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文化論文范文10篇
時間:2024-05-01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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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文化建設分析論文
一、農村文化事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的生活日益富足,農村文化事業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呈現出了可喜的發展勢頭。
1.農村文化投入力度進一步加大
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得到加強。近幾年,中國文化建設投入的力度不斷加強,文化事業經費逐年增加,為農村文化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2004年文化事業費達113.66億元,比2003年增加19.63億元,增長幅度為20.8%。2004年全國人均文化事業費則達到了8.74元,比2001年增長了3.04元。最近幾年中央和省級財政設立了專項扶持資金,加大對農村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文化建設的扶持力度。“十五”期間前四年對農村文化投入達到98.53億元,占全國文化事業費比重為27.2%。
2.重大文化工程的順利實施使為農民服務的公共文化資源總量有了較大增加
實施了重點文化工程,為農民群眾服務的文化資源更加豐富。近幾年,文化部和財政部聯合實施了一些有重大影響的文化項目,成為推動農村文化事業穩步發展的有效手段。如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對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和整合,并通過衛星、互聯網和光盤等傳輸渠道為社會公眾服務。該工程實施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1.45億元,地方累計投入2.5億元,數字資源量已達到34TB(1TB數據量相當于25冊電子圖書或926個小時視頻節目),依托公共圖書館、縣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建成各級分中心和基層服務點4756個;與農村黨員現代遠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層服務點14.6萬個,與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層服務點16萬個。
農村現代公共文化論文
一、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提出和目標要求
地區差距基本消除,中、西部和東部一樣享有基本相同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和服務;社會階層差距基本消除,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目標得到實現。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和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夢”。
二、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幾項主要任務
推進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下面主要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著重闡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期構建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抓緊抓好的深化改革幾項主要任務。
(一)建立協調機制,完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建設
《決定》指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必須“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服務設施網絡建設。”設施網絡建設是硬件基本建設,是剛性要求。要建立協調機制,努力建設形成比較完備的國家、省、市、縣、鄉鎮、村六級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國家制定方針政策,提出目標要求,進行國家的投入;省市落實國家方針政策,制定地方法規和措施,保證建設經費;地市級進行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劃和部署,加強對農村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指導;縣級建設好圖書館、文化館并指導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設,努力形成級級相聯、環環相扣的設施建設網絡。特別要著重抓好農村基層縣、鄉、村三級公共文化服務的硬件平臺和設施網絡建設。第一級是縣級文化設施和場所的建設與服務。按照國家的要求,縣應具備文化館、圖書館和文化活動廣場等基本設施。縣文化館要體現實用性、普及性和綜合性的特點,開展經常性的文化活動。圖書館要增添新書和報刊雜志,加強數字化建設,體現現代氣息,改善閱讀條件,提高服務質量和利用率。縣城一般應具備有開展演藝、集會、群眾文體活動的文化廣場或禮堂,同時成為群眾日常休閑娛樂的場所。此外,紀念館,文物館,博物館和民俗館等可依據自身的資源和條件來建設,不必樣樣齊全,但要有自身的優勢和特色。同時,縣級要指導下級的文化設施建設,要注重以服務人口為依據,完善農村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和配置標準。第二級是鄉鎮綜合文化站的設施建設與服務。農村鄉鎮是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重點,長期以來,設施建設薄弱,欠賬很多。一些地方沒有公共文化設施,有些公共文化設施“空殼化”嚴重。鄉鎮綜合文化站應建有圖書室、放映室、培訓教室等基本設施,有文化專干和相關服務人員。圖書室要定時開放,設施不得挪作它用。廣播室在農村具有特殊的功能,是農村中有較長歷史的群眾喜愛的文化傳播工具,保留下來對傳播本地信息和文化具有重要價值。培訓教室可與鄉鎮會議室等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其綜合效應。有條件的鄉鎮,一般還應建有群眾休閑娛樂、體育健身的游藝室、健身房等。農村遠程教育是現代新興的文化服務設施,在新農村建設中具有誘人的前景,鄉鎮應加強管理,充分發揮遠程教育的功能。《決定》特別強調:要整合多種設施,建設好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因此,建設高質量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尤為重要。第三級是村文化活動室的建設與服務。村文化活動室在一些農村并沒有普遍設置,已有的大多規模小,設施缺乏,利用有限。可以采取政府投一點,集體出一點,農民湊一點,把活動室建立起來,這樣村文化活動才有基本的載體。村文化活動室可與村會議室、農家書屋、廣播室等結合起來,成為農民開會學習、看書讀報、棋牌活動的場所。由于農村居民的分散性和作息的不規則性,流動服務就成為十分重要的服務形式。這就要求建立從上到下的流動服務網絡,配備必要的流動文化設施,多配置一些流動圖書館、流動舞臺車、文化大蓬車等深入到各村服務,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服務瓶頸。
農村先進公共文化論文
一、基本做法
1.梯次聯創,逐步推進
農村文化建設需要步步推進,不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對于沒有強大經濟實力支持的中小縣城來說更要穩扎穩打。東平縣委、縣政府立足于本縣實際情況,避免好大喜功、華而不實的突擊建設,以“文明誠信戶—文明示范街—村文化大院—文明生態村—文明集市—文明鄉鎮‘六級梯次聯創’活動為載體”〔3〕,從農戶、街道、大院、鄉村、集市到鄉鎮步步晉級,層層推進。“文明誠信戶”具體分為“生態文明戶、致富文明戶、信用文明戶、文化文明戶、孝老文明戶”,其評選標準、程序、表彰方式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在構建農村“文明示范街”的過程中,為了宣傳泰安市政府提出的愛德、誠德、孝德、仁德“四德”工程,東平縣專門印發了“四德”榜建設內容及說明,涉及模板的印制、責任劃分等,指導性、可操作性極強。農村文化大院的建設標準則劃分為一類、二類、三類,譬如一類有“五室一校一廣場一櫥窗”,對于藏書量、管理人員、房間面積、配備器材設備等都規定詳盡。可以說,落實一處、推進一步,在推進的過程中務求落到細處,不求假大空,夯實每條細則。
2.雙聯四包,掛鉤個人
從2013年8月起,東平縣開始著力實施“雙聯四包”民心工程。“雙聯”是指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局鄉級干部每人聯系一個村,直接聯系該村所有戶。“四包”是指對所聯系村的“民生實事、宣傳群眾、村級穩定、組織轉型”四項工作實行包保責任制,把村級突出問題和群眾所急所難解決好。“雙聯四包”的核心是“到戶、連心、辦事”,干部重點履行群眾的服務員、信息員、宣傳員和組織員等“四大員”職責〔4〕。可以說,每個村都有一名局鄉級領導負責,經濟最落后的鄉村,掛鉤第一書記。這樣,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推進緩慢的,落實效果差的,直接問責到該村的掛鉤干部。此外,山東省實行“第一書記”這一政策以來,在推進農村文化建設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東平縣今年有25個省派第一書記,27名市派書記等。第一書記肩挑農村“五通十有”的工作重擔。“五通”即村村通路、通電、通自來水、通廣播電視、通信息;“十有”即有旱澇保收田、有致富項目、有辦公房、有衛生室服務、有衛生保潔制度、有學前教育、有文化活動室、有健身場所、有良好生態環境、有就業保障措施。“五通十有”中有五項是專門針對農村文化建設方面的。可以說,落實第一書記的工作,對于促進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有很大推動作用。東平縣委、政府非常重視第一書記的工作開展,多次跟他們進行工作溝通。從目前成效來看,第一書記在東平縣各級機關的配合下,放開手腳大膽實踐,聚集鄉村發展合力,切實幫助村里解決了許多群眾關心的民生問題,大力推動了農村公共文化建設。
3.踐行價值觀,傳遞正能量
農村公共文化論文
一、理論上的探討
在此基礎之上,課題組也對我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行了自己的定義。課題組認為,所謂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就是以基層政府為主導,為實現農民基本文化權利,滿足農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傳承民族文化,促進農村社會的精神文明,向農民群體提供公共性較高的文化產品及服務的行為及其相關制度的總稱,是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3〕隨著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越來越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界也開始關注這一問題并逐漸成為近年來的熱點話題。為了全面了解我國農民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滿意程度,并為下一步的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改革提供科學依據,課題組決定于2013年8月在全國農村地區組織開展“農村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現狀抽樣調查”活動。抽樣調查包括全國9個省市(湖南、河北、山西、甘肅、廣東、浙江、北京、黑龍江和山東)的45個縣,在每個縣調查8個村莊,每個村莊分別調查10位居民,實際調查了348個農村行政村,3698位農村居民。〔4〕
二、農民群體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滿意度
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文件以及諸多學者的論述,課題組在調查中主要涵蓋了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四大工程:農家書屋、文化活動室、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在調查中,課題組要求村民們對這四大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工程的滿意程度進行了匯報。
(一)農家書屋
農家書屋建設工程是一項由政府統一規劃和組織實施的利國惠民工程,是農村文化建設的基礎性工程,可以說幾乎村村都有農家書屋。課題組要求農村居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綜合運行狀況進行一個滿意度評估,20.0%的村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總體狀況感到滿意,37.0%的村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總體狀況感到比較滿意。這樣的結果說明,超過一半以上的村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總體運行狀況還是認可的。當然,有34.5%的村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總體狀況感到一般,認為還有進一步改進的余地。此外,有7.7%的村民對于本村農家書屋的總體狀況感到不太滿意。總體而言,課題組的結論是,對于農家書屋的建設與運行,已經有相當一部分村民經常使用并且對此感到滿意。但不可忽視的是,仍有為數不少的村民對于農家書屋的建設與運行感到不滿意,需要我國政府進一步改善農家書屋的運行現狀。
農村文化設施建設與管理論文
摘要: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不僅是農村經濟與社會正常運轉和發展的保障,也是統籌農村經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使農民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善原有的農村文化設施已成為迫切的現實需要。本文將從農村文化設施建設作用和意義、建設現狀、管理機制等方面對已有的相關知識做一些梳理,以期給有關部門提供改善農村文化建設供給的可能思路,同時也指出下一步畢業論文的寫作的方向。
關鍵詞:農村文化;文化設施;管理
經濟是文化積累的結果,文化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表現形式,而農村文化設施在中國農村文化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既是經濟發展的可持續基礎,也是農村社會穩定的保障。因此,農村文化設施發展的走向和走勢,對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意義十分巨大。認識農村文化設施發展的現狀,了解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提出建立和諧社會的文化發展政策,推動農村文化健康、穩定發展,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文化設施的界定
隨著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提高,也對文化設施提出了更的要求。怎樣對文化設施的概念進行界定?不同的時期專家和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郭麗春在2001年的《百家論壇》期刊中的《淺談文化設施建設》對文化設施進行了闡述,文章認為:文化設施是文化傳播的物質載體,是文化事業的一大要素,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一個地域文明程度的象征。
農村音樂文化保護論文
一、貴州省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可持續發展與文化保護的關系
可持續發展的基石是一個可循環再生、良性科學的社會、生態、經濟環境。人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必然離不開某一區域某一族群社會倫理道德、風尚習俗、人居環境的保護,進而維系其族群繁衍、文化傳承,進而可持續地發展。而文化則承載倫理道德、風尚習俗、人居環境的構建功能。所以我們今天國家的文化保護則亦應類屬與可持續發展得范疇之內。文化保護包括物質文化保護與非物質文化保護兩個類型。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可持續發展需要從整個人文生態即社會倫理道德的構建、人居環境的保護、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系統整體地探索策略和路徑。這勢必涉及貴州苗族農村地區的物質文化保護和非物質文化保護的相關問題,它們之間的關系交叉復雜。
二、貴州省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可持續發展與物質文化保護的關系
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是依附于各地區各支系苗族族群各種祭祀、婚戀擇偶、社交禮儀等習俗。這些特殊的生活習俗與各地區各支系的自然地理、苗族族群的歷史性建筑(如古老蘆笙坪、鼓樓)、居住房屋(吊腳樓—古老桿欄式建筑)、生產器具、娛樂器具(樂器)等物質文化形成水乳交融的共生關系。而可持續發展的一個基本內容之一乃是“生態可持續發展”,生態應為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而構成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的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的那些物質文化,首先應得到保護才有可能創生其新的時代功能,才能推動其可持續發展。與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相關的物質文化應包括與祭祀相關的木鼓音樂、銅鼓音樂、蘆笙音樂、歌舞音樂中的鼓、銅鼓、蘆笙、蘆笙坪、吊腳樓、酒具等等。所以對貴州苗族地區這些物質文化的保護就是保護其音樂文化整體的一部分,進而為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可持續發展創生一種新的人文生態,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三、貴州省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發展與非物質文化保護的關系
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成為一個全球性的文化工程,在上百余個契約國里展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國從2005年開始正式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并在全國范圍內鋪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國家行政機構設到了市、縣一級。現已分別組織申請非物質文化保護項目四批,取得較好的保護效果。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分類基本保持一致,分為文化空間、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美術、民間戲劇等類型。保護的方法分為資料收集整理、引進學校教育、生產性保護、生態性保護等。從分類來看,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屬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從方法上看:資料的收集整理可以為當代或后代的音樂文化代際傳承傳播、文藝創新提供史料文本,能更好的推動其可持續發展;引進大學、中學、小學等不同類別的學校教育,本質就是除貴州苗族地區農村音樂文化族群性代際傳承傳播之外的另外一種手段和方式,原本就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模式;生產性保護是在不破壞文化的傳統形態的基礎上,發揮其在族群外和當代的廣泛運用,創生其新的歷史價值和人文價值,這是可持續發展所倡導的模式;生態性保護是從社會、經濟、人文與自然生態的整體性系統的保護,構建某一文化事象有效的代際傳承與傳播,這與可持續發展原則和宗旨高度統一。
新農村公共文化論文
1完善新農村公共空間的物理環境
1)廣場。廣場相對于街道而言,主要的功能在于服務于人而不是交通,可以看做是村莊的公共客廳,是滿足村民散步、休息、交流、集會、娛樂等活動的重要公共空間,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把廣場看做是街道的延伸和擴展。美國景觀大師西蒙茲曾這樣闡述廣場:“我們規劃的不是物質,不是空間,而是人的體驗。”本地區很多農村都沒有設置廣場,即使設置了也存在一系列的問題,如:面積過大或過小,位置不夠合理,配套設施不完善,缺少活力和人氣等。因此,廣場的設計應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從當前村民的生活習慣出發,充分考慮村民的多重感覺和需要,設置集跳舞、健身、活動、散步、休閑等多功能于一體的廣場。廣場的設施也應該盡可能的細化,考慮到村民的最大化需求:設置座椅、路燈、預留電源插座等。在設計上,首先,廣場的邊界應該清晰明確,邊界可以是建筑的外墻、綠化、陳設等,避免設計單純遮擋視線的圍墻,讓廣場和外部空間具有一定的連通性和交流性,形成更為積極的外部空間,當活動進行時,可以吸引更多的村民參與進來;其次,應該對廣場的地面進行鋪裝,根據不同的使用功能,鋪設不同的材料,并盡可能和周邊的街道區分開,在具體鋪設時,視覺上應能夠形成向心性和收斂性,讓廣場作為獨立的領域凸顯出來。每個社區因當地的環境、歷史背景、人文文化產生的獨特的社區廣場文化,其功能側重點也相對不同。
2)綠化。綠化是農村公共空間的重要元素。但金華目前的農村綠化存在以下問題:功能單一、缺少特色。原因可歸為兩點:第一,本地大多數村莊的綠化建設相對滯后,少有供村民開展公共活動的大型綠地空間,因此大大限制了農民的公共交往活動;第二,部分村莊出現了綠化建設一味追求城市化傾向,丟失了本地特色,忽略了村莊與自然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在具體設計時,可遵循以下原則:a.“自由性”。“自由性”主要指應充分考慮金華本地地形地貌,與原有的村莊空間形態一致,與原來的村莊建筑風格搭配,與村民的庭院規模協調;“自由”是設計自由,一方面綠化的品種選擇、排列組合、顏色高低搭配要自由,應順應本地山勢水脈自然鋪展,結合本地地形高低起伏自由變化。b.“多樣性”。遵循自然規律,促進村莊綠化品種的多樣性,使之形成豐富的生物鏈,保證村莊綠化的自然、健康生長。結合金華地區常用的綠化品種,合理安排大小不同、顏色不同、高矮不同、觀賞特點不同的各類植物,使之與村莊、街道、廣場、建筑物等要素相適應,共同構成本地農村多樣化、區域化的綠化特色。
2傳承新農村公共空間的文化特色
1)延續和傳承本地傳統特色文化。金華又被稱為“小鄒魯”,向來為文化禮儀之邦,歷史上講學群起,書院迭起。而且,傳承至今的歷史文化遺產數量也眾多。國家級的歷史文化名鎮村就有4個:義烏佛堂鎮、永康厚吳村、武義俞源、郭洞,造就了金華獨特的地域名村格局。農村的傳統文化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圍內,村民們長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的生活行為方式、文化習俗,是在一定歷史文化背景下的共同傳統。農村的傳統文化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兩種。物質形態主要指的是農村的建筑方面,非物質形態主要指的是民俗鄉風方面,這里所指的延續和傳承本地的傳統文化主要指的是建筑形態方面。在當前的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本地很多農村的傳統古建筑正在一步步走向消亡,傳統的特色文化也正在一步步弱化,因此延續和傳承本地傳統物質文化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具體可以參考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保護農村的外部自然空間形態,包括山脈、河流、池塘等,以求人環境和自然環境之間的和諧共生;第二,延續和傳承本地的傳統建筑風格,對于原有的古建筑進行保留和修復,同時做到修舊如舊,對于新建建筑實行統一規劃和自主設計相結合,以傳襲本地的建筑文化,如:粉墻黛瓦、風火山墻、高聳的屋脊和起翹的屋面等。在街道方面:可以把圍墻上各種形式的花窗作為重點元素設計,以起到框景、漏景、透景、借景和步移景異的神韻美;在廣場方面:廣場的形式、地磚的樣式和鋪貼方式、廣場的陳設等都可以汲取本地傳統做法。
2)引進新元素,修補傳統空間肌理,保證現代化、多元化的新農村需求。當前的新農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應符合當前農民的需求、體現時代特征,應找出當前公共空間的不足、予以彌補,引進新元素、豐富公共文化空間。本地村民的公共活動主要集中在私人場所,如住宅的門樓、街道。一些稍具規模的社區性公共空間比較缺乏,因此,需要進一步規劃和完善。其一,提煉金華農村地區的公共文化空間要素。本地農村擁有一些比較傳統的公共文化空間如:集市、廟會、交流會等。對于這些空間主要以改良為主,加入一些現代要素讓其成為本地傳統文化空間的主要載體。可根據當前農民的生活需要,將農業技術培訓、圖書文化傳播、廣場舞等功能植入街道文化空間,讓集市承擔更多的現代功能,使集市轉變成現代農民人際交往的新空間。其二,補充符合當前農村生活需要的公共文化空間要素。首先,補充增加農民知識文化的公共空間,如:圖書室、文化站等,以提高公共文化空間的多元化服務功能和服務內容。其次,增加能提升農民審美品味的公共空間,如:劇院、影院、戲臺等,從而讓金華農村公共空間具有更多的文化內涵。
農村產品供給下的公共文化論文
一、供給問題的多維分析
(一)供給現狀的實證考察
近年來,學術界進行了大量的實地調查,對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與需求的真實狀況進行了實證研究,得到了一些有價值的成果:一是供給不足與供給無效并存。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總量不足,已經被大量的實證調查所證實,但是,“農村文化需求與滿足之間的矛盾,不單是由農村文化缺乏造成的,而是文化供給過剩與供給不足的結構性矛盾運動的結果”。①長期以來,“政府對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側重于‘投資建設’,輕‘維護保養’;重有形物品投入,輕無形物品開發……習慣于用單一內容和統一模式化的方式向農村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忽視了服務內容和形式開發研究,文化服務的內容陳舊,形式單調,實用性差,農民參與和感興趣的程度不高”。②對少數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的公共文化服務,缺乏差異化的供給往往是造成“供給過剩”的主要原因。“只有在經費和人力上有特殊的投入,民族地區的公共文化服務才能更符合各族群眾的需要,也才能起到應有的成效”③。有學者認為,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無效,主要是由農村干群關系不好、農民需求在供給中不能得到體現、供給沒有著眼于農民自身特點等原因造成的。④二是“被迫性”需求的存在。有學者認為,當前農村的一些文化需求并不是一種真實社會需求的體現,而是在經濟不發達,就業不充分的條件下,“被迫”進行的文化消費。“當前欠發達地區的文化建設問題首先不在于供給不足,而在于存在大量被迫性需求……當文化的欠缺來自于經濟的不發達時,經濟上的解決之道才是文化問題解決的根本,讓農民有充足的就業機會自然會減少農民的被迫性閑暇,從而還原農民對于文化活動的真實需求”⑤。三是需求表達不足。一些學者認為:“當前我國農村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決策具有逆向性特征,農民的需求表達嚴重不足,造成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失衡。農民需求表達不足主要表現為農民決策主體地位的‘邊緣化’、需求表達內容次序與供給次序的不一致、農村文化需求表達精英化和非制度化,以及農村自治組織文化需求表達的異化等四個方面。需求偏好加總困難、投票規則的非科學化、前置意識形態的不當介入和農民需求表達主體的分散化這四個方面共同制約了農民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中的需求表達。”⑥四是供給不均衡。公共文化資源配置總體上在城鄉之間分配不均衡,在東、中、西不同地區的供給水平和能力存在依次遞減的問題。除此之外,學者們還研究了對弱勢群體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問題。胡楊玲和周林剛在對東、中、西部三個地區的殘疾人公共文化消費進行調查分析的基礎之上,揭示了當前弱勢群體在文化權利上面臨的困境。他們認為:“既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還沒有惠及廣大弱勢群體,當前弱勢群體的公共文化消費水平十分低下。其中,個體地位結構因素、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政策傾斜性配置水平以及無障礙環境是制約殘疾人這類弱勢群體公共文化消費水平的顯著因素。”為此,“政府必須加大公共文化服務資源向弱勢群體傾斜性配置,構建專業化、社會化的服務供給模式,堅持服務為本的邏輯,構建弱勢群體的參與機制,并試點向弱勢群體發放文化消費補貼”。⑦
(二)供需矛盾的結構分析
在對供給問題現狀描述的基礎上,學者們注重從深層次的供給結構進行分析:一是供給結構缺陷分析。學者們認為,由于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構建工作起步較晚,在結構上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務運行鏈條有明顯缺環,其具體表現是:“缺少公共需求表達和收集環節以及與需求表達相對應的公共選擇環節;缺少民主透明的公共文化預算體系,投入中的監督和問責機制沒有形成;缺少公共決策的制度設計,從預算的執行到產品提供的諸多環節中,公眾參與的環節缺失;缺少公民社會參與的制度設計,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模式不完善;缺少智力支持和社會監督的機制,專家系統和公共媒體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利用。”⑧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有效運行的各類保障,如有關制度、機制、法律等還有重大缺失。①二是結構性失衡根源分析。孫浩認為:“固化的城鄉二元分治結構和不合理的文化服務供給結構是理解和找尋體制性障礙的現實基礎;深入到這種失衡結構內部,發現維系這種結構運轉的政府權力高度介入的管制性文化行政體制、非公共性的財政投入體制和壟斷性的供給生產體制,進一步固化了文化服務供給在城鄉和供需之間失衡的矛盾,拉大了城鄉公共文化服務的差距,造成了文化資源的浪費和有效供給的不足并存,并衍生出眾多的文化治理亂象。”②阮榮平等人則認為,供需結構失衡的部分原因在于公共文化的公共物品屬性,但更多的則是供給體制的因素造成的。③
(三)供給問題的制度探微
農村社區居民公共文化論文
一、相關理論綜述
不少學者對農村居民公共需求意愿表達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研究。主要認為:居民收入的提高對公共需求有了更高要求。廖清成(2006)通過對中部地區居民調查后發現,農村居民的公共需求表達受收入水平的影響相對較大,不同的收入水平有不同的需求表達意愿。二是受教育水平的不同會影響居民的需求表達意愿。梁爽等(2005)通過對密云水庫周邊的實地調查,并通過Logistic回歸模型對居民環保支付意愿進行分析發現,年齡、家庭年均收入以及受教育水平都會影響居民的支付意愿。三是居民的組織化程度也會影響居民的需求表達意愿。陳曉莉認為,農民進行政治參與,要想更好地實現自身利益及提高自身社會地位,農民就要聯合起來形成代表自身利益的組織。通過對相關文章的梳理,本文認為關于需求表達意愿的研究主要有兩點結論:一是隨著社會的轉型,農村公共文化需求表達意愿正迅速增加;二是家庭收入水平、受教育水平等因素會影響居民的需求表達意愿。
二、研究設計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最早提出社會分層理論,他提出社會地位等級的三重評價標準:一是財富———經濟標準,二是威望———社會標準,三是權力———政治標準。他指出,財富是社會成員在經濟社會中的能力,可以用經濟收入來交換商品與勞務。威望是個體在他所處的社會環境中所獲得的聲譽與尊重。根據當前研究發現,我國農村居民中已出現分層的局面。從社會資本的視角來看,網絡是資源的載體,擁有網絡意味著可以可以從網絡關系中獲取實現目標的資源。社會關系網絡可以從網絡規模和網絡關系性質兩方面來展開分析。一般來說,網絡規模越大,從社會關系網絡中獲取資源的可能性就越大。而網絡關系性質不同,網絡資源動員的能力也就不同。
三、研究結果分析
為了探討農村社區居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意愿的影響因素,筆者從人口學變量(性別、年齡、職業、健康狀況、是否傳統)、社會地位(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社會關系網絡(交往人群、在交往圈中的威信)這三個方面來分析。以下是對農村社區居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意愿的影響因素的相關性分析。農村社區居民的職業、健康狀況、文化程度、收入水平、交往人群、在交往圈中的威信這些因素與農村社區居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意愿的程度存在明顯的正相關關系,即農村社區居民的職業越脫離農業、身體越健康、文化程度越高、收入水平在整個社區層級越高、與其交往的人群層級越高、在交往圈中的威信越高,他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的意愿就越強烈。其可能原因在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文化程度的提高、職業的多元化及信息的快速傳播,這部分居民的人際交往圈子不斷擴大,同學朋友越來越多,基于共同的愛好、共同的利益等,“農民越來越成為社會各個圈子的一部分”,其主體意識增強,敢于表達自身的真實需求。農村社區居民的年齡、思想是否傳統這兩個因素與農村社區居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意愿的程度存在明顯的負相關關系,即居民年齡越大、思想越傳統,這些居民表達自身公共文化需求的意愿就越不強烈。其可能原因在于,一是居民的權利意識、政治意識相對淡薄,缺乏維護公共利益和關注公共生活的熱情;二是隨著人們年齡的增長,人們就變得相對圓滑,個人主義傾向嚴重,往往怕生出事端,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說為妙,多說無益”、“槍打出頭鳥”的思想,缺乏合作意識;三是受世俗文化的影響,傳統觀念根深蒂固,某些居民存在“搭便車”心理,認為即便自己不參與公共文化供給決策,同樣可以享受公共文化帶來的好處,這就導致農村社區居民在進行需求表達時出現信息失真的情況。
農村文化建設論文
1當前農村文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1農村居民參與文化生活的方式單一,文化需求難以滿足目前,農村可供居民進行文化活動的途徑、渠道都非常有限、形式也很單調,在我國農村許多地方,農民看書難、看戲難、看電影難的現象仍普遍存在,蜻蜓點水式的“送文化下鄉”已遠遠不能滿足當代農民對文化的需求。另外,文化基礎設施落后,現有資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鄉鎮行政區劃撤并和城鎮規劃過程中,文化站的設備、物資、人員等一直在變動著,文化設施被隨意擠占、挪用,致使正常的文化活動也難以開展。
1.2文化需求旺盛,農村居民普遍期待健康的文化生活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他們對文化的需求也在不斷增長,這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勞動負擔減輕了、再加上現代傳媒的影響,使農民能夠廣泛地接觸各類文化信息,參與文化活動的機會也日益增多。其二,文化觀念發生變化,文化娛樂消費比重增加。其三,農村居民對文化載體的運用、文化內容的選擇上也呈現多樣化。由于經濟發展,受教育程度提高,農民文化視野擴大,在文化載體的選擇上也開始追求中、高檔商品。
1.3不良文化不斷向農村侵襲,落后文化不斷滋長蔓延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健康的文化活動不去占領,低俗的東西必然乘虛而入。農村的賭博風之所以多年來屢禁不止,與群眾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滿足息息相關。在法不責眾的情況下,大家認為“大賭是違法,小賭是怡情”。另外,農村鄉鎮集市紅火的背后,也存在著一些令人擔憂的不文明現象。如一些江湖騙子沿街擺攤設點,算命相面,裝神弄鬼,使封建迷信活動沉渣泛起,破壞了淳樸的鄉風,各種盜版書刊、非法音像制品、淫穢色情光碟被大量出售和出租,嚴重毒化了農村的社會風氣,誘發了一些犯罪案件和不安定因素的發生。對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1.4基層黨委政府“重經濟、輕文化”的傾向依然存在在執政為民理念的指導下,黨委和政府對農民給予了高度關注,為他們解決了許多生活、生產上的困難,如村村通公路、最低生活保障、進城農民工培訓工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問題等等,但從總體上來看,這些關注和救助主要是物質上的,而對農民群眾享受現代文明和精神文化需求方面的關注則相對不夠。一些基層領導認為:只要把經濟搞上去了,讓農民增收,生活富裕就行了,至于文化發展好壞與否關系不大,認為這既不影響農民致富奔小康,又不影響干部的政績。于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追求GDP的增長上,而有意或無意地忽視了基層文化的發展問題。對文化經費的投入也遠遠沒有達到中央關于“各級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財政投入的1%”的規定,導致農村文化建設嚴重“貧血”,缺乏發展的后勁和活力。
2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若干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