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監視和測量規定(某機械廠9000質量管理體系)

時間:2022-10-12 0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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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監視和測量規定(某機械廠9000質量管理體系)

產品監視測量規定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驗證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確保沒有滿足要求的產品不得放行和交付給顧客,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規定了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職責、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2引用標準

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idtiso9000:2000)

gb/t1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dtiso9001:2000)

q/shyg01.01z-2006質量手冊

q/shyg02.02t-2006記錄控制程序

q/shyg02.04z-200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00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質量部負責產品監視和測量的歸口管理,負責制定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提出對采購、外包、生產的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要求,負責按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采購、外包、生產的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

4.2采購部負責將采購/外包過程產品向質量部提出進貨檢驗和驗證。

4.3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負責對其生產的產品的質量特性進行自檢,并按規定的時機向質量部提出交檢。

5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產品監視和測量的策劃

5.1.1技術部應在產品實現的策劃過程中,確定產品所要求的驗證、檢驗和試驗活動以及產品標準等接收準則。

5.1.2質量部按檢驗、試驗、驗證要求及產品的接收準則,制定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應規定檢驗和試驗的內容,以驗證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

5.1.2.1產品的檢驗和試驗、及驗證的階段和時機。

a)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進貨檢驗和驗證;

b)在供方處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驗證;

c)生產過程產品的檢驗和試驗;

d)產品的最終出廠檢驗和試驗;

e)需要時,產品的型式檢驗。

5.1.2.2檢驗和試驗及驗證的內容。

a)檢驗和試驗項目、檢測方法;

b)取樣/抽樣的方法;

c)需要測量的產品質量特性參數及需要的測量設備;

d)檢驗和試驗所必需具備的環境因素;

e)檢驗和試驗的操作方法

f)規定或引用產品的驗收準則/產品技術標準;

g)規定應實施的檢驗和試驗記錄。

5.1.2.3對于必須在生產過程中實施的檢驗和試驗,應規定檢驗的時機。

5.1.3對于產品標準要求的型式檢驗,質量部應按規定的周期實施自檢的項目,委托專業檢驗單位進行其他檢驗項目。

5.1.4當產品需要進行型式檢驗等本公司不具備條件的檢驗和試驗過程時,質量部應委托具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質量部應對試驗單位的試驗能力進行調查、評價。

5.1.5對于合同要求由顧客或其指定的代表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實施監造時,質量部應作出相應的安排,并通知銷售公司、生產部按規定的時機提請顧客或其代表實施監督檢查。

5.1.6對于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要求實施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質量部應按規定的檢驗時機和抽樣數量,提請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實施檢驗。

5.1.7質量部應對檢驗人員提出培訓要求,由行政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頒發資格證書,檢查員應持證上崗。

5.1.8總經理應以文件形式,對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各級檢驗人員,授權其開展檢驗和試驗工作,并發給檢驗專用印章。

5.2產品監視和測量的實施

5.2.1對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5.2.1.1質量部應按產品檢驗規程的要求,在采購、外包、生產過程中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檢驗和試驗。

5.2.1.2通過檢驗和試驗,檢驗人員應驗證規定的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并對驗證合格的產品出具放行證明。

5.2.1.3對經檢驗和試驗后,驗證不合格的產品,應按q/shyg02.04z-200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規定進行控制。

5.2.2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進貨檢驗

5.2.2.1采購部在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公司后,應填寫入庫單,并附以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提請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或驗證。

5.2.2.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檢驗或驗證。

5.2.2.3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經檢驗或驗證后,檢查員應對檢驗結果進行記錄,并

在入庫單上簽字或蓋章,交采購部辦理入庫手續。

5.2.3在供方現場進行的驗證

5.2.3.1根據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控制的要求,需要在供方現場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驗證時,質量部應規定驗證的項目和要求。

5.2.3.2采購部應在采購/外包合同或采購/外包協議中規定本公司在供方現場進行驗證的安排,和驗證后的放行方式。

5.2.3.3采購部應按規定的時機通知質量部到供方現場實施驗證。質量部應指派檢查員到供方現場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驗證,并實施記錄。

5.2.3.4對于在供方現場進行驗證并合格的產品,在進貨時可以減少對其進行的檢驗和試驗項目。

5.2.4生產過程產品的檢驗

5.2.4.1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應對生產過程的產品進行自檢,并按規定的時機提請質量部檢查員進行檢驗和試驗。

5.2.4.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生產過程的產品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實施記錄。

5.2.4.3生產部對經檢驗和試驗合格的產品推動工序,或進行裝配。對于不合格的產品,生產部不得推動工序,并按不合格品評審確定的處置意見進行處置。

5.2.5出廠成品的最終檢驗和試驗

5.2.5.1生產部應在生產過程完成后,提請質量部對成品進行最終出廠檢驗和試驗。

5.2.5.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實施產品的出廠檢驗和試驗,并填寫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對合格品簽發合格證。

5.2.5.3質量部應確保在簽發合格證,準予產品交付前,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規定的全部檢驗和試驗項目均已完成,并經驗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接收準則的要求。

5.2.5.4在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中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活動圓滿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產品和向顧客交付產品;在得到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人員的批準,或按合同或法律法規規定得到顧客的批準時,可以例外。

5.2.5.5對于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產品,由質量部進行自檢,并提請具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質量部應接收試驗單位的試驗報告,并對試驗結果進行驗證。

5.3檢驗和試驗記錄

5.3.1對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應進行記錄,并能提供清楚地表明產品(原材料、零配件、整機產品等)符合產品技術標準和接收準則要求的證據。

5.3.2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經過授權的檢驗人員簽字或蓋章。

5.3.3產品的主要檢驗和試驗項目的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應按產品出廠編號整理

形成產品質量檔案,并由質量部歸檔保存。

5.3.4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記錄應按q/shyg02.02t-2006《記錄控制程序》文件規定進行控制。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

6.2檢查員資格證書

6.3檢查員授權書

6.4入庫單

6.5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

6.6采購產品進貨檢驗記錄

6.7采購產品進貨驗證記錄

6.8供方現場對采購產品驗證記錄

6.9零部件檢驗記錄

6.10零部件尺寸形狀檢驗記錄

6.11產品出廠檢驗記錄

6.12產品型式檢驗記錄

6.13產品合格證

6.14產品質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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