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十七大關于反腐倡廉的輔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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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十七大關于反腐倡廉的輔導材料

學習十七關于反腐倡廉輔導材料

——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切實改進黨的作風,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要堅持群眾路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以求真務實作風推進各項工作,多干打基礎、利長遠的事。加強調查研究,改進學風和文風,精簡會議和文件,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弄虛作假。倡導勤儉節約、勤儉辦一切事業,反對奢侈浪費。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依法嚴懲,決不姑息!

摘自總書記在十七大的報告《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

目錄

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

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道路取得顯著成效…………………………………………………(4)

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來源:2007年09月10日《人民日報》作者:田力夫

總書記在中央黨校的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事關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要求各級黨委充分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強調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學習、堅決貫徹總書記重要講話的精神,對于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道路,具有重要意義。

一脈相承的政治理念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反對腐敗”莊嚴地寫在了自己的旗幟上。不論是處于被圍剿的險惡環境中,還是在執政的有利條件下,我們黨始終把保持廉潔、反對腐敗放在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突出位置。

早在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局就向全黨發出了《關于堅決清洗腐敗分子的通知》。這是我們黨第一個反腐敗的正式文件。1933年12月15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主席簽署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訓令,第26號——關于懲治貪污浪費行為》。新中國成立前夕,同志鄭重地提出“兩個務必”,諄諄告誡全黨同志警惕糖衣炮彈的襲擊,不做李自成。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們黨領導了聲勢浩大的“三反”斗爭,有效地保持了清正廉潔的政治局面。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反腐敗斗爭出現了與以往不同的新形勢、新特點,腐敗這股風來得很猛。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領導全黨在不搞群眾性政治運動的情況下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認真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堅決打擊走私、套匯、投機倒把、貪污受賄等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保證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以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從戰略地位、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領導體制、工作格局等方面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出了一系列新論斷、新舉措,初步走出了一條適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高度重視,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會議多次進行專題研究。總書記先后5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涉及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國務院每年都召開廉政工作會議,對政府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進行專門部署。黨中央確立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以下簡稱《實施綱要》),提出了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的要求,為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經過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監督、改革、懲處整體推進,黨員干部違紀案件有所下降。調查表明,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是認可的。國際社會對我國的反腐倡廉也給予了積極的評價。

與時俱進的戰略思路

當前,我國還處于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歷史階段,反腐敗是長期的、艱巨的、復雜的任務。為了更好地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突出問題,必須深刻領會和正確把握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關于反腐倡廉重在建設的基本思路,把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貫徹落實到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中去。

深化指導思想。黨的十六大以來,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反腐倡廉工作這個根本指導思想的前提下,黨中央根據實踐的發展,進一步提出“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把服務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為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必須把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障”,“認真學習黨章,自覺遵守黨章,切實貫徹黨章,堅決維護黨章,努力促進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等要求。這些要求,是反腐倡廉建設指導思想的深化,必須全面貫徹落實到反腐倡廉建設的實踐中去。

完善戰略方針。上世紀90年代初,針對新舊體制轉換過程中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滋生蔓延的情況,黨中央提出反腐倡廉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黨的十六大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黨中央適時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堅持這個方針,要求我們正確處理懲治腐敗和預防腐敗的關系,自覺推動反腐倡廉由標本兼治、側重治標向懲防并舉、注重預防轉變,做到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抓、兩手硬,以更好地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

構建懲防體系。黨的十六大以來,總書記多次指出,教育不扎實、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得力,是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2005年1月,黨中央頒布了《實施綱要》。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戰略任務的提出和《實施綱要》的頒布,反映了我們黨反腐倡廉認識的深化以及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的完善,需要我們積極地抓好落實,形成中國特色國家廉政體系。

拓展防腐領域。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的變化,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領域,就是要抓住防止謀取非法利益這個重點,著力治理商業賄賂等行為;抓住正確行使權力這個關健,著力建立健全有效監督權力運行的體制、機制、法制;抓住思想道德教育這個基礎,著力加強面向全黨全社會的廉政文化建設;抓住維護群眾利益這個根本,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把反腐倡廉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之中。拓展領域,就是要將反腐倡廉工作的范圍延伸到過去涉足不多或尚未涉足的領域,更加積極地尋求反腐倡廉的著力點,拓展反腐倡廉的空間,在各個領域形成有效防范腐敗的戰略屏障。

事關全局的重點工作

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這三個“更加注重”事關反腐倡廉建設的全局,為我們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指明了方向。為此,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著重抓好以下五項重點工作:

堅決維護黨的紀律,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級紀委首要的任務是維護好、執行好黨的紀律。首先,加強教育,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引導黨員領導干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不斷提高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遵守黨內各項制度,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決不能用來謀取私利。其次,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再次,加強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檢查。今年5月,中央紀委出臺《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提出了八項禁止性紀律要求。作出這樣的規定,目的是明確紀律界限,使領導干部對照檢查和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同時,還提出在規定后30日內主動說清問題,可以從寬處理。這是為了給有問題的同志一個改正錯誤的機會,體現了黨中央和各級黨組織對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

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加強作風建設,既要全面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切實解決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按照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重要講話的精神,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認真解決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對與領導干部作風密切相關的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借逢年過節、婚喪嫁娶斂財以及崗位調整、住房變動等方面出現的違紀問題。發揚艱苦奮斗的精神,嚴格執行中央關于規范公務接待、控制黨政機關修建樓堂館所等規定,堅決糾正貪圖享樂、奢侈浪費現象,教育黨員干部講操守、重品行,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把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糾風工作重點,繼續糾正教育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食品藥品安全、征地拆遷、企業改制、安全生產、社保基金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積極推動建立維護群眾利益的相關制度,健全利益協調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

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制度建設。改革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動力。必須繼續推進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行政管理體制、財政管理制度、金融體制、投資體制、國有資產經營體制等改革。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針對工程建設、土地管理、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領域腐敗現象暴露出的問題,當改則改,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制度,敢抓敢管,積極營造全黨和全社會自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圍,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各級紀委要加強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制度、破壞制度的行為,加大問責和懲處力度。

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努力使領導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加強監督、關口前移,是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監督的重點是主要領導干部以及對人財物的管理、使用。民主是監督的基礎,必須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積極推進黨務公開,保證黨員行使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等民主權利。認真貫徹實施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黨內詢問和質詢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充分發揮派和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

堅持從嚴治黨,保持查辦案件工作的力度。堅決查辦違紀案件,既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也是預防腐敗的有效措施,懲治這一手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各級紀委要注意分析排查線索,對重點案件抓住不放,堅決查辦領導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腐敗分子,要加大經濟處罰和贓款贓物追繳力度。繼續治理商業賄賂,既嚴厲懲處受賄行為,又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治力度。查辦案件,既要堅決,又要慎重,務必做到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剖析,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在預防腐敗方面的作用。

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道路取得顯著成效

來源:2007年09月10日《瞭望》作者:李一帆

十六大以來,新一屆黨中央通過從理論創新到體制改革,初步建設起一個從源頭防腐到查辦重大案件的宏大反腐格局

回首5年,新一屆黨中央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不斷理清和完善反腐倡廉戰略思路,反腐舉措頻頻推出,依法治腐步伐加快,民主監督力度加大,旨在預防腐敗的各項改革深入推進,一批隱藏很深的腐敗分子被嚴厲懲處,一個有利于反腐倡廉的大環境正在逐步形成。

鄭筱萸、邱曉華、劉志華、杜世成、李寶金、荊福生、王有杰、王昭耀、吳振漢、韓桂芝、王懷忠、高嚴、劉方仁……這些十六大以來被懲處的省部級官員,體現了新一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方針,懲治腐敗、端正黨風政風的堅定決心。

令人關注的還有,日漸完善的種種黨內外反腐制度效果明顯,通過強化監督等體制建設,有效預防了一些可能發生的腐敗問題,及時發現并調查處理了一批已經發生的腐敗案件。原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腐敗案件,未按慣例由中央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而由中央紀委依據《黨內監督條例》賦予的職責直接調查,這是《黨內監督條例》適用于中央政治局委員的一起典型案例。這一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黨內監督條例》等一系列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充分體現了黨中央貫徹實施《黨內監督條例》等制度法規的嚴肅態度和堅定決心。

思想理論建設持續創新

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和中央紀委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實踐經驗總結和理論、對策研究,高度重視新鮮經驗的推廣和理論研究新成果的運用。五年來,在反腐倡廉思想理論建設方面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略方針。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根據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需要,明確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戰略方針。

最近,總書記在“625”重要講話中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

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這一要求,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方針;進一步明確了懲治腐敗和預防腐敗兩項工作相輔相成、同等重要的辯證關系;進一步揭示了反腐倡廉工作必須最大限度地遏制和防止腐敗,盡最大可能減少和消除因腐敗造成損失和危害的根本目的;進一步強調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必須堅持治標與治本兩手抓、兩手硬的基本方針和原則;進一步指明了反腐倡廉建設必須立足于從體制機制制度以及思想意識等源頭上消除腐敗隱患和漏洞,從根本上治理和防止腐敗的基本思路和方法;進一步揭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規律,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視野,確立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目標和基本著力點,為進一步深化有關預防腐敗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體制機制制度改革創新敲定了調子,打開了空間,掃清了思想認識障礙。

“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都提出,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5年1月,中央正式頒布實施《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明確提出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目標。

《綱要》要求,充分發揮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礎性作用,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調動黨員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積極性;穩步推進制度創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切實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形成有效防范腐敗的機制;認真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全面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

這是對反腐倡廉十六字方針的具體化,是對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藍圖的科學設計和總體規劃。

《綱要》所規劃的防治腐敗體系,既是一個著眼全局的體系,又是一個遵循規律的體系,還是一個注重預防的體系,更是一個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齊下防治腐敗的體系。

“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腐敗問題”的科學論斷。《綱要》明確提出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腐敗問題,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用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中央紀委一直強調,要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深化改革的精神,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積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力爭在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取得突破。并明確提出了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財政稅收體制改革、投資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和市場配置資源的競爭體制與機制改革和創新等具體要求。

這一論斷的提出,表明黨中央進一步明確了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途徑和辦法,既是對我國反腐敗歷史經驗的根本性總結,也是當前和未來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思想理論基礎。

各類腐敗問題之所以能夠滋生蔓延,從客觀上看,主要是由于公共權力運行的體制、機制和制度中存在著以權謀私的空間和漏洞,使有以權謀私之心的掌權者有以權謀私的可乘之機,而解決體制機制制度問題的必由之路就是改革創新。

提出“反腐倡廉建設”新概念。總書記在“625”重要講話中提出“反腐倡廉建設”,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事業的新定位。這表明黨中央和總書記對反腐倡廉工作規律性的認識和把握達到了新的高度。

從“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設”,意味著我們黨將把反腐倡廉工作作為一項經常化的建設性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斷推進。

反腐敗不僅是一項建設性工作,而且是黨風廉政建設乃至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事業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反腐倡廉建設”的提法更具科學性、全面性、長遠性和穩定性,更加符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長期性、艱巨性、復雜性和極端重要性的特點,更加明確地界定了反腐倡廉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黨的建設之間的辯證關系。為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奠定了理論基礎,為進一步理順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探索反腐倡廉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指明了方向。

“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總書記在“625”重要講話中強調,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這是對全黨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適應反腐敗斗爭關系人心向背,關系黨的生死存亡,關系國家的長治久安的極端重要的客觀地位。進一步擺正了反腐倡廉工作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程度,理順了反腐倡廉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以及黨的建設之間的關系。

法規制度不斷出臺

依法治腐,是國際反腐敗斗爭的成功經驗,也是中國共產黨人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識和思路。

十六大以來,以為總書記的新一屆黨中央在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建設方面邁出堅實步伐,探索出一條符合現階段我國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的新路子。

一些重要的法規制度不斷出臺。2003年11月召開的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的規劃;2003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2004年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2005年又相繼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關于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等;2006年制定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等;2007年頒布實施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和一系列《黨內監督條例》和《黨紀處分條例》的配套規定和辦法。

據不完全統計,十六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共制定或修訂法規和規范性文件160多件,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制定40多件,地方和部門起草1000多件。

這些黨內條規和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為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填補了重要的空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開拓了廣闊的空間。還有一系列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法規制度正在抓緊制定之中,將于今后陸續頒布實施。

五年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的基本框架初步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已經或正在實現六個方面的重要轉變:即對反腐倡廉要靠法制的認識由中央大力倡導向全黨形成共識轉變;法規工作目標由單項零散的規劃向成龍配套的法規制度體系轉變;法規工作重心由側重懲治向懲防并舉、注重預防轉變;法規工作方法由被動應急向主動應對轉變;法規工作內容由側重制定新法向立、改、廢、釋并舉轉變;法規工作局面由主要依靠紀檢監察機關抓向全黨動手抓法規制度建設轉變。

八大反腐機制向前推進

十六大以來,八大反腐倡廉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不斷深入推進,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專門監督的體制機制建設有重大進展。中央和省(市、自治區)兩級建立了巡視機構,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在全國全面推行,預防腐敗專門機構的組建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深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審判公開和檢務公開制度不斷完善,檢察機關加強了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逐步完善了對職務犯罪偵查的監督制約機制,違紀違法或不當司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強化了內部監督。

深入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務員法》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的要求,建立了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交流、任職回避制度,建立了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制度,加大了黨政領導干部交流的力度,加強了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進一步加強了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的運行、管理和監督機制不斷完善。行政審批項目逐年減少,行政審批行為不斷規范,行政審批方式不斷改進,行政審批的電子化管理和監控系統逐步推廣,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審核論證工作不斷加強。

深入推進財政稅收體制改革。全面落實了“收支兩條線”規定,部門預算改革不斷深化,轉移支付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斷規范和完善。

深入推進投資體制改革。政府投資監管制度逐步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資決策責任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資行為不斷規范。

深入推進金融體制改革。金融監管體制不斷完善,金融風險預警體系逐步建立,金融機構內控機制不斷強化,預防利用金融機構洗錢和資金外逃的工作不斷加強,社會金融信用體系逐步健全。

深入推進市場配置資源的競爭體制與機制的改革和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政府采購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礦業權市場不斷規范,產權市場建設不斷加強。

同時,還認真開展了對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清理和規范工作,其職能錯位、行為失范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實際工作成效顯著

十六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大力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證。

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十六大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始終高度重視對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堅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廉潔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

同時,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高度重視解決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注重從生活和工作細節抓起,出臺一系列行為規范,采取一系列監督制約措施,嚴格禁止和堅決查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取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和問題,并延伸到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黨員干部尤其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整體狀況由此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查處腐敗案件保持高壓態勢。十六大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嚴肅查處了一批省部級及其以上干部,其中有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省長、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宣傳部部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等高官。

各級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也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嚴肅查處了一批腐敗分子。做到了對腐敗分子決不手軟,無論職務高低,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做到了既打蚊子又打老虎,黨紀、國法和政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得到了切實的貫徹執行。

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高度重視改進辦案方法、規范辦案程序、創新辦案工作體制機制,堅持依法辦案、文明辦案。注重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注意延伸辦案鏈條,把查案過程變成教育引導、整改規范過程。把查辦案件中發現的經濟工作和其他工作體制機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進行有針對性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工作措施有力。五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按照中央的要求,對土地征用、城鎮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中損害群眾利益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進行了專項治理;對教育亂收費、醫療亂收費以及在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收受紅包等行為進行了認真整治;對公路、水路三亂行為不斷進行清理整頓和規范,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

同時,立足于通過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糾風工作的長效機制。通過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規范高等學校收費行為,健全教育收費管理和監督制度,嚴肅查處學校亂收費和擠占、挪用、截留教育經費問題等方面的工作,努力解決群眾子女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通過認真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嚴肅藥品審評審批,強化醫藥價格監管,加強醫療機構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嚴肅查處亂加價、亂收費行為等方面的工作,努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通過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案(事)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通過加強對農村各項改革尤其是旨在減輕農民負擔的改革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鞏固改革成果,及時糾正涉農“三亂”問題,防止農民負擔反彈;通過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行為,嚴厲打擊哄抬農資價格、制售假冒農資的坑農害農行為;通過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切實解決企業違法排污等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通過加強農村和城市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嚴厲懲治和預防極少數基層干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的行為。

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工作不斷加強。確保了絕大多數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十六大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注重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針對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

特別是《黨內監督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各級紀委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加強了對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既重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又重視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既重視黨內監督,又重視黨外監督,力求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人民政協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初步形成了對權力運行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完整而有效的監督制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