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完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制度

時間:2022-07-16 1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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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完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制度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是指黨的機關和國家行政機關在一定范圍內面向社會,采取公開推薦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選拔領導干部的一種方式,它是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

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在我縣推行以來,以其能真正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打破了傳統的比較僵化、封閉和落后的干部人事選拔任用體制,因而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的熱烈歡迎和社會各界的積極評價,呈現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強大的影響力,取得了明顯成效。公開選拔拓寬了選人用人的視野。通過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和個人推薦三種推薦方式,尤其是群眾推薦和個人推薦方式的運用,給了平時組織不掌握或不完全掌握的優秀人才以脫穎而出的機會。公開選拔選拔了一批優秀人才。幾年來,泰來縣通過5批次的的公開選拔,共有31名優秀的年輕干部走上了領導崗位。從工作實踐看,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能勝任本職工作,而且相當一部分已經成為骨干力量,走上了主要領導崗位。公開選拔改善了領導班子的整體結構。通過公開選拔,改善了各級班子的年齡結構,使班子年齡結構更有梯次;公開選拔上來的干部,知識層次均相對較高,改善了班子的知識結構。公開選拔防止和克服了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通過公開選拔,使廣大干部看到了憑真本事、依靠自己能力在業績上有所作為的機會,激發了廣大干部的積極進取的精神。

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項新生事物,在運作過程中需要在制度、機制、運作程序等方面不斷改進和完善。

一是合理設置選拔職位。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應根據當前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的形勢和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確定適用單位和設置職位。職位的確定和設置,除涉及國家重要機密和國家安全等少數黨政要害部門對領導干部有特殊條件要求的職位不宜采取公開選拔方式以外,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適合的比例進行公開選拔。公開選拔既可以選拔現職領導干部,也可以選拔近期可用后備干部和遠期儲備后備干部。在公開選拔的職位設置上,要提高公開選拔的針對性、計劃性和連續性。同時科學規定報考人員條件。學歷方面,應以職位的要求而定,一般報考科級領導職位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方面,可作兩種選擇:一是從拓寬選拔渠道、促進競爭角度出發,年齡可以適當放開,凡符合正常選拔任用條件的干部均可報考,以能任滿1—2屆為年齡上限。二是從現行較通行的做法出發,報考科級領導職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少數有特殊要求的領導職位,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任職時間方面,由下一級正職報考上一級副職、由同一級副職報考同一級正職可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由下一級副職報考上一級副職、由下一級正職報考上一級正職應在下級相應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政治面貌方面,注意黨內干部和黨外干部選拔比例,做到統籌兼顧、平衡發展。

二是完善公開選拔的考試、考察方法。首先要科學確定考試方式。目前來看,筆試和面試是成功的考試方式,值得普遍采用。其次要科學設定考試目標和考試內容。考試目標應設定為:應試者應具備所考職位必需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突出對職位所需的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及組織領導能力的考察。根據這些考試目標,考試內容一般設定為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三要嚴格科學地組織考察。對應試干部的考察,主要內容是干部的“德、能、勤、績”,要據此制定出具體的考察內容和標準,在考察的方法上,應堅持科學、實用、簡便、易操作的原則,通過群眾測評、個別談話等方式,對入圍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全面、真實、客觀地做出評價。

三是規范公開選拔工作的程序。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的工作程序,一般應包括公布選拔職位及報名條件、公開推薦報名與資格審查、統一筆試、擇優面試、組織考察、票決產生、試用上崗、正式任用。泰來縣在公開選拔工作開展情況來看,基本做法可以歸納為兩句話:“公開平等,三薦二考一決”。“公開”即報考職位公開,在選拔前面向社會公開所選職位、條件、選拔方式;考試過程公開,筆試之后的面試,全程錄像,允許社會各界人士旁聽;在選拔后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拔結果。“平等”即在報考條件面前人人平等,在考試考核成績面前人人平等,根據考試考核結果取人。“三薦”即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三種方式相結合。“二考”即考試、考察相結合。一決即考試、組織考察最后確定的人選上常委會,公開選拔的領導干部由常委會票決產生。由常委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會,并以應到會成員過半數形成決定。

四是完善公開選拔工作機制。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是一項非常嚴肅的政治任務,由組織部門負責牽頭抓總,紀檢、監察、人事等部門參加,設立相對固定的工作機構,并配備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具體負責公開選拔各級領導干部工作。要加強對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公開選拔的考試命題、評卷、面試答辯、組織考察等環節應有紀檢、監察部門參加,確保公開選拔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在公開選拔過程中要自覺接受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五要加強公開選拔的相關制度銜接。公開選拔要與后備干部制度銜接起來。積極鼓勵后備干部參加公開選拔,同時要通過公開選拔發現一批、儲備一批沒有被錄取的優秀人才并納入后備干部隊伍,在合適的時候把他們安排到合適的崗位上進行鍛煉。使公開選拔工作成為組織部門發現干部、選拔干部的人才庫,盡可能大地發揮公開選拔工作的選人效益。公開選拔要與正常選拔干部結合起來。在公開選拔年輕干部的同時,要注意合理使用其他年齡段的干部。對于那些缺乏系統學歷教育、年齡稍大、實際工作能力較強、綜合素質較高的干部,要結合班子建設的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地予以使用,做到優勢互補,形成班子的整體合力。公開選拔要與其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起來。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個方面,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他配套改革必須相應跟進。規范和完善公開選拔制度要和領導干部考察責任制、任前公示制、考察預告制、差額考察制、試用期制、任期制、黨委討論選拔人選票決制以及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等其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配套進行,使選拔上來的干部真正做到德才兼備、群眾滿意、黨委放心、以績取位,避免他們一考定終身,不思進取,逍遙自在。

六要加強公開選拔的干部后續管理。對于新選的干部要處理好公開選拔和后續管理培養的關系,避免重選拔、重使用、輕管理、輕培養,對他們的管理和培養要納入整個干部隊伍管理培養體系。一是要按時進行跟蹤考察。發現工作中有偏差,及時指出并幫助加以改正,對于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要實行領導干部誡勉制度;二是要搞好上崗培訓。通過多種形式的理論和業務培訓,使他們在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方面較快地適應領導崗位的需要;三是要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地進行交流和輪崗。通過這些措施,促使這部分干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不斷提高實際工作能力和領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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