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人用人必須堅持公道正派
時間:2022-06-11 0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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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以賢興,政以才治,為政之要惟在用人。選什么人、用什么人,歷來是一種導向,事關黨的事業興衰成敗和國家的前途命運。古人云:“用一賢人,則賢人畢至;用一小人,則小人齊趨。”我們黨反復強調,選用一個人猶如立一個標桿、樹一面旗幟。領導干部只有始終堅持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才能為黨和人民選上用好公道正派的人,才能把各類優秀人才聚集到黨和國家的事業中來。否則,必然是“不善者競進,惟私者當道。”正是從這一意義上,我們認為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堅持公道正派,不僅是一種個人道德品質、思想作風、人格力量,更是一種政治品質、政治作風、政治力量;不僅是領導干部個人的立身之本、為政之道,更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成事之基、正氣之源,是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根本保證。那么,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各級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怎樣才能堅持做到公道正派呢?結合多年實踐,我認為關鍵是做到以下“六要”:
一、要有堅強的黨性
選人用人中的公道來自公心,正派源于黨性。公道正派問題,本質上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說到底是黨性問題。公道正派是黨性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的集中體現,黨性原則是公道正派的基石。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只有具備堅強的黨性,一切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以加快發展為第一要務,以人民滿意為第一標準,以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發展為第一責任,才能堅持原則、主持公道,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縛、不為欲所惑,才能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擋得住誘惑、頂得住壓力,做到大公無私,一身正氣。因此,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要做到公道正派,必須首先加強黨性鍛煉。堅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主持正義、恪守原則,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看眼色行事、不憑感情用事、不隨風向做事。牢牢把握德才兼備、任人唯賢、五湖四海的選人用人原則,堅持“公心+公認”、“能力+實績”,決不給那些跑官、要官、買官、騙官者開綠燈、行方便,決不囿于同學、同事、同鄉的小圈子而排斥其他優秀人才,決不給那些借親屬、熟人、朋友關系或自己熟悉的人、自己身邊的人等搞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以可乘之機。對那些違規、違紀、違法的人和事,能堅持原則、敢于碰硬,對拉關系、套近乎、搞交易的行為勇于抵制,決不同流合污,用堅強的黨性,保證選人用人的公道正派。
二、要有健全的制度
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要做到公道正派,既要靠黨性、靠覺悟,更要靠制度。制度是經驗的積累、規律的體現、智慧的結晶,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其本身就是公正、公平、公道的集中體現。用制度選人、按制度用人、靠制度管人,是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堅持公道正派的根本保證。以健全的制度確保領導干部選人用人的公道正派,關鍵要做到以下兩點:第一,要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一系列有關選人用人的制度規定。近年來,在選人用人方面,黨和國家出臺了《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相關的法規性文件,這些文件既是對我們黨和國家在選人用人方面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在學習借鑒國外選人用人的成功做法基礎上,結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實踐要求研究制定的,對于防止選人用人中的各種考察失真失實和不正之風,做到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選用公道正派的人,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證作用。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帶頭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行,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第二,要根據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對領導干部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提出的新挑戰,按照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的新要求,大膽探索實踐,不斷創新完善領導干部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的制度和體制、機制,使各級領導干部選人用人的行為更加規范、科學、有效,以剛性的制度保證領導干部選人用人的公道正派。
三、要有良好的素質
在選人用人中堅持公道正派對各級領導干部來說既是一種“德”的要求,更是一種“才”的考驗。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要做到公道正派,除了要有高尚的情操、良好的品德、堅強的黨性、寬闊的胸襟、廉潔自律等基本素養外,還必須具有識才之眼、育才之策、用才之能、管才之法。古人云:“一流之人,能識一流之善,”“薦賢者當自賢。”講的就是領導干部要選準用好人才必須具有良好的素質,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公道正派,否則,就可能出現“好心辦壞事”的現象。這就要求領導干部必須通過加強學習等多種途徑,提高自身的素質。要更新選人用人的觀念,不斷深化對黨的干部路線和干部標準的認識,大膽起用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人,使想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地位。要不斷拓寬知識面,了解熟悉各類人才的工作性質、職業特點、思維方式和成長規律,掌握科學的選人用人方法。要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干部,用聯系的觀點分析干部,用辯證的思維評價干部。要學會歷史地、科學地、全面地選人用人,要善于發現和重用那些才能出眾、埋頭苦干、甘于奉獻、關注民生、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而又不事張揚的人,絕不讓他們吃虧;同時善于識別那些投機取巧、沽名釣譽、弄虛作假的人,絕不讓他們得到好處。
四、要有深入的作風
古人云:“涉淺水者得魚蝦,入深水者得蛟龍。”要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要真正選準用好人,領導干部必須要有深入的作風,要堅持用好的作風選用作風好的人。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走群眾路線。要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與堅持群眾公認結合起來,依靠集體的決策選人用人,依靠群眾的智慧選賢任能。干部工作生活在群眾中,他們的言談舉止,他們的優劣和是非功過,群眾看得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只有堅持走群眾路線,才能在復雜多變的現實生活中,對干部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只有堅持走群眾路線,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才能真正把人選準用好。要認真總結和完善民主推薦、民意測驗、民主評議、考察預告、差額考察、任前公示等制度,把選人用人的原則、標準、程序、政策等交給群眾,讓群眾發表意見。堅持黨委領導集體決策,積極推行常委會、全委會票決制,防止少數人說了算。要加強經常性考察。現在,干部考察主要集中在屆中、換屆或調整時進行。這種考察由于任務明確、力量集中,對了解掌握干部情況有一定效果。但從另一個方面看,由于時間緊、任務重,考核的深度和廣度也會受到限制。因此,在繼續堅持集中考察的同時,要積極探索經常性考察的有效方法,切實加強經常性考察。要建立健全干部考察檔案,及時收集記錄與干部考察有關的資料。要拓寬經常性考察渠道,比如培訓考核、重大事件考核、民主生活會考察等,全面深入地了解干部。要深入到改革和發展第一線了解干部。在堅持個別談話、民主評議、民意測驗等方法的同時,要通過實地察看和專項調查,詳細了解一個地方或單位經濟社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的成果,從中考察班子,了解干部。要發揚深入細致的工作作風。既要了解干部在現單位的表現,也要了解在原單位的情況;既要了解同事和上級的意見,還要了解下級和群眾的意見;既要了解多數人的意見,還要傾聽少數知情人的意見;既要看“門面”,也要看“角落”;既要考察八小時內的表現,也要了解“生活圈”、“社交圈”的表現。只有進行多層次、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的考察,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真正做到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
五、要自覺接受監督
歷史和現實一再表明,沒有監督的權力很難做到公正行使,很難不出現腐敗。一些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之所以出現這樣那樣的不公道、不正派現象,甚至產生腐敗現象,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缺乏監督或監督不到位。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自覺、主動地接受各方面監督,是我們黨對各級領導干部的一貫要求,是領導干部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也是確保公道正派地選人用人的重要保證。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并作為工作的基本準則。要拓寬監督的渠道和途徑。把上級監督、領導班子成員監督、群眾監督、新聞媒體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擴大選人用人中的民主化、公開化程度,切實落實人民群眾在選人用人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強化監督制度建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下發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選人用人各個環節的監督制度,強化領導干部選人用人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堅持不懈地抓好領導干部選人用人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的行為。要把集中檢查與重點抽查、上級檢查與自我檢查、組織檢查與群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實現監督檢查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重點加強對一把手選人用人情況的監督,科學規范和有效約束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選人用人行為,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規必追究。對領導干部違反干部選拔任用規定選人用人的,發現一起要嚴肅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嚴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查處不力的地區和部門,首先要追究一把手的責任。要不斷建立健全領導干部選人用人強化預防、及時發現、嚴肅糾正的監督機制。要堅持預防為主,把監督貫穿干部培養教育、考察考核、選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各個環節。對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及時提醒,幫助糾正,防止小毛病發展成大錯誤。
六、要強化實踐標準
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中公道不公道、正派不正派,一定要在實踐中進行檢驗。自古以來,知人不易,識才更難,用好人才更是難上加難。不能憑一時一地一人的情況,更不能憑捕風捉影、道聽途說的情況,去判斷領導干部選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要堅持實踐第一的觀點。要在領導干部選人用人的實踐中,在領導干部帶領群眾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中,全面檢驗領導干部選人用人是否真正做到公道正派。要把領導干部選的人、用的人是否能得到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是否能夠一心一意帶領廣大人民群眾不斷開創改革發展穩定的新局面,是否能夠真心實意為廣大人民群眾謀利益,作為檢驗領導干部選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的根本標準。特別是對那些一時有爭議的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的評價,一定要堅持實踐標準,一定要看本質、看主流,要把被選用的干部在實踐中的實際表現作為評價領導干部選人用人是否公道正派的主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