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改進證券管理意見
時間:2022-05-13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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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證券市場回顧
從1990年中國證券市場起步時的深市“老五家”、滬市“老八家”,到2012年1月底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352家,上市股票市價總值23.32萬億元,,其中流通市值17.94萬億。二十二年間,中國境內的上市公司隊伍得到了空前壯大。與此同時,上市公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成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助推器”和中堅力量,一大批上市公司成為行業經濟、區域經濟的龍頭。市場發展速度之快,在世界證券市場發展史上也實屬少見。經濟學上說,股市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晴雨表”。據筆者統計,我國股市運作22年來,就有九次大起大落,平均約2.5年就一次,個別年份的情形令人瞠目結舌,最為典型的三次是1994年7月29日,上證綜合指數從1558點跌回到了325點,跌幅超過80%;2008年10月28日,受全球金融危機、全流通等因素的影響,上證股指也從6124.04點一路狂跌到1664.93點,跌幅超過70%,我國獨有,世界罕見;2012年1月6日,上證綜合指數下跌到跌至2132.63點(筆者認為相當于全流通之前上證綜合指數的1300點)。
二、我國證券監管現在存在的焦點問題
我國證券市場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
1.立法相對滯后,執法力度偏弱首先,我國的證券監管法制建設與市場發展并不是同步的,具有明顯的滯后性,國家沒有及時制定相應的法規和政策,表現出“先市場后規則”的特征,與現行的《證券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有的還遲遲未出臺,沒能形成完整的證券法規體系。與成熟證券市場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其次,在現行的《證券法》中可以看出執法偏松,如對“內幕交易”的處罰是: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盡管證監會曾經集中力量查辦了瓊民源、銀廣夏、中科創業、南方證券等一批大案要案,但與民眾的期望值有一定距離,投資者的利益受損而得不到保護。
2.市場功能缺損,一線監管失靈證券市場的三大功能僅限于籌資功能,而資本定價、優化資源配置的深層次功能未能完整、正確的發揮。主要表現在:一是新股發行的“三高”現象愈演愈烈;二是資金流不是朝向大盤藍籌股,而是朝向“投機之地”,導致交易市場異常渡動,投機氣氛濃郁;三是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失靈,二三線監管缺位。證券交易所承擔著對上市公司、券商和證券發行與交易的一線監管。它通過對交易過程的實時監控,可以及時發現和查處上市公司、機構投資者、券商存在的壟斷市場、操縱價格等違規或違法問題,預防股市風險。但一線監管處于失靈狀態,表現為監管與“行情”偏離。此外我國目前的監管體系中,自律組織的管理和自律作用基本沒有發揮。
3.宏觀調控乏力,股市大漲大跌一是表現在政策的變動無常。政策具有連續性和可預知性,是現代公共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否則社會就無法預知政府政策的未來,也會常常面臨政策失敗的尷尬局面,進而影響政府治理目標的實現。管理者為了市場穩定,搞“政策救市”,結果常常因政策朝令夕改而引起股市大起大落;二是表現在管理層對新股發行或“大小非”解禁上市的節奏把握混亂,不是擇機而行之,故引起股市大起大落;三是宏觀調控手段(如央票、國債)的作用不太明顯,況且大多情況下是“調漲不調跌”;四是人為制造“政策市”。當政府為了滿足企業融資的需要,便出會臺一系列利好政策,制造“政策底”,刺激股指上漲,吸引投資者人市。當股指持續飆升、股價急漲時,政府又擔心市場泡沫過大危及經濟,政府便會轉變口氣和態度,突施利空政策,抑制股價上漲,制造“政策頂”。五是管理層側重考慮的是企業融資的利益需要,而忽視了這當中是否有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目前我國證券監管中存在的問題表明監管體系不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為了使之適應證券市場日益市場化、規范化和國際化發展的需要,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改進建議:
1.加強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使其增強可操作性健全和完善法律體系,應盡快出臺《證券法》的實施細則或直接修改《證券法》,細化法律條款,且要處理好《證券法》與其它相關法律的銜接問題,防止相互制約與沖突。其一是要嚴把IPO審核通過關,讓那些“濫竽充數”者無法得逞。當前的新股發行的“三高”現象愈演愈烈、“破發”現象層出不窮、“業績”變臉案例屢見不鮮等。其二是要嚴把法律責任追究關,發現一個嚴懲一個,決不姑息,以此凈化市場。其三是要嚴把退市制度執行關。我國市場過去已經有過40多家公司退市,這并不是全新的事。退市會對市場方方面面帶來影響,但我們還是要尊重市場規律,實施優勝劣汰。
2.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構建我國嚴密、高效“立體式”證券監管體系首先要積極推進市場化改革進程,逐步消除阻礙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一切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制度和措施,確立市場機制在資本定價、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進一步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不等于不要行政干預),如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我國新股發行制度從審批制到核準制,已經屬于市場化改革的進步,但近日有人提出實行“注冊制”。筆者認為,“注冊制”的實施條件還不夠成熟,故不可操之過急。第二、加緊構建我國嚴密、高效的“立體式”證券監管體系。針對現有證券監管體系的殘缺,應建立一個以政府為主導、以自律組織為補充(包括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業行業協會、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市場中介機構在內)的上下一致,職責分明,相互監督,嚴密高效的“立體式”監管體系,各個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缺一不可,實行多層齊管、互相監督,共同規范市場運作,確保市場的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第三、突出重點監管。
(1)對股票發行市場方面,其監管重點應是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公開性。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中的少數企業上市動機不純、公司丑聞不斷已是見怪不怪,頻頻被爆出肆意“圈錢”、虛報盈利等等。在A股市場,新股上市已經變成了一場“造富運動”,每月都造就了一批億萬富翁,因此出現了爭相上市的現象。
(2)在對交易市場方面,監管重點應是堅決禁止操縱市場、欺詐行為、虛假信息和內幕交易,堅決打擊“老鼠倉”。
(3)在對中介機構方面,監管重點是嚴格限定設立條件,提高市場準人標準,對其運作嚴加監督。
(4)對上市公司方面,監管重點是持續信息披露的及時和真實程度、公司的資金用途或其去向、財務狀況、資產重組、股權結構與變化、內幕信息的管理等。
(5)對相關媒體的監管。有些媒體最愛干和最能干的事就是極盡渲染之能事,牛市唱好,熊市唱衰,對于一些風聲就能充分甚至過度解讀,但是卻沒有理性引導,反而起到煽風點火之疑。
三、政策要穩妥,宏觀調控須發力
筆者以為中國股市很明顯就是一個“政策市”,行政介入嚴重,政策風險巨大。股市時過22年,但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出爾反爾和沒有連續性的政策,屢見不鮮。一個失敗政策可以毀掉一個市場,也可以讓股民們積累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心血瞬間“灰飛煙滅”。
(1)關于新股發行制度從審批制到核準制,這是一種進步。核準制旨在摒棄企業上市的所有制性質限制,實現企業上市的自由競爭,達到證券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但是,核準制下所發行的絕大多數股票是“三高”傳染癥,令市場瞠目結舌。迄今想進入市場的仍有成百上千家在排隊等候,動因是什么?——“圈錢造富”,企業和個人都在這么想!但作為市場管理者,你在想什么?近日有人提出實行“注冊制”、國際板,筆者認為,這不是把我國股市推向“菜市場”嗎?況且我國現有國情不適合“注冊制”、國際板!
(2)關于新股上市節奏僅以中小板和創業板為例,自2004年6月25日起至2012年3月9日,這兩個板共計961家公司股票上市,年均120家,周均2.4家,粗看起來不算什么,但是如果包含在主板上市股票、“大小非”解禁在內的話,很明顯新股上市節奏過快,脆弱的股市承受不起。作為市場管理者,完全可以準確地把握新股上市節奏(包括美債危機和歐債危機期間),但為什么不科學合理地控制節奏呢?
(3)關于上市公司分紅股份制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上市以籌集資金,實現擴大再生產、國富民強,這沒有什么錯。但問題出在“攫取”與“回報”的嚴重失衡。筆者感覺到,股市22年來,上市公司的年終分紅只有少數人“回報”比較大方,大部分是“毛毛雨”,還有一部分是“一毛不拔”。這種現象不是政策問題,而是監管不力。
(4)關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據悉,創業板退市制度“很有可能”在今年一季度推出,而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在兩會上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主板退市制度有望今年上半年推出。原來市場預期主板市場改革退市制度,或需等創業板退市制度運行一段時間積累點經驗再說,但監管層順應市場呼聲,正以難以想象的速度在加快推進市場退市制度的改革,這委實令人振奮。不論主板(含中小板)還是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其是否退市要尊重市場規律,而不能叫“殼公司”得以在市場長生不老。此類公司,在滬深股市大家見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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