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與新農合聯動通知
時間:2022-10-24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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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衛生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為加快推進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減輕農民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經研究,在全市實施無償獻血與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聯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的本市健康適齡農民,每次無償獻血200毫升獲贈面值10元、400毫升獲贈面值20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金代繳券”(以下簡稱“代繳券”),憑此券到當地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辦理抵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資金的手續。已經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已上交統籌金的則憑券辦理返回或抵交下年度的統籌資金。凡獲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金代繳券者不再發紀念品。對非農業戶口的無償獻血者也可同樣對待,“代繳券”可以贈送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抵交。
二、各縣(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憑“代繳券”與麗水市中心血站財務科結算合作醫療統籌資金。
三、為防止“代繳券”假冒,各縣(市、區)在收繳合作醫療統籌資金時必須核對獻血證和“代繳券”條形碼,嚴格把關。
四、參加無償獻血的農民本人及家屬享受無償獻血的優惠政策不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政府引導、農民自愿參加建立的互助共濟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實行無償獻血是一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共濟行為,是一種無私的奉獻,是人道主義精神的重要體現。實行無償獻血與合作醫療工作聯動既能保障醫療臨床用血,又能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率,是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希望各縣(市、區)衛生局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使農民群眾了解這項政策,把這項工作作為“民心工程”來加以落實。
各縣(市、區)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落實一名同志負責與各鄉鎮(街道)和市中心血站的聯系,解答有關政策,積極動員農民參加無償獻血,推進聯動工作。
具體事宜由麗水市中心血站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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