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攤點群管理工作情況報告提綱
時間:2022-05-29 11:24:00
導語:縣攤點群管理工作情況報告提綱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攤點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難點與熱點問題,由此引發的矛盾與糾紛非常普遍,能不能妥善解決好這一問題,既關系到文明創建與城市管理成果的鞏固,又關系到廣大經營戶的民生問題與社會穩定。近兩年來,我縣堅持教育與處罰結合、管理與服務并重、自治與監管齊抓的原則,通過把好以下“六關”,初步建立了攤點管理長效機制,為解決好攤點管理這一疑難雜癥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把好調查摸底關
因歷史遺留問題,長期以來,縣城區17條主次干道和16條后街后巷、2個休閑廣場上分布著餐飲、燒烤、百貨、維修、水果、茶葉、食品、游藝等8大類、400多個臨時或流動攤點。由于缺乏規劃、設置隨意,占道現象普遍,衛生秩序很差,給文明創建與城市管理帶來很大壓力。為成功爭創全省、全國文明縣城,消除攤點無序現象,我縣主動入位,積極謀劃,于年6月召開攤點管理形勢分析會議,找準存在問題,制定工作目標,明確管理任務,劃分具體步驟,隨后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建立了以攤點的數量、分布狀況、從業人員情況、經營品種、占道范圍等情況為主要內容的攤點管理信息庫,并結合城管網格化管理及時更新資料,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翔實可靠的資料。
二、把好規劃制定關
城市管理,規劃先行。如果沒有切實可行的攤點設置規劃,那么攤點設置就無章可循,攤點管理更沒有依據。為此,我縣在前期調研基礎上,借鑒外地經驗,結合實際,特別是在綜合考慮居民需要、市政設施、管理要求與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圍繞以下六項原則,編制了《縣城區攤點設置規劃》。一是圍繞以人為本、堵疏結合的原則,一方面,利用現有的城市基礎設施,在不影響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的情況下,安排一定的公共場所供其經營;另一方面,對亂擺攤設點現象堅持以教育說服為主,實行前置性執法,履行事先告知義務,杜絕光堵不疏、光處罰不教育的現象,充分體現執法便民、執法為民的這一執法理念,努力打造和諧城管。二是圍繞控制總量、合理布局的原則,在控制攤點總量的前提下,根據不同路況,合理確定攤點數量和經營時段,做到既有利于管理,又方便群眾。三是圍繞統籌兼顧、關注民生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下崗失業、孤寡老人、殘疾、貧困等群體的攤位。并在經營范圍、品種、時段等方面給予適當放寬,讓他們切實感受到來自社會的關懷。四是圍繞統一樣式、規范經營的原則,按照美觀、適用、惠民的原則,根據路段路況和經營品種的不同,分別制定出攤點外觀標識標樣,做到一街一個式樣,努力打造街頭攤位景點。五是圍繞尊重歷史、嚴格管理的原則,對那些歷史遺留攤點,在市容市貌和城市建設許可的情況下,充分考慮經營者的生活需要,只要其服從管理,可以將其納入規劃許可之內,但不得擅自改變經營位置、范圍、品種和時段,更不準私自轉讓或租賃。六是圍繞嚴格審批、動態管理的原則,建立攤點臺帳資料,及時更新攤點資料庫,對新增攤點一律先審批后經營,對未經同意的一律取締,對原攤位經營戶因故不再從事經營的,攤位由大隊收回,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轉讓、出租。這樣,我們將縣城區內13條主干道、4條次干道、16條后街后巷、2個休閑廣場、15條人行道分別確定為禁止設置、限時限量設置、可設置混合攤位和專業攤位四種類型,做到重要路段嚴禁,次要路段嚴控,一般路段嚴管。
三、把好宣傳教育關
規劃制定后,我縣開展了一系列活動來提高其知曉率:一是印發了2000份《一封信》,宣傳了規范攤點經營的必要性和原則標準;二是寓宣傳教育于日常管理之中,結合日常巡查,重點向違規業主開展面對面的宣傳;三是加強與縣電視臺等新聞單位溝通,利用《社會傳真》等欄目,報道管理動態,采訪攤點業主,采取現身說法和前后對比等形式,增進攤主對加強攤點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知;四是開設城管網站,設置攤點管理欄目,公布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公示攤點自治管理規章制度,及時回復居民的咨詢投訴;五是經常召開攤主座談會,向他們宣傳文明創建與城市管理相關知識,征求他們對完善攤點管理的意見與建議,增進了溝通,加深了理解,化解了矛盾。
四、把好攤點設置關
攤點設置既是攤點規劃成果的體現,又是攤點管理的基礎,規范措施是否得力,管理方法是否妥當,服務態度是否到位,直接關系到管理效果好不好,居民滿意度高不高。為此,我們一是在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的前提下,在春谷路三元井段、工行大樓段和人保公司段,環城南路縣醫院段,繁陽小區入口等六處設立了臨時攤點群,為每個經營戶劃定攤點位置,確定占地面積,規定經營品種,并按照白市和夜市約定經營時段,方便了管理,優化了秩序,做到業主、位置、面積、時段、品種五統一。二是實現外觀“三統一”。以前城區攤點群私拉亂搭現象普遍,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為此,在充分征求經營戶意見的基礎上,采取我們定規格、經營戶談價格的方式,設計了外觀、材質、顏色統一的經營帳篷,上面噴繪文明創建標語,并為他們提供全程服務,受到經營戶的一致歡迎。三是出臺三項制度。上述工作到位后,我們就如何推進攤點自治工作開展集中調研,多次進行研討,擬定了《縣城區攤點群自治管理辦法》、《攤點群文明經營公約》、《攤點群長崗位職責》三個草案,充分征求并認真綜合他們的意見、建議后予以正式出臺并制成宣傳欄公示在攤點群處,為我們做好這項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四是簽訂“兩書”。針對少數經營戶,特別是夜宵、小吃經營戶“四亂”現象嚴重、攤位衛生不容樂觀和經營戶間時有矛盾滋生的實際情況,我們一方面利用經營業主大會組織他們集中學習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文明創建和城市管理常識和“四亂”治理方面的知識,使他們受到初步系統的教育;另一方面,與他們分別簽訂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書》和《文明經營承諾書》,督促他們自備垃圾容器,由巡查隊員加強勸導管理。目前,亂丟倒垃圾、亂潑撒污水、亂披掛懸掛和極個別攤位擅自改變經營品種、經營時間及因場地引發糾紛等不良現象已得到基本杜絕控制。五是推選“兩長”。為實現攤點群自我管理、自我協調、自我完善、自我約束,我們組織各經營業主采取無記名投票和公推公選的方式,每個攤點群選出了1名群長和2名副群長,選舉結果公布后,當選人當場進行表態發言。目前,9名攤點長履職情況良好,攤點間矛盾也能及時在內部得到化解。六是公示“五牌”。為了增加信息透明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我們在三元井和工行2個攤點群設置了“縣春谷路攤點群”、“縣攤點群長崗位職責”、“縣城區攤點群自治情況公示欄”、“攤點群文明經營公約”四塊醒目的公示牌,尤其是將每個攤點的經營戶姓名與從業人員數、經營品種與時段,攤位位置與面積和簽訂“兩書”情況公示上墻。另外,還專門為夜宵和小吃攤點制作了20只“溫馨提示牌”,正反兩面分別印制了“垃圾入簍”和市容環境條例相關內容摘要,對前來就餐的市民及時提醒注意環境衛生。
五、把好巡查監管關
攤點管理歷來是城市管理的薄弱環節,盡管我們平時注重宣傳教育,但由于市容環境衛生意識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問題經營反復。為此,我們一是將攤點作為“兩薄”管理重點,根據季節變化和經常差異,適時調整作息時間,合理調配執法力量,如夏、秋季工作時間為6:00-22:00,冬、春季為7:00-21:00,努力消除城市管理空檔和盲區,實現了攤點經營“上班與下班一個樣、休息日與工作日一個樣”。二是將攤點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范圍,采取步巡與車巡相結合、巡邏勸導與違章查處相結合的方法,確保城區每處攤點有人管理,問題及時糾正;三是開展了以流動攤點為主要對象的攤點專項整治活動,年底至年初,分調查摸底、宣傳教育、安置疏導與集中整治四個步驟,在為他們安置臨時經營攤點的前提下,對執意流動經營的攤點嚴管重罰,直至取締,目前已進入長效保持階段。四是建立考督查考核機制,將攤點管理效果納入每月工作目標考核,做到每月督查考核不少于10次,凡發現違規經營未整改到位或問題路段隊員難以整改又未匯報的,則嚴格按照《工作目標考核細則》進行扣分,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與執法人員當月工資福利、年終獎金、評優評先、提拔任用和解聘等依據。
六、把好行政處罰關
行政處罰是確保管理效果的重要保障。為了落實各項管理措施,顯現管理效果,我們在宣傳教育與勸導到位的前提下,對執意違章的攤點予以處罰。如對初次違規的,采取批評教育、送達《限期整改通知單》等辦法,引導他們自覺遵守市容法規,履行環衛義務;對屢勸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處罰,起到處罰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
當然,盡管我縣在攤點管理上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鞏固文明縣城創建成果的要求和居民的需要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如以人為本觀念體現不夠,管理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服務理念有待進一步增進,等等。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摸索總結,完善提高。
- 上一篇:糾風治亂工作情況的報告提綱
- 下一篇:中學教育資源配置匯報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