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之歌演唱比賽通知
時間:2022-10-14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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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直屬基層工會、工會小組: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豐富縣直機關職工的文化生活,展示縣直機關職工精神風貌,促進和諧機關建設,按照嘉人聯[**]2號文件(關于組織全縣公務員認真學唱《公務員之歌》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縣直機關工會決定舉辦縣直機關慶“十一”暨《公務員之歌》演唱比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賽范圍
凡黨組織關系隸屬于縣直機關工委的所有縣直機關單位部門。
二、參賽隊劃分
各參賽隊人員要求在40人以上,不足40人的,臨近單位組織聯隊參賽。
(一)獨立參賽單位
地稅、國稅、法院、檢察院、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商務酒店、文體局以上八個單位自行排練。
(二)聯合參賽單位
1、黨校、環保局、旅游局、老干部局、園林局、城鄉規劃局聯合
2、司法局、勞動就業局、檔案局、信訪辦聯合
3、總工會、經貿委、科信局、留守處聯合
4、發改局、外事辦、物價局、統計局、安監局聯合
5、人事局、審計局、政府辦、法制局、民宗局、機關事務局聯合
6、執法局、畜牧局、社保局、供銷聯合
7、民政局、技術監督局聯合
8、人大、政協、紀檢委聯合
9、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婦聯、團委、科協、統戰部、縣委辦、工商聯聯合
三、比賽規則
1、可領唱、朗誦、有創新
2、隊形新穎
3、服裝整齊
本次演唱比賽設一等獎二名;二等獎三名,三等獎四名。
四、比賽時間地點
**年9月25日13:30,地點:縣文體中心
五、具體要求
1、聯合參賽的單位先以部門為單位組織全體公務員學唱,后集中排練,有條件的單位可請專業人員進行教唱,通過多種形式學唱,確保單位全體職工人人會唱。
2、縣直屬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對此次比賽活動的組織領導。將此項活動納入日程,指派專人負責,精心組織實施,確保這項活動順利開展。
3、各參賽單位沒有極特殊情況必須保證全體人員參加。各參賽單位在9月15日之前將本單位參賽人員名單報送縣直機關工委(427室)
4、此次比賽將作為迎接全縣公務員之歌學唱情況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此次演唱比賽的單位和個人,賽后自行組織迎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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