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考核辦法

時間:2022-04-06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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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考核辦法

為扎實推進我鎮新農村建設工作,全面完成新農村建設任務,按照《鎮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實施方案》(黨發號)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對全鎮3個新農村建設試點自然村新農村建設工作進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內容及辦法

(一)考核辦法

考核滿分為100分(具體內容詳見附表)。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各試點村莊的制度建設、三清、七改、五普及工作。(具體詳見附表)

三、考核方式

1、鎮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將在年12月31日前組織各村書記、主任,按照考核方案進行全面考核。然后對各試點村進行排序。

2、考核采取聽、看、評、定的辦法進行,聽,就是聽取理事會成員對該村新農村建設工作總體匯報;看,就是看能反映工作實績的現場(做了哪些事);評,組織部分村民代表對本村新農村建設工作進行綜合評議(好、中、差);定,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等級,即: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3、考核采取百分制。評為優秀的,積分必須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取分較高的前三名給予獎勵;60—79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如果各試點村莊考核成績都在60分以上,則不列不合格對象。

4、在鎮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組織年終考評前,各試點村應先開展自查,形成書面報告,報鎮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五、獎懲辦法

1、將新農村建設工作納入對各村及鎮包點領導及干部的年終考核的責任目標之中,作為衡量和評價干部政績的主要依據。

2、新農村建設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村,其村支部和村委會及村主要領導年終不得評優,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村,要對蹲點領導及村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

3、對考核第一名的試點村,將給予4000元的物質獎勵,并頒發獎牌。

4、對考核優秀的行政村的村支部書記,根據工作需要及本人能力、要求,向縣委組織部推薦到縣直事業單位工作或退休。

5、對考核前三名的試點村理事會長,符合條件的,根據本人工作能力及愿望,可充實到行政村兩委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