存在,但國有商業銀行呈現一種規模不經濟狀態。張健華(2003)利用DEA方法研究了我國商業銀行的效率,指出我國商業銀行并不存在明顯的規模經濟現象,四大國有銀行均處于規模報酬遞減區間。因此,從國內學者對中國金融業的研究中我們可以發現,國有商業銀行的獲利能力與其集中度是不相匹配的,即中國金融市場銀行業的集中度、市場份額與績效聯系不緊密(甚至可以被認為是負相關)或者說事實上存在著規模不經濟。而根據Smirlock(1985)、Evanoff和Fortier(1988)等人的研究,美國銀行業市場份額與贏利性之間一般均存在正相關關系;歐洲銀行業研究也顯示市場集中度對銀行贏利具有正效應。但是國內學者對于中國金融業分析所得結論,則不盡相同:一是對國有商業銀行來講,集中率很高,但利潤指標卻很低;二是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來講,則是集中度較高,利潤率也較高。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是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發展的歷史淵源和體制所致。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脫胎于計劃經濟時代的人民銀行,成立時已經擁有相當大的規模和近乎100%的市場份額。國有商業銀行按照所服務的行業進行專業分工、業務條塊分割,幾乎不存在競爭,很容易擴散規模。長期以來資金是我國最為短缺的生產要素,國有商業銀行有責任盡可能多地吸收儲蓄資金投入到國民經濟各部門中,以促進經濟增長。加之中央銀行制定的利率和信貸政策也在某種程度上激勵了銀行規模的擴張,使得國有商業銀行走上了一條重數量擴張、輕經濟效益的發展道路。因此,我國銀行業較高的市場集中度并不是市場自發作用的結果,而是具有很強的歷史背景和政策因素;國有商業銀行的巨大規模也并非由規模收益長期積累轉化而來,這樣大的銀行規模也就不意味著更高的利潤指標回報。更為嚴峻的是國有商業銀行承擔著扶持虧損企業、維持社會安定等許多一經放貸就會成為呆賬、壞賬的政策性貸款,再加銀行90%放貸給國有企業的貸款也因國企效益低下,大量銀行貸款變為不良貸款,致使國有銀行盈利能力不強,經營業績指標有違背產業組織理論中因果關系的假設傾向。另一方面也恰恰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地位刺激了很多不規范的行為,使得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遭到損壞,造成我國銀行業的績效長期得不到實質性的提高,以至中國金融業存在著規模經濟悖論,最終影響國有商業銀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升。

二、產權歸屬缺陷

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由于國有企業、國有銀行和國家財政在產權歸屬性上的三位一體,即其終結產權皆歸屬于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并沒有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相對稱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有產權經營管理體制,使得國有產權的經營管理呈現出風險的“軟約束”。因此,國有企業及國有銀行則可以將其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通過種種途徑轉嫁給終結產權所有者——中央政府。也就是說,國有產權屬性弱化了國有企業信貸融資時信息不對稱風險,國有企業產權的特殊歸屬性必然決定其信貸需求的強烈性、迫切性和非經濟理性,同時國有銀行在信貸資金供給時也會因國有企業產權的特殊歸屬性而無需過多考慮國有企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問題,盡可能地滿足國有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的信貸需求。這其中的道理顯而易見,即因信息不對稱問題所造成的國有銀行信貸資金風險最終會由終極產權所有者——中央政府承擔與化解。這種風險轉移與化解可以從中國目前所實施的國有企業破產制度和企業的“債轉股”等政策措施窺見一斑。同樣,國有銀行產權的特殊歸屬性也同樣決定了國有銀行自身必然存在著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這種信息不對稱問題主要表現在國有銀行沒有按風險與收益原則來甄別信貸對象,且銀行監管機制不健全,使得國有銀行信貸資金風險增大,不良資產的比例過高。相反,對于充滿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中國經濟增長、同時又存在巨大金融缺口的非國有企業信貸需求,由于產權歸屬性的不同,國有銀行不能名正言順地、順利地將其信貸風險轉嫁給中央政府,信貸業務的信息不對稱風險增加(如中國現行的法規就規定,對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的呆壞賬不能核銷),國有銀行就不得不考慮非國有企業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國有銀行的負責人擔心如果一筆給私營企業的貸款出了問題,有可能被誤認為收了對方的賄賂,使得國有銀行負責人在對非國有企業辦理信貸業務時,更怕承擔正常的信貸風險。所以,國有銀行在發放信貸給非國有企業之前,則會非常慎重地選擇與甄別信貸對象,采取種種限制條款與防范措施,盡可能地降低逆向選擇問題產生的可能性,減輕信貸的逆向選擇風險;在信貸發放之后,國有銀行則會加強監管力度,以防范信息不對稱可能產生的道德風險,由此也導致交易成本(與對國有企業的信貸相比)增加。由于非國有企業的信貸業務的風險性和交易成本相對較高,而國有銀行又沒有相應的激勵機制,因此國有銀行比較偏好于國有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企業,而對非國有企業的信貸供給則持有十分、甚至過分謹慎的態度或不積極支持的態度,非國有企業難以得到國有銀行的信貸支持,銀行信貸供求關系被人為地、制度性地扭曲,以至我國金融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創造新的不良資產。

我國金融業之所以形成上述兩難困境,其原因之一是國有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代表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他們為了自己或部門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賬最后由國家代表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銀行委托——鏈中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于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間人相對于上一級來說是人,相對于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托人,這樣就形成了一條委托一一鏈。但是,在這個委托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稱的。首先,中央政府代表全國人民享有絕大部分的剩余索取權,但它都并不直接承擔監控基層國有銀行的任務。中間人則相反,他們享有的剩余索取權遠遠不能和其擁有的決策權相匹配。而現存的銀行管理制度未能對中間人構成強有力的約束,所以中間人會千方百計地為自己利益獲取瓜分基層國有銀行的剩余,同時還涌現出大量的“政治創租”和“抽租”現象。其次,基層國有銀行的內部人,他們享受的是近乎固定的報酬,銀行剩余的多寡和他們自身利益關系甚微,所以國有銀行自上而下的多層級的委托關系和自下而上的多層級的關系的國有產權制度安排顯然不能調動銀行經理努力尋找良好項目的投資積極性,而銀行經理可以利用對信貸資金的控制權把銀行的利益轉化為更多的自身利益,不遺余力地謀求個人效用最大化,至于銀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升頂多是銀行經理次級努力目標。

三、激勵機制扭曲

眾所周知,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激勵機制上,實行的仍然是計劃體制下單一的“官本位激勵”,因金融體制改革滯后的原因,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市場經濟下慣用的“貨幣激勵”機制還未建立,為此,清晰、科學、透明。市場化的激勵機制在國有銀行中還不存在,即國有銀行經理層和員工的收入水平基本上是相對固定,與業績水平缺乏一定的相關度,經理層和員工所創造的剩余以利潤等形式上繳國家財政,國有銀行資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不存在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完全清晰的市場化關系,所有者對經營管理者缺乏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公正客觀的業績評價標準,嚴重影響國有銀行經營者與員工工作積極性與潛在能力的發揮。特別是國有銀行獨特的權力結構,政府或上一級機構對國有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或上一級機構對銀行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準不僅僅只考慮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就必然誘使銀行經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準則,而去服從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利用公共資源去行賄受賄,跑官要官等等。西方國家的市場經濟經過了長期的發展,按市場經濟規律建立了由行政激勵、經濟激勵。心理激勵等措施相互配合使用的激勵機制體系,也就是說,在西方商業銀行中,銀行所有者對經營者、經營者對員工有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職務晉升僅為激勵銀行經營者和員工的一種措施,效益工資、獎金以及股票期權等方式更能夠促進經營者和員工盡職盡責、努力工作,不遺余力地為自己工作單位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而獻計獻策。相比之下,國內商業銀行實施的“官本位激勵”、收入與業績低相關的分配制度、不客觀的業績評價標準、政府任免國有銀行經理的絕對權威,抑制了國有銀行的經營活力與競爭能力。為此,在創建我國國有商業銀行新的激勵機制上,其指導思想應該是:堅持一切以市場客觀需要為出發點,以效益為根本目的,改革干部任免和用工制度,以崗位競聘、雙向選擇為主要手段,建立責、權、利相統一的激勵模式,管理人員淡化行政級別和行政待遇,逐步推廣銀行經理職業化,強調收入與績效和貢獻大小掛鉤,強化考核與監控機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的市場化用人機制。

四、改革思路與建議

中國加入WTO之后兩年內,將允許外資銀行對國有企業開辦人民幣業務,5年之內,允許外資銀行開辦中國居民的個人人民幣業務,在指定地區享受與中國國內銀行相同的國民待遇。2002年3月,南京愛立信公司提前償還南京工商銀行、交通銀行19.9億元貸款,轉而向花旗銀行上海分行貸款同樣數額的巨款,這是中國金融業門縫乍開就感受到咄咄逼近的戰云,對長期在壟斷政策保護下的銀行乃至金融業可謂真切挑戰。那么,如何應對挑戰,提高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已成為國有銀行在緩沖期內急需解決的現實問題。

1.放松銀行業市場準入的限制,完善競爭性的金融體系。中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并存、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但是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的一元體系,已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的要求。顯然,放松銀行業市場準入的限制,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的金融機構并存的競爭局面,使金融市場上存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商業銀行,這有利于強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的形成。

2.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讓利率能真正反映資金的供求。利率作為資金的價格,是銀行業開展競爭的最重要。最核心的競爭手段。放開價格,推進利率市場化,是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地位,實現銀行業的有效競爭,避免價格管制造成的資源浪費和銀行經營行為扭曲的有效手段。同時,利率市場化能夠使非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在信貸市場上平等地進行融資,使有效益的非國有企業獲得利率歧視下無法獲得的發展資金,促使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率,從而提高國有商業銀行市場競爭力。

3.國有銀行產權機制改造,消除信貸行為所有制歧視。20多年國企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國有企業諸種弊端的根源是產權機制不合理。于是,國有銀行的改革就可繞過漫長的摸索階段,直搗產權這一核心問題。國有銀行可嘗試進行多種形式的股份制改造,例如可以參照一些大型工業企業的做法將總行變成控股公司,下面成立若干股份公司,向社會募股,條件成熟時分別上市;也可以整體改造為股份公司,將國有銀行一元產權結構改造成多元產權結構。這樣有利于建立激勵與約束相對稱的、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管理體制,硬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的責任約束,使得國有銀行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商業銀行。

4.建立有效激勵制度,加快國有銀行商業化的進程。經濟全球化,金融服務自由化,金融業的有效管理正在面臨嚴重挑戰,即如何建立適應全球競爭的銀行激勵制度,無論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還是新興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都是十分緊迫的事情。為此,筆者認為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內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該科學借鑒國外大銀行的相關制度,用股票期權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制,推進“貨幣福利”激勵,加快國有銀行商業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