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群眾補貼通知
時間:2022-06-23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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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市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機制,努力減少因基本生活費用價格上漲對市區困難群眾生活產生的影響,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據《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機制的通知》(政發〔2008〕86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價格補貼的對象和范圍
享受市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的對象和范圍為: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00%-150%之間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對象(以下簡稱城鄉低保邊緣對象)。
二、價格補貼標準
根據全省統一的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以下簡稱價格指數),對市區困難群眾實行基本生活價格補貼。具體標準為:當季度價格同比漲幅超過3%的,按漲幅的4.5倍乘以市區城鄉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季30元;城鄉低保邊緣對象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生活價格補貼的50%發放。
價格補貼在價格指數公布后的一個月內按季一次性發放。
三、價格補貼資金籌集渠道
市區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價格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市、區兩級政府財政預算,市、區財政各承擔50%。市、區兩級民政、財政等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確保價格補貼工作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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