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通知四
時間:2022-02-12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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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委、辦、局:
今年4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21號)。5月6日,市政府辦公廳又以明電[20*]7號發出了貫徹國辦發明電[20*]21號的緊急通知,現就我區貫徹上述通知精神,妥善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性
農村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是保障農民權益,保持農村穩定的制度基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性;要深入了解、掌握當前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基本情況,化解突出矛盾,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持農業健康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二、認真組織土地承包清理核實工作
近幾年由于土地調整變動較大,帶來了農民承包地面積的變動。為了及時掌握農村土地承包變動情況,確保土地承包面積的真實性以及有序推進土地規模經營,減少因土地承包引起的矛盾糾紛。當前,要在全區范圍內對農戶承包土地進行一次清理核實,以更好地維護農民利益。清理核實工作分三步進行:
(一)摸清基本情況(5月底前結束)。主要對土地承包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歸類,包括應確權給農戶而未確權的土地(主要是機動地和暫緩確權土地)現狀、已確權土地流轉收益是否歸農戶所有(含用于工業開發、道路等非農建設)、農用地流轉合同無償或低償的不合理現象等。
(二)核實土地承包面積(8月底前結束)。根據二輪延包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證上記載的承包面積逐戶核實。核實后面積有變動的,應根據《上海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管理辦法》對土地承包證進行變更或撤銷登記。對二輪延包政策未盡貫徹的,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具體操作辦法由區有關部門加緊制訂)。同時按照民主協商、分類指導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好農戶承包地流轉所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做好土地承包經營證登記(10月底前結束)。經核實后的土地承包數據資料統一錄入電腦,并建立土地承包證登記簿制度。
三、切實加強對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工作的領導
各鎮要進一步重視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妥善解決本地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各鎮人民政府和村、組應切實承擔起調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責任。
此次清理工作是二輪延包工作的延續,一定要加強領導,組織落實。區政府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農委、區政研室、區政府法制辦、區房地局等部門組成的工作指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督查。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農委主任兼任。各鎮要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負責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