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年檢通知
時間:2022-11-01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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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卷煙零售戶:
為進一步加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51號令《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將2008年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年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1、**境內卷煙零售戶持有20**年已經年檢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2、20**年年檢以后卷煙零售戶取得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二、年檢的時間、地點
年檢時間: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31日(不包括節假日、周日)
年檢地點:**煙草專賣局專賣科(煙草辦公樓二樓西)。
三、年檢需要材料
1、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一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一份;
3、填寫《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年檢申請表》;
4、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姓名相符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年檢的有關規定
1、經過年檢符合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辦證條件的,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副本上加蓋“**煙草專賣局2008年檢”戳記。
2、在年檢中,涉及煙草專賣零售思考著類型、地址和法人發生變化的,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應重新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在30日內辦理變更、注銷手續。
3、對不及時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變更、注銷手續的,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58條規定,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4、因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查實后,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依法撤銷已取得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5、因為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一年內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的,進行整頓期間繼續從事煙草專賣違法經營的,發證機關依法收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6、過期不年檢,自動停止煙草專賣供貨業務。
7、年檢不收費。
8、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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