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培訓通知
時間:2022-03-09 0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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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中職學校:
為充分發揮全省高等院校、中職學校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就業再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院校、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教秘〔20*〕705號),要求各地各校上報面向社會開設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經學校申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和省教育廳審核,現已將培訓項目向社會公布(見附件1)。為切實做好培訓項目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培訓工作領導體制。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各培訓項目學校校長要親自過問培訓工作,把這項工作作為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人民、構建學習型社會和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內容來抓。要加強與農委、勞動、扶貧等部門的聯系,主動承擔相關部門的政策性培訓任務。同時積極拓展培訓市場,大力開展各類培訓。
二、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合理調配教育教學資源,要排好教師、設備和培訓內容,使培訓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吸引力。
三、大力開展培訓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采取多種措施宣傳培訓工作。要認真研究相關群體的特點,創新宣傳手段,通過報紙、電視、宣傳單等多種媒介深入鄉鎮、社區,開展針對性宣傳活動,力爭使更多需要培訓的群眾獲取培訓信息。
四、務必保證培訓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加強對培訓項目的指導監督,有效地實施培訓教學,確保培訓質量,要緊緊圍繞學員的學習需要,加強學員實踐技能的培養,確保參訓學員真正掌握操作技能,提高實踐水平。
五、努力加強就業服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學員的就業工作,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和合作,積極爭取訂單培養計劃,做好就業服務工作。
六、加強收費管理。各校的培訓收費必須經當地物價部門核準,嚴禁無證收費。
七、及時報告培訓進展。為加強培訓工作的領導,決定實行季報制度。各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省屬中職學校必須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0日前向省教育廳報告培訓工作進展(上報表格見附件2)。培訓工作完成情況,將作為省教育廳對各市教育局、省屬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標準。各地培訓學校和項目信息的調整情況,也一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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