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農村項目建設決定

時間:2022-00-00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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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農村項目建設決定

為加快區新農區建設步伐,盡快完成區生態農業、種養業產業化、新農區(村搬遷整合)建設項目,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現就該項目建設資金有關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區生態農業、種養業產業化、新農區(村搬遷整合)項目(發改發號)項目,是區推進新農區建設的重點項目,按照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屬于農業、農區的基本建設項目,應有財政安排資金投入。由于該項目建設時間緊、投入量大,區財政短期內難以安排足夠資金。為保證項目順利進行,決定由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公司參與項目建設。

二、按照項目概算,總投資69632.5萬元,均由區財政出資。鑒于區財政集中籌資有一定難度,在總投資中的45423.04萬元由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先向金融機構融資解決。

所貸款項區政府將在—年度財政預算中予以安排解決。其中:年安排4599.25萬元、年安排4872.45萬元、年安排5161.87萬元、年安排5468.49萬元、年安排5793.32萬元,年安排6137.44萬元、年安排6502萬元、年安排6888.22萬元,利息按銀行當年利率清還。該事項已經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批準區人民政府將區生態農業、種養業產業化、新農區(村搬遷整合)項目建設資金列入財政專項預算的決議》(號),財政局要切實做好該項目資金的預算及撥付工作。

三、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參與項目建設,與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對財政投入資金和自身籌集的參建資金,要嚴格按照政府工程項目建設程序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為保證項目資金合理規范使用,由區政府與財政局、農發行分行、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簽訂《區生態農業、種養業產業化、新農區(村搬遷整合)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協議》。

五、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參與的項目建成竣工后的管理,按照政府公共項目管理規定執行。

六、區財政局、農發行分行、城鎮建設投融資有限公司等有關單位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區生態農業、種養業產業化、新農區(村搬遷整合)項目的順利實施和規范管理。項目建設、管理和償還項目建設資金等過程遇到的問題,由區政府協調解決。