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懲罰教育的必要性

時間:2022-06-07 0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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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懲罰教育的必要性

懲罰教育必要性

內容提要在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呼吁讓學生各方面減負的今天,人們的認識似乎進入了一個誤區,即學生是教師的上帝,罵不得,更碰不得。教師稍給學生一點“顏色”,就會遭到如體罰、變相體罰、損傷學生心理等言論的攻擊,導致現在出現了教師在教育學生時變得畏畏縮縮,甚至有點像央求學生不要犯錯誤的現象。其實,在對學生進行賞識教育的同時,懲罰教育也是一種不可缺少的教育手段,懲罰教育不是體罰教育,有它本身的原則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能恰當地發揮它的作用的話,對學生的教育效果將更加完美,我們的教育手段也會進一步完善。

關鍵詞賞識教育懲罰教育體罰

近年來,[本文轉載自我國教育界普遍倡導激勵教育、賞識教育,強調家長、教師都要以平等的姿態和孩子對話,尊重孩子,給孩子創造一種寬松自由的氣氛。但是,激勵和賞識是否就意味著不能批評?學生犯了很嚴重的錯誤,該拿他怎么辦?

教育工作者們開始思考,教育是否有懲戒權?懲戒的范圍有多大?誰來給懲戒作裁判?一系列問號擺在了面前。健康的教育需要對學生的成長偏失具有完善的預警和懲戒機制,因為成長中的學生不可能沒有失誤,教育環境對學生失誤的態度,將直接影響學生對是與非,道德與非道德標準的判斷與取舍,直接影響學生人格品位的確立。蘇霍姆林斯基在《和青年校長的談話》中指出:“教育者的任務是既要激發兒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對學生心靈里滋長的一切錯誤的東西采取毫不妥協的態度”。愛學生,就要為學生的終生發展負責。對于有礙學生健康人格形成的不良習慣、錯誤言行、甚或有悖于社會公德乃至觸及刑律的惡劣行為,學校和教師有義務更有責任對其進行適當的批評和懲罰。

但是批評和懲罰不等于體罰。懲罰是一種常規的教育手段,是對學生問題行為的一種強制性糾正行為,是在學生身心完全能夠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對學生能夠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體罰是個別教育者對違反紀律的學生所實施的身心上的嚴重傷害,有背于倫理道德。因此,懲罰教育自身的原則和作用,是一種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

一、賞識教育的作用和不足

現在中小學普遍提倡“賞識”教育,認為好孩子是“夸”出來的。美國心理學家威譜·詹姆斯有句名言:“人性最深刻的原則就是希望別人對自己的加以賞識”。所謂賞識就是充分肯定學生,通過心理暗示,不斷培養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從而使其不僅有勇于進取的信心,也能有不斷進取的動力。因而,在教育中,賞識教育有它獨到的地位和作用:

(1)通過賞識教育,可以維護學生的自尊,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保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做錯事或者學習成績不好的學生,往往心理壓力較大,自卑、自責、不知所措。這時,他所需要的是幫助、安慰。而我們有部分老師為了給學生以教訓,往往采取比較嚴厲的批評。這種教育方法會讓學生喪失信心,不再努力,甚至反叛。若此時我們老師能采取明智寬容的態度,比如:在考砸的學生面前,①你不能讓學生泄氣,所以要鼓勵學生,要讓他感覺到老師對他的能力和水平深信不移。②要讓他知道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風順,失敗是常有的。③幫助他分析原因,克服困難。再如對闖禍的學生也一樣,不能讓學生感覺到自己在老師心中有了不良的影響或失去了信心,而此時老師應與學生及時溝通,平息學生的惶恐心理,讓學生感覺到他在老師的心里依舊充滿希望。同時還可以舉自己或名人在小時犯錯的典型事例以教育,來緩解學生的心態,并鼓勵幫助學生改正錯誤。這不僅能讓教育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還能讓學生對老師充滿信任,成為知心朋友,同時使學生能更加珍惜一切,奮發向上。

(2)賞識教育能挖掘學生的潛能,使其能力得到充分的發揮。

每個孩子的聰明才智和先天稟賦都基本相同,但他們最后的成就都會大相徑庭。這說明我們老師要懂得教育,懂得欣賞,不能對教育進行一刀切,要尊重學生的個性差異,對學生的任何一個特長都要肯定,幫助發展,而不能打消學生的積極性。而我們有些老師在教育中往往會出現這種言語:“別做夢了,看你象這塊料子嗎?”“別異想開天,管好你的學習,考上大學才是正事。”也許你老師的一句話,抹殺了一個偉大的創舉。所以作為老師要學會欣賞,并正確引導,使學生多種多樣的才能,天資得到充分的發展,也只有這樣才能挖掘每個學生的潛能。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3)賞識教育能培養學生的獨立性,耐挫力。

由于賞識教育是不怕失敗的教育,敢于放手,讓孩子在生活中得到磨煉,給其勇氣、鼓勵,使其在失敗中吸取教訓,并頑強地站起來,這一次次的嘗試,無形中發展了學生的獨立性、承受力,使學生能在失敗中善于總結、分析,而不是在失敗中倒下。

不可否認,賞識教育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事物總是有兩面性的,賞識教育也不可避免地有它的不足點,尤其是和我國獨生子女日益增多這一點聯系起來后,就更加地明顯。賞識教育也不是包治百病的。現在,獨生子女占很大比例,家長的注意力和愛自然都傾注在孩子身上,有的家庭對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順,特別在物質上不斷滿足。結果過分的寵愛,無休止的滿足,漸漸使孩子養成了自私自利、任性乃至放蕩不羈的性格。在孩子心中就會形成“沒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的概念,因此,只要他渴望得到的,就會毫無顧忌地去抓、去取。有的家庭過分保護孩子,一切事情父母都包辦代替,甚至把做力所能及的家務都看成潛在的危險,因此孩子的全部探索都變成了在父母精心照管下的附屬活動,由于沒有獨立的實踐機會,動手能力大大減弱。

另一方面由于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訓練,他們雖然常聽到父母教育他們要互相幫助,但這對于他們而言只是一個概念,并沒有真正的行動。

試想,如果用“賞識教育”來教育這樣的孩子,只會使他們更加不能正確地評價自己,更加狂妄、放任自流和孤僻。

即使孩子是各方面表現都優異的“好孩子”,過度地夸獎和賞識他們,可能會帶來以下不良的影響:一是增加孩子的依賴性。越是夸獎,孩子就越依賴大人們的選擇來決定什么是對什么是錯,而不是形成自己的判斷;二是會剝奪孩子的自豪感。兒童教育專家瑪莉琳·古特曼認為,那些小時候經常受到父母表揚的孩子,在他們步入生活后很可能會遇到更多的失望。隨著年齡的增長,孩子不再會很容易地接受父母那種表面上的夸獎。過分“賞識”你的孩子,必然滑向溺愛的沼澤,對孩子有百害無一益,結果會害了孩子。

正所謂“慣子如殺子”,這是我們都能明白的道理,我想這句話,同樣適用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因此,教師和家長應該根據不同的性格特點,實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

二、懲罰教育的不可或缺

這里,我們首先要認識到的是:懲罰絕不等于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視,讓你覺得難堪,打擊你的自信心。體罰是對學生給予身體上感到痛苦或極度疲勞的懲罰,并造成學生身心健康損害的侵權行為。它包括體罰和變相體罰,即“體”罰與“心”罰。體罰是我國現行法律中明令禁止的行為。《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不僅明確規定了禁止體罰,而且對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都作了規定。因此,體罰是違法的,不僅不應當提倡,而且應該嚴格禁止。而懲戒是指“施罰使犯過者身心感覺痛苦,但不以損害受罰者身心健康”為原則的一種懲罰方式。它在目的、手段、方式和產生后果上都與體罰有本質區別,其中最關鍵的在于,體罰損害了受罰者的身心健康。

我們要懲罰的學生,一般都是調皮的學生,是一些犯了錯誤卻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里,或者知錯不改的學生。冰心老人家說過:“調皮的男孩是好的。調皮的女孩是巧的。”美籍華人、諾貝獎獲得者楊振寧博士說:“一對夫妻,如果有個調皮的孩子,那是你們最偉大的財富;對于一個班主任來說,如果班級中有十多個調皮的孩子,那是你從教生涯中,最偉大的財富。”。把學生的調皮、過錯當作財富來認識,并不是放任自流,并不是說我們應該支持學生的過錯。而是讓孩子在過錯中走向成功,發展起來。調皮的學生往往十分聰明,這一點已經成為公認的道理,為什么有許多調皮的學生沒有走向成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這關鍵性的原因,就是教師沒有重視孩子調皮、過錯之財富,而是多次放任不管構成那無言的結局。因此在對學生擺道理之余,懲罰教育也是不可或缺的。

1.懲罰可以使學生懂規矩、辨是非。要想讓學生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可以通過說教、示范等方式。但不可否認紀律和懲罰也是達到行為目的的途徑,懲罰可以讓他們更加主動地了解行為界限、明確是非觀念及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2.懲罰有促使改過和激勵作用。只有承認做錯了事并接受懲罰,才有助于學生了解道德責任并進一步發展道德意識。如果學生不能或不愿正視懲罰,那么他就難以在正確的道路上大踏步地前進。懲罰可以使犯了錯誤的學生覺醒,能使學生知恥,能夠激勵學生奮發向上。

3.懲罰有教育和警戒作用。懲罰可以起到一般教育方法所不能達到的效果。比如,當你告誡孩子火不可隨便觸摸時,他或許不信、或許因抵擋不住跳動火苗的誘惑而偷偷地去觸摸,結果帶來的必然是灼燒之痛。這種痛會使孩子刻骨銘心,使他不會再隨意觸摸火。這就是懲罰產生的教育效果。通過懲罰違規者,還可以對其他學生起到警戒作用。

4.懲罰有助于維護集體的紀律。懲罰作為一種管理手段也是維護集體紀律的有效工具。懲罰維護了紀律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集體目標的實現。

軍隊上有關禁閉之說,社會上有法律有監獄,那么,為什么在學校里,教師就不能對學生進行懲罰呢?況且,作為學校或是教師,負有社會給予的管理學生的職能,這個職能之一就是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的處理,因此懲罰教育是有必要的!

三、運用懲罰教育的原則和尺度

懲罰不是單純的讓學生受到懲戒,不是為了懲罰而懲罰,它的目的是教育,是讓學生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因此懲罰,它有自己的原則和尺度。

(1).懲罰的原則:

1.目的性原則。教育者使用懲罰時要明確其目的,要懂得懲罰只是一種手段而絕非最終目的。懲罰的目的是為了懲前毖后、維護紀律,使受懲罰的學生改過自新和健康成長,使大多數學生受到教育。如果這個目的不明確,教師就可能濫用懲罰,教師在懲罰學生時就可能帶有個人的情緒、抱有偏見,就可能有“教訓”學生的心理,結果就會對學生造成體罰。

2.靈活性原則。要針對不同的時間、場合、違規程度,以及被懲罰對象的性格類型,機智靈活地選擇不同的懲罰方式,而不能一成不變、千篇一律。比如,對于故意違紀的學生與過失違紀的學生,對于初犯和屢犯,對性格外向和性格內向的學生,懲罰的程度及方式都應該有所區別。

3.懲罰與其他教育方法相結合的原則。不能孤立地使用懲罰手段,必須與整個教育方法體系結合起來,尤其應該與說理、溝通、感化、激勵等教育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4.懲罰必須能解決問題,而不產生新問題的原則。懲罰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達不到這個目的,懲罰就容易產生消極的作用。所以,在運用懲罰時要注意把握度、把握時機,注重懲罰的實際效果,不能產生副作用。

(2)懲罰的尺度

1.懲罰也需要尊重與信任。

并不只有贊賞才能給予孩子自尊與自信,懲罰更需要尊重與信任,要特別小心地為對方著想,要顧及對方的承受力、尊嚴,不要讓對方難堪。教育的前提是了解,了解的前提是尊重,不能把孩子的特點當缺點。比如完不成作業,罰抄寫課文20遍,罰去操場跑步之類,并不是真正的懲罰。

2.讓學生為自己的過失負責。

其實,當一個人知道自己犯錯的時候,內心都有一種要接受懲罰的準備,這是一種心理需求。為自己的愧疚承擔責任,取得心理平衡。只有那些年紀很小的孩子,或是社會化程度比較低的人,才會選擇逃避責任。回想我們自己長大的過程,一定有一些懲罰是讓自己終生難忘的。一般來說,學生犯錯的時候,恰恰是教育的良機,因為內疚和不安會使他急于求助,而此時明白的道理可能使他刻骨銘心。教育不是改造人,是喚醒人,喚醒人內心中沉睡的巨人。當一個孩子犯了錯,要懲罰他,首先要肯定他是一個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錯誤。比如,對他說你確實很優秀,但是今天這件事,你傷害了別人,你是怎么想的,你怎么辦……懲罰的一個基本出發點和目的,應該是讓孩子為自己的過失負責。

我們總說學生沒有責任心,實際上,很多時候是父母從小就剝奪了學生為自己承擔責任的機會。父母包辦得越多,學生的能力越差,這樣的事情現在太多了。學校里,老師也包辦代替,像少先隊活動,不少都是老師策劃組織、寫演講詞。這就需要我們轉變教育觀念,讓學生感到責任,一個能承擔責任的人,才是現代人。

3.懲戒也是一種愛的表達方式。老師在懲罰學生和訓斥學生的時候,自己同樣也是很生氣很痛苦的。沒有哪個老師會以故意拿出學生的丑當做樂趣,我們每一個教育者的目標都是一致的:為了我們的學生更好。“打是親,罵是愛”或許有些偏激,但是也不是全無道理。

四、懲罰也是為了愛

一個犯有錯誤的學生家長曾經這樣對教師說:“老師就像一個園丁,不僅僅是要能夠給樹木澆水、施肥,還要有膽量去砍去樹木上那些旁逸斜出的樹杈,這樣,才能保證樹木長得高大粗壯,成為棟梁。”也許在砍去樹木的樹衩時,樹苗會痛,但是,我們應該抱著這樣的信念:我們的砍和裁,只是為了樹苗能夠長成棟梁。所以,園丁們,請別放下你們的剪刀。

就如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孫云曉認為的,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一種虛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教育的秘訣是真愛。專制不是愛,把人家不需要的愛強加給別人,是專制;溺愛不是愛,溺愛對人是不尊重,明明你行我覺得你不行。在信任了解的基礎上,給孩子充分的成長空間,其實孩子就是在磕磕碰碰中長大的。要相信,孩子的能力,永遠超出大人的想像。

當然,如同在教育中不能只有賞識教育一樣,我們的教育也不能只有懲罰教育。我們不僅要把賞識教育和懲罰教育結合起來,而且還要和其他的教育手段結合起來,比如挫折教育等。畢竟,我們的出發點,都是對學生的愛,都希望學生能夠健康成長,成為棟梁。

參考文獻:

《沒有懲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馮玥汪文《中國青年報》2002年10月28日;

《把孩子的調皮當作最大的財富》高子陽(教育在線);

《懲罰: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余廣華《中國教育報》2003年2月11日第3版;

《表揚批評獎勵懲戒一樣都不能少》溫德峰《中國教育報》2003年4月19日第3版;

《教育懲戒,在雷池邊緣行走》沈祖蕓《中國教育報》2002年12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