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特派員創業活動方案

時間:2022-03-07 09: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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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特派員創業活動方案

我局為加快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步伐,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在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就我縣科技特派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義

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工作是為了滿足農民群眾對科技的渴望,提高農民群眾學科學、用科學的水平。實施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工作,有利于鼓勵和引導一批科技專業人才深入到生產第一線,盤活搭建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建設現代農業科技服務體系,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增收和農民增收,從而推動農村社會生產力迅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在全縣農村、農業、涉農企業建立科技特派員科技服務網絡,服務于全縣農民、農業及涉農企業。

三、選派要求和辦法

(一)、選派要求

1、科技特派員選派以全縣集中調派為主,以有關單位派出和個人自愿服務為輔,視情況分別服務一年、二年、三年不等,三年為一周期。

2、科技特派員選派人員的要求:應對“三農”工作有深厚感情、自愿服務于農民群眾,擁有先進實用技術和一技之長,具有創業精神和實際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品質好、工作積極、身體健康,具有中級職稱以上。

(二)、選派方法

1、科技特派員主要從農林水等有關單位在職人員中選派,也可以從離退休人員中選派,還可以從其他社會人員中聘請等方式進行。

2、選派程序

(1)對有關單位下達任務,單位有關人員自愿報名,任務單位組織推薦,經縣特派辦公室審核由領導小組決定下派。

(2)對涉農企業和有關人員進行雙向選擇、選派。

四、科技特派員主要職責

1、宣傳科技法律、法規政策及科學、科普知識,協助當地或涉農企業制定和落實現代農業發展規劃,確定發展重點,尋找發展途經和方向。

2、因地制宜,研究開發一批適合當地發展的科技項目,引進、示范、推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優良品種,建立示范基地,培育特色產業,帶動農民致富。

3、開展科普宣傳和實用技術培訓,幫助農民提高科學文化素質,培育一批懂技術、善經營的農民技術員和農民企業家。

4、積極搭建平臺,推動產、學、研的有機結合。

5、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技術、信息服務和科技創業,幫助組建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和經濟利益共同體,實現資金、技術、信息、管理和農村特色資源的有機結合,推動現代農業的迅速發展。

6、充分反饋工作信息,提出發展當地經濟的建議措施。

五、科技特派員待遇

為了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和吸引更多的技術、經營、管理、金融、信息等領域的專門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員的隊伍中來,對下派的科技特派員采取以下的優惠政策。

1、選派的科技特派員在服務期間不轉行政關系,其在原單位的職務、職稱、工資(或離退休金)、獎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變,生活補貼、差旅費等由派出單位負責,每人每月補助200元。

2、科技特派員可以有償服務的方式開展技術開發、咨詢服務和技術,推廣等可以通過資金入股、技術入股、技術承包租賃經營等形式與農業企業、專業大戶、農戶等建立經濟利益共同體,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予以保護。

3、科技特派員幫助當地申報的有關項目,相關部門要優先給予支持。

4、對科技特派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對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六、工作方式和管理辦法

(一)工作方式

可以采取脫產,常駐試點單位服務,結成利益共同體創業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脫產,定期或不定期到當地或企業開展技術服務工作。

(二)管理辦法

科技特派員日常出勤情況工作由當地鄉鎮或企業負責,縣科技局負責對科技特派員的指導、監督和年度考核,并報縣科技特派員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作為本人評先、評優及提撥重用的重要依據,派出單位要對科技特派員做好相應的工作安排和服務、安置工作。

七、經費保障

科技特派員工作經費,由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由科技局掌握,主要用于科技技派員的培訓、工作機構日常費用和項目申報資金及有關補貼。同時積極拓展社會化、市場化融資渠道,為科技特派員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幫助解決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后顧之憂。各地及企業都要拿出資金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上的苦難,使他們安心工作。

八、組織領導

為了使科技特派員工作有序扎實開展,縣成立了科技特派員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科技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財政局、工信委、科協、發改委等部門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李冬森擔任辦公室主任,地點設在縣科技局,有關單位務實其業、務實其職,共同做好科技特派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