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心理健康教師培訓通知
時間:2022-10-06 10:14:00
導語:小學心理健康教師培訓通知一文來源于網(wǎng)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chuàng)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學區(qū)、直屬各類學校,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認真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見》(浙教基〔2001〕34號)的精神及市、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的實施意見,經(jīng)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同意,并報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備案,決定由縣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主辦,縣教師進修學校承辦縣第一期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B證)培訓班。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目標
1、熟練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礎理論和方法,具有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理論素養(yǎng);
2、具有獨立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輔導等基本技能,有較高的實際操作能力;
3、能主持學校心理輔導室工作;
4、具有較強的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意識,能結合自身做好教師專業(yè)化發(fā)展規(guī)劃。
二、培訓對象及要求
全縣輔導小學(縣一級幼兒園)以上學校選派一至二位教師參訓,選派的教師需持C級證書2年以上(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年限可放寬為1年)方可參訓。請各學區(qū)、直屬學校12月21日前將《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上報縣教育局學生科,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6
三、培訓安排
第一階段:2008年1月至2008年3月,理論培訓;
第二階段:2008年4月至5月,課例、案例分析與崗位實踐;
第三階段:2008年6月,理論培訓與課堂考核;
第四階段:2008年7月,模擬輔導考核,資格申報與審核。
本次培訓共100學時,參加培訓合格的學員考核工作由省指導中心委托“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業(yè)委員會”負責,考核方式為實地聽課與模擬輔導,各占50%,分設計理念、實施過程、技能運用三方面進行記分。考核合格者將由省指導中心統(tǒng)一頒發(fā)的“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培訓合格證(B證)”。具體授課計劃另見課程安排表。
四、培訓內容
(一)理論培訓內容
1、咨詢原理與咨詢實務;
2、小組團體輔導理論與操作;
3、心理危機干預理論與方法;
4、班級心理輔導活動課例分析與設計;
5、心理個案分析與輔導技巧;
6、青春期心理問題與輔導;
7、學習心理輔導;
8、心理測量與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方法;
9、輔導員的個人素養(yǎng)與專業(yè)成長;
10、親子關系與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二)實踐內容
1、執(zhí)教心理健康活動課不少于12個教案(包括公開課);
2、至少執(zhí)教一節(jié)考核公開課;
3、學生心理輔導個案累計不少于10例。
五、培訓時間與地點
1、培訓時間:具體培訓時間由縣教師進修學校另行通知。
2、培訓地點:縣教師進修學校(靈溪鎮(zhèn)山前路)。
六、培訓經(jīng)費
培訓經(jīng)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習期間差旅費用由學員所在單位報銷。
參加培訓教師不得請假,不得遲到,若未能達到規(guī)定培訓學時,不予參加考核與面試,不給予繼續(xù)教育學分。
- 上一篇:中級教師職務考核通知
- 下一篇:教育優(yōu)秀論文評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