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平安邊界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18 0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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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中央綜治辦、中央維穩辦、國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平安邊界建設的意見》以及省綜治辦、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平安邊界建設工作的意見》精神,決定在全縣廣泛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和諧穩定、友好相處、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平安邊界創建工作目標,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不斷推進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及時妥善化解邊界矛盾糾紛,消除各種隱患,促進邊界線地區的長期穩定、和諧發展,為建設現代化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任務
創建平安邊界的主要任務有四個方面:一是把平安邊界建設列入各地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二是建立治安防控、調處化解、快速處置等行之有效的平安建設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邊界糾紛發生,把邊界地區的矛盾隱患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三是按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規定,確保勘定的行政區域界線無爭議,界樁穩固,管理責任落實到位;四是履行職責,依法治界。涉邊地區要認真執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并依法實施有效管理,教育邊界群眾學法懂法,自覺維護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的權威,遵守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規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邊界地區的穩定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創建平安邊界活動是維護邊界地區穩定的重要措施,是加強界線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綜治和民政牽頭、公安、司法、國土、水務、農業等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落實相關責任人,并結合實際,制訂實施方案,落實綜合治理措施。
(二)加大宣傳力度。平安邊界創建意義深遠,工作涉及面寬,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廣泛宣傳平安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積極爭取上級有關部門、社會各界對創建工作的重視與支持,爭取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和配合,使創建活動深入人心,為創建平安邊界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建立治安防控體系。為確保治安秩序和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各毗鄰鎮、村要簽訂《睦鄰友好公約》和治安聯防協議,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相互通報情況,共同研究平安邊界創建的有關事項,建立聯合巡邏防范隊伍,及時處理邊界區域存在的突出治安問題,積極協調處理邊界爭議或糾紛。
(四)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一是建立邊界信息預警機制。邊界雙方要加強信息溝通,互通情況,使問題早發現、早解決。二是建立維護邊界穩定協作機制。加強與毗鄰鎮的對口協作,做到矛盾糾紛聯合排查調處、群體性事件聯合預防處置。三是建立邊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嚴密的應急處置預案和工作機制,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及時處理糾紛事件。四是建立邊界雙方定期協商機制。行政區域界線毗鄰鎮、村要定期進行走訪,增強雙方的信任和理解,共建平安邊界,確保邊界地區的長期穩定、和諧發展。
(五)妥善處理邊界糾紛。因行政區域界線協議書附圖上的界線與實地認定不一致而引發的爭議及糾紛,各地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矛盾升級激化,同時迅速報告縣民政局,由縣民政局負責與對方民政部門協調處理,確保邊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瀆職或鼓動糾紛升級的行為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
(六)嚴格標準,迎接檢查。創建活動中,各地要嚴格按照“領導重視,組織健全;措施具體,抓好落實;宣傳深入,群眾知法;履行職責,依法治界;界線明確,走向清楚;界樁穩固,管護到位;邊界和睦,安定有序;資料完善,檔案齊全”八個標準進行自查,縣委、縣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適時檢查,以迎接在全省開展的平安邊界創建考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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