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通告
時間:2022-04-14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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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層黨委、工委,區直各處以上單位黨組織:
為進一步加強街道社區工作,鞏固和加強黨的執政基礎,推進現代化核心城區建設,根據省委、市委的統一部署,今年我區將繼續開展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現就年度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根據“堅持連續性,強調針對性,突出實效性”的駐原則,我區年度各級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總體上繼續參照9年的做法進行安排,同時結合各單位和各街道社區的工作實際作個別調整。
(一)繼續實施區領導掛點聯系街道。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紀委領導掛點聯系街道總體延續9年安排基本不變。
(二)繼續安排區直機關單位負責人掛點聯系社區。43個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對應83個社區,實現全覆蓋。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分別掛點聯系1—3個社區,人員編制多的單位聯系社區的數量相對多。
(三)選派機關干部駐點社區。選派43名機關干部駐點基礎建設比較滯后,或黨建工作相對薄弱的社區。駐點干部按照所在街道社區分成10個工作隊,每個隊確定1名隊長負責,在隊內既有各自駐點分工,又有整體交流協作,共同推進駐點幫扶工作。駐點干部要求前4個月常駐社區開展工作,后8個月掛點聯系促進工作。
(四)安排機關科室掛點聯系其他社區。其他40個沒有機關干部駐點的社區,分別由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相關科室進行掛點聯系。
二、工作任務
今年機關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將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主線,以“三提高一促進”為主題,即努力提高社區領導班子戰斗力、提高社區黨員隊伍素質、提高社區自治水平,促進社區和諧穩定,全面推進社區建設。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工作:
(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鞏固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掛點聯系單位和駐社區干部要協助社區黨組織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增強社區黨組織抓黨的建設的“主業”意識,積極擴大黨內民主,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切實提高黨組織的活力、凝聚力和影響力,使社區黨組織充分發揮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協助指導片區黨組織和轄區“兩新”黨組織開展工作,加大新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工作,鞏固提高“兩新”黨組織組建率;協助指導轄區內“同鄉村”黨組織、股份公司黨組織開展工作,促進作用發揮;協助做好《9—2013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的落實工作,充分利用“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系統”、黨員活動室等平臺陣地開展黨員教育,加強黨員管理和服務;幫助社區培訓黨員干部,駐社區干部在駐社區期間至少為社區黨員講1次黨課;協助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每人至少聯系1名入黨積極分子;協調落實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形成機關和社區統籌互助的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
(二)整合社區各類組織資源,提高社區自治水平。配合區委區政府開展“社區自治年”活動,協助理順社區黨組織、工作站、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集體股份公司和其他各種組織之間的關系,發揮黨組織龍頭帶動作用;夯實基礎,整合資源,擴大自治,積極引導和培育居民的公民意識、家園意識和責任意識,不斷完善社區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社區自治機制,實現社區居民群眾自我管理、引導轄區居民和各類組織廣泛參與社區事務,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確保的和諧、穩定與健康發展。
(三)協助加強建章立制,提高社區科學管理水平。協助建立健全社務、財務、黨務等各種規章制度,規范議事程序,推廣黨員會客廳、“黨員議事會”等好經驗好做法,督促各種組織的“一把手”帶頭遵守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社區的管理水平。加強民主管理,擴大社務、財務、黨務公開范圍,暢通與群眾溝通對話渠道,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取智于民。
(四)強化和拓展社區服務,多為基層和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掛點聯系單位和駐社區干部要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千方百計幫助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要幫助社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區發展條件和群眾生活環境,對“固本強基”社區建設項目沒有完成的社區要幫助其加大推進力度。掛點聯系單位、科室要分別聯系1—2戶困難群眾,駐社區干部每人至少聯系1戶特困戶,積極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要通過組織和參加黨員志愿者服務、關愛行動等活動,開展經常性服務群眾工作。
(五)幫助消除影響穩定的潛在因素,促進社區和諧。掛點聯系單位和駐社區干部要積極參與社區治理,排查和調處社區矛盾糾紛。要指導和幫助社區加強以治保、調解、信訪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員隊伍建設,定期開展排查,及時了解群眾思想動態,掌握矛盾糾紛的苗頭情況,力爭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要深入開展社區普法教育,增強社區群眾的法制意識。協助社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違章建筑清理、食品藥品安全檢查等工作,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協助社區開展計劃生育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生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掛點聯系單位和駐社區干部要大力推進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創建活動,豐富社區群眾文化生活,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
(六)深入調查研究,為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獻計獻策。駐社區干部要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察民情、聽民意、訪民生,關心群眾疾苦,反映群眾訴求;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原則上每名駐社區干部每周記錄民情日記不少于1篇,重點記錄社區組織建設、民主管理、基層矛盾糾紛、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精神文明建設、社區環境整治、集體經濟發展等內容;每年至少撰寫1篇高質量的調研報告,為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參考。
三、相關要求
(一)落實領導責任。進一步完善“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有關部門具體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定期召開會議,總結經驗,解決問題,部署工作。區級領導每季度到聯系點不少于1次,區直單位負責人每兩個月到聯系點不少于1次,機關科室每個月到掛點社區不少于1次,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和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遇到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和社區突發事件,駐社區單位負責人和干部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助做好安全維穩工作。區委組織部、區委基層辦要加強督促檢查,堅持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面及時掌握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進展情況,各街道黨工委要切實負起對駐社區干部的直接管理責任,建立定期與駐社區干部進行溝通交流的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主動向派出單位反饋駐社區干部的工作表現。
(二)做好工作交接。按照市委的要求和“先進后出”的原則,年掛點科室、駐社區干部先到駐社區,完成工作交接后,9年駐社區干部方可撤出。各街道、社區要主動協助做好交接工作,確保交接工作順利進行。要重點移交反映社區情況的材料、社區存在問題及其對策的調研報告、工作組已建立的有關工作制度和正在推進尚未完成的重點幫扶項目等。
(三)加強駐社區干部管理。年駐社區干部駐社區時間為1年。對派駐干部,可根據情況安排掛任社區黨組織副書記,或社區工作站副站長;駐社區干部可開臨時黨組織關系編入駐點社區黨組織,參加駐點社區黨組織活動。由駐點社區對駐點干部實行考勤登記。駐社區干部駐點期間,其在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因法定節假日、公務而發生的交通費用,由派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解決。各派出單位黨組織要關心和支持駐社區干部的工作,了解和考察其駐社區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對表現突出、有培養潛力的駐社區干部,應進行重點培養。派出單位要妥善安排好駐社區干部的工作崗位,不得無故調整、擠占駐社區干部的原工作崗位,如確需調整工作崗位的,應征得區委組織部、人事局同意。要建立健全工作定期報告制度,各街道黨工委、駐社區工作隊和駐社區干部每季度向區委基層辦報告1次駐社區工作情況,各派駐工作隊每個月底向區委基層辦上報1次工作情況。
(四)落實工作保障。各級黨組織要努力幫助駐社區干部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問題,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區屬單位、街道要把聯系社區、派干部駐社區作為本單位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單位領導特別是一把手要經常下基層調查研究、了解情況、指導工作,至少每季度聽取1次派駐社區干部的工作匯報,了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工作情況,向他們提出工作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街道和社區要為駐社區干部提供必備的辦公條件,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干部駐社區期間遇到的困難。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駐社區工作中涌現的好人好事和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級黨組織要在做好今年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各項工作的同時,對本單位、本部門近幾年來干部下基層駐社區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對其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持下去,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機關聯系基層、干部聯系群眾”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定點聯系、對口幫扶、定期下派”的工作制度,豐富幫扶基層和鍛煉干部、轉變機關作風和服務人民群眾有機結合的載體途徑,不斷為建設和諧社區、構建和諧社會注入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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