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研究
時間:2022-11-06 04:53:58
導語:新金融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新舊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變化,結合金融工具會計理論、銀行現代風險管理理論,探討新金融工具準則實施背景下的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策略。以首批執行新準則的A+H股上市商業銀行———招商銀行為研究對象,進行案例分析,從而提出積極轉變經營理念、優化資產結構、引入金融科技力量、加強人員培訓的建議。
關鍵詞:金融工具準則;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一、引言
新金融工具準則,是指2017年我國財政部的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CAS22)、《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CAS23)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CAS24)三項與金融工具相關的系列會計準則,是相對于財政部2015年修訂的相關舊準則而言的。新準則在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報告等會計處理上做了新規定,對各類企業,尤其是坐擁高比例金融資產的金融類企業將產生顯著影響。銀行業與保險業、證券業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行業,承擔著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重要使命,行業監管中的風險預警和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小覷。因此,對商業銀行在新金融工具準則下的財務狀況和風險管理活動進行分析,有利于厘清新舊準則實施切換之后的工作重點,提早樹立風險防范意識。
二、新金融工具準則變化
新準則的變化維度體現有三點:金融資產的分類與計量方面,對舊準則進行了有增有減的修改;第二,預期信用損失模型的引入,為金融資產的減值核算開啟了全新的思路和計量方法;第三,對套期會計的業務處理進行重新定義和規定。(一)金融資產的分類與計量。新金融工具準則對金融資產的分類標準、計量模式進行了重新定義。舊準則的“四分法”依據持有目的和意圖將金融資產分為貸款及應收賬款、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四類;而新準則主要是依據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實行“三分法”。新準則改變了資產分類計量的主觀性評判指標、同時明顯增強了分類的客觀性和會計信息的可比性,同時壓縮了財務報告的利潤操縱空間。(二)金融資產減值。一改舊準則采用的已發生損失計提減值模型,新金融工具準則對金融資產的減值會計處理基于預期信用損失模型,突出了“風險預估、防范前置”的風險管理理念,同時更加契合財務會計的謹慎性原則。預期信用損失模型在金融資產初始入表時即引入,分三個階段對其未來12個月內的信用損失進行估計,將信用風險管理同步于資產管理,如表1所示。通常,商業銀行持有的資產主要以金融資產為主,一般占比60%以上;金融資產的減值與商業銀行的資產變動、業績預期、監管預警息息相關。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多采用內部評級法(又稱五級分類法)對信用風險進行管理,主要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個大類,重點關注后三類貸款的客觀損失風險。新準則下,金融資產減值估計的基數將變大,由部分拓展至全部;減值持續期間將延長,由當下延展至資產管理全周期。(三)套期會計。套期會計是指財務報告主體利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管理風險敞口,同時將產生的利得或損失在同一會計期間計入當期損益,以反映風險管理活動對會計主體產生的影響。舊準則對套期會計的使用做了嚴格的限制;新準則對套期會計的有關規定進行了靈活調整,取消了套期有效性標準、回溯有效性評價,同時擴大了被套期項目,增加了被套期凈頭寸。
三、招商銀行案例分析
新金融工具準則于2018年在A+H股上市銀行中首批開始實施,基于此階段的研究分析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和參考意義。本文以招商銀行實行新金融工具準則為例,從資產計量、減值損失、資產質量三個方面對進行案例分析。(一)招商銀行概況。招商銀行是我國一家具有鮮明經營特色和品牌影響力的全國行股份制商業銀行,200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同時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CAS,ChinaAccountingStandards)與國際會計準則(IAS,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s)編制財務報告,于2018年率先施行新準則,是首批實行新準則的11家A+H股上市商業銀行之一。截至2020年,招商銀行已按照新準則連續披露了2018年、2019年財務報告,表3數據顯示招商銀行一舉延續了2016年以來的良好發展態勢,總資產、凈利潤總額均達至歷史高位。從資產結構來看,貸款和墊款是占比最高的金融資產,近4年均在54%以上;其次是證券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占比20%以上。前者的資產質量直接影響著貸款損失準備、不良貸款撥備的變化,招商銀行實行穩健、審慎的撥備計提政策;后者是基于金融工具的分類與計量準則開展會計處理,影響著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有關賬戶的金額列報,如減值準備的計提、核銷與轉回,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二)新金融工具準則的影響。1.對資產計量的影響。新準則一次性取消了原先的三個分類賬戶,分別是:應收款項類投資(RI)、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FS)、持有至到期投資(HTMsecurities)和;僅保留FVTPL一個原有賬戶;同時新增了FVOCT和AC兩類賬戶。在準則適用元年2018年,招商銀行的金融資產列示報告中,AC金融資產一躍成為資產負債表中比重最高的金融資產類別,占比54.8%;被取消的三類原有賬戶的資產,還有一部分擠入了FVTPL賬戶,持有比例由2016、2017年的4%左右增至2018、2019年的20%以上。整體來看,經歷準則切換的“陣痛”后,招商銀行的金融資產確認和計量過渡相對平穩,未在2019年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化。2.對減值損失的影響。銀行資產以貸款、墊款類金融資產為主,面臨著較高的信用風險,新準則提出的預期損失信用模型,提前預估信用損失風險、暴露風險敞口。招商銀行信用減值損失過渡平穩,在2018年微幅增長1.5%;貸款和墊款信用減值損失連續四年呈降幅態勢。一般來說,新準則的實施更導致變更元年的減值損失出現相應幅度的上升,變動幅度取決于商業銀行的本身的信貸資產質量、風險管控水平、預估模型的科學水平。短期來看,風險資產充分暴露,撥備比率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銀行的資產配置空間、業績表現;但長期來看,潛在風險得到充分釋放,金融領域的風險疊加、風險順周期效應能被扼殺在萌芽中,與當前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的攻堅戰目標不謀而合。3.對資產質量的影響。招商銀行基于內部研發的統計模型、歷史數據預估信用損失,風險量化參數包括: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違約風險暴露EAD,并綜合引入了宏觀指標類前瞻性信息。2016-2019年,招商銀行不良貸款率穩步下降,正常類貸款所占比例逐年擴大;貸款撥備率水平和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范圍均不降反增,2019年高達426.78%。預期信用損失模型下,招商銀行的撥備計提更加穩健、經營更加審慎。表5招商銀行2016—2019資產質量狀況(單位:百萬元)
四、新金融工具準則下的風險管理
新金融工具準則兼顧了企業的差異,分兩批分別于2018年、2021年來時實施。總結“先行者”的經驗實施,能夠為“后來者”提供很好的借鑒;再者,會計政策的適應是一個長期、系統的工程,商業銀行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經營環境變化,不斷進行調整。筆者對此提出了以下四方面建議。(一)轉變經營理念。新準則對潛在信用風險的重視,要求商業銀行同步轉變經營理念。總體來看,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在分類、計量、減值預估等方面的變化,更加強調了會計學科的科學性和實操工作的邏輯性:資產的重分類與計量以客觀性為基礎,在金融資產入表的同時明確了它的業務模式、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在資產減值準備方面,充分考慮到金融資產的市場特征,對其信用風險進行前置預估,旨在化解金融風險的順周期效應。筆者認為,新準則是一套大浪淘沙、擇優辨劣的會計制度,對于前期風險控制完善的商業銀行,新準則能夠更好地與之建立適配性,進一步凸顯競爭優勢;而對于前期風險管控不良、資產質量不佳的商業銀行,新準則引導其樹立風險管理意識、正視短板、補足缺陷。(二)優化資產結構。金融資產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類型,其規模大小、質量水平直接會對銀行的經營狀況產生重要影響。信貸資產作為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中的最主要資產類型,隨之而來的是逾期、違約、不可抗力等帶來的信用風險。資產結構的優化,應從源頭抓起:完善貸前貸中貸后全流程風險評估;積極培養多層次、多類型客戶群體,有效分散系統性風險;建立風險定價補償機制。(三)引入金融科技力量。新金融工具準則更加強調預期信用損失的預估,從初始確認計量金融資產開始至未來12個月,資產預計信用損失的概率和減值的比例始終需要跟蹤測算。商業銀行擁有龐大的客戶基群、海量的交易數據、或頻繁或初熟的交易對手,要做到風險的精準預估,還需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賦能。至此,會計不再是單純的后臺業務,而應打通業務平臺,構建企業內部乃至行業內部的數據共建共享體系。(四)加強人員培訓。新金融工具準則實施背景下,財務會計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進一步提高,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也更高:對金融資產的重分類和計量,要求財會人員熟悉金融資產相關背景知識(性質、業務流、現金流量、商業模式等);預期信用損失模型引入了金融風險管理理念,涉及估值方法、數學模型的設計和選擇;新準則落地實施之后,更多的是從業人員職業素質的培養和教育培訓的跟進。
參考文獻:
[1]丁靜.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框架的核心概念闡述[J].中國注冊會計師,2020,(4).
[2]余芬.新金融工具準則實施的影響分析與對策研究[J].財務與會計,2019,(19).
[3]宋新紅,魏婷,李冰清.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修訂對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影響研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9,(3).
[4]王華,顧先英.新金融工具準則對企業的影響及建議———基于四大行2018年一季報的分析[J].財務與會計,2018,(23).
[5]梅玉潘.金融資產如何確認和計量?———基于新金融工具準則的BOT會計核算研究[J].會計之友,2019,(23).
[6]王世軍,晁藝璇,孟星辰.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修訂對銀行業的影響分析———以A股上市銀行為例[J].金融發展研究,2018,(2).
[7]解晶.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國際比較與借鑒[J].財會通訊,2017,(19).
[8]劉沖,杜通,劉莉亞,李明輝.資本計量方法改革、商業銀行風險偏好與信貸配置[J].金融研究,2019,(7).
[9]陸怡舟,趙韓婷,張萌.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績效評價研究———基于AHP-DEA方法的評價框架[J].金融監管研究,2019,(9).
[10]王學武.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反思[J].新金融,2018,(10).
作者:左盼 單位:湖北經濟學院
- 上一篇:金融科技影響商業銀行效率研究
- 下一篇: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優化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