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經費保障學習材料

時間:2022-02-14 0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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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經費保障學習材料

鄉鎮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加強鄉鎮黨組織建設,對于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執政目標、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具有重要意義。而基層黨建工作的有序有效運行,必須有強力的經費保障。現根據鎮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的建立、實行情況,結合當前鄉鎮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現狀,作些粗淺的探索。

一、鎮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運行情況

鎮黨委高度重視黨建工作,建立“逐年增加農村黨建工作經費投入”機制,確保農村基層黨組織正常有序運轉。經費投入堅持“應投盡投、能儉即儉、注重效果”原則,切實加大黨建工作經費投入。三年來,黨建工作經費投入累計達11.6萬元,確保了黨建工作的有序推進。

(一)突出隊伍建設經費投入,提高黨員干部素質。一是建立鎮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除每年縣級按黨員數量投入的培訓經費外,鎮財政在黨員活動經費和陣地建設經費、黨員培訓經費等方面,按照能夠保證黨組織正常運轉和黨建活動正常開展的要求,以黨建工作經費項目納入年度預算,并按時足額撥付。為建立基層黨員干部的考核激勵機制,讓基層黨員干部始終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每年在七一、冬季各開展一次黨員輪訓,每次投入經費按每名黨員1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共計1200元。每年開展2次黨內表彰,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農村黨員致富帶頭人、十佳致富帶頭人、種養殖能手等,投入經費1.5萬元。加大量化考核表彰力度,年終用1.2萬元對先進村黨支部、村委會進行表彰;投入3萬元對烤煙大戶、致富帶頭人、種養殖能手等進行表彰。二是建立項目資金(較少民族農民綜合素質培訓項目)投入保障機制。充分利用好、發揮好培訓項目資金,在縣委黨校建立農民綜合素質培訓基地,在縣職中建立農民技能培訓基地,分期分批組織黨員、群眾代表、后備干部、積極分子、致富帶頭人到基地接受培訓,并適時組織外出參觀考察學習。兩年來,投入培訓項目資金5萬余元;組織開展到縣外培訓12期310人次,投入培訓項目資金6萬余元;開展大規模群眾輪訓;投入3萬余元印制惠民政策書籍、法律書籍、致富光碟,并及時發放到戶。

(二)突出制度建設經費投入,確保制度建設規范化。一是建立基層黨員干部的培養、慰問扶持機制。對黨員發家致富進行扶持和提供幫助,培養黨員干部致富典型,達到以點帶面、促進共同富裕目的。每年投入資金5000元,在年終、七一及老年節,開展慰問幫扶活動,對生產生活困難的黨員及時進行救助,幫助他們擺脫困境,讓他們真切地感受黨組織的溫暖。二是組織黨支部統一制作了黨建制度牌200余塊;制作無職黨員設崗定責、黨員承諾、黨代會常設制試點等工作制度牌30余塊。鎮黨建辦、各村黨支部制度規范上墻,黨建制度建設得到進一步完善和規范。

(三)突出陣地建設經費投入,優化辦公環境。一是加強硬件基礎設施建設,在8個村級辦公樓建設過程中,結合實際,采取“縣級補助一點,自籌一點,項目捆綁一點、部門幫扶一點”措施,多方籌措資金,積極打造“連心工程”,共投入資金76.621萬元,總建筑面積1340平方米。購置炊具、床等生活用品,解決了駐村干部后勤保障問題;為村黨建工作創造了優越的辦公環境。二是爭取部門支持投入。縣掛鉤部門、黨建扶貧工作隊每年拿出一定的資金,支持掛鉤幫扶的村黨組織,解決辦公設備設施欠缺等困難問題。三是按時撥付村級辦公經費,村級黨組織不斷增加經濟積累,確保日常工作和活動開支。

二、鄉鎮黨建工作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是鄉鎮稅源結構比較單一,財政增收乏力,難以確保正常經費投入。除有烤煙稅收外,稅基規模小,稅源結構單一,鄉鎮財政收入逐年均

呈下降趨勢。

二是鄉鎮與稅收機關協商稅收,增加了稅收成本。在實際執行稅收過程中,有少數鄉鎮為完成年度收入目標任務,存在與稅收征收機關勾兌稅收現象,加大了稅收征收成本。

三是鄉鎮公用經費超支現象嚴重,小車燃油費和小車修理費,會議費和接待費普遍超定額標準。

四是鄉鎮債務沉重,嚴重困擾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辦公樓建設、附屬設施、辦公設施添置等帶來的沉重債務,已成為目前鄉鎮面臨的突出的政治經濟問題。

五是鄉鎮事權與財權不相一致。鄉鎮作為一級政府承擔著大量的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職能,每年承擔烤煙生產、基礎教育、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社會治安、防汛抗旱、基礎設施等繁重的社會公共事務,尤其是落實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征地補償等,而上級在下達相關任務時,有些專項任務沒有匹配相應的工作經費,鄉鎮為完成任務,只有擠占專項資金或舉債,導致鄉鎮新增債務和專項資金不能實現。存在事權過大,財權過小,事權與財權不相一致,責、權、利不相統一的現狀,鄉鎮財權和事權嚴重失衡。由于鄉鎮財政遲滯較大,自身財力有限,造成鄉鎮財政運行困難,難以確保黨建工作經費投入。

三、建立健全鄉鎮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的對策及建議

一是堅持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足額預算。明確每個村黨組織每年黨建工作專項經費、流動黨員管理服務站每年黨建工作專項經費。由縣財政統一撥付。

二是強化監督管理。嚴把“審批關”。將基層組織黨建工作經費金額與基層黨組織個數和黨員數量掛鉤,既確保足額預算,又確保厲行節約。嚴把“劃撥關”。簡化劃撥手續,在縣委組織部設立基層組織黨建工作專項經費戶,每年初由縣委組織部通過基層黨委直接將基層組織黨建工作專項經費直接劃撥到各基層黨支部,確保基層組織黨建工作專項經費及時到位。嚴把“使用關”。各基層黨委要將每半年發生的支出情況逐筆向群眾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并納入年度考核管理。構筑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確保基層組織黨建工作專項經費專款專用。

三是調整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調動鄉鎮理財積極性。為克服和解決我鄉鎮財政事權過大,財權相對較小的問題,要正確界定鄉鎮政府的職責和職能。要在正確劃分鄉鎮政府職責職能的基礎上,科學界定鄉鎮事權和財權,按照“鄉事鄉辦,鄉財鄉理“的原則,堅持”財力適當向下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調整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縣、鄉兩級的財權和事權,做到事權與財權相結合,責權利相統一。凡有利于鄉鎮經濟發展和統一協調、統一管理的事,要下放到鄉鎮;凡不應由鄉鎮辦的事,不得由鄉鎮來承擔。要嚴禁向鄉鎮轉嫁任何財政負擔,最大限度地照顧鄉鎮財政利益,使鄉鎮財政具有能夠保障財權正常運轉所必需的支出。

四是重新合理確定鄉鎮財政的收支范圍和收支基數。在原體制的基礎上,根據鄉鎮的事權變化適當擴大調整鄉鎮的收支范圍和提高收支基數,對鄉鎮收入增量部分盡可能向鄉鎮傾斜,盡可能增大鄉鎮可用財力總量,使調整完善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更加科學合理、切合鄉鎮實際,真正調動鄉鎮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促進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五是強化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和監督職能。針對鄉鎮預算管理和監督職能比較弱化的現狀,要強化鄉鎮主要領導的財政支出管理意識,嚴格執行《預算法》和財務制度,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嚴格控制支出,不得隨意提高開支標準和范圍,不得突破預算。要強化鄉鎮財政監督職能,建立健全鄉鎮財政內控監督機制,財政加強對鄉鎮財政的監督管理,建立常年內部審計制度和定期、不定期檢查制度,每年對各鄉鎮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要加強鄉鎮財政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鄉鎮財政人員的預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