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體系

時間:2022-05-06 1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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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體系

一、高中語文泛化類型與成因追溯

(一)教學內容的開放與語文材料性泛化

隨著新課程改革的實施,高中語文課程資源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高效率開發,具體表現為語文教學內涵的外延被打破,教學內容呈現高度的開放性。一方面,語文課程相較邏輯性學科而言對學生外圍生活空間的容納更為寬廣、自由、復雜。語文自身蘊含著豐富的社會生活內容,語文的人文情懷亦是高中生汲取理論與經驗、參與重大生活命題的源泉,因此高中語文課程資源的社會化延伸不可避免。另一方面,高中語文內容的開放極大地增加了教學取材的靈活性,意味著材料使用的個性化,然而這些個性化教學資源并不能完全保證立足于語文教育的本質需要,相反不規范的材料利用會造成語文教學價值的削減,使語文學科性特征喪失。因此,教學內容的開放在豐富語文教學資源的同時亦誘發了語文教學的材料性泛化問題。例如,一些高中語文教師高舉生活化大旗,力求語文教學內容與生活緊密聯系,使得時事新聞、娛樂潮流類生活主題充斥課堂,美其名曰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引導學生關注現實,實質上卻弱化了教學軸心。語文來源于生活卻并不等同于生活,教師對教學資源的開發既要訴諸于語文課程的基本框架,還應考察其是否真正具備教學價值,否則就是材料性導入泛化。

(二)教學取向的模糊與語文觀念性泛化

新課程改革的實施使得高中語文教學觀呈現百家爭鳴的局面,教師對語文教學的理解體現為教學目標設置與教師個人對語文過程化的方向性把握,然而“語文教學觀的多樣性在推動語文教育發展的同時也使語文學科的教學取向模糊化”[2]。一方面,教學觀的多義闡釋容易引發教學觀的迷失,即教師對語文學科的價值認識不清,在將固定的理念符號活化為具體知識與教學行為的過程中或生搬硬套,或雜亂無章,表現為對語文學科本義的無意識,無法真正建立起一個理論框架與學生個體的有序激活體系。另一方面,教學取向的模糊意味著語文教學育人功能的偏差,即教師對教學觀的實施缺乏可控性,表現為過度使用與無效使用兩種情況,前者指向各種理論依據的不完全成熟,后者指向教師游離于語文教學之外的非語文化行為。可見,語文教學取向的模糊是導致教學實踐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對應著高中語文教學中的觀念性泛化現象。例如,近年高中語文教學領域提倡人本主義教學觀,在人文視野下“文化”是語文的內蘊,從高中語文情感與價值觀培養的教學目標來說,提升學生思想素養、傳承民族文化不應該被淡化,但是過分強調語文的人文功能而忽略其工具性特征并不符合語文學科精神。沒有語言文字作為基本框架,沒有文學讀寫、鑒賞、積累的訓練,高中語文人本主義教學便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三)教學方法的失范與語文策略性泛化

語文學科作為不可替代的母語課程,其教學方法一直處于不斷革新與豐富的建設狀態,“現代高中語文教師已逐漸擺脫了課程當道的被動角色,轉而向教學建設者過渡”[3]。特別是在新課改持續實施的背景下,具備獨立精神的創造性語文實踐活動層出不窮,主要表現為對教學方法的豐富與革新。教學方法圍繞教學目標進行,一切教學措施的運用都必須有的放矢,教學方法的濫用、錯用對應著高中語文教學過程的策略性泛化現象。例如,高中語文課堂的合作互動策略,是不是所有的語文課文都適合這種策略呢?對于詞匯解釋、文獻出處等語文陳述性知識真的需要學生耗費大量時間去合作探究嗎?又如教學輔助工具運用的泛化現象,經常可見高中語文課堂為了凸顯美學意象,追求聲光色電效應,大量使用多媒體、美術、演繹等非語文學科手段制造“形式美”,這種拋棄了對真實教材文本的感知,舍本逐末的教學策略使語文審美課堂變成了空泛的“秀場”。更不要說在日常語文教學中直接用圖像取代文本、用錄音取代誦讀等工具濫用行為,將學生置于被動的學習處境,花哨的教學手段反而讓教學活動膚淺化。

二、高中語文介入學科審理的內涵與功能

(一)評價性內涵與教學導向功能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對于高中語文教師來說是一種全新的評價方式。傳統高中語文教學評價活動發生在課堂教學結束之后,或周期性教學、季度性教學,甚至年度教學總結時期,這時候的教學評價已經喪失了應有的價值。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評價內容可能已經過時,再則后期評價主要是從學生的考試成績出發,評價結果有失偏頗,且評價方式以整體性的總結為主,忽略了對語文教學過程的觀照。介入性學科審理彌補了以上缺憾,將評價時間置于教學實踐之前,滿足了評價的時效性;由于可針對具體的語文課堂,亦提升了教學評價的公正客觀性。同時這種評價模式具有鮮明的教學導向功能,能提前審理教學目標,評價教師的目標設置是否滿足課程標準的層次劃分,是否體現語文課程的基礎教學任務,有利于明確教師的課題思路。

(二)監督性內涵與教學調控功能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通過監督語文教學內容,實現對語文學科性的保護。語文學科性包括三部分,一是對于語言文字摹形,即怎么說話、怎么讀書、怎么寫字;二是語文的情、理、意、趣,即怎么傳遞信息、滿足社會交際或進行藝術化的表達;三是情感性與思想性,即覆蓋學生在諸如人生價值觀、審美觀等精神領域的教育要素。以上語文學科內容全部包含在語文教材(選修教材、必修教材)、知識點范文、外圍整合材料中,語文教學通過對它們的開發利用體現語文學科性。因此介入性學科審理對語文教學內容的監督指向對教學取材的監督,保障教學材料包含語文知識、對應語文課程、表達人文情感、反映語文素養,避免教師對教學資源的利用脫離學科體系。其監督性內涵具有對教學材料的調控功能,促使教學材料符合語文課程的單元結構、邏輯結構、知識塊結構、流派結構,保障教學材料與教學目標緊密聯系,不可分割,避免語文教學的材料性泛化。

(三)階段性內涵與教學規整功能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標準結合了實際教學需求、高中生認知能力以及高中語文教學期望。一方面,介入性學科審理必然建立在高中語文課程的教學框架中,面臨著教材內容的階段性變化;另一方面,介入性學科審理要正確把握學生的認知發展規律,促使課程進度與學生個體形成螺旋上升的結構關系,體現語文教學發展的階段性方向。因此,介入性學科審理具備鮮明的階段性內涵,在高中語文教學中發揮界定階段性教學方法可行性、量化教學標準、判斷教學工具適切性的規整功能,既要促使教學策略符合程序的合理性、任務的針對性,亦要滿足策略應用對教學進度、學生認知思維發展階段的適宜性,保持對輔助工具應用的謹慎態度,從而有效應對高中語文教學的策略性泛化。

三、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的實施條件

(一)審理人員的構成與專業進修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的人員構成需要滿足以下三方面要求:第一,審理人員應具備豐富的教學經驗,經常參加語文課題研討活動,重視對語文學科的先進觀念與實踐創新體例的吸收與探索;第二,對本校語文課程的開展情況有著全面的了解,比如學校教學設施設備、資源與師資優勢,以及教職人員的專業層次等;第三,審理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語言素養,能和教師協作對話,共同面對教學問題。由此可見,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人員最好以學校語文教研組為選擇單元,并確保有語文教研組的骨干成員與負責人加入,除此之外參加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的人員均應經過專業的學校培訓與在職進修。學校培訓是對審理人員進行相關介入性教學審理的操作指導,包括操作原則(比如“以學導教”原則)、審理人員之間的分工(將具體工作落實到崗,責任到人)、具體審理標準與步驟(參見論文第四部分),以及審理結果的處理等;在職培訓是針對語文課程的理論學習、學科知識拓展(比如語言學、語用學、文化語言學)、業務研討等,旨在提升審理人員的專業水平。

(二)審理介入的“以學導教”原則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的有效實施必須堅持“以學導教”原則,一是面向課程標準與學校整體教學規劃對“學”的基礎設定,如知識儲備、應用技能學習、審美探究等固定框架結構。二是面向學生“學”的具體問題,比如學生認知發展規律。高中生的能力增長呈現階段性變化,以語言知識習得為例,高一年級學生的邏輯抽象思維初現,在語文復合句分析方面出現一個整體高峰期;高二年級學生的想象思維已接近成人水平,教師情境創設可減少對輔助工具的依賴;高三年級學生的抽象思維進一步完善,能夠概括說明現實,深入理解事物本質,有利于母語學科的文化傳承,是奠定學生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重要時期。可見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觀照學生的認知發展規律有利于教師揚長避短、因材施教。三是面向語文外延中的“學”,即重視社會對語文教學的應用性要求,近到學生日常讀書看報、興趣愛好,遠到自薦求職、社會交際,努力構建高中生語文學習與生活外延的對等聯系,為學生學科深造、社會生活以及自身發展夯實基礎。

(三)對審理時段與時機的恰當把握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需要選擇恰當的時段與時機才能保障審理質量。一是對時段的把握。時段是指語文教學在宏觀發展方向上的階段時期,比如新型語文教學理念的推廣時期、語文學科研究領域提出優秀教學成果的時期。這些時段往往是教師重新整合教學目標、更新教學素材、建設教學路徑的探究時期,屬于介入性學科審理的長線時段,一般伴隨著語文課題研究、抽樣實驗課以及相關調查活動等,出現在新語文教學理念正式投入常規教學實踐之前。二是對時機的把握。時機是針對日常語文教學活動而言,即對教師某一課時或某一單元的教學籌備進行審理介入的時期,一般為教學開展的前一個星期。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的結果應以書面形式反饋給教師。這份書面審理結果必須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對教師創新性教學設計以及勞動成果表示鼓勵與肯定;二是具體指出教學設計的優勢與缺憾;三是附上教學建議,并敦促改進。

四、高中語文泛化的介入性學科審理體系

(一)教學目標審理:滿足課程標準的層次劃分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首先是對教學目標的審理,通過評價教師的目標設置是否滿足課程標準的層次劃分,應對語文教學的觀念性泛化現象。高中語文課程標準將教學目標規定為“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方面,但這樣的目標設置在實際語文教學中太過粗略抽象,不利于課題思路的清晰明確。因此,教學目標審理不僅應看到教師教學目標設置在語文取向維度的大方向把握,還應“要求目標設置盡可能地體現語文課程標準的基礎教學任務”[4]。高中語文課程標準的層次依據語文學科性可劃分為語言文字摹形的操作層,語文情、理、意、趣表達的技術層以及反映語文思想文化的素養層。在語言文字摹形的操作層,教學目標審理應細化語文的聽說讀寫,例如,語言規則方面的詞匯句法目標、句子成分分析目標、邏輯糾錯目標、修辭法與篇章結構目標;語言經驗方面對語境語義的領悟目標,對課程背景的掌握目標等。在語文情、理、意、趣表達的技術層,教學目標審理應細化到具體的語文思維技能方式,如相關語言練習方面拼讀與誦讀目標、語言書寫目標,語言心智方面的語言表達目標,有利于學生語文學習方法的習得目標等。在反映思想文化的素養層,教學目標審理應細化教師對課文觀點、榜樣、情操習染的提取標準,如人文性目標是對生命尊重的人文性提取,還是針對社會生活化的人文體驗,抑或是詩意靈動的文化底蘊而設。綜上可見,滿足課堂標準層次劃分的細化目標不僅對應著語文教學的基礎任務,還是對教學枝節的梳理。

(二)教學內容審理:保障材料與目標不可分割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通過監督語文教學內容,實現對語文學科性的保護,主要途徑是貼近語文教學現實,保障教學內容與教學目標的緊密聯系,應對語文教學的材料性泛化現象。首先,高中語文教學內容主要來自必修教材與選修教材,教學內容審理要具備對教學材料進行區分的意識。對于教師配套教材內容的使用審理相對簡單,一是確保內容屬于某一節課文或某一單元結構;二是確保內容符合教學階段性目標;三是確保內容與平行教學目標構成了相互映襯與遞進的結構關系。可見教師的教學取材應該呈現較為明顯的內在邏輯分類,如按照教材記敘文、說明文等單元文本劃分;或按照象征詩派、荷花淀派等文學流派編輯等。其次,高中語文教學內容除了選修與必修教材外,還包括例證知識點的范文,這類范文不屬于高中語文教學的既定內容,但卻包含著豐富的語言經驗、深邃的人文思想,或者動人的審美情感內容。此審理方向應面向具體的知識塊,比如基礎知識塊、文言文知識塊、語法知識塊、文學閱讀知識塊、文章寫作知識塊等,考察教師的例文選擇與上述知識塊是否匹配。最后,隨著語文內容的開放,語文學科知識與其他學科知識的整合運用越來越明顯,對于不同學科的混合內容審理應該考察教師對材料的挖掘方式是否符合語文課程的根基,即“教師對其他學科素材的轉化能不能獨立成料,理論性材料是否可以向實踐性或體驗性材料過渡”[5],保障材料真正具備育人功能。

(三)教學策略審理:追求教學方法的科學性

高中語文介入性學科審理通過追求階段性教學方法的科學性,應對語文教學的策略性泛化現象。首先,教學策略審理應該考察策略是否具有程序的合理性。比如針對語文教學內容的操作層,教學方向主要是對于語言概念、邏輯命題或語法規則的學習,因此教學策略應該以機械聯想和記憶為主;針對語文教學內容的技術層,教學策略應該以“定向原型—操作原型—內化原型”為基線,奠定學生“感知辨認原型—形成關聯應用—自動規則化”的技能思路。針對語文教學內容的素養層,教學策略應觀照學生對課文觀點、榜樣的評價反思,通過情感共鳴逐步構建學生的價值觀體系,并積極推動身體力行。其次,教學策略審理應考察策略是否具備針對性。例如,文本解讀中,教師的遷移性策略應用有沒有充分尊重文本,是否繞過教材大談新觀點新理論,教學是否說教化、功利化。最后,教學策略審理應保持對教學工具運用的謹慎態度。“一切教學手段都是為了服務明確的教學目標”[6],如教師對多媒體的應用多為了創設情境、激發學生興趣,但是高中生的認知想象力已經成熟,應用多媒體在低年級學生想象思維尚不發達的階段可以起到如虎添翼的作用,但對于高中生卻未必。“語文的想象是從本文體驗出發盡可能地在大腦中還原畫面”[7],高中生有能力進行獨立情境創設,也更需要鍛煉學習的主動性與自主性,因此教師適當地應用多媒體手段聯系背景知識或呈現文獻信息可取,但將其作為直觀形象導入的常規策略卻需要審理糾偏。

作者:嵇云霞工作單位:江蘇省鎮江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