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分類與編制改革匯報材料
時間:2022-05-01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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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背景及重要意義;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目標、原則和主要內容;改革后政府收支分類的主要變化;我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工作開展情況;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涉及的有關問題;新舊支出科目的對應銜接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支出科目不能直觀、明晰地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缺少一套完整、統一的支出經濟分類體系、涵蓋范圍偏窄,不能準確反映政府收支活動全貌、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就是要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總體要求、財政部在設計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的過程中,深入分析了我國原來的預算科目體系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收入分類的主要變化、支出分類的主要變化、支出科目的主要變化、關于新科目體系與預算管理方式的銜接問題、關于科目調整帶來的口徑變化問題、關于法定支出增長的考核問題、關于支出經濟分類如何使用問題、關于相關財務會計制度配套問題、關于科學合理地利用新支出科目的問題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所謂政府收支分類,就是對政府收入和支出進行科學規范的類別和層次劃分,以便全面、準確、清晰地反映政府的各項收支活動。以政府收支分類為基礎的政府收支科目,是編制政府預決算、組織預算執行以及預算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重要依據。政府收支分類及收支科目在國家經濟生活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背景及重要意義
(一)改革的背景
我國原來的政府預算收支科目分類,是參照原蘇聯財政管理模式確定的,是與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建設型財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幾十年來,根據不同時期財政經濟運行情況和特點,也作過一些小的調整,但基本分類方法和體系一直沒有大的改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這套科目體系已經越來越不適應客觀形勢的需要。
首先,原來的收支科目體系存在不少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支出科目不能直觀、明晰地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不能體現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由于原政府收支分類體系是從計劃經濟時期沿襲下來的,帶有較強的計劃經濟和生產建設型財政色彩。如排在前六位的主要支出大類分別反映基本建設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地質勘探費、科技三項費用、流動資金等支出項目,這與市場在社會資源配置中起主導作用以及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彌補市場缺陷的職能轉變不相適應。我們現在搞公共財政,說通俗一點,就是聚公眾之財,辦公眾之事,預算編制必須講究公開、透明,讓公眾看得明白,監督有力,最終讓公眾滿意。但是,按原科目編制的政府預算不能清楚地反映政府履行某項職能究竟花了多少錢。比如,通過原科目,我們看不到完整的教育支出,要想知道一般預算中的教育支出總額,必須將教育事業費支出與行政管理費、科技三項費用、基本建設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外交外事支出等科目中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按項目匯總相加才能得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預算確實存在“外行看不懂,內行說不清”的問題。
二是缺少一套完整、統一的支出經濟分類體系,不利于做細、做實政府預算。按照國際通行做法,政府支出一般通過兩種分類反映。一種是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的支出功能分類,如教育、農業、國防等;一種是反映政府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的支出經濟分類,如工資、辦公費、會議費等。其中支出經濟分類體系是政府預算編制以及單位財務會計核算的重要依據。改革前,我國沒有設置一個完整的支出經濟分類體系,只是在支出的類、款、項科目之后附設了部分按經濟分類的科目,各地根據實際需要也自行加設了部分科目,這些科目類似于國外的支出經濟分類。由于設計較粗,涵蓋范圍有限,口徑不一致,給統計分析和財政、財務監管帶來了很大不便,不能完全滿足做細、做實政府預算的要求。
三是涵蓋范圍偏窄,不能準確反映政府收支活動全貌。原《政府預算收支科目》僅反映預算內收支,沒有包括應該納入政府收支范圍的預算外收支,給政府收支的全面反映、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等帶來較大困難。
四是統計口徑與國外有較大差別,不利于宏觀分析決策和國際比較交流。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金融統計核算體系都按國際通行標準作了改革。由于各方面原因,政府預算收支科目體系一直未作類似調整。受政府收支科目涵蓋范圍和分類標準的影響,我國財政統計口徑與國外存在較大差別,給國際比較交流帶來不便。為此,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一再要求我國盡快進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
其次,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是推進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的需要。
從部門預算改革的角度看,由于政府收支科目改革滯后,財政部門上報人大審議的總預算和部門預算仍然沿用老科目,預算報告和草案中的許多重要數據,如農業、科技、教育等支出分散在各類科目中,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概念,不透明、看不懂的問題無法得到解決。代表和委員們對此反應較為強烈。因此,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是推進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的需要。
第三,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對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
早在1999年,當時的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同志就指出:“要著手進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為細化預算編制、推行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購制度創造有利條件。”全國人大財經委在《關于2003年中央決算的審查報告》中提出:“科學規范的政府預算科目體系,對于加強預算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并建議“抓緊制定和推行新的政府預算收支科目體系”。全國人大預工委也表示:“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僅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將對今后各級政府職能的調整、建立公共財政制度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這項改革,全國人大將給予充分支持。”
按照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的要求,財政部從1999年底開始啟動這項改革的研究工作。于2000年7月形成了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2002年至2004年,改革方案以各種形式反復征求中央各部門、地方財政部門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并作修改完善。20*年,選擇在交通部等6個中央部門和湖北省等5個省市進行改革模擬試點。20*年11月,財政部就改革試點情況和有關問題分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和預工委作了專題匯報。20*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于20*年元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
(二)改革的重要意義
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是公共財政體制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一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創新,它直接關系到財政預算管理的透明度,關系到財政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關系到推進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和民主理財,關系到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概括地講,其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第一,有利于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日益增強,這就要求政府不斷轉變職能,加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建立新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有利于促進我國的市場化進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步伐,更好地發揮對市場和經濟的調節作用。
第二,有利于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職能的發展方向。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建立新的支出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體系,能夠完整、直觀、明晰地反映政府的各項職能活動,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更好地體現和滿足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
第三,有利于促進財政管理科學化和規范化。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建立一套完整、統一的支出分類體系,有利于做細、做實政府收支預算,進一步推進和深化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管理等財政改革,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四,有利于加強財政預算管理和監督。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使財政預算的涵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全面反映政府的各項收支活動,有利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綜合預算,防止部分財政資金游離于預算管理之外,從而有效加強對財政收支的監管,從制度上和源頭上預防腐敗。
第五,有利于開展國際比較和交流。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能夠有效保證財政數據的準確性以及與其他國家之間的可比性,有利于財政經濟分析與決策,也有利于國際間的比較與交流。
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目標、原則和主要內容
(一)改革的目標
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就是要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總體要求,逐步形成一套既適合我國國情,又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的較為規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為進一步深化財政改革、提高預算透明度、強化財政監督創造有利條件。
(二)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則
財政部在設計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的過程中,深入分析了我國原來的預算科目體系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既充分考慮了公共財政、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等財政改革對科目體系的要求,也認真研究了政府收支分類的國際經驗,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美國、英國、意大利等西方國家的政府收支分類方法,以及部分轉軌國家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情況。主要遵循了三個基本原則:
一是公開透明。確保按照新的收支分類體系編制的預算符合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既要使財政部門自己說得清楚,也要讓社會公眾看得明白。
二是中西結合。既要合理借鑒國際經驗,實現與國際通行口徑的有效銜接和比較,又要充分考慮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盡可能滿足各方面的管理需要。
三是便于操作。新的收支分類體系設計在內容和層級上既要充分滿足管理的要求,又要盡可能簡化,方便實際操作。
(三)改革的主要內容
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由“收入分類”、“支出功能分類”、“支出經濟分類”三部分組成。
1、收入分類。按照全面、規范、細致地反映政府各項收入的要求,對政府收入進行統一分類。將原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和預算外收入等都統一納入政府收入分類體系,并按國際通行做法劃分為稅收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非稅收入、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以及轉移性收入等,形成了一個既可繼續按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分別編制和執行預算,又可根據需要匯總、分析整個政府收入的分類統計體系。
2、支出功能分類。為清晰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支出功能分類不再按基建費、行政費、事業費等經費性質設置科目,而是根據政府管理和部門預算的要求,統一按支出功能設置類、款、項三級科目。類級科目綜合反映政府職能活動;款級科目反映為完成某項政府職能所進行的某一方面工作;項級科目反映為完成某一方面工作所發生的具體支出事項。新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能夠較為系統、清晰地反映政府支出的功能結構。
3、支出經濟分類。按照簡便、實用的原則,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在原有支出科目的基礎上進行拓展,并設類、款兩級科目,類級科目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轉移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等。款級科目是類級科目的細化,主要滿足部門預算編制和單位財務管理等有關方面的要求。全面、明細的支出經濟分類是進行政府預算管理、部門財務管理以及政府統計分析的重要手段。
改革完全到位后,新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與部門分類編碼和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相配合,在財政信息管理系統的有力支持下,可對任何一項財政收支進行“多維”定位,清楚地說明政府的錢是怎么來的,做了什么事,花到什么地方,為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宏觀決策和財政監督等提供全面、真實、準確的經濟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改革后政府收支分類的主要變化
(一)收入分類的主要變化
主要從范圍、方法和結構三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
1、涵蓋范圍
舊科目:預算收入(一般、基金),部分保險收入
新科目:增加預算外收入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更全)
2、分類方法
舊科目:按各種收入簡單羅列
新科目:按科學標準和國際慣例劃分(有利于管理、統計、分析)
3、分類結構
舊科目:類、款、項3個層次
新科目:類、款、項、目4個層次(更細化)
與原政府預算收入分類相比,新的政府收入分類主要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拓展了涵蓋范圍。新分類在原有一般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和債務預算收入之外,又增加了財政預算外收入和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從而形成了完整、統一的政府收入分類。
二是規范了分類標準。主要是從大的分類框架和分類涵蓋范圍方面采用了國際通行做法。比如借鑒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收入分類,包括四項:稅收、社會繳款、贈予和其他收入。對貸款轉貸回收本金收入、債務收入、轉移性收入,它是單設科目反映的。
三是增強了分析功能。由于新的收入分類與國外口徑基本一致,進行國際比較分析將更加便利。
(二)支出分類的主要變化
同收入分類一樣,支出分類也可以從范圍、方法和結構三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
1、涵蓋范圍
舊科目:預算支出(一般、基金),部分保險支出
新科目:增加預算外支出和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更全)
2、分類方法
舊科目:類、款、項科目,有按性質分類,也有按功能分類,但職能不全,目級科目按用途分類,反映也不全。
新科目:功能分類按職能,經濟分類按用途(全面、科學、標準、規范)
3、分類結構
舊科目:類、款、項三層,另加目級一層
新科目:功能類三層,經濟類二層(層次全,分級反映)
與原支出分類科目相比,新的支出分類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支出分類由一維改為多維、由平面轉向立體。原來的支出分類體系主要是按經費性質劃分和設置的,是一個單一層面的支出體系;新的支出分類體系既包含支出功能分類,又包含支出經濟分類,前者主要完整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說明政府究竟做了什么,后者主要明細反映政府支出的具體用途,即政府的錢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兩者分別從不同側面、用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動,立體地展現政府支出活動的全貌。
二是支出功能分類由按性質、按功能的混亂劃分改為完全按功能劃分。原來的支出功能分類,為便于財政資金的切塊分配管理,把政府各項支出籠統地按經費性質進行劃分。從政府的角度講,這種不能集中反映政府職能的支出分類方法,對合理轉換政府職能、優化支出結構、完善宏觀調控等都是不利的。而改按功能分類,可以有效克服以上弊端,達到集中、直觀、清晰地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的目的,體現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
三是支出經濟分類由零散、不完整改為完整統一、自成體系。原來我們沒有單獨的支出經濟分類,只是在支出的類、款、項科目之后附設了一些目級科目,如基本工資、職工福利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業務招待費等,類似于國外的支出經濟分類。并且這些目級科目設計較粗,是一個局部的、片面的概念,并不構成一個完整的支出經濟分類體系。另外,在實際執行中,部門和地方根據需要又增設了一些節級科目,但由于口徑不一致,給統計分析和財政、財務監管都帶來很大不便。而新的支出經濟分類則是一套完整的、統一的、相對獨立的分類體系,可以更好發揮支出經濟分類的作用。
(三)支出科目的主要變化
新舊支出科目的主要變化集中體現在功能分類科目上。由于分類標準、科目涵蓋內容不同,新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與舊支出科目之間并不存在嚴格的一一對應關系。從舊科目對應到新科目,有的只需按科目內容在新科目中重新定位即可,轉換流程為:舊科目—定位—新科目;有的則需要對原科目進行技術處理,轉換流程為:舊科目--拆分—歸集—定位—新科目。下面,對這兩種情況分別進行介紹:
第一類是變化不大,基本上可以直接“對號入座”的支出科目。主要是一些內涵較為明確的專項經費支出科目,這類科目的內容可直接在相關新科目中反映。包括原農林水等事業支出、教科文衛等事業支出、國防支出、公檢法司支出、排污費支出、教育費附加支出、社會保障補助支出等。
舉例說明:
1、農林水等事業支出
原“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直接對應新科目中“農林水事務支出”下的“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等款級科目。
2、教科文衛等事業支出
原“教育支出”下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款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教育支出”下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款級科目;原“科學支出”下的“基礎研究”等項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科學支出”下的“基礎研究”等款級、項級科目;原“醫療衛生支出”類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醫療衛生支出”類級科目。原“文體廣播事業費支出”類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下的相關科目。
3、公檢法司支出
原“公檢法司支出”、“武裝警察部隊支出”類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公共安全支出”類級科目。
4、排污費支出
原“專項支出”下的“排污費支出”款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環境保護支出”下的“排污費支出”項級科目。
5、教育費附加支出
原“專項支出”下的“教育費附加支出”款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教育支出”下的“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款級科目。
6、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原“社會保障補助支出”下的“社會保險基金補助支出”款級科目,直接對應新科目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下的“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款級科目;原款級科目“就業補助支出”,直接對應新科目中的“就業補助支出”等款級科目。
另一類是變化較大,不能直接對應,需要根據具體的資金投向或具體項目,對原科目反映的內容進行拆分,然后分別歸集、定位的支出科目。主要是一些帶有較強的計劃經濟和生產建設型財政色彩的科目,如基本建設支出、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流動資金、行政管理費等。這些科目拆分歸并到相應的新科目后,原來的科目名稱自動消失。
舉例說明:
1、基本建設支出
原科目中的“基本建設支出”,在新科目中要化整為零,按照資金的具體投向或項目進行拆分,打散以后,分別歸集到“一般公共服務”、“教育”、“公共安全”、“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與傳媒”“醫療衛生”等類級科目中去。在新的支出功能分類中已經不存在基本建設支出科目,為了反映由發改委安排和分配的基本建設支出,在支出經濟分類中專門設立了基本建設支出科目。
2、科技三項費用
原科目中,“科技三項費用”類下是按行業分類的,分設了冶金工業、有色金屬工業、煤炭工業等科目。新科目中在“科學技術”類下設置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等科目,原來按行業分類的科技三項費用,要按現在的歸口管理情況和相關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應到“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等款級科目中去。
四、我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工作開展情況
經國務院批準,從20*年1月1日起,全國正式啟動和實施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按照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的總體要求,我市各級財政和有關部門積極行動,精心組織,穩步實施,確保了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分工。為加強組織協調,確保改革順利進行,成立了*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具體承擔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相關工作。同時,將改革的主要內容、統計口徑的變化、改革的組織實施等情況及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紀委等領導機關匯報,便于各級領導從宏觀上協調、加強對改革的領導。
二是統籌規劃,認真制訂改革實施方案。根據財政部和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我市于20*年4月印發了《*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實施方案》(武財預[20*]149號),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內容,對各部門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按照改革實施方案,我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工作分四個階段完成:第一階段為20*年3月至4月上旬,完成了前期準備工作;第二階段為20*年4月中旬至4月底,完成動員培訓和分部門的預算科目對照工作;第三階段為20*年5月份,按時間要求完成20*年政府預算的數據轉換工作;第四階段為20*年6月至12月,完成20*年預算執行分月數據轉換和20*年政府預算按新科目的編制工作。今年按財政部要求,我們還對20*年預算執行數據進行了轉換。
三是精心組織,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廣泛開展宣傳培訓,從20*年4月起,分財政部門內部、市直各部門和各區三個層次組織多次業務培訓。下發有關文件和培訓資料,組織有關部門會同財務軟件公司進行了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和數據轉換軟件的研發和測試工作。并組織召開了全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動員大會,對全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工作進行了動員和布置。經過動員和培訓,為改革工作任務的完成和改革的順利推進奠定了基礎。
由于領導重視,方案科學,組織嚴密,我市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按上級部門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始終有條不紊地開展,科目數據轉換等工作如期完成,并保證全市從今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改革。
五、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涉及的有關問題
(一)關于新科目體系與預算管理方式的銜接問題
這次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雖然牽涉面廣,但它只改變資金的反映渠道和統計口徑,并不觸及單位的資金分配、管理權限和工作流程,不涉及利益格局的調整,主要是一項技術性和基礎性的改革。為盡快確立新的政府收支分類框架,當前不改變預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不改變預算平衡口徑及政府基金、預算外資金、社會保險基金等的管理方式。
(二)關于科目調整帶來的口徑變化問題
由于改革前后的收支科目名稱、口徑均發生了較大變化,盡管改革前后支出科目的名稱從字面上看差不多,但包含的內容卻大相徑庭。因此,新科目的數據與舊科目的數據是不能直接進行比較的。如果要比較,必須對新科目作相應的技術處理。
(三)關于法定支出增長的考核問題
1、法定支出的范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農業、教育、科學、衛生、計生等法定支出項目必須高于當年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實際工作中,我市在安排年度預算時,對以上法定支出項目都是按略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增幅進行安排的。
2、改革后法定支出科目口徑的變化。改革以前,法定支出增長的計算范圍一般只包括舊科目的教育事業費、科學事業費、農業事業費、衛生事業費等。改革后,教育、科學、農業等支出科目不僅包括了原來的事業費,而且包括了原科目中的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管理費、外事費等,涵蓋范圍加大了,口徑發生了變化。
3、新科目下計算法定支出的實際操作。新科目下,法定支出如果按新的大口徑支出科目進行考核,客觀上會導致基本建設、行政管理費等支出與其他事業費支出混在一起同比例增長的問題,增加行政運行成本,加大財政支出壓力。為保證政策的延續性并方便操作,改革后,我們在安排法定支出項目預算時,對新科目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剔除,仍使用原口徑安排預算并進行考核。
4、法定支出的計算口徑。一般來說,新科目-基本建設支出-行政管理費支出-其他應剔除的支出=法定支出的舊科目口徑。
舉例說明:
(1)農林水事務新科目-各款級科目中包含的基本建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反映)-各款級科目下的行政運行支出-農業支出款級科目下的新菜地開發基金支出-林業支出款級科目下的林業建設基金支出、育林基金支出-水利支出款級科目下的原經濟建設口的各項支出、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水資源費支出-扶貧款級科目-農業綜合開發款級科目=原農業支出法定增長口徑范圍。
(2)教育支出新科目-各款級科目中包含的基本建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反映)-各款級科目下的行政運行支出-普通教育支出款級科目下的學前教育支出-教師進修及干部繼續教育支出款級科目下的教師進修支出、干部教育支出-教育附加及基金支出=原教育支出法定增長口徑范圍。
(3)科學技術支出新科目-各款級科目中包含的基本建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反映)-各款級科目下的行政運行支出-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原科技三項費用支出)=原科學支出法定增長口徑范圍。
(4)醫療衛生支出新科目-各款級科目中包含的基本建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反映)-各款級科目下的行政運行支出-醫療保障款級科目下的行政單位醫療支出、事業單位醫療支出、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原衛生支出法定增長口徑范圍。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下的計劃與人口生育事務支出科目-該科目中包含的基本建設支出(經濟分類科目中反映)-行政運行支出=原計生支出法定增長口徑范圍。
(四)關于支出經濟分類如何使用問題
支出經濟分類用于反映政府和單位支出的具體用途,它是細化預算編制、組織單位會計管理核算的重要工具。目前財政部暫不作統一要求,估計在今年決算中會要求反映。但提出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現行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合理選用科目,湖北省和*市根據工作需要規定細化到類。
(五)關于相關財務會計制度配套問題
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等統一由財政部負責統一修訂。各地、各部門可在職責范圍內根據實際管理需要對其他相關制度作相應調整。
(六)關于科學合理地利用新支出科目的問題
由于改革后支出科目的名稱、口徑、涵蓋范圍等均發生了較大變化,人大代表們在審議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決算時,對個別支出功能科目經常提問,如認為環境保護支出科目數額較小,與當前我市加大環境保護投入的實際情況和公共財政的要求不相符合。我們在工作中也注意到這個問題,并對此進行了認真分析。主要原因是,目前環境保護支出科目主要包括環保部門的行政運行經費、環境保護事業費、部分林業支出、排污費支出、以及用于環境保護的基本建設撥款支出等,對原科技三項費用、企業挖潛改造等專項資金中用于環境保護方面的部分支出項目,如市發改委安排使用的節能專項資金、市科技局安排使用的環保專項資金等,按科目規定分別歸集到科學技術支出科目和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支出科目中,而不是歸集到環境保護支出科目,導致環境保護支出科目涵蓋范圍較窄,數額偏小。此外,污水處理費、綠化費等預算外資金用于環保的支出每年也達數億元,但由于資金管理體制的原因,無法在環保支出科目中得到體現。
為科學合理地利用新的支出科目,目前我們正在進行研究,看看能否在不改變資金的現有管理方式和安排渠道的前提下,在編制下年度支出預算時,將原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中安排的節能和環保等專項資金,以及用于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等方面的其他專項資金,統一歸集到環境保護支出科目,逐步做大環境保護支出預算,真實地反映市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和投入力度。
六、新舊支出科目的對應銜接
新科目對應舊科目,由于新科目內涵較大,一般來說,一個新科目要對應多個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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