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黨的執政方式的必要性和途徑

時間:2022-06-15 0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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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黨的執政方式的必要性和途徑

黨的執政方式創新是政黨現代化和國家現代化的關鍵,是研究中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核心問題。在社會變革和不斷開放的環境之中,黨的執政環境、工作重心、領導對象和面臨的主要問題和矛盾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黨的執政方式需要根據新的要求做出相應的調整和創新。

一、創新黨的執政方式的必要性

執政方式反映的是執政黨與公共權力之間的關系,是指政黨控制、駕馭國家公共權力的體制、機制、途徑、手段和方法。我們黨的領導方式是在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建國后受到戰爭年代執政方式的影響和制約,加上長期實行高度的計劃經濟體制,我們黨實行了黨政不分的一元化領導體制。這種執政方式對于保障革命戰爭的勝利以及新中國建立初期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展開大規模經濟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現在我們黨執政的條件變了,任務變了,執政方式也要改變。

1.黨政不分的執政方式向黨政分開的執政方式轉變。黨政不分的執政方式是指執政黨不通過國家政權,直接通過政黨組織來行使國家的政治權力,這種方式往往是革命黨在奪取政權的過程中,為了加強革命黨的凝聚力和加強革命黨對社會資源的動員能力而實行的。革命成功以后,進行大規模的政治運動的時候,往往也采用這種方式,例如時期,黨政軍高度合一,往往以黨代政,執政黨直接行使國家權力。黨政不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雖然有國家政權機關,但是執政黨居于國家政權機關之上,形成執政黨決策、國家政權機關執行的體制,這種體制下,憲法對國家政權機關的規范難以對執政黨行使公共權力進行約束,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威不足,憲政秩序下的國家權力監督約束機制失效,容易形成絕對權力,從而產生許多弊端。黨政分開的執政方式不僅是指執政黨的機構設置和國家政權機關的設置要分開,更重要的是執政黨要通過國家政權機關來行使權力,通過執政黨的黨員在國家機關中擔任職務的方式來控制政權。“從各國政黨、政治的常態來看,執政黨執掌政權基本上采用黨的領導人通過選舉這一法定程序直接擔任政府領導人這種形式,這樣就避免了出現黨政兩個權力系統彼此掣肘和相互消耗的弊端”。

2.人治型執政方式向法治型執政方式的轉型。在人治型的執政方式下,執政黨習慣于用政策來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政策的隨意性很大,往往因政黨領袖的變化而變化,在特定的情況下,甚至出現執政黨領袖的個人崇拜;執政黨在管理社會事務的時候,往往用政策來代替法律,使得法律權威不足,法治型的執政方式不僅要求執政黨依據法律來行使管理權,而且要求執政黨本身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人治型執政方式向法治型執政方式的轉變反映了執政黨執政合法性的轉變。共產黨是依靠暴力革命奪取政權的,革命黨的革命綱領及其領袖的個人魅力起了重要的作用,執政以后,原有的革命黨領袖的個人魅力逐漸消退,執政黨要想保持其執政地位,必須在民主程序上構建合法性基礎,在法治的秩序下維持執政地位。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表明了黨要朝著法治型的執政方式轉變。

3.無限型執政方式向有限型執政方式的轉型。現代政治文明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有限政治,任何個人和組織的政治權力都是有限的,包括政府和執政黨的權力,公共權力只能干涉公共領域,不能侵犯私人領域。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的職能是無限的,由于黨政不分,導致執政黨也無所不管,計劃經濟是與執政黨的全面干預相聯系的,政府和執政黨的權力很難受到法律的約束和規范。中國共產黨從1982年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就開始規范執政黨的權力,提出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1987年黨的十三大又提出不能以黨代政,但這些規定過于原則和抽象,至于執政黨如何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執政黨對政權機關的控制權限,執政黨與政權機關的權限劃分和協調,則缺乏具體的規定,往往使執政黨對政權的控制難以受到相應的約束。從無限型執政方式向有限型執政方式轉變就是要規范執政黨與政權機關之間的關系,使執政黨的執政權受到法律的規范,執政權處于有限狀態。建立現代有限政治,既能夠保證執政黨執掌政權,又能夠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從制度上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

二、創新改進黨的執政方式的途徑

(一)科學執政。

中國共產黨作為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其執政地位不是固步自封的,而是歷史和人民長期選擇的結果。我們黨要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就必須正確地認識和把握執政規律。科學執政就是按照科學的思想、科學的制度和科學的方法來執政。(1)樹立科學的執政思想。執政黨的執政思想反映著“為誰執政”和“依靠誰執政”的問題,不同階級的執政黨有著完全不同的價值取向。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始終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價值取向和最高目的,離開這一點,共產黨執政就沒有意義,也不可能長期保持執政地位。作為無產階級執政黨,我們黨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并與我國具體國情相結合,研究新情況、回答新問題、得出新認識,只有這樣,黨的執政思想才能不斷得到發展。(2)建立科學的執政制度。科學執政必須遵循執政規律,有一套科學的執政機制作為保障,通過這種機制科學地協調黨與國家、社會、各種權力機關之間的關系,在黨的領導和執政理念上,要明確執政黨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即解決執政黨的功能定位問題。這就要有科學的體制和制度安排,如科學配置權力、發展黨內民主、依法執政等,離開這一條,共產黨就缺乏建設和諧社會的能力,也無法承擔起歷史的使命。(3)探索科學的執政方法。科學的執政方法是黨的執政思想、執政制度在執政實踐中的具體體現,也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有效途徑。在現代社會,法治是實現科學執政的基本方法,民主是實現科學執政的根本保證。通過堅持依法執政和民主執政來實現科學執政。在具體的執政活動中,要積極探索有利于實現科學執政的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執政水平。

(二)民主執政。

通過民主而實現執政,是世界文明的總趨勢,是執政黨的共性。長期以來,我們更習慣于為民做主的執政方式,這就導致了人民當家作主徒有其名而無其實。因而,實現由黨代替人民當家作主、為民做主向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由民做主轉變,是創新執政方式的關鍵,也是鞏固執政地位、維護執政黨合法性的重要保證。民主執政,就是黨要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鞏固和擴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它強調的是執政的人民性,是執政的本質所在。鄧小平早就指出,工人階級的政黨不是把人民當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覺認定黨是人民群眾在特定歷史時期完成特定任務的工具,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今天,黨的執政方式更必須體現這一思想。

(三)依法執政。

依法執政是共產黨執政規律的客觀要求,是實現黨的領導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環節。將堅持依法執政作為黨的領導的基本要求,是我們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的新舉措,是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新發展,依法執政就是把黨的活動納入到依法治國的格局之中。依法執政有三層含義:一是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這是黨章中做出的規定,黨應善于運用法律手段將自己的主張變成國家意志,黨要以自身的模范行為帶領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只有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而沒有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權。二是黨必須加強自身的制度和法規建設,用完備的制度實現黨內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各項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制度,改革完善黨內領導體制,建立黨內權力的監督約束機制,改革完善黨內選舉制度等。三是完善權力監督機制,加強對執政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執政黨不同于革命黨,就在于它掌握著國家權力。為了保證黨組織切實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循既定的執政權限和執政程序,就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權力監督機制,對黨的執政行為進行有效的制約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